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合同監(jiān)管(2)

公權市場:中國市政公用事業(yè)特許經營 作者:徐宗威


3)對行政合同性質要有充分的體現(xiàn)。行政合同的特點是,在簽字的那一刻,雙方是平等的。因為政府沒有強迫企業(yè)來簽這個合同。但事實上,雙方是不平等的。一方是企業(yè),僅有私權,一方是政府,擁有公權。因為一方代表和關心的是企業(yè)的市場效益,而一方代表和保護的是社會公眾的權利。項目在運營中,不能隨意提價,不能發(fā)生停產,不能降低產品質量……不出現(xiàn)這些問題是良好愿望,而可能出現(xiàn)這些問題的風險是始終存在的。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必須保留和寫明“政府擁有調整、變更、直至終止執(zhí)行合同的權力”。要充分體現(xiàn)行政合同的性質,體現(xiàn)特許經營行政合同性質就是這一條。有這一條,并在合同具體條款中充分體現(xiàn)這一條,就是充分體現(xiàn)了特許經營行政合同的性質,也就是在合同中保護了社會公眾的利益。

(2)抓住合同談判過程的關鍵問題。合同內容需要在談判過程中逐一研究、商討和解決。而最終形成的合同草案,在法律層面即被認為是雙方共同意愿的反映和表達。從某種意義講,合同內容和條款的規(guī)定,就是雙方在合同談判過程中,就各自的權利義務的共同意愿的記錄和寫照。所以對合同中涉及的關鍵和環(huán)節(jié)問題要格外小心。關鍵環(huán)節(jié)和問題在不同的項目合同中可能會不一致。這里只講四個比較共性的問題:

1)設定期限。期限長短直接涉及保護社會公眾利益和維護承租企業(yè)的正當利益。在上文講了,原則上委托經營期限不宜過長。大中項目不宜過長,小項目更不宜過長。委托經營期限的時間,長了政府會喪失權益,短了承租企業(yè)會損失利益。委托經營時間的長短應當結合項目自身的合作方式和條件尋求利益平衡點??偟目催€是要以承租者或投資者在項目的運營過程中能夠拿到合理回報的時間為宜。在經營過程中,某一個時間點如果能夠平衡雙方利益,那這個點就應當是一個委托經營的期限。

2)資產安全。實行特許經營,公用項目的資產安全,也是合同中必須明確的一個關鍵問題。實行特許經營,不能實行幾年,市政公用事業(yè)的國有資產不姓“公”,或者不正常縮水。在合同的談判過程中,一定別忘記項目資產的安全條款,以防止項目資產在日后的經營中可能出現(xiàn)的風險。

一是對項目國有資產的評估要客觀真實,有形資產、無形資產,以及兩者未列入的特許經營權價格,要全面準確計算折現(xiàn)率,不可造成資產的流失。

二是承租者或投資者對項目運營承諾的投入,要有監(jiān)管措施。不能說得挺好,實際沒有錢到賬。一個重要監(jiān)管措施就是要求承租者或投資者提供必要的銀行的投資保函,或其他第三方投資保函。一旦承租者錢不能到賬,要有保家負責到賬。

三是項目運營中,需要防止設施或資產轉讓、抵押、質押等情況的發(fā)生,比較有效的監(jiān)管措施是由承租者或投資者提供項目的資產保險。真的沒有了,丟了,起碼手里有保險金可以去重置。

四是在合同中,涉及委托經營期限到期后的資產移交條款,不可設計政府回購條款,通過算細賬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實現(xiàn)無償移交政府為上策。因為若干年之后,當地財力情況很難判斷,并不明朗,如果2公共產品價格是多刃劍,高了社會公眾不滿意,低了不能彌補生產成本,承租企業(yè)有可能被過高的成本淹死。

0年、50年后政府沒有能力回購,將置社會公眾利益于非常尷尬的境地。

3)價格規(guī)定。價格是個十分敏感的問題,也是合同中必須明確的另一個關鍵問題。制定價格條款,要保護社會公眾利益,體現(xiàn)國家節(jié)能減排政策,也要保護承租企業(yè)或投資者的合法利益。

固定回報不可以了,變相固定回報也不可以了。這是中央有明確要求的。

價格直接關系到承租企業(yè)或投資者的合理回報,在合同中要約定一個規(guī)范的又是彈性的價格調整辦法。根據市場變化,需要提高價格和降低價格的工作機制,做到客觀、及時、合理、合法地調整價格。如果缺乏彈性,不能做到及時,對承租企業(yè)是不公正的,對社會公眾也是不公正的。2008年初國際原油價格,每桶升至150美元以上,9月過后又降至50美元以下。油價是公共交通主要成本構成,如果年初簽訂的合同對價格調整沒有彈性規(guī)定,到了9月之后,社會公眾就會有意見,就會損害到社會公眾的利益。

4)質量和安全保障?!叭惹璋薄笔录痼@中外,國人對食品質量和安全,一時間失去了信心。因為奶粉都有問題,孩子健康都有問題,不知道其他食品、其他工業(yè)產品的質量和安全還靠得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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