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經(jīng)常發(fā)生的情況那樣,當獄警喊“時間到了”的時候,我總是覺得好像僅僅過了幾分鐘。我想隔著玻璃與她吻別,但是,最后還是控制住了自己。我總是等溫妮先離去,這樣,她就不會看到我被帶走時的情景。我眼巴巴地看著她低聲說再見,并盡量不讓獄警看出她的傷痛。
溫妮離開之后,我又重新回憶了探視時的一切詳細情況:溫妮穿的是什么衣服,她說了些什么話,我又說了些什么話。然后,我會把我們商量過的某些事情寫信再次告訴她,并提醒她我是何等地關(guān)心她,我們的感情是如何不可動搖,她又是如何勇敢。我把我的信既當作情書,又當作對她唯一的情感支持。當時,這種支持正是她所需要的。
溫妮探視后不久,我聽說溫妮因為到開普敦時沒有到警察局報告,并拒絕回去時為警察局提供自己的地址而遭到了指控。她在渡口上已經(jīng)提供了自己的地址,而回去的時候,警察卻又要她提供。她拒絕再次提供自己的地址,說在這之前已經(jīng)提供過了。
溫妮遭到了逮捕,她受到審判并被判處一年監(jiān)禁,但隨之被保釋出獄。一年的監(jiān)禁只執(zhí)行了四天,其余的時間都被保釋監(jiān)外執(zhí)行。溫妮因被判刑而最終丟掉了作為一名社會工作者的第二個工作,因此也就失去了她的主要生活收入。
政府千方百計地為我制造麻煩,因為認為我已經(jīng)無力進行反抗。1966年年底,德蘭士瓦法律協(xié)會在司法部部長的教唆下,作為利沃尼亞審判的一個結(jié)果而提議取消我的律師資格。顯然,他們并沒有因上次的失敗而死心。早些時候,他們就曾借口我在反抗運動中被指控而企圖取消我的律師資格。
我發(fā)現(xiàn)法律協(xié)會在我被指控后立即采取了行動,德蘭士瓦律師協(xié)會是一個特別保守的組織,該組織尋求在他們認為我不能保護自己的時候來懲處我。對于一個羅本島上的囚犯,到法庭上為自己辯護并不是一件容易事。但是,我卻恰恰準備到法庭上為自己辯護。
我告訴監(jiān)獄當局,我計劃對德蘭士瓦的做法提出抗議,并準備親自出庭辯護。我告訴監(jiān)獄里的官員,為了做好充分準備,我希望當局允許我不去石灰石料場工作,并且我還需要好用一點的桌子、椅子和臺燈。我說,我需要去比勒陀利亞,到那里的法律圖書館去查資料。
我的策略就是用合法的要求打敗監(jiān)獄當局和法庭,當然我也知道,他們不會滿足我的要求。當我要求去法院為自己辯護的時候,當局總是感到煩惱不已,因為伴隨而來的公開露面,可以表明我仍然在為我一貫堅持的價值原則而戰(zhàn)斗。
他們的第一反應(yīng)是:“曼德拉,你為什么不委托律師為你辯護?律師會正確處理你的案子,你為什么自己親自出庭?”我繼續(xù)堅持自己的要求,并向最高法庭注冊主任申請得到我所需要的資料、文件和書籍。我還請求,我必須得到一個政府方面的證人名單和他們將要作的證言。
我收到了一封信,信中說,在注冊主任同意我的請求前,他必須要知道我的辯護性質(zhì),這是不正常的。在審判前詢問律師的辯護性質(zhì)?沒有一個辯護人在真正走上法庭前可以被迫說出自己的辯護性質(zhì)。我給他回信說,我的辯護性質(zhì)到我提交辯護資料的時候你就會明白,不到那個時候,我不能告訴你。
這是我與注冊主任及政府檢察官之間的分歧的開始,當時,注冊主任就代表著法律協(xié)會。我沒有放棄我的請求,但當局也同樣不妥協(xié):我沒有被允許脫離石灰石料場的工作,我沒有得到桌子和椅子,我也沒能去比勒陀利亞法律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