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爭論整整持續(xù)了半年之久,才使朝廷漸漸傾向了左宗棠的論斷:“東則海防,西則塞防,兩者并重?!?/p>
朝廷給左宗棠下旨態(tài)度鮮明地指出:“左宗棠奏海防、塞防實在情形,并遵旨密陳各折片,覽奏均悉,所稱關外應先規(guī)復烏魯木齊,而南之巴、哈兩城,北之塔城,均應增置重兵,以張犄角。若此時即擬停兵節(jié)餉,于海防未必有益,于邊塞大有所妨。所見甚是。至海防之餉,據稱始事所需與經常所需無待別籌。綜計各省設防,事屬經始,需款較巨。若僅將購船、雇船之費備用,短缺尚多。此則宵旰焦思,而尚待與各省疆臣共相經畫者也?!?/p>
軍機處同日又下給李鴻章廷寄一道,讓他會同兩江總督南洋通商大臣李宗義、福建巡撫丁日昌、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等人,籌劃加強海防之事。
李鴻章接到軍機處的廷寄,未置一言,許久嘆息了一句:“東則海防,西則塞防,兩者并重。如此一來,只怕一樣也辦不好,只能大舉外借洋債了!”李鴻章說這話時,時令正交十一月,天氣正一天天地變冷,總督衙門的各辦事房已經擺上了炭火。
借洋債付重息,是李鴻章倡辦洋務以來最感頭痛的事。盡管在大借洋債創(chuàng)辦洋務的過程中,他撈到的好處讓許多王公大臣為之眼紅,但他仍想把洋債的數(shù)額壓到最低點。他提出的將塞防之餉移于海防,主要也是出于節(jié)餉的目的,其他倒在其次。
如今,朝廷既然定下了塞海兩防兼顧的方針,他自然沒話說,只能把直隸的一些地方性事務交給布、按二司及分守巡道去打理,自己則全身心地趕到天津,會同盛宣懷等一起,一邊和各國商量借款,至于對大量商借洋款朝廷能否同意,李鴻章盡管早已奏請,但仍無十分的把握,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一邊同沈葆楨函商購買丹麥國鐵甲船的事。
關于沈葆楨所提之丹麥國要出售的這艘鐵甲船,是日意格在丹麥與沈葆楨之間牽的線,說穿了是日意格拉的生意。日意格向沈葆楨報出的價格是一百二十萬兩白銀,缺一文都休想成交。
沈葆楨自己不敢做主,便函商于李鴻章,讓李鴻章拿主意。李鴻章去函告訴沈葆楨,日意格其人不甚可靠,讓沈葆楨不妨拖些日子。
恰巧這時,丹麥國公使拉斯勒福要到煙臺去辦公事,正好路過天津,李鴻章得到消息后,便忙帶上陳欽與盛宣懷二人趕來與他相見。
閑談中,李鴻章從該公使的口中探出,該國要出售的這艘鐵甲船,是小號船,原購自美國,當時花費約值大清白銀八十萬兩。該船現(xiàn)已服役四年,折舊以后,約值大清白銀五十萬兩至六十萬兩之間。
拉斯勒福又言稱,法國有購此船意向,正委托日意格與該國外務部洽談。李鴻章一聽這話很是嚇了一跳。與拉斯勒福辭別后,他馬上派人緊急給沈葆楨去函一封,堅決阻止此事,并告訴沈葆楨:“日意格果真不可靠,以后但凡購船購物等事情,均不能委他去辦?!?/p>
李鴻章最后又密囑沈葆楨,尋機辭退日意格。
沈葆楨也是曾國藩幕府造就的人才。沈葆楨字幼丹,福建侯官人,道光進士。授編修,遷御史。咸豐五年(公元1855年)任江西九江知府,隨曾國藩管營務,后經曾國藩保舉累官廣饒九南道、署江西巡撫。左宗棠由閩浙總督轉補陜甘總督,怕福建船政局中途停辦,行前,特密保沈葆楨繼任福建船政大臣。按清朝規(guī)避制度,官員不可在籍隸省任職,但考慮到沈葆楨素有清名,又肯任事,朝廷于是破格允準。
沈葆楨官聲頗好,比較受人尊重。這一則是他自己爭氣,為官比較廉潔,一則也多少借了他岳父林則徐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