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近親結婚
親上加親會增加一些遺傳病的發(fā)生率,這在醫(yī)學統(tǒng)計學上已得到證實。例如,肝豆狀核變性病人,非近親婚配后代中的發(fā)病率為1/400萬,而表兄妹結婚者后代中的發(fā)病率為1/64。又如,近親婚配所生弱智子女比非近親婚配者要高3.8倍,所以我國婚姻法已禁止近親結婚。
避免高齡生育
婦女的生育年齡不宜超過35歲。
遺傳咨詢
有以下情況者孕前或妊娠后應及早進行咨詢。
·年齡:女35歲以上,男45歲以上。
·有遺傳病家族史。
·夫妻一方有遺傳病或是致病基因的攜帶者。
·有生育畸形兒史。
·有多次流產(chǎn)或胎死宮內(nèi)史。
·有接觸致畸物質史,如接觸放射線、同位素或服用某些藥物等。
·圍生期感染史,如感染風疹、弓形蟲病等。
產(chǎn)前診斷
經(jīng)過遺傳咨詢后,對一些有指征的孕媽媽做胎兒產(chǎn)前診斷,以了解有無先天性或遺傳性疾病。常用的方法有絨毛活檢染色體核型分析,羊膜腔穿刺吸取羊水做染色體核型分析、生化測定及酶檢測等,還可用超聲波掃描及胎兒鏡檢查等。
及時終止妊娠
在產(chǎn)前診斷中確診胎寶寶患有疾病時,可以終止妊娠,從而避免有嚴重遺傳病或先天性疾病兒的出生。
什么是慢性疾病
夫妻雙方在身體健康時懷孕、生育,這是最理想的。但是有些女性患有慢性疾病,有些疾病為終身性,有些疾病一時康復不了,而又想要孩子,此時能否懷孕?能否順利地經(jīng)歷妊娠和分娩過程?對胎寶寶的發(fā)育有無影響?
對以上這些問題要從兩個方面來分析考慮。一方面是妊娠、分娩是否會加重有慢性疾病孕媽媽的病情,使健康甚至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另一方面是這些慢性疾病對胎寶寶會產(chǎn)生多大影響。由于女性所患慢性疾病的種類和程度不同,對孕媽媽及胎寶寶的影響也各異,當然最終的妊娠結果也就不同。
第一類疾病
如繼發(fā)性貧血、慢性皮膚病(如牛皮癬)及慢性支氣管炎等。只要產(chǎn)前定期檢查,并給予適當藥物治療,一般來說對孕媽媽及胎寶寶的健康沒有不良影響。
第二類疾病
如輕度心臟?。ㄐ墓δ艽鷥斊冢?、輕型糖尿病及早期的原發(fā)性高血壓病等?;歼@些疾病的孕媽媽需要在醫(yī)生的嚴密監(jiān)護和精心的治療下,才能得到良好的妊娠結果。
第三類疾病
如各種心、肝、腎疾病的急性期,慢性腎炎伴腎功能減退,心臟病心功能不良者,以及糖尿病伴有動脈硬化或腎功能不全者。妊娠后,往往會增加孕媽媽的心、肝、腎等的負擔,致使疾病加重,甚至威脅生命。疾病也會影響胎寶寶的正常發(fā)育。即使采取孕期監(jiān)護及治療,也難以得到良好的妊娠結果,所以最好不要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