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軟木瓶塞很有名氣,這要歸功于17世紀瓶塞與酒瓶之間的不期而遇。因為用瓶塞將酒瓶封起來的葡萄酒會更好些,當然也同樣是因為,瓶塞在彈出的時候,會發(fā)出激動人心的聲響,這會讓每個人都胃口大開。事實上,在一千兩百多年當中,軟木都沒有用來做瓶塞。人們用各種各樣的東西來當瓶塞,有木頭,有皮革,有廢麻,有玻璃,但不用軟木做瓶塞。軟木只有在人們想要讓酒更甘醇一點的時候才會被當作塞子,而且只是在葡萄酒裝瓶的時候,如同羅馬人把酒裝進雙耳尖底甕里,其外形很像松果。對此,軟木是非常理想的。它很密封,與此同時,又能讓酒瓶內(nèi)部和外部互相彌漫。它結(jié)構(gòu)細膩,縫隙又有點多,同時又具有良好的彈性,最后用了它就像沒用一樣,這是變化多端的一個奇跡。休·約翰遜(HughJohnson)在書中(《葡萄酒的世界史》)寫道,確切地說,最早提及軟木瓶塞是在16世紀中期。于是,在《如您所愿》(1599)中,羅薩蘭德(Rosalinde)對他的表妹溫柔地說: 我求你了,拔掉你嘴上的瓶塞吧,這樣我就可以吞下你的秘密了! 然而,必須在17世紀上半葉的英國,后來又是在法國(1710年左右),這樣的瓶塞才能進入瓶頸而不讓瓶頸爆裂。這樣的奇跡能夠發(fā)生,那是多虧有了更為結(jié)實的葡萄酒瓶,底部和瓶頸都得到了加固,其玻璃是在煤炭爐內(nèi)融化的。我們必須將這一切都歸功于柯奈姆·迪格比(KenelmDigby)爵士,1633年,他剛剛失去了他的妻子,想出了削肩長頸的玻璃酒瓶,上面還安裝了一個封圈,能夠固定封口裝置。后來,席勒(Schiller)很恰當?shù)卣f: 創(chuàng)造出了軟木,又立即發(fā)明了瓶塞,這樣的發(fā)明者還有何種敬意不敢當呢!
軟木這個詞,來自于拉丁語 levis (輕,不重)。這就是說,它的屬性使它能夠很容易彈出來。讓-保羅·考夫曼(Jeans-PaulKauffmann)在書里這樣寫,它嘲弄了重力,但它也知道屈服,屈從于瓶口,如同人們所說的那樣,它也能讓酒瓶內(nèi)部和外部進行緩慢的流通,使得葡萄酒能夠呼吸到空氣,并繼續(xù)成熟。瓶塞盡管柔軟、密封,不易腐爛,其使用壽命是有限的,為20至50年。此后,它將變得很脆,并且很容易就碎了。但人們看到了其巨大的生命力。唯一的缺點就是:制作這些彈性良好的小東西需要很長時間。當樹木長到20至30歲,人們可以首次出去樹皮,也稱作剝木栓樹皮,這會帶來人們所說的雄性軟木,或是處女軟木。第一次剝下來的樹皮并不適合使用。還需要再等9至12年,才能剝下雌性軟木,然后再等9年才能最終收獲制作瓶塞用的軟木。這是生軟木。這種軟木人們稱之為 amadia 。這樣說來,你閹割了父親,擺脫了母親,但保留了兒子,如今柔軟、細膩、純潔而又英俊的兒子。這一切確實很值,但只有在兒女身上才能獲得,如同阿特里德家族。這沒有什么振奮人心的。
但最后問題仍然存在。如何讓瓶塞彈出來呢?人們自然可以求助于開瓶器,但這一工具的發(fā)明者一直不為人所知。這也在專家中間引起了小小的爭論。休·約翰遜(HughJohnson)確信地在書中寫道,開瓶器的原型,是用來將發(fā)火過慢的子彈從手槍中取出來的螺旋形鉆頭。吉爾貝·加利埃(GilbertGarrier)反駁說(《葡萄酒的社會文化史》),這很有可能,但這只需要瓶塞前部就行了。這根簡單的金屬桿斜著插進了軟木瓶塞,把瓶頸處的加固部位當作杠桿。損壞是相當大的,而且有玻璃屑掉下來是常有的事。于是,在1750年左右,出現(xiàn)了開瓶螺桿,當然,這也得歸功于英國人。他們也是制作開瓶器的能工巧匠。羅蘭·杜比耶(RolandDubillard)說,有些瓶塞在經(jīng)過開瓶器開啟之后就沒有辦法再裝回去了,這確實不假。但需要怎樣才能做出這些桀驁不馴的瓶塞呢?底部能夠塞緊瓶頸,過于沉默寡言或是塞得過緊,緊得像小野獸,像暴躁而又執(zhí)拗的孩子,必須要不惜一切代價才能將它拔出酒瓶。因為總有些瓶塞會說不。而它們,無論是心甘情愿還是迫于壓力,必須將它們送進酒里,在酒的汁液中將它們濕潤。它們就這樣完了。人們不會再用這些瓶塞。而且當你想喝奧德省的美酒或是1989年的索姆白葡萄酒佳釀的時候,看到這些無人管理而又成問題的小生命肆意漂泊,這是人們經(jīng)歷的最糟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