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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過死蔭之地6(3)

行過死蔭之地 作者:(美)勞倫斯·布洛克


“中午十二點半還是晚上十二點半?”

“中午,我們吃午飯。”

“中午、晚上,什么時候不能吃午飯?。俊彼f,“你要我去你旅館嗎?”

“不必,”我說,“因為我很可能會取消,又沒辦法通知你,我不想放你鴿子。你在杜斯挑個地方,我要是不出現(xiàn),咱們可以再約時間?!?/p>

“酷!”他說,“你知道那家錄相器材大賣場吧?往上城去的那一邊,離第八大道拐角兩三家店的地方,有一家櫥窗里放把瑞士軍刀的商店,大哥,我真不知道他們是怎么過關(guān)的――”

“他們還一套一套地賣呢?!?/p>

“對,而且他們還用它作智商測試。不能組合?回去重念小學一年級!你知道我在講哪家店吧?”

“當然知道。”

“隔壁就是地鐵入口,沿著樓梯往下走,但別一直走到底,旁邊就是錄相器材賣場大門。你知道我說的地方吧?”

“我應(yīng)該可以找得到?!?/p>

“你說十二點半?”

“就這么定了,TJ!”

“嘿,”他說:“你知道嗎?你有長進哦!”

和TJ講完電話之后我感覺好多了,通常他對我都有這種效果。我把我們的午餐約會記下,然后再一次拿起戈特斯坎德的檔案。

兇手是同一幫人。肯定是!兩件案于做案手法相似之處太多,不可能是巧合。而拇指與食指的切除與插入,更像是他們對弗朗辛?庫利進行的大規(guī)模屠宰的預(yù)演。

但是,這段時間他們又在做什么呢?躲起來冬眠嗎?一年都不動聲色?

看起來不太可能。與性暴力有關(guān)的案件――連續(xù)強奸、殺人――似乎都是一種癮,就像一種強力毒品,能夠暫時讓你從自我的牢獄中得到解脫。殺死瑪麗?戈特斯坎德的兇手干了一樁排練完美的擄人案,一年之后又重新上演一遍,只在細節(jié)上做了些小小的改變,當然還加上貪圖暴利的動機。為什么等這么久?這期間他們在干什么?

是否還有其他的綁架案,卻沒有人把它們和戈特斯坎德案件聯(lián)系在一起?很有可能?,F(xiàn)在紐約市五個區(qū)的謀殺加起來每天超過七起,很多媒體都懶得多作報道。不過,如果敢在一大堆目擊證人眼前在大街上將一個女人擄走,還是會上報的。只要警方懸案記錄里有類似的案例,把兩件案子聯(lián)想在一起是必然的。

不過換個角度來看,弗朗辛?庫利也是當著大街上很多目擊者前被擄走的,而報社和112區(qū)卻沒有一個人聽到半點風聲。

或許他們真的一年都沒有行動,或許其中一個人、甚至不只一個人一年大部分時間都在牢里,或許強奸殺人的嗜好讓他們犯下了更可怕的罪行,就像開空頭支票一樣。

也可能他們一直都很活躍,卻一直沒有引起任何注意。

不論是哪一種情況,現(xiàn)在我都可以確定我先前的一個疑點。他們曾經(jīng)做過同樣的事;就算不為圖利,也為了快感。這么一來,找到他們的機率便提高了許多,但同時,這件事的危險性也提高很多。

因為他們還會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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