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桂林的社交生活

我與李宗仁 作者:李秀文


抗戰(zhàn)八年,除了隨省府眷屬疏散到凌云一年之外,我一直居住在桂林和鄉(xiāng)間。這七年之中,我的生活大有改變,不再是深居簡出,而隨著一幫夫人太太們交游應酬了。那時與我來往密切的是黃旭初夫人、李濟深夫人、漆漁波( 即漆道微 )太太、呂竟存太太、白團九太太、孫仁林太太、王象明太太等。本來我這人不喜歡交游,人人背后笑話我老實。王太常常對我說:“大夫人呀!你莫老實過頭了嘛,往時在廣州、香港你少應酬,那是在別處客居,如今在桂林自己的地方,你還是老呆在家,再不出去走走,別人會把你忘得一干二凈的。你再不走動,我們幾個( 呂竟存呂太、白團九白太等 )就來抬也要把你抬出去。”就這樣一來二去的,我也不常呆在家了。

那時太太們幾乎是天天有人請酒,今天是兒子尾巴,明天是千金滿月,老爺生日。還有認干女兒的、拜干娘的、結拜姐妹的……總是沒完沒了,借此飲酒作樂,大家痛快。而她們每逢請客,又必請我,久而久之,我也不好不回敬一二。不過我是觀音請羅漢,一次過,一年難逢幾回我請的。

說起那時請客,真是極大的花費。女人請酒與男人請酒大不相同,男人請酒,大吃大喝,女人則不在于吃喝,一見面就只顧說呀笑呀,至于那滿桌菜肴,卻正眼也不瞧,似乎胃口全無,只挑些蘑菇青菜之類嘗嘗,好似個個一樣,厭食雞鴨魚肉。

不過酒倒是要喝的,有的太太們酒量可與男人相當,甚至勝過男人。半斤白蘭地喝下去不當一回事。我的酒量也不小,三杯下去臉不紅,心不跳,只是不愛喝罷了。

有人說太太們是神仙肚,不作興吃葷腥的。飯店老板,可在太太們請客頭上賺雙倍錢,意思是往往一桌酒菜,只不過略動一動,有些連動也不動,就端走了。這一桌菜肴,經過廚師調弄一下,老板們便又可作一次買賣了。

我想起鄉(xiāng)村人家請酒,也是名目繁多,但一家請酒,各家人人都得吃,一桌酒菜,吃得干干凈凈。

原來是鄉(xiāng)下人做客之前,都準備好了包魚肉的菜葉子。在席面上,主人舉筷說請,就人人舉筷,把碗上的雞鴨魚肉夾到自己面前的菜葉里。一碗肉菜,大概作兩三次舉筷便算完結。碗底下的墊菜( 農村酒席碗里不全是魚肉,總得有豆腐蔬菜之類墊在底下 )才是隨意吃的。席散,各人把所夾的魚肉包好,然后回家與家人分享。這是人人如此,誰也不會笑話誰的。我在家鄉(xiāng),也同樣打包。不打包倒讓人笑你不知尊老疼小。

城里請一桌酒,花的錢比農村不知多多少倍。但是白白的擺滿一桌不吃,我初時很覺可惜,久而久之也習慣了,甚至連自己也跟著說不想吃,或吃膩了。其實,常常我們赴宴之前,都要在家先吃些點心,一則免得空肚子喝酒易醉,二則吃飽了,看見滿桌子菜也不想吃啦,以免人家說你小家子相。當然,常常宴會,即使珍饈美味也會使人厭食的。

農村和城市請酒時客人都同樣不吃雞鴨魚肉,但旨意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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