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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律勞卑:傲慢強硬與勞苦卑下(1)

洋行之王 作者:劉詩平


05 律勞卑:傲慢強硬與勞苦卑下

律勞卑在澳門和廣州的故事,充滿了許多戲劇性的情節(jié)。對于曾經(jīng)是海軍軍官的這位英國首任駐華商務(wù)監(jiān)督,帶來的訓(xùn)令既含混不清,其本人又無外交經(jīng)驗;既不熟悉中國國情,又一味地聽從強硬人士的主張,從而導(dǎo)致沖突不斷,并最終上演了一出悲劇――既對于他本人,也對于中英兩國的關(guān)系。

下榻馬地臣私宅

1834年7月15日下午,律勞卑帶著妻子和女兒抵達澳門。雖然初來乍到,但英國政府給他配了熟悉情況的副商務(wù)監(jiān)督,他們是前東印度公司廣州管委會的德庇時(John F.Davis)和羅治臣(又譯為羅賓臣,George Robin son)。同時,讓已在廣州生活多年的傳教士、漢學(xué)家馬禮遜任中文秘書兼翻譯,他在1817年曾擔任阿美士德使團赴北京覲見嘉慶皇帝的隨行中文翻譯。此外,阿斯特(J.H.Astell)任書記官,皇家海軍艦長義律(Charles Elliot)任船務(wù)總管。

律勞卑到達澳門的第一個大的舉動便不同尋常。他沒有下榻于澳門東印度公司商館,而是住進了馬地臣的私宅。

在澳門的一個星期里,律勞卑具體入微地聽取了渣甸對中國時局和中英貿(mào)易,以及如何與清政府打交道等問題的看法。人還沒到廣州,律勞卑已經(jīng)在形成和強化自己對待清政府傲慢與強硬的做派。

的確,律勞卑沒有打算遵守清政府的制度。7月23日,律勞卑一行離開澳門,搭乘“安朵瑪琪號”(Andromache)軍艦向廣州進發(fā)。按照常規(guī),以往即使東印度公司的大班上任,也都要跟兩廣總督打招呼的。何況律勞卑乃“夷目”(即夷人頭目,后被英人譯為the barbarian eye――野蠻人的眼睛,使律勞卑心生不快),如欲前往廣州,更須“待先行奏明請旨”,即先通過行商向兩廣總督投遞稟帖,稟帖呈送兩廣總督后,再向北京奏明,等待皇帝恩準。只有在澳門收到準許前往廣州的牌照,始可繼續(xù)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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