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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請大戶走人的鐵腕管理者(6)

商界鐵娘子董明珠:格力女總裁的商道人生 作者:張力升


罰完了之后,董明珠也覺得不對勁,因為這個被罰的人一個月才掙800元錢,而且家里非常困難。晚上她找到那個員工,自己掏了一百塊錢給他,但罰款還是交了上去。從此以后經(jīng)營部的人就非常規(guī)范。

在企業(yè)管理上有一種觀點,即大罪可恕,小罪難逃。很多時候,企業(yè)員工犯了大的過失反而可以寬恕,因為沒有人會誠心去犯那么大的錯誤,往往是客觀因素所導致的。但是說上班天天遲到之類的小過失卻不能原諒,因為這是挑戰(zhàn)管理,日積月累會動搖整個企業(yè)根本,所以大罪可恕,小罪難逃。1994年底,董明珠摔斷了肋骨住進醫(yī)院,同事們一起去醫(yī)院看她,董明珠很感動??沙鲈旱牡谝惶?,她依然不講情面地對違反紀律者進行批評和罰款。

董明珠覺得在工作中一定要得罪人,才能有成效。如果不得罪人,根本不見成效。有些人犯錯很多是因為自己不知道自己錯在哪里,要讓他知道自己做錯了,就不再會犯錯了。很多人在爭權奪利的時候首先從個人利益得失的角度出發(fā),害怕傷害到別人的利益而給自己造成麻煩。而董明珠做決定的時候,永遠是從企業(yè)的利益出發(fā),只要是有利于企業(yè)運作的,就去爭取。

董明珠面對的人事糾葛非同尋常,“眼里揉不進沙子”的董明珠不斷和別人進行斗爭,和不誠信的經(jīng)銷商斗,和公司里有來頭的“皇親國戚”斗,和公司高層領導斗,和已有的陳規(guī)陋習斗。

嚴厲處罰下級或平級不算什么,敢跟上級進行較量卻是特別需要勇氣。董明珠不是專捏軟柿子,必要的時候也一樣敢于碰硬。她不僅和其他部門如生產(chǎn)部門、運輸部門發(fā)生摩擦,甚至會頂撞自己的上司。她批評起部下毫不留情,與領導爭執(zhí)起來更是言辭激烈。不過好在她不是在私營老板那兒打工,格力是國有企業(yè),否則的話早就被開了幾個來回。她的“斗爭哲學”是:“在斗爭中成長,在斗爭中壯大”。

95年初的時候,董明珠感到棘手的問題是,經(jīng)營部里很多人都是因為上級領導的關系過來的,連分管的領導對他們也沒有處置的主動權,得看上級領導的臉色辦事。她的前任總是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盤算著不得罪人八面玲瓏,結果總是管理不好。要整頓這個部門必須要找到一個突破口,必須得專門找釘子碰,找個有關系的人開刀以立威。此時正好有一個人撞在了她的槍口上,他的工作中出現(xiàn)了多達五百萬元的貨帳不符。董明珠明知他和朱江洪關系密切,但依然決定對他罰款并扣一級工資,而且進行全公司通報。她覺得如果處理了這個人,所有的人都會知道紀律執(zhí)行的一視同仁,沒有人不可以被處理。

這個決定當然引起了連鎖反應。第二天,朱江洪把董明珠叫過去詢問情況,董明珠把情況進行了說明,并說扣一級工資一百塊錢還少了,如果自己有權的話就把他開除了。為人寬厚的朱江洪覺得頂多罰款加警告就行了,沒必要做到降級通報的地步。董明珠的觀點是,這不是個人感情的問題,站在個人的角度她完全可以做好人放過這件事,但是從企業(yè)的角度必須進行處理。當時經(jīng)營部已經(jīng)有了要送禮才能拿到貨的風氣,這樣下去對公司貽害無窮。朱江洪聽了也沒有話說,這件事就算過去了。

看到局面比較尷尬,格力分管人事的領導出面對董明珠進行勸告,說人事工作要慢慢來不能急,急就要出問題,別人都對你有意見,要與人搞好關系,弄不好你這個部長會當不下去。有些“愣”的董明珠則表示,如果為了搞好人際關系放棄原則,弄得公司不能發(fā)展,如何是好好?自己從上班第一天起就預備明天下崗,不是為了錢回來而是要做事業(yè),那就要堅決履行自己的職責。話不投機,自然沒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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