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樓,在一家飯館吃了碗面。一路打聽著來到安定街。
沿街歌舞廳門前霓虹亂閃,紙屑塵灰在風中打著旋兒飄落而下,不長的小街我走過了一個來回,仍未發(fā)現(xiàn)伊甸酒吧所在。正在納悶,身后一陣騷亂。一處黯淡的店門里撞出一條大漢,此人抱著腦袋向我跑來。我定睛一看,不是魯國是誰?正要問個究竟,他一把拉住我的袖子:快跑!不遠處兩個瘦骨伶仃的保安手持短棍追來。我只好跟著這小子狂奔。
半晌,我回頭看,兩個保安都不見了蹤影。我說停吧。魯國就勢扶住一根電線桿子,拍著胸口大口喘息。
莫名其妙地傻跑了半天讓我心情很不爽,我問他是不是干了什么不良勾當。
他嚴肅地對天保證自己是大大的良民,“只不過唱歌時太激動了,把我的琴砸了?!?/p>
我想起他那把藍色吉他。
“砸到人了?”我問。
“沒有,砸到地面了?!?/p>
“琴砸壞了?你摔自己的琴關人家什么事?”
“關鍵是,地板也砸壞了。”他一副沮喪的樣子。“媽的,老板也忒摳,不能裝個好點的地板?叫我賠五百。我全身上下就二百五。五百呀,訛人么不是?!?/p>
“對了,你就一二百五。消停地唱不得了,吃飯的家伙都給砸了人家也不領情,還被人追得滿街跑,還搭上我跟著一塊做亡命徒。”
“嘿——你可不夠意思,上哪找這刺激去?”他向前一指,“走,就用這二百五喝酒去?!?/p>
我堅持要回去睡覺。
“都市夜生活才剛剛開始呀!你不去我去?!彼麚]揮手,走進斑斕的燈火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