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法律的正義與國家的前途(4)

丹諾辯護實錄 作者:(美)歐文·斯通


盡管這種寬容顯得不太切合實際,但他相信這是民主政治得以發(fā)揮巨大作用的最佳途徑,否則,沖突的雙方會永遠扼著對方的咽喉以置對方于死地,最后的結果必然是導致整個社會的毀滅。在丹諾看來,美國就是一個大實驗室,在這里,一刻不停地進行著如何使持不同見解者友好相處、友好合作并能彼此接受各自不同見解的實驗。

丹諾勸誡世人:信仰不同的人要和平共處。事實證明,這是一件漫長的、不會有任何回報的工作。當神學家禁錮自由思想家的言論時,丹諾與之進行斗爭,結果他被稱為無神論者;但當他反對那些企圖毀滅教會的自由思想家時,他又被稱為中世紀的神學家;當清教徒要壓制異教徒時,他為異教徒而戰(zhàn);當異教徒嘲諷蔑視清教徒時,他為清教徒而戰(zhàn)。

除了這些思想上的斗爭以外,還有其他更重要的爭端:種族的爭端、經(jīng)濟的爭端以及社會的爭端。當白人歧視黑人,把他們束縛在勞役、貧窮和愚昧之中時,他就與白人斗;當貪心的雇主剝削工人,把他們束縛在機器和饑餓之中時,他就與那些雇主斗;當社會排斥病人、殘疾人、迷茫者、墮落者、懷疑者時,他就與社會斗。

最具煽動性的不寬容就是種族歧視,因此丹諾用畢生的心血為黑人的權利而戰(zhàn);最低的工資和最長的工作時間是資本家貪婪本性的徹底暴露,也是最具毀滅性的不寬容,因此丹諾畢生為那些靠辛苦勞動掙得面包的工人而戰(zhàn);政府以刑事審判和監(jiān)獄作為對罪犯的懲罰,這是最殘忍的不寬容,因此他畢生為建立一種新的人道的科學的犯罪學而殫精竭慮;社會的冷漠和不公平是最具破壞性的不寬容,因此他畢生盡力為窮人和普通人爭取與富人一樣的健康、教育和法律公正的機會。這就是丹諾的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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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諾主要以承辦民事案件為主,與所有努力工作的人一樣,他有時也會厭倦自己助人為樂的生活態(tài)度,這時他會不高興地發(fā)牢騷:“誰來養(yǎng)活我?鳥兒們嗎?我又不是圣方濟各①!”但是他的興趣和同情心卻越來越多地轉向了刑事法庭,因為在刑事法庭里,時時刻刻都上演著飽含社會寓意的戲劇,正像他的老師約翰·奧特蓋德所說的,犯罪行為不是一個原因,而是一個結果,監(jiān)獄是一個病態(tài)社會撕裂開的傷口。由于他從小受到的標新立異的教育以及他對人類痛苦近乎病態(tài)的敏感,保護弱者、幫助被追逐的獵物反擊獵犬、幫助個體反抗群體,已成為他本性中最顯著的特點,也變成了他生命的一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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