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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守正(第三節(jié))

論語法則:職場人生必備的6項品質(zhì) 作者:邵雨


◆ 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

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

——里仁篇4.16

這句話的意思是君子領(lǐng)悟的是道義,小人懂得的是利益。

什么是“義”?“義”就是行為準則,就是作為一個人應(yīng)該遵循的行為和生活準則?!傲x”與“正”二者的關(guān)系是互為表里的:義為本而正為表,言行符合了“義”,便可以稱得上為“正”;行為守正者,言行則必定遵循于“義”。

在孔子看來,行為符合“義”是為人處世的根本。他曾經(jīng)說過這樣一段話:“君子對待天下的事情,沒有固定的方式,也沒有固定的模式,只求符合于義?!?/p>

“利”是利益,客觀地說,天下無人不喜歡這個“利”字,正如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所說:“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壤壤(同‘攘攘’),皆為利往。”既然如此,為什么孔子還說“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呢?很多人認為對于孔子來說,義與利是相對的,是相互沖突的。這種觀點無疑是錯誤的。

因為,孔子從不曾反對過富貴,恰恰相反,孔子認為如果富貴可以求得到的話,即使是讓他做一個拿鞭子趕馬車的人他也愿意。而且,孔子也曾明確承認富貴是人人都希望的,但是,無論一個人多么希望獲得富貴,都必須遵循一個前提:不違背正道。

在孔子的思想中,“義”和“利”并非是沖突的。而是在面對利益時,首先要考慮眼前的“利”符不符合“義”,如果是符合“義”的,盡管獲取好了;如果是違背“義”的,則應(yīng)該毫不猶豫地拒絕。這就是“見利思義”。

可是,現(xiàn)實中很多人往往抵擋不住利益的誘惑,即便是明明知道眼前的利益是違背道義的,也會坦然接受,成為“喻于利”的小人。劉峰在一家制造型企業(yè)擔(dān)任采購主管,不久前,他因為收取供應(yīng)商的回扣而被開除。在人力資源部門工作人員與其溝通時,他不但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過錯,反而振振有詞地說:“我告訴你們,第一,采購人員沒有一個人是不拿回扣的,我只不過是運氣不好,被你們發(fā)現(xiàn)了。第二,身為采購人員,供應(yīng)商給你回扣,你不拿你就是傻瓜,我不做傻瓜。第三,什么叫道義?道義就是拿了供應(yīng)商的回扣,就盡一切努力讓他們也掙到錢?!碑敗袄迸c“義”發(fā)生沖突時,往往是考驗一個人能否守正的時候。很多人無法經(jīng)受這樣的考驗,甚至可以說在利益面前,他們根本就不會顧及道義,就像案例中的劉峰一般,他們認為只要是利益,就應(yīng)該一律收取,否則就是“傻瓜”。擁有這種想法的人絕非少數(shù)。

相反,守正的人能夠經(jīng)受住這樣的考驗,他們視不義富貴如浮云,在利益與道義發(fā)生沖突時,會毫不猶豫地選擇道義而放棄利益。這正是孔子所提倡的。他曾經(jīng)說過這樣一段話:

“即使是吃粗糧、喝冷水、彎著胳膊當枕頭,人生的快樂也在其中。那些用不道義的方式獲得的富貴,對我來說就像是天邊的浮云?!?/p>

哪怕是吃粗糧、喝冷水、彎著胳膊當枕頭,也對“不義富與貴”不屑一顧。這便是守正的態(tài)度。

1“義”與“利”不是相對立的,更不是沖突的。

2一旦“義”與“利”發(fā)生沖突時,請選擇“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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