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軻今天說的,并非全是實話。不錯,這豬豚不是偷的,而是撿的,當他們在村后的柳樹叢中發(fā)現(xiàn)這頭小豬時,正被一只惡狗咬得遍體鱗傷。他們打跑了惡狗,救起了小豬,它已經(jīng)是奄奄待斃了。然而他們并未去尋找失主,而是迫不及待先令那個其父殺羊的孩子回家去取來了一把牛耳尖刀,然后由孟軻操刃,捅刀、割頭、開膛、除內(nèi)臟,用黃泥包裹,用干柳枝燒而食之。當孩子們吃得滿嘴流油的時候,有一個打柴的老者經(jīng)過柳林,這才泄露了天機。孩子們主要并非為了吃肉,而是為了殺頭真豬過過癮,也確實比殺泥豬更帶勁。
三天后孟母得知兒子撒謊,但卻若無其事,只是加快了遷居的籌措與準備。
由于著手早,時間長,這第二次遷居不似第一次那樣匆忙,顏崇義得以完全按照孟母的要求去做,因而較為理想。周安王十九年秋,孟母攜子遷至因利渠畔(今鄒縣縣城南關),在一所學宮的側旁定居下來,小孟軻是在新居室過第七個生日的。
兩千多年來,習慣上都稱“孟母三遷”,并有《三遷志》一書,但實際上卻是三居而兩遷。
話再回過頭來說。那還是初遷至廟戶營的時侯,小孟軻聽見東院的豬在拼命地嚎叫,其聲尖厲刺耳,令人心悸肉麻,忙問母親道:“東院在干什么?那豬為何這般拼命地嚎叫?”
孟母正在機上織布,見問隨口答道:“東院是在殺豬?!?/p>
“殺豬干什么?”小孟軻追問道。
“殺豬好賣肉給你吃?!泵夏嘎唤?jīng)心地回答。
小孟軻聽說東院殺豬是為了賣肉給自己吃,高興得手舞足蹈,到外屋高聲地背起“詩”來。
話一出口,孟母便知失言。今天若不買肉給孩子吃,便是哄騙孩子,教孩子撒謊。有心買肉啖兒,生活如此艱難,不年不節(jié)的,哪里舍得花這筆錢!……突然,她耳邊響起了先父那蒼老而渾厚的聲音:“孺子不可欺也!”孩提時,先父曾給她講了一個《曾子之妻之市》的故事,講完故事之后,下了這樣一個結論。
曾參青年時期,有一天,其妻欲去趕集,六歲的兒子哭鬧著欲隨母同去。集市上人多如蟻,擁擠不堪,帶孩子去很是累贅。百般勸阻,孩子硬是不聽,母親眉頭一皺,計上心來,說道:“我兒乖乖,在家里和小朋友們一起玩,媽媽趕集買肉,中午包餃子給你吃?!?/p>
這一招果然奏效,孩子止住了哭聲,問道:“這是真的嗎?”
“當然是真的,媽媽不騙你!”母親十分肯定地回答。
孩子聽說中午將有肉餡餃子可吃,歡蹦亂跳地離去了。
其時曾參正在書房里全神貫注地讀書,妻與子的這場糾葛,他全然不知。
母親從集市上歸來,籃子里哪里有半點肉星!惹得孩子號啕大哭,指責母親“言而無信”、“是個‘巧言令色’的大騙子”……哭聲驚動了曾參,曾參忙問原因。問明了情由以后,即刻跳下圈去,將一頭不足百斤重的殼郎豬殺死,令其妻包餃子啖兒。他說:“為父母者,不可食言,更不能欺子!”
想到這里,孟母羞愧得面紅耳赤,匆匆下機,奔向東院的屠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