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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獨(dú)自還貸留個“底”(2)

女人財富非常道 作者:李南


我之所以這樣建議大家,是因?yàn)檫@里也有一個慘痛的例子。大概在2008年,我接觸到一位從上海來北京的女白領(lǐng),非常干練,但是她的第一次婚姻失敗了。再婚的時候,她就想“我這次婚姻特別不容易,我一定要好好珍惜”。于是,結(jié)婚后她就跟丈夫一起來到北京工作。為了表示自己的誠意,她把她再婚前在上海的那套小房子賣了,大概得了150萬(這還算作她的婚前財產(chǎn)),隨后又用這筆錢,再加上自己以往的積蓄(這也算是她的婚前財產(chǎn)),在北京的望京買了一套300萬的房子。不過,這300萬她不是一次轉(zhuǎn)賬給開發(fā)商的,而是從自己婚前的存款賬戶上,今天取30萬,明天取40萬,后天又取50萬,取出來轉(zhuǎn)到一個賬戶上,從這個賬戶上再轉(zhuǎn)到那個賬戶上,折騰來折騰去,300萬的房子,她老公一分錢都沒花!但是特別慘的是,這段再婚的婚姻也沒維持多久,一年之后還是以離婚告終了。這套房子呢?最后法院就把它認(rèn)定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雖然她覺得特別委屈--自己辛辛苦苦花了300萬買的房子,才跟他結(jié)婚一年,怎么就被法官認(rèn)定成一人一半了呢?當(dāng)時,她的律師為了幫她挽回?fù)p失,還費(fèi)盡心思地幫她做了一個圖表,試圖證明她資金的走向,但是最困難的是她自己把資金的鏈條給打斷了--她總是提現(xiàn)金,存現(xiàn)金,再轉(zhuǎn)賬,再提現(xiàn)金,最后誰也不清楚,買房子的錢到底是哪兒來的了!

所以有了這種慘痛的前車之鑒,我還要再次給女同胞們提個醒:不論你是一位巨富也好,或者有點(diǎn)小金庫也罷,在用婚前財產(chǎn)買房這件事上,一定要留下資金的流動線索!也許這個線索直到你跟他白頭到老也派不上什么用場,但至少要為你自己后半輩子的幸福上一把保險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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