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思變之道(6)

儒教三千年 作者:(日)陳舜臣


 

中國在法律上對同姓嫁娶未作出過限制。然而韓國在法律上嚴格限制同一籍貫同姓間的通婚。眾所周知,韓國姓氏的數量有限,尤其以金、李、樸為多。金與金之間不能通婚,自然會帶來諸多不便。因此同為金姓的人,如果籍貫不同便可通婚。戀愛之前必須先確定對方的姓氏和籍貫。如果出現同姓同一籍貫的人相愛,該怎么辦呢?現實中此類情況并不少見。這樣的戀人即便結了婚,女方也不能上戶口。據說在韓國像這樣不能上戶口的未婚母親和單親孩子很多。

由此可見,儒教在傳入朝鮮時是完整存在的,但向日本傳入時,其中的祭祀部分便被摒除了,只吸收了其中的倫理、學問和教養(yǎng)。因此,關于日本的儒教是否為本來的儒教這一問題便很值得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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