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的救世主
“自助者,天助之?!边@是一條被實踐證明了的至理名言。它早已在漫長的人類歷史進程中被無數(shù)人的經(jīng)驗證實。
自助的精神是一個人發(fā)展進步的原動力,也是一個國家興盛強大的根本所在。即使是最好的制度也不可能給人以無所不能的幫助,唯一能做的就是放手讓人們自由自在地追求屬于他們的事業(yè),從而改善他們的生存狀態(tài)。但是,幾乎所有的時代,幸福是通過制度本身而不是通過自己的行動去獲得的,遺憾的是,人們竟然對此深信不疑。因此,作為一種促進人類進步的立法價值常常被我們高估了。為此,人們設立了很多立法機構(gòu),每隔三年或五年就選舉一次立法者。然而,不管這些立法機關(guān)的職能被我們履行得有多么好,它對人們的生活和性格所起到的積極影響都是微不足道的。更有一種情況,政府的作用是消極和有限的,而不是積極和無限的。換句話說,政府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護人們的生命、自由和財產(chǎn)。
如果法律得到嚴格執(zhí)行,它就能平等地保護人們享受到他們自己的勞動果實,而不受任何智力上或其他方面的限制,只需要付出相對較小的一點代價(納稅)就夠了。
然而,不論多么完備、嚴厲的法律都不可能使好吃懶做的人勤奮起來,也不能使那些奢靡揮霍的人變得節(jié)儉或者使酒鬼懂得不貪杯。所以,要改變這些就只能依靠個人的勤儉和自律,通過好習慣而不是靠更多的權(quán)力去改變。
一個國家的政府本身通常就是組成它的社會個體的寫照。一個高于人民素質(zhì)水平的政府必將被拉回到與它的人民素質(zhì)水平相當?shù)膶哟危粋€落后于人民的政府遲早會被提升到與人民的水平相同的檔次。
事實證明:一個國家的價值和力量絕不是來自于它的制度形式,而是取決于它的人民的整體素質(zhì)。國家只不過是社會個體的集合體,而文明本身也只不過是男女老少這些社會個體不斷去發(fā)展完善的問題而已。
國家的進步是每個人的勤懇奉獻、吃苦耐勞和正直誠信的結(jié)果,就如同國家的衰敗在于每個人的懶惰、自私和邪惡一樣。我們常常認為的那些社會邪惡問題大多緣于個人生活的墮落。雖然通過法律的制約可以最大化地減少或根除它們,但是,一旦遇到有適合它們滋生的環(huán)境,它們就會死灰復燃,除非個人生活和性格狀態(tài)得到徹底改善。假如這種認識是對的,那么,我們可以得出結(jié)論:那些愛國情懷和博愛精神不是通過改變法律和制度產(chǎn)生的,而是通過引導人們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而產(chǎn)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