此案開啟了巡撫大人的心竅,若一味嚴禁重罰,以后還有誰敢私開圍姓?沒有圍姓賭博,罰款充餉就斷了來源。于是,郭嵩燾采取“寓禁于征”的辦法,招商承辦圍姓公賭,以絕私賭;商辦圍姓,向政府繳納年餉。年餉由原來的數萬元,逐年增至逾十萬元。
廣府上繳國庫的軍餉圓滿完成,清廷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默許廣東圍姓公賭連開8年。同治十年,御史鄧承修上奏,請求禁止廣東征收賭餉。清廷不能裝聾賣啞,當年諭令兩廣總督瑞麟、廣東巡撫張兆棟取締一切圍姓。
此后圍姓禁而復開,開而復禁,就到了光緒十年(1884年),洋務派張之洞任兩廣總督。當時,中法戰(zhàn)爭爆發(fā),直接危及省府、珠江三角洲和廣東沿海的安全。張之洞欲籌設兵工廠、錢局、虎門炮臺和秀英炮臺,軍餉奇缺,而軍費開支劇增。張之洞申明大敵當前、民族存亡之大義,下令招商承餉圍姓,承辦者為圍姓儒商劉學洵。
賭禁一開,官員中立即爆發(fā)“嚴禁”與“弛禁”之爭,奏本頻頻急馳清廷。次年11月,張之洞聯(lián)手在粵的欽差大臣彭玉麟、廣東巡撫倪文蔚復奏,準予圍姓招商承餉。張之洞承諾將從圍姓捐款內提取20萬元,交給清水師提督方耀,支付清水師在黃埔船塢建造“廣元”、“廣亨”、“廣利”、“廣貞”等四艘炮艦款項。四艘炮艦巡駛在省河及虎門一帶的珠江口,令法國戰(zhàn)艦不敢貿然進犯珠江口及省城。
賭博竟為反侵略戰(zhàn)爭作“貢獻”,“嚴禁派”一時無法可說。而“弛禁派”則“理直氣壯”:圍姓私賭,禁而不絕,政府無法征餉,軍餉不足,只有向百姓增收稅捐,民怨鼎沸;弛禁圍姓,暫且招商承餉,既可減輕百姓重荷,又可令禁而不絕的圍姓私館難以生存,還可充盈國庫省庫,實在是利國、益民、富省之無奈“良策”也。
張之洞之后,李翰章督粵。他繼承前任,暫且弛禁圍姓,將圍姓承包給公和及瑞成兩家賭博公司,兩公司報效80萬元,6年分攤(年餉除外)。兩家公司在省城及郊外分片售票,劉學洵的公和公司原本就霸占了省府的有利區(qū)域,所收的票資遠遠多于在外圍發(fā)展的瑞成公司。
另外,劉學洵還是老師館的后臺之一。所謂老師館,源于番攤館的后臺成員,后臺是翰林或進士等紳士的叫老師(番攤)館,后臺是駐扎官堆的武弁軍人叫官堆館。民間賭商欲開番攤私館,須這些權勢人士庇護,方能斗膽經營,每日向庇賭的后臺孝納銀元數十至百元不等。
當時總督衙門尚未開放番攤,官方不便招商承辦征收番攤餉,但李翰章準許征收陋規(guī),一年竟達40萬元。陋規(guī)是一種對不良行為及行業(yè)的強迫性征收捐款,“以罰代禁”。類似今日某些地方向工廠征收排放廢氣污水費,工廠便獲得排污的“合法”權利,維持現(xiàn)狀。李翰章親自插手陋規(guī)征收,隨意性很大,當時武員李世桂包庇的一間大番攤館,因為與李翰章“識做私了”,李翰章竟特許年繳陋規(guī)一萬元。
廣東巡撫馬丕瑤上奏朝廷彈劾李翰章貪劣,認為征收番攤陋規(guī),實則承認番攤合法,主張禁止收受番攤陋規(guī),嚴禁番攤及圍姓,對兩者賭商一體查辦。然而,不久,馬丕瑤暴卒,傳言為庇賭者所害,苦無實證,不了了之。禁賭也隨之流產。
李翰章去任后,譚鐘麟繼任,譚氏繼續(xù)開賭,只是不予劉學洵續(xù)辦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