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節(jié):書寫的原罪是漫無目的的流徙(4)

公寓導游 作者:張大春


這得說一說幾年前我自己的一部創(chuàng)作──《城邦暴力團》。憶昔寫到第三十九章,曾經(jīng)提及二十六歲那年我通過碩士論文口試的一段真實的往事。當時考我的兩位教授存心放水,總于答問間隨口敷衍、亂以他語。其中一位便引述《廣志》所載蜀漢之地推廣植芋,以大小分等,共十四等,最大的稱為"君子芋",每一顆都有一斗左右的大小。想到了這一節(jié),我主意已定,遂在十二小時之內,下出了反攻的第一手,我是這樣寫的:

"《齊民要術·種芋》引《廣志》曰:'蜀漢既繁芋,民以為資,凡十有四等。有君子芋,大如斗。'我既已提前響應,依約順便考閣下一個相關的問題:請問'大芋'可有別稱?"

由于對弈的規(guī)矩有"相銜接的兩則資料不可使用同一關鍵詞",而我的貼文中除了"芋"別無其他植物,看來王克純教授得傷點兒腦筋了。

未料兩個小時之內,復訊貼出,我可敬的對手是這樣寫的:

"《詩·召南·草蟲》第三章:'陟彼南山,言采其薇。未見君子,我心傷悲。'這是我所提供的答復。至于你附帶的考題,我的答案是:芋大不到哪兒去,《廣志》所言應是'芋艿',古名'蹲鴟'者也。然'芋艿'恐亦非正呼。竊意以俞曲園所言者是,不知閣下以為然否?"

這個簡短的復訊使我震驚著了。第一,我固然知道曲園老人俞樾的一些事跡,也從頭至尾讀過他的《群經(jīng)平議》、《諸子平議》、《古書疑義舉例》,至于文史學界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春在堂隨筆》,多少算是涉獵了些,即便是他親自改編的《七俠五義》,更是我打從年少時節(jié)就沉迷耽溺的讀物;可是我卻偏偏沒聽說過他老人家對什么大個兒芋頭發(fā)表過何等的高見。第二,從我的對手所引述的一小節(jié)詩篇,我隱隱然感覺到:"未見君子"四字,仿佛是窺看出我一意求勝而步步刁難的小人用心;那么,這四句所謂的"資料"便不只是"資料"了,它根本就是對我這個人的一個整體的諷謔了。

無論如何,人家畢竟是以"君子"為關鍵詞答上來了。還給我留下了不少生路。起碼,"草蟲"的"草"字極為寬泛,隨便怎么轉,都足以吻合"文史資料里的植物"這個題目。此外,我也可以將"薇"字當關鍵詞,以之發(fā)揮,能夠援引的資料可謂汗牛充棟了。但是,對手既然也是在十二小時之內貼文作復,當然也有提問的權利,那么"竊意以俞曲園所言者是,不知閣下以為然否?"這一段話,分明是他針對我原先那個問題"'大芋'可有別稱?"所做的答復;同時也是他考較于我的一個問題,我又怎么能視而不見呢?

回到"大芋"的別稱,我的確是想用"蹲鴟"這個詞兒考考我的對手。此詞原先出自《史記·貨殖列傳》,所指的就是大芋頭,因為形狀好似蹲伏的貓頭鷹,因而得名。我之所以知道這么一點兒,也非博覽強記所致,乃是自幼看家父與人宴飲時猜拳行令,每次出到一只大拇哥的時候,偏不像旁人那樣翹直了拇指,喊"一定高升"、"單超一只",而是攢起拳頭,以拇指貼覆于食指的第二關節(jié)之上,像女人撒起嬌來做握拳打人狀的模樣,喊:"蹲吃一鳥。"根據(jù)家父的解釋,一只勉強露出半個指節(jié)的大拇哥與尋常稱道人了不起的那個"豎大拇哥"的手勢是迥然不同的。劃酒拳里單出一只大拇哥叫"蹲吃一鳥",因為那姿勢像只蹲著吃東西的鳥。家父的話不免有想當然爾的成分。但是等我念了中文系,讀到《史記·貨殖列傳》,才回想起來"蹲吃"恰是"蹲鴟",是用來形容大芋頭的模樣的。好像書法界也有用這個詞來狀述側筆(也就是"點")的形象的;這,就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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