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好的生意,對方又是這樣一個人,有什么不放心的?于是,信托公司老板慷慨地甩出了500萬元。
馮侖拿著這500萬元,讓下屬到銀行作現(xiàn)金抵押,又貸出了1300萬元。他們用這1800萬元,買了8幢別墅,略作包裝一轉手,賺了300萬元。這就是馮侖在海南淘到的第一桶金。
后來馮侖總結說:“做大生意必須先有錢,第一次做大生意又誰都沒有錢。在這個時候,自己可以知道自己沒錢,但不能讓別人知道。當大家都以為你有錢的時候,都愿意和你合作做生意的時候,你就真的有錢了。”
從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出,馮侖在毫無忌憚地自吹自擂。但是,他這樣做完全不是為了虛榮,而是為了獲得實利。事實也證明,他的做法是完全正確的。其實,在創(chuàng)業(yè)之初,每個人都是窮人,馮侖也不例外。關鍵在于有的窮人具備致富的特點,恰到好處的“自吹自擂”就是獲得財富的一種有力武器。這絕不是教人“奸”,教人“詐”,而是指導我們怎樣用信心的力量來武裝自己,使自己看起來“強大而有實力”。有實力的人,受到別人的尊重、擁戴,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一個沒有實力的人,也能想方設法取得別人的信任,讓別人高看一眼,那么,他就真的具備了發(fā)財致富的潛力了。
窮二代,可以忍受貧苦的出身,但不能忍受貧苦的終身。脫貧致富有很多條路,在走每條路之前,首先要有一種高昂的姿態(tài)。著名形象設計師英格麗·張告誡人們,像領導那樣舉止,像領導那樣說話,那么,你就是領導。同樣的道理,像富人那樣舉止,像富人那樣說話,那么,你就會變成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