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ve you ever(是否有):
1. Been a drunkard(酗酒)?
2. Been a prostitute,or procured anyone for prostitution(賣淫拉皮條)?
3. Sold or smuggled controlled substance,illegal drugs,or narcotics(販毒)?
4. Married to more than one person at the same time(重婚)?
5. Helped anyone enter or try to enter the United States illegally(走私人口)?
6. Gambled illegally or received income from illegal gambling(非法賭博或從非法賭博中牟利)?
7. Failed to support your dependence or to pay alimony(不付贍養(yǎng)費(fèi))?
8. Removed or deported from the United States(是否被驅(qū)逐過) ?
9. Left the United States to avoid being drafted into the (是否曾離開美國以免服役)?
看到這些問題,幾乎所有人都會回答:沒有!我當(dāng)然也不例外,這些要回答“Yes” 或者“No”的問答題,我閉著眼睛,全都回答:“No!”
其實(shí),我估計(jì)所有答題的人都會覺得這些問題很傻。就算真的有這些事情,人們會老老實(shí)實(shí)坦白嗎?除非已經(jīng)被司法機(jī)關(guān)抓到過。
那時沒有真正想過宣誓的問題,更沒有去了解誓詞的內(nèi)容。
表填完后,這事就告一段落了,本來應(yīng)該盡快交出去,但因?yàn)槲业拇中耐侠?,或者也是因?yàn)槲覂?nèi)心深處的矛盾與猶豫,我的表沒有及時交出去,直到最后一天——2007年7月28日。
那天起床后,我總感覺有什么事沒有做,這才想起,這是遞交入籍申請的最后一天了!再不寄,就前功盡棄了。
我必須到郵局寄出材料,并且要確定郵局蓋了郵戳。移民局是以你寄出材料當(dāng)天的郵戳為準(zhǔn)的。
那天是一個星期六,我的申請材料在李主任手上,而給移民局的400元的支票卻在我手上,支票必須是申請人本人的個人支票。
剛好一位住在新澤西的朋友請我到她家里參加派對,我邀請了我的朋友羅伯特和海萍一起去。海萍住皇后區(qū)的皇后大道旁,就在李主任家附近。我們決定先開車去接她,然后到李主任那里取我的申請資料。
接上海萍,我們就去找李主任。從海萍家到李主任家原本很方便,再加上開車的羅伯特本來對這段路非常熟悉,原本是不會出什么差錯的。但是海萍剛買了一個新的GPS(全球衛(wèi)星定位系統(tǒng)),很是興奮,堅(jiān)持用她新買的GPS來指路。
那天,這個新的GPS不知道發(fā)了什么神經(jīng),好像是跟我過不去,指揮著羅伯特一會兒左轉(zhuǎn),一會兒右轉(zhuǎn),轉(zhuǎn)去轉(zhuǎn)來把我們轉(zhuǎn)到了十多公里以外的布魯克林區(qū)!
羅伯特很生氣,又不好發(fā)作,說我們寧可相信一個瞎指揮的機(jī)器,也不相信他這個腦子里滿裝著紐約市地圖的老紐約客!
最后我們只好關(guān)掉GPS,從布魯克林區(qū)開車找到李主任。拿到了材料之后,我拿出準(zhǔn)備好的400美元的個人支票,到附近找郵局,結(jié)果吃了閉門羹——那個郵局不開門。原來當(dāng)天是星期六,很多郵局都關(guān)門,只有少數(shù)郵局開門。
我一氣之下就想干脆貼好郵票,扔進(jìn)街邊的郵筒拉倒。但這個申請文件非同尋常,朋友事先再三叮囑我,必須去郵局寄掛號,拿回收條,以備以后移民局找茬時隨時查對。所以,我還得找開著門的郵局。
在這種情況下,羅伯特只好開車帶著我和海萍到處找郵局。與此同時,新澤西的朋友卻不斷電話來,不停地催促道:“你們在哪里?還在紐約皇后區(qū)? 老天,你們能不能快點(diǎn)?”
為了不讓朋友久等,再加上我實(shí)在找不到開著門的郵局,我只好厚著臉皮,麻煩李主任去幫忙,請他到一家大的郵局去幫我交材料。
在我去新澤西派對的途中,李主任來電告訴我,材料已交,蓋了2007年7月28日當(dāng)天的郵戳,我可以放心瀟灑了! 他還告訴我,當(dāng)天排隊(duì)郵寄材料的人明顯比平時多,而且百分之九十都是趕搭入籍“末班車”的人。
我終于吊著車尾,搭上了這趟“末班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