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目標是指出政治思考的主要通道,不是所有的通道。我不是要說只有少數(shù)可供選擇的道路能使一個思考的人符合邏輯地追隨下去。思考是(也應該是)獨創(chuàng)性地尋找沒有人走過的路。但是,在思想的領域,基于相同原則進行思考的人確實易于形成共同的思想傾向。從而,理性主義者和伯克派的立場將哲學家分為兩個大派別,這些派別盡管在他們內部有分歧,卻反映了看待社會和政治世界的兩種不同方法。以下的不同思想傾向以它們典型的形式衍生于這種區(qū)別。 1. 道德絕對主義(moral absolutism)與道德相對主義(moral relativism)。道德絕對主義是一種認為道德標準獨立于個人和社會的利益,也獨立于碰巧在某一特定時期和地方盛行的標準的理論。西方歷史中,道德絕對主義的主要形式是自然法的觀念,這是一種建立在人的本質基礎之上,可以通過理智來辨識的普遍與永恒的法。簡單地說,這個觀念確信,理智能夠聚合人類。道德相對主義有不同的形式,形式的變化是根據(jù)用什么來決定道德觀,因而道德是相對于什么來決定的。主要的形式之一是認為善良和邪惡是由每一個社會給下定義的。伯克不是極端的相對主義者,因為他相信有些標準是依附于人性的標準的,而不管在他們的社會普遍流行的標準是什么。但是他對習俗和傳統(tǒng)的看法很自然地致使他接受道德在不同時代和地點的變化,而這一點會遭到理性主義者的譴責。
2. 均質性(uniformity)與有機統(tǒng)一(organic unity)。理智僅僅可以發(fā)現(xiàn)普遍性——就是許多特殊性的相同點,其結果是,理性主義輕易地引出統(tǒng)一的概念,這個概念與均質性難以區(qū)分。相反,像伯克這樣的思想家會特別開放,不僅愿意接受得到道德相對主義認可的社會差異,而且愿意接受在群體的有機統(tǒng)一中得到協(xié)調的個人的差異——譬如,性格、才干和職業(yè)的差異。這種思想傾向在亞里士多德對柏拉圖的抗議中就清楚地表述出來了。他認為柏拉圖為了使人類統(tǒng)一,抹殺了他們之間關鍵的差異。亞里士多德抱怨說,“這就像是,將和諧變得只剩下一致了,或者是,將一個主旋律削減到只剩下一個節(jié)拍了”①。
3. 激進主義(radicalism)與保守主義(conservatism)。相信我們能夠理性地了解人性會導致一種看法,認為我們能夠也應該摧毀所有僅僅建立在偏見上的舊體制,并且按照理性的設計重新將它們建造起來。這樣一來,理性主義就引發(fā)了激進主義。這種在威嚴的、高深莫測的過去面前顯示出的自豪感,激怒了伯克。他用保守主義與之相對立,保守主義遵照人的本質只能通過習俗和傳統(tǒng)來揭示這一原則。伯克認為,這種通過一代又一代地謹慎的管理國家事務的本領和自發(fā)的生活所建立起來的秩序,不可能按照理智的計劃深思熟慮地、迅速地建立起來。如果你有足夠的運氣生活在這種秩序中,你所能做的——這是你壓倒一切的責任——就是尊重和保護這種秩序。然而,為了不過于簡單化,似乎有必要注意一下一條“沒有人走過的路”。正如我前面提到的,人的思想在尋找道路時具有獨創(chuàng)性?,F(xiàn)代的女權主義者,趨向于既避開貫穿于西方政治傳統(tǒng)的理性主義,也避開拒絕對已建立的習俗和古老的傳統(tǒng)進行批評性的評價中所固有的非理性主義。很容易看出為什么女權主義者不傾向于后者,不傾向于崇敬舊習俗和傳統(tǒng)。這些習俗和傳統(tǒng)如果不是贊成對婦女徹底的壓迫,至少在實際上總是贊成婦女的從屬地位。對過去和現(xiàn)在社會的秩序運用批判性的評價,對女權主義者尋求的社會改革是至關重要的。當然,批判性的評價是建立在理智的基礎上的。那么,有人會問,既然女權主義者也注重理性,為什么他們要避開理性主義?
答案似乎很明顯。這種才能——理智,從亞里士多德時代到今天,似乎都很樂意去界定和辯護那些在女權主義者看來是極端不公正的事情,因而幾乎必定受到質問。男性的概括和準則所聲稱的普遍性,在許多情況下讓女權主義者感到似是而非。傳統(tǒng)的理性主義顯露出它的片面性,在其片面性中存在著非人性和非正義。
但是,女權主義者將用什么來代替理性主義呢?一般來說,不會是非理性主義。并不是理智本身受到女權主義作家們的摒棄,而是他們認為過于依賴于理智的東西。對理智的過度依賴是一種不平衡,他們中的許多人認為這種不平衡是男性主導文化的特征,因此,他們設想采取一種更廣闊的洞察模式,這種模式不僅對許多情形共有的特點——用理智的功能去抓住的特點——敏感,而且對獨特的、因而超越了理智范疇的特點也敏感。
女權主義對理性主義的批評得到了心理學研究的支持。這一研究指出,女性對現(xiàn)實的感知與男性的有非常大的差異。任何年齡的女性都趨于和各種情境中內在的可能性協(xié)調,而不管那些情境與其他情境有什么共同點,而男性則傾向于訴諸常規(guī)。面對一個道德問題,女性典型地會對問題的獨特的、具體的特性做出反應,而男性則尋求可以使問題得到解決的普遍標準。女性顯現(xiàn)出同情,男性顯現(xiàn)出邏輯性;女性盡力尋找和諧,男性則要尋求公平。
也許沒有一個單一的詞匯足以指明女權主義者要為理智補充的特性,但是像“直覺”、“敏感性”這樣的詞匯似乎暗示了她們想到的特性。無論如何,關鍵是女權主義者通常認為,女性能夠洞察到時間、地點和人的性格上的特殊性,有能力富于想象力地進入情境,抱有同情心地進入個人的生活。而男性則或者沒有這些能力,或者已經(jīng)放任這些能力衰退了。他們相信,這種洞察力一旦全部地用于公共領域,可能會幫助我們糾正傳統(tǒng)理性主義中的不平衡。那么,要回答我們面前的問題——理智能夠戰(zhàn)勝隔閡嗎?——女權主義者通常回答,僅有理智是不可能的,它必須與其他方法融合,或用其他方法補充,也就是另一種辨別方法,一種在婦女中而不是在男性中——至少在當今社會——更完整地發(fā)展了的方法。
在涉及隔閡的問題上,思考理智的力量會將我們引向一個更廣泛的問題。人是否有某種力量能夠戰(zhàn)勝隔閡,或者,我們是否依賴于超越人性的一些東西?提出這個問題會將我們帶到現(xiàn)在的人們通常忽視的一個議題。我們的時代氛圍似乎是以人的自信對宗教進行質疑。人們普遍認為,我們既不需要,也不可能求助于超越我們才能的任何力量來消除我們的緊張狀態(tài)和分歧。但是,這個設想難道是如此顯而易見地正確以致不能對它提出疑問嗎?在過去,最持久的并且最廣泛的信仰之一是,一個穩(wěn)定的、公正的社會必定是建立在某種宗教基礎之上的。世界各地無數(shù)世代的人假定過,人們只有恰當?shù)嘏c神和睦相處,才能彼此和睦相處。
我們必須問一下,這是否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