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說,強調客觀原因、推諉責任,是做人處事的大忌。也許能夠一時令你輕松地置身事外,但別人不是傻子,做得多了,別人自然就會有所察覺,有所防備,甚至進而因為你的不明智之舉,而結下終生不解的仇怨或者引來報復。
做人不需要講究只為他人,不為自己,但自己的錯誤自己承擔,是做人做事之本分。本來就是自己做得不對的地方,卻要強加在他人的身上,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也是對他人的傷害。
正值二十幾歲的人,切莫犯下推諉責任的壞毛病。如果犯了錯誤,要學著自我認識、解決,只有你真正認識到自己犯下的錯誤,并及時改正,才能讓你的人緣越來越好,內心越來越強大,生活越來越美好,事業(yè)越來越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