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法律的正義與國家的前途(11)

丹諾辯護實錄 作者:(美)歐文·斯通


“即使這幾個人是無辜的,但絞死他們以保障社會安全也是完全必要的。難道你不同意嗎?”

“為什么要這樣呢?布朗先生?!钡ぶZ反駁說,“這樣做簡直太無法無天了?!?/p>

幾個月之后人們開始明白,這8個人被判刑不是因為共謀實施爆炸案,而是因為他們反對普爾曼和邁考密克等資本家所實行的那種資本主義。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了解到,真正犯共謀罪的其實是政府自己。警察局長沙克目無法律擅自逮捕一些無辜的人,通過嚴刑逼供讓他們作出不利于被告的假口供之后才釋放他們;他還故意挑選那些認為被告應(yīng)該被判刑的人參加陪審團,同時剔除那些認為應(yīng)該對被告做出公正審判的陪審員;與此同時,格雷法官還發(fā)布了允許使用死刑的法令。于是人們清楚地看到,那些叫嚷著要處死這些人的芝加哥平民百姓,不僅成了劊子手的代言人,而且實際上也成了謀殺無辜的劊子手。從法律的意義上說,他們的罪行遠遠超過了那幾個放置炸彈的不負責(zé)任的無政府主義瘋子。秣市廣場上的炸彈奪去了7個人的生命,然而丹諾認為,對這幾個無政府主義者的審判方式,實際上是如同投擲炸彈一般在踐踏憲法、摧毀人權(quán)法案等這些保障全民司法公正的司法框架,而新大陸的人民正致力于在此司法框架上培養(yǎng)出自由而理智的社會有機體,這種審判方式無疑比秣市廣場上的炸彈危害更大。

被絞死的4個人和關(guān)在監(jiān)獄中的3個人,他們主要的信仰是德國社會主義理論,同時還夾雜著一些工會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的思想??墒?,他們卻被報紙籠統(tǒng)地稱為無政府主義者,就像丹諾一生被稱為無政府主義者一樣,因為這樣的稱呼無疑是打狗的最有力的鞭子。7人之中,阿爾伯特·帕森斯是《警鐘》的編輯,奧古斯特·史拜斯是《工人報》的編輯,阿道夫·費徹是《工人報》的印刷工,奧斯卡·尼比是擁有這家報紙兩元股票的股東,塞繆爾·菲爾登和邁克爾·舒沃是常在工人集會中發(fā)表演說的社會主義者,喬治·恩格爾則堅信“人民大眾終將發(fā)動社會革命”。他們認為,以往工人試圖改善自己生活狀況的抗爭都以政府的武力鎮(zhèn)壓而告終,工人階級只有靠武力才能最后解放自己,所以他們時常在《警鐘》和《工人報》上刊登一些宣傳炸藥的優(yōu)點和價值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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