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彪:實施洞庭湖綜合治理工程
洞庭湖區(qū)是國家重要的工農業(yè)生產基地和湖南省經濟社會發(fā)展較快的地區(qū),是調蓄長江中游洪水和容納入湖河流洪水的重要場所。無論是維護防洪安全,維系長江健康,還是實現(xiàn)中部崛起,保證國家糧食安全,促進湖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加快洞庭湖綜合治理都十分緊迫。目前,洞庭湖治理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但由于洞庭湖區(qū)工程歷史欠賬太多,江湖關系復雜,治理任務依然很重。十一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湖南省政協(xié)主席胡彪等建議,將洞庭湖綜合治理作為長江流域治理的下一個重點,列入國家水利重點建設項目,重點支持,集中投入,力爭用10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治理任務。
參考文獻:劉洋《胡彪等在湘全國政協(xié)委員聯(lián)名提案呼吁將洞庭湖治理列入國家水利重點建設項目》,《人民政協(xié)報》,2008年3月7日;彭楚舒《余愛國代表建議將湘江納入國家大江大湖治理》,《湖南日報》,2008年3月17日。
余愛國:實施湘江綜合治理工程
近年來,隨著城市擴張、人口膨脹、工農業(yè)生產的飛速發(fā)展,湘江沿江排污總量已經遠遠超過湘江水體的承載力,沿江兩岸人民的飲水安全已經受到嚴重威脅。治理湘江、保護湘江,確保沿江兩岸人民的飲水安全已迫在眉睫。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湘潭市市長余愛國建議,將湘江治理問題納入國家大江大湖治理項目中,像治理滇池、太湖、淮河一樣,由國家投入資金,地方自籌部分資金,共同治理湘江污染。
參考文獻:劉洋《胡彪等在湘全國政協(xié)委員聯(lián)名提案呼吁將洞庭湖治理列入國家水利重點建設項目》,《人民政協(xié)報》,2008年3月7日;彭楚舒《余愛國代表建議將湘江納入國家大江大湖治理》,《湖南日報》,2008年3月17日。
農業(yè)工作方面的建言
祁萬利: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法
從長遠來看,我國的糧食安全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我國糧食總產量面臨幾大因素制約:一是農村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制約了糧食主產區(qū)水利設施建設和實行機械化生產的步伐,不利于科技推廣和規(guī)?;a,所以近年來糧食單產難以大幅提高;二是隨著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從事糧食生產的勞動力正在減少,使生產效益低下;三是農業(yè)種植結構調整也對糧食生產造成了不利影響。這些問題,單靠政策是難以解決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張家口市政協(xié)副主席祁萬利建議盡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法,從法律的高度,對糧食生產進行剛性制約。
參考文獻:何蓓《盡快制定國家糧食安全法適度提高糧食托市收購價格》,《河北日報》,2008年3月17日;何蓓《盡快制定國家糧食安全法適度提高糧食托市收購價格》,中國人大網,2008年3月17日。
紀盡善: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工權益保障法
農民工在我國經濟發(fā)展和社會進步方面已發(fā)揮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侵害農民工權益問題仍然十分嚴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十分普遍而且相當嚴重;農民工工作的勞動保護措施不力,生產條件差,農民工超時工作或加班得不到應有報酬;農民工無社會保障或社會保障程度極其低下。農民工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重要原因在于有關法律、法規(guī)不健全。大量用工單位和人員法律意識淡漠,為減少用工成本,根本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不給上保險,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為解決這些問題,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四川財經大學教授紀盡善建議,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工權益保護法。
參考文獻:陳二厚《四川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制定公民基本生活保障法》,人民網,2005年3月4日。
傅企平: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來物種防控法
中國是世界上物種多樣性特別豐富的國家之一。根據(jù)文獻記載和初步調查,中國已知的外來歸化植物超過600種,其中外來雜草108種,被認為是全國性或是地區(qū)性的有15種。目前嚴重危害我國的外來動物約有40余種。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加深和外向型經濟的迅猛發(fā)展,境外各類有害物種傳入我國境內的概率大大增加,對于像寧波這樣的重要港口城市,這種外來風險更甚。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奉化市滕頭村黨委書記傅企平等30多名全國人大代表遞交議案,呼吁盡早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來物種防控法,從法律層面規(guī)定對各類生物、生物繁殖材料的進出境實施有效的聯(lián)防聯(lián)控。建立一整套的外來入侵物種控制體系,充分重視外來入侵物種的早期預測、監(jiān)測及早期控制和迅速反應。建立政策和經濟的激勵與制約機制,建立完備的生態(tài)效益補償制度,將控制外來入侵物種作為生態(tài)保護的措施之一納入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基本計劃與財政預算,并建立風險基金等。
參考文獻:岳德亮《浙江代表團議案建議立法防控外來物種影響國家生態(tài)安全》,中國人大網,2008年3月17日;車玉明《立法防控外來物種影響國家生態(tài)安全》,新華網,2008年3月17日。
孫曉山: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投入法
農業(yè)是安天下、穩(wěn)民心的戰(zhàn)略產業(yè)。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水利廳廳長孫曉山建議,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投入法,通過立法改進政府農業(yè)投資管理體制,提高支農資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政府主導的多元化農業(yè)投入穩(wěn)定增長機制。明確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方向,突出政府財政支農資金的投入重點是農村基礎設施。進一步加大對農業(yè)科技的投入力度,特別在資源環(huán)境、農產品質量與安全、動物重大疫病防治等農業(yè)科研領域,明確政府對科研成果采用政府收購或補貼的辦法。建立健全適應三農工作特點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xù)的農村金融體系。
參考文獻:李文亭《孫曉山代表建議盡快將“農業(yè)投入法”列入立法程序》,中國人大網,2008年3月7日;吳晶《人大代表建議制定“農業(yè)投入法”》,新華網,200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