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抵抗運動中的“保利娜”(6)

雙面的克里斯蒂娜 作者:(澳)瑪?shù)铝铡ゑR森


正如克里斯蒂娜以英國當(dāng)局的名義所保證的那樣,申克上校和馬克斯·韋姆確實受到了安全保護。這種保護一直持續(xù)到制定好對他們進一步處置的方案為止。申克不顧別人的警告和建議,自作主張帶著克里斯蒂娜之前給他的200萬法郎回到了迪涅。結(jié)果,他在迪涅遇害。他的死肯定與這些錢有關(guān)。這時申克夫人的處境非常危險。但克里斯蒂娜和“羅杰”并沒有棄她不管,并在經(jīng)濟方面給予了她很多幫助,讓她和她的兩個孩子安全回到了阿爾薩斯。

后來,馬克斯·韋姆被關(guān)押到駐扎在尼斯的英國傘兵旅?!傲_杰” 通過關(guān)系才把他從英國戰(zhàn)地警察的看管所里送到意大利的巴里。后來,韋姆參加了遠東的自愿軍。最后,他被作為戰(zhàn)俘送到了澳大利亞,安然無恙地回到了他的故鄉(xiāng)比利時。從那以后,再也沒有聽到過有關(guān)克里斯蒂娜曾交給他的那200萬法郎的消息。

最后談到迪涅營救行動的有關(guān)情況的就是贊·菲爾丁。他寫道:

克里斯蒂娜意志堅定,敢冒著生命的危險去營救他們。她肩負的責(zé)任,幾乎超出了常人所能承受的限度。拋開她個人勇氣的因素,她還必須從特種行動執(zhí)委會的角度,去考慮她的行動是否完全可行。就個人而言,她會毫不猶豫地用自己的性命去換取這三人的性命。然而,作為一名特工,她不得不去考慮自己和這三個人,誰的生命更有價值。假如事實證明是她更值得活下去,那么她的任務(wù)就是去保護自己。

“牧師”和我的性命價值與“羅杰”的相比,簡直就是微乎其微。她認為,“羅杰”的性命更值得自己去拿定主意,并采取行動。假如“羅杰”沒有和我們一起被逮捕的話,克里斯蒂娜完全沒有必要去采取任何行動。因為采取行動,這也就意味著危及自己的性命。間接說來,全虧了“羅杰”,我才得以活了下來;但直接來講,我更應(yīng)該感激克里斯蒂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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