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言 我的趁勢創(chuàng)富路(2)

論勢:曹仁超創(chuàng)富啟示錄 作者:曹仁超


事業(yè)上既然被投閑置散,我又不準備入市炒股,見有大量空閑時間,想想倒不如結婚好了。我花掉10萬港元舉行婚禮,再用15萬港元置業(yè),又與太太到菲律賓度蜜月。

那次蜜月旅行,是我老曹第一次坐飛機,現在回想起來實在很好笑。我?guī)е徊棵葡鄼C、一部8厘米攝影機(重量不輕)、3套新西裝、20卷彩色膠卷(當年香港仍沒有彩色沖印服務,回港后要寄回日本沖曬),到馬尼拉入住半島酒店,穿西裝游百勝灘,出盡洋相還熱得長痱子;再加上背著10多斤重的攝影器材跑來跑去,樣子實在古怪。今天已不敢再拿出當年照片給人家看。

其實我老曹根本不喜歡攝影,當年為什么這樣做?目的只為告訴全世界:我賺了幾十萬港元,可以“豪”得起!同樣的,今天我老曹遇見一下子賺了幾百萬港元的年輕人,自以為了不起就胡言亂語,便想起當年自己的怪異行徑而失笑。

那一年,林山木兄離開《明報》,邀請我老曹為他創(chuàng)辦的《信報》效力。當時我心想:如果繼續(xù)為《明報》撰稿寫文,數十年后我能做到什么位置?如果轉投《信報》當開荒牛,數十年后又會怎樣?當年《明報》職工已有數百人,數十年后不論公司規(guī)模如何,在公司內我可能仍然排名數百;而當年《信報》只有10人左右,數十年后若公司能大規(guī)模擴展,在數百人當中,我至少也能排名第十。于是我就決定加入《信報》,后來更投資10萬港元入股--這跟我一直鼓吹選股要發(fā)掘優(yōu)質的二線股,實為同一道理。

三十歲前發(fā)達 家門不幸

避過1973年股災,我老曹自以為是投資天才,在股市中可以跑贏其它所有投資者。到1974年7月,恒生指數已由1 774點跌至478點,跌幅達73%,應該入市了吧!當時我選中和記企業(yè)(已除牌,即今和記黃埔〔00013.HK〕的前身),從每股8港元開始一直買至每股1港元。結果1974年12月恒指跌至150點時,自己的50萬港元投資,市值變成只有10萬港元。

今天回想起來,那是自己另一次“好運”。我現在很感謝和記企業(yè),讓我在30歲前上了關于投資的寶貴一課。不但知道股市專門收拾自以為是的人,更醒悟到自己的投資知識非常不夠,從此學會一句“止損不止賺”,一生受用。那次總結到的經驗是:30歲前發(fā)達,家門不幸!一生如果總要經歷一次挫敗,我認為愈年輕愈好。因為年輕時輸掉大部分財產,日后仍有很多時間將它賺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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