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土國寶和太湖復明分子

洪業(yè):清朝開國史 作者:(美)魏斐德(Frederic E.Wakeman,Jr.)著


  土國寶和太湖復明分子 1646年以后錢謙益的政治引退,并未立即影響清朝與江南地方名流合作的總政策。在最初的松江起義被清軍鎮(zhèn)壓之后,該地區(qū)巡撫土國寶開始著手吸引農夫重返家園、糧商重返店鋪。甚至在和平時期,蘇、松、太一帶的糧食都無法自給,而不得不依賴糧商從外省輸入稻谷。1645年發(fā)生騷亂,楊文部隊劫掠這一地區(qū),太湖“白頭軍”闖入蘇州貨棧,糧商們四散逃命。這些貨棧在8月份被重新奪回,巡撫土國寶設法查明了其中 屯積的一部分谷物“系行商之物,來之不易”,遂將2.3萬石稻谷交付原主,以勸誘蘇州糧商重操舊業(yè)。①這些措施最初在一定程度上恢復了該地區(qū)的經濟穩(wěn)定,是頗見成效的。②但是,太湖地區(qū)吳易復明勢力的繼續(xù)存在,阻礙了土國寶力爭江南民眾合作以重建經濟的計劃。吳易曾率部攻打蘇州,失敗后逃入沼澤地帶,重組力量。其他復明分子殘部也加入進來,吳易遂與由周瑞指揮的一支小部隊實行聯(lián)合,在長白蕩建立了一個新的復明聯(lián)盟中心。③據記載,他們于1646年3月2日打了第一次勝仗。那天他們從湖邊突然冒了出來,重占吳江,殺死縣官,掠 奪地方。①雖然他們很快就放棄了吳江城,但周瑞和吳易的人馬從此就屢屢出擊,更為大膽,終于漸漸地控制了整個太湖東岸。清軍缺乏熟練的水手,無力控制以漁民和走私分子為主體的吳易水軍。1646年5月11日,1000多艘復明分子的戰(zhàn)船再次襲擊吳江城,土國寶得到巡撫吳圣兆指揮的松江軍隊的支援,擊退了他們的進攻,但傷亡慘重。②吳易的事跡傳遍了整個江南,他和周瑞發(fā)動軍事攻勢的消息也傳到了浙江魯王的耳中。通過周瑞的僚員戴之?。ㄋ菞钔械膶W生),太湖的戰(zhàn)士與松江起義中幸存的縉紳復明分子,尤其是當時住在嘉善的陳子龍取得了聯(lián)系。③部分是通過他們,吳易直接與魯王政權接上了頭。魯王承認他與日俱增的地位,并在同年春天晉封他為長興伯。同時,吳易和周瑞按正規(guī)編制組建部隊,刻印任官,建立起一個專門的參議機構,并馬上邀請陳子龍前來參加。④陳子龍接受邀請參加了吳易的幕府,與他自己的兩個弟子王云和錢漱廣一起,動身前往太湖復明分子的營地。他們在沼澤中 一個島上的一所荒廢的書院里建立了府署,但不久就對他們的使命以及吳易領導的反清戰(zhàn)斗的勝利前景不抱幻想了。王云對他們?yōu)楹务R上離開書院躲避到錢家莊園的理由做了一些暗示,他寫道:“先生私語予曰:長興一世人豪也,闞其意頗輕敵,又幕客皆輕薄之士,諸將惟事剽掠而已,師眾而不整,其又為長蕩乎?”①另一方面,巡撫土國寶依舊把吳易及其部眾看作是對整個江南安全的一個十分現(xiàn)實的威脅,特別是他們有可能突破清朝的東南防線,而與在浙江作戰(zhàn)的南明軍隊取得聯(lián)系。②事實上,吳易正是決定通過襲擊據說防御薄弱的嘉善城,來努力突破清朝環(huán)繞太湖的封鎖線的。而且,吳易得到消息說,嘉善知縣暗中同情復明事業(yè)。吳易便與那位官員聯(lián)系,那人建議在嘉善城中雙方秘密會見,專門討論日后聯(lián)合起義事宜。以敏捷驍勇出名的吳易顯然沒有懷疑這是一個圈套,冒失地應邀前往。結果他中了埋伏,被清兵捉住。嘉善縣官將他交給杭州府,知府即刻于1646年7月15日在草橋門外處死了這個復明分子。③吳易的死既沒有終止太湖部眾的軍事活動,也沒有撲滅江南紳士中頑固不移的復明分子的希望。首先,太湖本身繼續(xù)吸引著亡命徒和冒險家。太湖及沼澤地帶以南的地區(qū),即浙江北部,是太湖 里的黨徒征募新成員的一個不斷的源泉。因為這條水路是極為重要的商業(yè)樞紐(將商品貨物從廣東或福建往北運送到長江與淮河流域的商人,除了走這條夾在群山與大海之間的狹長通道外,別無他路),因為這一地區(qū)受三個經?;ゲ缓献鞯牟煌胤疆斁值墓茌牐春荨⒓闻d和南直隸),這里成了各種反抗分子的避難所。清朝官員想直接控制這片禁地,尚需時日。①其次,吳易的死也許使得太湖北部的部眾一時群龍無首,但他們很快就從各個部將分別掌管,轉而接受了周瑞的統(tǒng)一指揮。②最后,縱然巡撫土國寶于那年7月處死吳易后,在夏末向北京報告時說蘇州一帶景象優(yōu)雅寧靜,但尤其在年輕的江南文人中間,還是存在著大量幾乎不加掩飾的敵意與怨恨。③當時曾發(fā)現(xiàn)一些投考的生員將長發(fā)藏在帽子下面,還有一個人則公開痛罵土國寶當了賣國賊。預定在1646年9月舉行的鄉(xiāng)試事實上不得不延遲到11月。④那年12月,一個來自無錫的名叫王謀的狂生還領導了一次毫無希望的對江陰的進攻,結果被殺。⑤只要這些事變看起來還是孤立的和偶然的,像土國寶這樣的降清者就依舊滿懷信心。但一當有跡象表明這些事件不過是更廣泛更普遍的不滿情緒的公開流露,他和洪承疇就感到憂慮起來了。特別是當?shù)靥幠暇┮阅贤钫氵吘车匿嚓柊l(fā)生了騷亂,復明運動風 起云涌,從淮陽一帶的濱海地區(qū)越過大運河向皖北廣大地區(qū)迅速發(fā)展時,動亂就逐漸走向了高潮。① ① 清政府還采取措施,重新實行食鹽的國家專賣。1645年李發(fā)元接任督轉鹽運使,發(fā)現(xiàn)揚州“蕪城再虛”,兩淮地區(qū)鹽商大多資本蝕空,四散逃匿。盡管清政府指望李發(fā)元增加收入,以支撐軍費開支,李發(fā)元卻屢次上奏,主張免征浮課,以便吸引商人回到此地。漸漸地,商人返回了這一地區(qū),恢復了食鹽的生產與銷售。王思治、金成基:《清朝前期兩淮鹽商的盛衰》,第1—2頁。 ② 1646年10月奏章,《南明史料》,第4—6頁。到1646—1647年,蘇松地區(qū)的棉織業(yè)也開始恢復。彭澤益:《清代前期手工業(yè)的發(fā)展》,第9頁。關于清政府對地區(qū)間谷物貿易的支持,見石錦:《太湖小農經濟》第六章,第8頁。中央政府還同意減免賦稅,以利于這一地區(qū)的平定。永行蠲免河南、江南兩地的加派遼餉、練餉、召買等項,1645年6月24日以前正額錢糧之拖欠在民者,亦盡行蠲免。1647年3月17日,敕免閩浙兩地加派與逋欠的錢糧,賜耆舊衣食。沈翼機編:《浙江通志》第七十六卷,第1—2頁;《世祖實錄》第三十卷,第356—357頁。據1646年嘉定的一通碑文說,清政府竭力鼓勵農民開墾自萬歷以來即已荒廢的那些土地,還采取了專門的措施,來抑制官府稅收胥吏的貪污習氣。上海博物館圖書資料室編:《上海碑刻資料選集》,第139—143頁。 ③ 一些記載表明,吳易受邀重新指揮周瑞的復明軍。陳子龍:《陳忠裕全集》“年譜”下,第3—4頁。溫睿臨也認為周瑞的地位較高。溫睿臨:《南疆繹史》,第398—401頁。此說為正史的編纂者所采納?!睹魇贰罚?115頁。看來這時太湖是各派叛軍匪寇的巢穴,例如有與明高安王有聯(lián)系的復明分子,以及沈天敘手下由明樂安王委派的一支武裝。高安王后來被清朝捕獲殺害,沈天敘襲擊清朝運送軍需品的車輛,被一隊清政府的巡探逮捕,受刑而死。同上書,第4114頁;查繼佐:《國壽錄》,第75頁。 ① 《吳江縣志》,引自吳偉業(yè)《吳詩集覽》第四卷上,第2頁;《大清一統(tǒng)志》第八十三卷,第15頁。洪承疇責令一位官員調查吳江城輕易失陷之緣故。土國寶發(fā)現(xiàn)吳江巡檢只關心治安,而將當?shù)氐氖貍涫聞战唤o了士紳與儒學學官。此人遂以疏于守衛(wèi)城壕被劾。1646年10月20日奏章,《明清史料》已編第一冊,第18頁,見《南明史料》,第39—42頁。 ② 1646年5月16日土國寶奏章,《明清史料》已編第一冊,第14—15頁,見《南明史料》,第30—32頁。巡撫土國寶請求移用地方經費并征收特別稅,用以訓練2000名水軍士卒。 ③ 吳易的僚屬包括陳繼、朱斌和沈泮。陳子龍:《陳忠裕全集》“年譜”下,第3頁。 ④ 同上書,第4頁;謝國楨:《南明史略》,第90頁;謝國楨編:《清初農民起義資料輯錄》,第133—134頁。 ① 陳子龍:《陳忠裕全集》“年譜”下,第4頁。王云為陳子龍“年譜”1645—1647年條寫有補遺。錢漱廣在此后不久去世。 ② 1646年5月16日土國寶奏章,《明清史料》已編第一冊,第14—15頁,見《南明史料》,第30—32頁。雖然到1646年7月,清軍已占領紹興,但紹興與寧波之間的地區(qū)尚未完全平定?!按髰苟粗鳌蓖醌嶎I導的武裝在兩城之間的四明山區(qū)有力地抵抗著清軍。王珝戰(zhàn)敗之后,這些綠林好漢在首領胡雙奇等人率領下,在整個17世紀70年代仍繼續(xù)反抗清朝統(tǒng)治。謝國楨編:《清初農民起義資料輯錄》,第19頁。 ③ 顧沅等編:《吳郡五百名賢圖傳贊》第十五卷,第8頁;謝國楨:《南明史略》,第91頁;謝國楨編:《清初農民起義資料輯錄》,第134頁。130年之后,乾隆皇帝下詔在吳易的墓地修建祠廟。陳子龍:《陳忠裕全集》的記載略有不同,見“年譜”下,第4—5頁。 ① 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經濟試探》,第88頁。居住在臨湖(歸安)的徽商害怕抵抗會破壞商業(yè)貿易,所以早早募集了捐款,等清軍一到就付給他們。臨湖因此免遭兵焚,商業(yè)經營一如既往。石錦:《太湖小農經濟》第三章,第27—28頁。 ② 溫睿臨:《南疆繹史》,第399—400頁。 ③ 土國寶于1646年9月7日呈遞北京的奏章,《明清史料》乙編第一冊,第16頁。見《南明史料》,第33—34頁。 ④ 此人系武進人氏,人稱許生。他指責巡撫背叛明朝,并說“今生員含笑而去,不望含淚而歸”。許生和另外一些人被逮捕處死。計六奇:《明季南略》,第282頁。 ⑤ 其部眾都是菜販子,故遇兵即潰。計六奇:《明季南略》,第272頁。 ① 《明清史料》已編第一冊,第14頁,見《南明史料》,第29—30頁;謝國楨編;《清初農民起義資料輯錄》,第142—1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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