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所說,擔神輿的人們,以為他們是依神的靈而行動的,——(神道的神,有種種性情,所以他們大概是依粗烈的靈而行動著的吧),所以把它前推后拉,左右搖擺,是表示神在檢查前后左右的家的意思。神在查看信男信女的心,是不是真的純正,又在決定有沒有給與警告,或施以懲罰的必要。擔的人,只要神叫他們到甚么地方去,他們就帶神到甚么地方去,——必要時沖過堅固墻壁也要去。因此,倘若神輿撞上了一家,就表示神對那家生著氣。只碰一碰門口的簾子,也是一樣。如果神輿撞壞了家的一部分,那就是重大的警告了。神有時要跑到家里面,破壞攔住他的一切東西也不管。這個時候,那一家的人,統(tǒng)統(tǒng)要從后門口逃出去,否則很糟,強暴的游行,高聲如雷地闖進屋子里,將家中一切東西破碎,撞裂,毀壞,壓扁,一直到神答應回到那條路上的原位置為止。
我曾經(jīng)看過兩處被破壞的地方。詢問理由,才知這兩處侵入,由團體的見解來說,在道德上都應該認為是正當?shù)?。第一家,曾?jīng)發(fā)生過欺騙事件,第二家,沒有救助溺死者的遺族。第一個犯罪是法律上的,第二個是道德上的犯罪。鄉(xiāng)村社會,除非是放火,殺人,盜竊等重大的犯罪,不將犯罪者交給警察。鄉(xiāng)村是怕法律的,只要有別的方法,決不訴諸法律。這是古代的規(guī)約,封建政府曾經(jīng)獎勵維持這種習慣。守護神一旦發(fā)怒,便主張?zhí)幜P或排斥這個犯罪者,這樣一來,依封建的習慣,要犯罪者的全家族來負責任。被害者,若有這樣的心思,可以訴諸新的法律。可以將破壞了他的家人的,拖到法庭,要求賠償,因為近代的警察,并不為神道所左右。但除非是十分不懂事的人,不會為了團體的制裁,訴諸法律。因為這樣的行動,本身就被當做習慣的重大破壞,而受非難。商談的結(jié)果,如果證明是冤枉,那末團體隨時肯下公平的判斷。受了制裁的人,若想訴諸不依宗教的法律,以圖報仇,那末同時也會想到將自己和自己的家族的家,及早搬到遠遠的地方,才是上策。
在舊日本,個人生活是放在二種宗教性支配之下的,這我們已經(jīng)曉得了。一切個人的行動,給由一家或社會的祭祀而來的傳統(tǒng)所規(guī)定,這種狀態(tài),開始于一定的文化成立的時候。我們又知道了團體的宗教,使人服從家的宗教。這個事實,只要記住這兩種祭祀(團體和家族的)的基本思想,——即生者的幸福,靠著死人的幸福的思想,——是同一的,便決不會覺得希奇了。人們相信漠視家族的祭祀,會使靈發(fā)生惡意,而靈的惡意,會招致公共的不幸。祖先的靈,自配著自然,——火災,洪水,疫病,饑饉等,是亡靈可以自由使用的報復手段。因此村中一個不虔敬的行為,也許會使全村遭遇不幸。所以一個社會(團體或一地方),關(guān)于各家庭維持孝道一事,認為對死者負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