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罕所說的“迫于形勢”,是指1926年3月湖南發(fā)生的政變。
3月,湘軍第四師師長兼湖南善后督辦唐生智,一位37歲的佛教徒,在衡山宣布驅(qū)逐湖南省長趙恒惕,自己代理省長。趙恒惕是一位地方自治的推行者,湖南在全國率先實行議會選舉省長,并制訂了一部以自治與憲政為主旨的湖南省憲法。唐生智倒戈,便是打著廢除省憲的旗號。趙恒惕逃往上海,湘軍第三師師長葉開鑫向吳佩孚求援。吳佩孚本來無意南征,但亦不能不擺出姿態(tài),一面委任葉氏為討賊軍總司令,一面限唐生智24小時之內(nèi)退出長沙。唐生智自知不是吳佩孚的對手,情急之下,索性向廣東求援,寧愿加入國民黨。
加拉罕向莫斯科建議:“廣州應(yīng)幫助唐生智在湖南站住腳。如果不支持他,他可能屈從于吳佩孚。對他的支持可以是向湖南調(diào)動幾個廣州師,不動一槍一炮進駐那里,目的在于鞏固唐的地位。實際上,這是和平占領(lǐng)該省?!币虼?,他認為“廣州的上述擴張是不可避免的,需要給予協(xié)助”。
但廣東自“三二○事件”后,政治空氣危疑震懼,沒有人對出兵援唐感到興趣。只有李宗仁對廣東情況不明,一腔熱情,力排眾議,未經(jīng)請示,即驅(qū)師北上,進入湖南。他5月到廣州,就是想借二中全會之機,說服政府出師北伐,援助陷于苦戰(zhàn)的第七軍和唐生智。這時廣西軍隊正在炮火連天的衡陽鏖戰(zhàn),“和平占領(lǐng)”,不知從何說起。加拉罕為了說明廣州的擴張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故意避重就輕,對事實輕描淡寫。
加拉罕的“抗旨”,令斯大林十分不快。4月5日,聯(lián)共(布)中央政治局對加拉罕作出強硬回復(fù):“中央最近關(guān)于不希望廣州軍隊在廣州以外進行軍事遠征而要把廣州的力量集中在鞏固內(nèi)部政權(quán)以及軍隊工作上的指示應(yīng)當不折不扣地執(zhí)行。”“要向加拉罕同志指出,不允許有直接或間接違背中央指示的行為?!薄耙坏┢惹行枰趶V州以外進行軍事遠征,這種行動只有取得中央同意方可進行?!?/p>
指示的最后一條,聽起來十分奇怪,仿佛國民政府是聯(lián)共(布)中央屬下的一個機構(gòu),國民政府是否北伐,必須先征得聯(lián)共(布)中央政治局的批準。這時布勃諾夫使團已回到蘇聯(lián),聯(lián)共(布)中央在聽取他們關(guān)于中國情況的匯報后,5月20日,再次向中國發(fā)出強硬的指令:“責成廣州同志保證實行政治局不止一次重申的堅決譴責在目前進行北伐或準備北伐的指示?!?/p>
中共的原則立場是:不反對北伐,但要“預(yù)防過分宣傳北伐之流弊”,勸告民眾不要“對北伐預(yù)有過分之希望而終于失望”。并規(guī)定目前黨的總政策口號是召開國民會議,不是爭取北伐的勝利。 陳獨秀在一年后承認,中共盡管在原則上贊成北伐,但事實上從來沒有用實際行動積極地堅決地支持過北伐;中共把北伐看成是防御性的,即只看成是保護廣東,所以對北伐的態(tài)度是消極的,取得的成果不大。
中共對北伐的爭論還沒有定案,氣勢如虹的北伐軍,已經(jīng)打到長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