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 殺生之果報(2)

給大忙人看的佛法書1 作者:吳正清


遭殺戮的報復(fù)

愿云禪師曾寫了一首詩,詩云:

千百年來碗里羹,怨深似海恨難平;

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此詩將殺戮的怨恨和戰(zhàn)爭的源起,作了一個簡明有力的因果闡述。

因為所謂世間的至重者,不過“生命”而已,所以,世間最殘酷者,就是“殺戮”,凡是“生命”者,皆貪生怕死,無分人與畜,如生命受威脅,皆驚恐萬狀,膽破魂飛,亟欲維系己身的存在,如果生命受戕害了,那一股遭殺戮的“怨恨之氣”,必然極為強烈,時時尋思機會以為報復(fù),而靈性愈高愈不甘者,其報復(fù)常常也就愈為明顯強烈了。

清朝紀(jì)曉嵐所著的《閱微草堂筆記》中,記載著這么一則故事。

臨清地方,有一個以殺生為業(yè)的人。有一天,他到某處買了一頭牛,準(zhǔn)備牽回去宰殺,這頭牛頗有靈性,知道買它的人是個屠夫,因此任憑這個人拉著牛繩,鞭打著它,死也不肯走,等力氣用盡了,才讓這人強拖著離去。

后來經(jīng)過一家錢莊門口時,這頭牛突然兩腳向著錢莊門口跪了下來,并且雙眼一直流淚。錢莊的老板看了,不禁起了惻隱之心,就向這人詢問,這人告訴他,此牛是以八千錢買回去宰殺的,錢莊老板向這人表示,希望能以原價將牛買下,想不到這個人卻起了嗔恨心,恨這頭牛這么刁蠻,因此堅決不肯賣,雖然錢莊老板加了許多價錢但他仍不答應(yīng),并且恨恨地說:

“這頭牛太可惡了!必定要殺了它我才甘心,你就是出一萬貫的錢,我也不賣!”

這頭牛聽了,就自動地爬了起來,跟隨著這人離去,等一到家,這人就立刻把牛殺了,并把牛肉烹煮在一口大鍋里,然后就上床睡覺。等睡到五更時,這人起床去察看牛肉烹煮的情形,過了很久,還沒回來,其妻怪其久不回,起身前往察看,竟然發(fā)現(xiàn),其夫已自己跌入鍋中,從腰部以上和牛肉一起都被煮爛了!

這個故事不禁令人深深地感嘆,這頭牛自知將死而求贖,在求贖不成后,又像個烈士般,不為難任何人,不和仇敵妥協(xié)地、從容憤恨地走上它的終途。

而這個屠夫,不以牛的怕死而可憐它,反而以牛的求生而憤怒怪罪,其殘暴與人性的墮落,由此可見一斑。將牛的靈性與強烈的怨氣、屠夫的不仁與殘暴兩相對照,屠夫這樣不合常理的死法,說是“報應(yīng)”的快速,恐怕也是理所當(dāng)然了!現(xiàn)世報的共業(yè)

《法苑珠林》也記載著一個故事。說唐朝武德年間,在大寧的地方,有一個叫賀永興的人,因為鄰家的牛踐踏了他田里的作物,因此就憤恨地用繩子將牛的舌頭勒斷,后來,賀永興生了三個兒子,都是啞巴。

有人可能會認(rèn)為,賀永興“把牛的舌頭勒斷”和他“生了三個啞巴兒子”之間,可能只是一種極偶然的巧合。

但如果以“因果”的層面來看,這是一種極快速的現(xiàn)世報,我們可以想像,賀永興只因為牛犯其禾稼,就勃然大怒地將牛舌勒斷的血淋淋的場面,也因此可以想見其人平時性格之殘暴。而如此小題大做的殘暴行為,實在有違上天好生之德,因此本來已薄的福分,自然更形削減,終究得此報應(yīng)。

至于為何不報在賀永興身上,而報在他“無辜”的兒子身上的問題,實牽涉到極復(fù)雜的“共業(yè)”和因緣時機的因素,一方面,父子本是一家人,都在“共業(yè)”的范圍內(nèi),雖然報在兒子身上,但實也累了父親;另一方面,賀永興殘忍的行為,觸發(fā)或加速了已經(jīng)時機成熟的果報,而他的三個兒子,在某個前世,也必定造了足以導(dǎo)致他們失聲的惡業(yè)!

所以,可以如此說,如果有人犯了如同賀永興所為的同樣惡行,也不見得會在今世有相同的業(yè)報,畢竟,因果業(yè)報極其復(fù)雜,千差萬別,可謂“牽一發(fā)而動全身”。

賀永興和其兒子所受的“報應(yīng)”,只是屬于在他們共業(yè)范圍內(nèi),于今世成熟的一個“特例”,而不是一種“普例”,但由這個故事所揭示的因果報應(yīng),和所帶給我們的啟示,卻有著普遍性的意義。

不殺生

在本質(zhì)上,生命都有相等的價值,無所謂高低劣下之別,但在以“人”為主的世界中,有時對待自己的同胞,尚且如螻蟻般地踐踏殘殺,更遑論能以博大的胸懷來對待非我族類的“動物”了。
但至少也當(dāng)如人們所呼吁的,應(yīng)以人道、不忍、嚴(yán)肅、感恩的心情,來對待被宰殺的動物,而不是只為了自己單純的口腹之欲或逞一時的感官快樂,而無視動物錐心泣血的哀啼,如此,無異是人性的沉淪和墮落,而人類自己也將招得嚴(yán)重的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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