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權力的黑暗面前能否退縮(22)

丹諾辯護實錄 作者:(美)歐文·斯通


在愛達荷州,并不存在勞資糾紛,即使是1899年暴動以后,勞資雙方也沒有什么大的分歧。礦工聯(lián)合會由于皮博迪州長和貝爾將軍的軍隊的打擊,早已經(jīng)元氣大傷。在這樣的形勢下,如果工會組織殺掉史丹內(nèi)伯,那么,工會的領導人馬上就會遭到敵對勢力的懷疑,工會組織也會被清掃,本來就不足的財力將會匱乏,他們也將失去公眾的同情和支持,他們多年來在科羅拉多州法庭上的訴訟也要受到影響。更嚴重的是,他們多年來為了建立工人的醫(yī)院、建立意外事故和死亡保險基金、為了會員接受教育的權利、為了把一周74小時工作制減少到48小時、還有為了把工資提高到最低生活線以上所付出的辛苦和犧牲全都會因此而付之東流。

赫伍德說他們要回到帕特森去寄信,以便使信看起來好像是出自外國無政府主義者之手,他這樣做,用意何在呢?如果寫這些信的目的是為了恐嚇敵人,那么,這些信就應該標明是發(fā)自礦工聯(lián)合會,而不應該是發(fā)自兩千英里之外的外國無政府主義者。如果皮博迪州長和貝爾將軍在美國最血腥的階級斗爭中還安然無恙地走在大街上,那么,外國無政府主義者的恐嚇信又怎么能嚇得倒他們呢?

不!對工會而言,史丹內(nèi)伯活著不可能對他們構成威脅;史丹內(nèi)伯死了,也不會對他們有一點好處。

9

丹諾在離開芝加哥之前,拜訪了愛達荷州的參議員杜伯伊斯,問他在博伊西請誰當助理顧問比較合適。

“告訴我你的計劃和條件。”杜伯伊斯回答。

“我需要一個出色的律師,在社會上名聲很好,并且跟工會組織沒有什么瓜葛?!?/p>

杜伯伊斯看了看那張羅列著博伊西律師的名單,一邊對這些律師逐個篩選,一邊說:“不,你不會要他的。不,那個也不行……”

“難道博伊西就沒有一個符合我的條件的律師嗎?”

“有。我想起來了一個人,他一定符合你的條件,但他是一名高級律師,恐怕不會接受這個工作的。他的名字是艾德加·威爾遜。”

丹諾到達博伊西后,住進了愛達荷飯店,然后馬上前去拜訪艾德加·威爾遜,邀請他出任此案的辯護律師。消息一傳開,博伊西人立刻對威爾遜群起而攻之:一直雇用威爾遜的商行告訴他,他們永遠也不會再雇用他了;公眾組織威脅他說,他這樣做是在斷送自己的政治和法律前途;朋友們請威爾遜夫人勸說他不要和這些兇手攪和在一起;否則,他就會失去朋友們,最后被趕出博伊西;另外,25年來一直和威爾遜合作的法律伙伴弗雷蒙特·伍德將要出任這個案子的主審法官,這個情況使得形勢變得更為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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