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佛教對士大夫的影響

第一節(jié) 佛教對士大夫思想方面的影響(三)

唐代士大夫與佛教 作者:郭紹林


  三、 說理散文

  說理散文的寫作,體現(xiàn)出作者的邏輯思維水平和辯論能力。佛教對于事物的繁瑣細密的分析,和佛教邏輯學(xué)--因明,對士大夫說理散文的寫作,產(chǎn)生了一定的影響。近人錢基博先生比較了韓愈和柳宗元的文章,認(rèn)為他們崇奉的學(xué)說不同,因而所寫的文章在技巧上也有高下之別。他說:"韓愈服膺儒者,而宗元兼通佛學(xué),所為《龍安海禪師碑》、《南岳云峰寺和尚碑》、《大明和尚碑》,談空顯有,深入理奧,難在虛無寂滅之教,寫以宏深肅括之文,其氣安重以徐,其筆辨析而肆;鉤賾索引,得未曾有;此固韓愈之所不屑為,而亦韓愈之所不能為者也。"(近人錢基博《韓愈志》第71頁)韓愈和柳宗元,在散文的成就方面,堪稱唐代的雙璧。一般地說,韓愈的散文以表現(xiàn)手法見長,讀者從中能較多地體會到美感,得到藝術(shù)享受;而柳宗元的散文以分析說理稱美,讀者從中能較多地體會到氣勢,見到它的深刻。這是由于他們各自所受教育的不同和氣質(zhì)的不同所造成的。韓愈是一位文學(xué)家,而柳宗元除了是一位文學(xué)家外,還是一位理論家,因為他除了具備韓愈的條件以外,還比韓愈多懂一門佛學(xué)理論。

  唐代士大夫中,受到佛教影響,寫出宏篇巨制的說理散文的,當(dāng)推李師政。李師政在唐高祖時期當(dāng)過東宮學(xué)士,后來歸依佛教,拜著名僧人法琳為師,成為在家居士。他站在法琳一邊,積極參加還擊傅奕反佛的斗爭。他所寫的《內(nèi)德論》,就是這一斗爭的產(chǎn)物?!秲?nèi)德論》約一萬二千字,在說理散文中,篇幅最為可觀。全文由三部分組成,第二部分《通命》和第三部分《空有》,都是闡述、發(fā)揮佛理的文字。第一部分《辨惑》,是批判傅奕反佛言論的文字。

  《辨惑》共有十條,針對傅奕的佛出西胡、周孔不言、毀佛譽道、比佛妖魅、昔有反僧、比僧土梟、譏毀須發(fā)、泥種事泥、有佛政虐、無佛民和等十種說法,逐一加以辯駁。我們不妨摘引一段,來看看它的邏輯性和辨析力量。

  李師政先擺出傅奕"昔有反僧"的說法:"趙時梁時,皆有僧反,況今天下僧尼二十萬眾。"緊接著反駁道:"若以昔有反僧,而廢今之法眾,豈得以古有叛臣,而棄今之多士,鄰有逆兒,而逐己之順子,昔有亂民,而不養(yǎng)今之黎庶乎?夫普天之下,出家之眾,非云集于一邑,實星分于九土,攝之以州縣,限之以關(guān)河,無征發(fā)之威權(quán),有憲章之禁約??v令五三兇險,一二闡提,既無緣以烏合,亦何憂于蟻聚?且又沙門入道,豈懷亡命之謀,女子出家,寧求帶鉀之用。何乃混計僧尼之?dāng)?shù),雷同梟獍之黨,構(gòu)虛以亂真,蔽善而稱惡?君子有三畏,豈當(dāng)如是乎?夫青衿有罪,非關(guān)尼父之失;皂服為非,豈是釋尊之咎?僧干朝憲,尼犯俗刑,譬誦律而穿窬,如讀禮而驕倨,但以人稟玩嚚之性,而不遷于善,非是經(jīng)開逆亂之源,而令染于惡。人不皆賢,法實盡善,何得因怒惡而及善,以咎人而棄法?夫口談[伯]夷、[柳下]惠,而身行[夏]桀、[盜]跖,耳聽《詩》《禮》,而心存邪僻,夏殷已降,何代無之?豈得怒跖而尤夷、惠,疾邪而廢《詩》《禮》?然則人有可誅之罪,法無可廢之過,但應(yīng)禁非以弘法,不可以人而賤道。竊篤信于妙法,不茍黨于沙門,至于耘稊稗以殖嘉苗,肅奸回以清大教,所愿深矣。"(《廣弘明集》卷14)

  李師政的這段話講了五層意思:

  第一,傅奕以歷史上曾有僧人造反,就主張將唐初的二十萬僧人全部取締,這個說法缺乏分析,站不住腳。古代有叛臣、叛民,不必因此而一概廢棄當(dāng)今的順臣、順民;同樣,不能因為過去曾有過反僧,就因噎廢食,取締當(dāng)今的所有僧人。

  第二,僧尼出家,目的在于修持佛教,而絕不是為了造反。不能因為其中有個別惡劣分子,就把所有僧尼都看作是惡劣分子,或把佛教看作是產(chǎn)生劣跡的淵藪。

  第三,僧人散處在全國各地,有山川形勢的阻隔,有國家政權(quán)的管束,即使有個別僧人謀反,也不會聚集成伙,造成威脅。

  第四,佛教持戒、勸善,連微小的身心過失都提倡防范,個別僧人犯法,是與這一主張背道而馳的,原因在于自己冥頑不化,沒有接受佛教禁戒,當(dāng)然責(zé)任應(yīng)由自己負擔(dān),與佛教本身毫不相干,正如儒生有罪,不能歸咎于孔子和儒教一樣。

  第五,對人應(yīng)作分析,人是分等次的。世俗中有亂臣賊子,佛教中也有惡劣僧徒,這不必諱言。自己雖深信佛教,但絕不會與僧人無原則無是非地加以勾結(jié),并且一直懷著愿望,清除不法僧人,使佛教純潔、精粹,發(fā)揚光大。

  可以看出,李師政這段話,思路清楚,邏輯嚴(yán)密,無懈可擊。這當(dāng)然得力于佛教的思想方法。

  針對著傅奕"未有佛法之前,人皆淳和,世無篡逆"的說法,李師政援引史實,指出傅奕"專構(gòu)虛言,皆違實錄"以外,還進而指出:"一縷之盜,佛猶戒之,豈長篡逆之亂乎!一言之競,佛亦防之,何敗淳和之道乎!"他因而得出結(jié)論:"惟佛之為教也,勸臣以忠,勸子以孝,勸國以治,勸家以和;弘善示天堂之樂,懲非顯地獄之苦。"(《廣弘明集》卷14,《內(nèi)德論·辨惑一》)這個說法,高屋建瓴,顯示出李師政比傅奕站得高看得遠。

  傅奕反佛,用了很多謾罵的字眼。李師政引用過的有"道人土梟,驢騾四色,皆是貪逆之惡種"。(《廣弘明集》卷14,《內(nèi)德論·辨惑一》)法琳所引更詳細,有"西域胡者,惡泥而生,便事泥瓦,今猶毛臊,人面而獸心;土梟道人,驢騾四色,貪逆之惡種。佛生西方,非中國之正俗,蓋妖魅之邪氣"。此外,還有說佛是"胡鬼",僧是"禿丁",佛經(jīng)是"妖胡浪語",戒律是"邪戒"等等。(《廣弘明集》卷11,傅奕《上廢省佛僧表》,法琳《對傅奕廢佛僧事》引傅奕語)謾罵是不理智不文明的行為,往往是辯論一方理論力量不足,才感情用事,乞救于污穢的語言,企圖以聲勢震懾對方,壓倒對方,才出現(xiàn)的現(xiàn)象。李師政并沒有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而是顯得心平氣和,頗有風(fēng)度,柔中有剛,絕不讓步。他先說自己皈依佛教之前,"篤志于儒林","措心于文苑",不了解佛理,有很多糊涂認(rèn)識,接著說:"太史令傅君,又甚余曩日之惑焉。"他擺出傅奕的論點后,往往說:"余昔同此惑焉,今又悟其不然矣";或"此其未思之言也","此又不思之言也"。在逐條批駁中,他針對傅奕關(guān)于佛教"有之為損,無之為益"的說法,連連感嘆:"是何言歟!是何言歟!與佛何讎,而誣之至此。佛何所負,而疾之若讎乎!"傅奕要廢棄于國有益的佛教,"何其為國謀而不忠乎!為身慮而不遠乎!"傅奕這樣做,"亦何傷于佛日乎?但自淪于苦海矣。輕而不避,良可悲夫!"(《廣弘明集》卷14,《內(nèi)德論·辨惑一》)佛教認(rèn)為貪、瞋、癡三毒是阻礙眾生成佛的主要因素,應(yīng)該用戒、定、慧三學(xué)加以破除。李師政正是以定破瞋,故能不像傅奕那樣跳梁怒罵,而能境地平和,安重以徐;正是以慧破癡,故能不像傅奕那樣片面和不作分析,而能思路敏捷,辯才無礙。大乘佛教將三學(xué)發(fā)展成為六度,即加上了布施、忍辱、精進。李師政正是在精進精神的指導(dǎo)下,奮起護法,以諍而止于無諍的。

  從以上這些事例可以看出,佛教縝密細致的思想方法,給予士大夫以深刻的影響,使他們的頭腦變得周密復(fù)雜起來,他們比起不受佛教影響的士大夫,所寫說理散文顯得細密深刻,奔放浩蕩,具有強烈的理論力量和邏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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