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9日給布坎南教授的信
親愛的布坎南教授:
我真的從心里感謝你能夠接受這次訪談。
在每一次訪談之前,我通常要為中國讀者寫一篇關(guān)于訪談對象的學術(shù)領(lǐng)域以及研究成果的綜述,用這種方式我可以把那些中國讀者特別感興趣的問題著重提出來加以討論??墒?,我發(fā)現(xiàn)我很難對你的全部學術(shù)領(lǐng)域和研究成果給出一個綜述;你發(fā)表過的學術(shù)成果的目錄大約有40頁紙那么多(喬治·梅森大學提供的你的學術(shù)簡歷一共47頁,其中前7頁是簡歷,其后全是發(fā)表過的著作目錄)。我之所以無法提供出這樣一個綜述,部分的原因在于你所涉及的研究專題太廣泛,太深刻,以致我難以獲得一個整體的把握。于是我索性放棄了為你寫這么一篇學術(shù)綜述的企圖,代之以我的那些憑我對你著作的局部印象提出的問題。對這些問題當中你認為不妥當、誤導或者錯誤的地方,請你一定提出修正或干脆刪去。你對這些問題的批評將與你對它們的回答同樣有價值。
問題一
請允許我首先提出一組涉及私人事務的問題。我在諾貝爾委員會的因特網(wǎng)上居然怎么也找不到你的“官方自傳(Official Autobiography)”,而這樣一份自傳是每一個諾貝爾獎得主必須提供的。我在諾貝爾委員會網(wǎng)絡中查到了所有其他諾貝爾經(jīng)濟學家的自傳。在我反復搜索你的傳記和學術(shù)背景材料時,互聯(lián)網(wǎng)不斷提供給我的是另一個詹姆斯。布坎南的材料,他是19世紀的美國總統(tǒng)。另一方面,我在一份以報道諾貝爾經(jīng)濟學家著名的刊物上得知你“是1890年田納西州深得人心的那位州長的孫子”。在你的身世中是否確實存在著與那位美國總統(tǒng)詹姆斯·布坎南的血緣關(guān)系?你是否愿意為我們提供一個解釋,說明為什么在諾貝爾委員會的網(wǎng)絡上十分顯眼地沒有你的官方傳記?除了弗蘭科·奈特之外,還有誰被你尊為精神導師?你是否可以告訴我們你的家族傳統(tǒng)對你的學術(shù)興趣有什么影響?
問題二
1995年9月你曾經(jīng)接受The Region月刊(著名的保守自由主義刊物)的專訪。在那次專訪的開頭部分,你認為非常必要從你所發(fā)表過的浩繁論著中找到一本代表作——例如你最著名的那本《一致的計算》(The Calculus of Consent:Logical Foundations for Constitutional Democracy)——來勾畫出你那些重要的思想,實在是很困難的。
為向中國讀者介紹并引導中國大學生研究你的思想,使他們對你的工作獲得一個多少全面的認識,你可以向讀者們推薦一本、兩本或三本你自己的著作作為你的代表作品嗎?我是否能夠說,《自由的限度:在無政府與利維坦之間》(The Limits of Liberty:Between Anarchy and Leviathan)在相當程度上代表了你從60年代初期到70年代中期的思想與反思,《自由、市場與國家》(Liberty,Market and the State)在相當程度上可以代表你在70年代和80年代的思考,而《求解“一致同意”》(我承認,這也不是個妥當?shù)淖g法)則代表了你從50年代初期到60年代初期的思考?我是否能夠說,你在90年代的研究興趣主要地集注于“位于實證科學與道德哲學之間的”經(jīng)濟學的道德哲學方面的思考?
問題三
在同一次與The Region月刊的訪談中,你對50年代初期美國學術(shù)界對阿羅不可能性定理的反應以及阿羅本人對此定理的解釋的批評,給我這樣一個印象,似乎正是你對阿羅定理的與眾不同的認識引導你走過了一條漫長的路,從50年代阿羅發(fā)表他那篇關(guān)于個人價值與社會選擇的博士論文開始,經(jīng)歷了四十幾年在與“公共選擇”有關(guān)的各個領(lǐng)域里的探索,走到你今天的位置上。你當時對阿羅定理的解釋是:正是阿羅證明的那種社會選擇的一致性之“不可能性”,才反映出民主社會的真髓。我覺得這一點也許同時將你引導到了威克塞爾(Knut Wicksell)的“一致同意性(Unanimity)”概念以及引導你翻譯了威克塞爾的那些著作,并且最終引導你得出你在《求解“一致同意”》中的觀點。另一方面,在一個局外人看來,那段時期的美國政治發(fā)展中包含了幾乎二十年之久的一個從“福利國家”的鼎盛時刻向著“里根式政府”過渡的階段。在那個時期里,你的許多學生由于不同意主流經(jīng)濟學的看法而在畢業(yè)之后找不到大學里的工作,從而不得不受雇于政府部門。這些深受你的思想影響的政府專家們后來掌握了公共領(lǐng)域里的政策決策權(quán)力,他們對福利國家向著小政府模式的過渡的影響是不可忽略的。
在經(jīng)歷了這么多年的“孤獨宣傳”之后,你怎樣評價或估計你的思想對美國政府模式終于開始發(fā)生這一重大轉(zhuǎn)變所施加的影響?我是否可以把這一案例當做“觀念導致社會變遷(也許存在著一個二十幾年的時間滯后)”的又一個例子?我記得大致有三本你的著作已經(jīng)被譯成中文了(《一致的計算》,《民主過程中的公共財政》,《赤字中的民主》)。我很奇怪為什么他們沒有翻譯你最近發(fā)表的那些主要著作。不論如何,就已經(jīng)有了中譯本的你的著作而言,你預期或希望你的哪些思想將會在中國未來的,也許要等二十或三十年時間,公共選擇過程中發(fā)生什么樣的影響?你是否看到了,由于東西方社會對諸如“政府”和“個人自由”這類觀念的理解傳統(tǒng)的相當不同,威克塞爾的“一致同意”概念或許在中國以及東亞的其他社會里變得不那么至關(guān)重要?你對以東亞經(jīng)濟發(fā)展為最近的依據(jù)而興起的新儒家思想傾向于贊同“政府管理市場”的看法有什么看法嗎?作為一個古典自由主義者,(我可以這樣稱呼你嗎?)你看到在你的呼吁憲制改革(或憲法革命)與哈耶克70年代對美國“自由憲法”體制的反思與改革建議(反映在他的《法、立法與自由》)之間有什么重大差異嗎?由于你最近試圖將“普遍主義原則推廣到所允許的極限”的努力,你對羅爾斯的正義原則有什么評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