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順案

洪業(yè):清朝開國史 作者:(美)魏斐德(Frederic E.Wakeman,Jr.)著


  順案 自6月下旬以來,順案就一直在策劃之中。⑤6月22日,從北 方逃來的官員被禁止進入南京。這一禁令是針對那些曾投降過大順又想南下避難的人而發(fā)的。①7月4日,馬士英又力薦其好友李玉田任兵部尚書,以酬勞他在北方殺死過許多“偽官”。②史可法當時正在揚州試圖撫慰高杰。他在揚州城外的大營中得知這些變故后十分震驚,立即致疏朝廷,表示不贊成拒絕北方官員南下的作法。他建議:諸臣原籍北土者,宜令投呈吏、兵二部,注名錄用,否則絕其南歸之心。③史可法并不想對曾歸降大順的人實行大赦。④實際上,他還要求對自己的堂弟、翰林庶吉士史可程實行懲治,因為史可程曾加入過李自成的政權(quán),并寫信勸史可法也歸順大順。⑤但史可法也主張區(qū)別對待曾與大順合作的官員。他以略帶譏諷的口吻指出,那些現(xiàn)在叫嚷著要求懲處“從賊官”的人們,倘若在北京陷落時也在北方,可能 會做出與之完全相同的舉動??傊?,史可法認為這是一段頗具諷刺意味的往事,許多在南方任職的官員原是被朝廷貶到這里來的,而現(xiàn)在卻恰好因之而免受監(jiān)禁之苦。史可法指出,高杰和劉澤清都沒有堅守北方的崗位,而自己與馬士英也未能營救北京的崇禎帝。他暗示南方的官員都未能挽救北方朝廷,從某種意義上說,南方官員的幸存正是由于北方官員沒有嚴守臣節(jié),因為如果北方官員都像忠臣義士一樣殺身成仁,那么像他這樣深受先帝厚恩的南方官員也都應(yīng)效法。北都之變,凡屬臣子皆有罪,若在北者始應(yīng)從死,豈在南者獨非人臣。①但就在史可法上疏建議只懲處罪大惡極的降賊官員時,江南士民卻群情激憤,堅決反對寬恕那些叛臣。②吳地縉紳上疏譴責陳名夏、項煜等降過賊而今又倉皇逃到南方的官員。③隨著公眾對從賊官員的義憤日益增長,對公然背叛明朝者也深感氣憤的阮大鋮發(fā)現(xiàn),將眾人的義憤引向那些反對過他的“正人君子”是很容易的。④當南京政府頒布了楊汝成、項煜、陳名夏、徐汧等“北都從賊諸臣罪狀”之后,楊汝成等人的住宅便受到以生員為主的暴徒們的襲擊。這種狀況迫使那些孤立無援的從賊官員又紛紛逃回北方,加入了清政府。⑤在“順案”爆發(fā)期間,周鐘極大地損害了復(fù)社在明朝忠臣心目中的形象。周鐘是1643年科舉榜眼,復(fù)社領(lǐng)袖。他曾擔任過李自成的顧問,并答應(yīng)幫助李自成征服江南。周鐘和其從兄周鑣都為阮大鋮所仇視。阮大鋮因他們在“南都防亂公揭”上簽名而懷恨在心。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正是周鑣——他嫉妒并疏遠周鐘——公布了其從弟周鐘在北方叛明降順的內(nèi)情。①周鑣的一個門徒透露了周鐘所寫的那道不光彩的“勸進表”的內(nèi)容,其中還將李自成比作堯舜。周鑣本人還私下印了兩種記述北京陷落時狀況的書(《國壽錄》和《燕中紀事》)。其中詳細描述了他那位從弟卑躬屈節(jié)的丑行,包括他對大順大學(xué)士牛金星的奴顏媚態(tài)。②我們簡直無法描述南直隸的士大夫在得知周鐘變節(jié)行為時是多么震驚,他們“遠近切齒”。③周鐘的密友嘉定籍哲學(xué)家黃淳耀聽到此事后立刻病倒了:天哪!難道周鐘竟能如此喪盡天良?他如何能做出此等事情?我們已有二十年的交情了,但我永遠不會原諒他這種大逆不道之舉。我希望我交友不慎的教訓(xùn)能使其他人在交友時引以為戒,周鐘作為大臣的行為將會使未來的大臣們引以為訓(xùn)。④人們憤怒的原因在于完全沒有料到一個曾在科舉中榮登榜眼的人竟會背叛恩重如山的皇上。在傳統(tǒng)的觀念中,獲得最高級科舉出身的人,理所當然應(yīng)為其皇上獻身。①宋朝的偉大愛國者文天祥②不就是狀元嗎?周鐘失節(jié)不僅被看作是對明朝的背叛,而且還被許多士大夫視為對儒家信仰的背叛。因此,周鐘的背叛,為那些嫉恨自視清高的東林黨和復(fù)社成員的人提供了絕妙的例證,他們以此來揭露所謂“正人君子”在政治上的虛偽。此外,由于周鐘的兩位伯父被指斥為宦官魏忠賢的黨徒,周鐘本人的變節(jié)行為便為馬士英和阮大鋮提供了良機,使他們可以巧妙地將“逆案”與“順案”聯(lián)系在一起。1644年7月13日,馬士英上疏要求處死周鐘。他對弘光帝說:庶吉士周鐘者,勸進未已,又勸賊早定江南。聞其嘗馳馬于先帝梓宮前,臣聞不勝發(fā)指。其伯父應(yīng)秋、維持皆魏忠賢鷹犬,今鐘復(fù)為闖賊忠臣,梟獍萃于一門。逆黨鐘③于兩世,宜加赤族誅。其胞兄銓尚廁衣冠之班,從兄鑣儼然寅清之署,均宜從坐,用清逆黨。④此后不久,周鐘和周鑣相繼被捕入獄①,并很快地被處決。②隨著“從賊官”被一一認定,對周鐘的逮捕揭開了一場大清洗的序幕。③1644年10月14日,大理寺頒布了對從賊官的懲罰條例。④規(guī)定罪重者磔、斬,罪輕者絞、流。⑤隨著搜捕的進展,宦官控制秘密警察的權(quán)力又得以恢復(fù),令人畏懼的東廠打手又來到南京,重操舊業(yè)。⑥正直的士大夫本能地作出了反應(yīng)。至少從表面上看,崇禎時期的激烈黨爭如今又全面爆發(fā)了。顧錫疇(高弘圖辭職后他繼任禮部尚書)等“愛國之士”又重新使用起17世紀30年代的政治術(shù)語,稱馬士英、阮大鋮一伙為“閹黨”,借翻舊賬以自衛(wèi)。例如,這位曾親身遭到魏忠賢迫害的大臣,堅持要求弘光帝以瀆職罪取消對溫體仁的封謚。⑦這個問題雖一度轉(zhuǎn)移了朝廷對“順案”的注意力,但似乎 也證明了馬士英和阮大鋮的論斷,即“正人君子”正在重新挑起危害甚大的黨爭。阮大鋮甚至感到完全有必要針對“正人君子”集團編制一套新的黑名單。① ⑤ 早在南明政權(quán)建立之初,馬士英就向弘光帝表達了他對北京死難忠臣的關(guān)切。周時雍:《興朝治略》第二卷,第2—3頁。1644年10月3日,弘光帝為范景文、倪元璐及其他19名忠烈追授了謚號。姚家積:《明季遺聞考補》,第96頁;顧苓:《金陵野鈔》,第31—32頁。 ① 顧炎武:《圣安本紀》,第4頁;文秉:《甲乙事案》,第46—47頁。 ② 文秉:《甲乙事案》,第48頁。 ③ 溫睿臨:《南疆繹史》,第109頁。史可法認為,南明政府要聚集足夠的人才,方能收復(fù)北土,而唯一的辦法就是招納落難的士大夫??上扔傻胤焦倥e薦,待其任官履歷查清后再邀請他們參加南京政府。楊德恩:《史可法年譜》,第52—53頁。 ④ 史可法曾上疏主張,必須處決大順“偽官”,銷毀他們的印綬,以明“涇渭”。對那些渡河進入其轄區(qū)的原大順官員,他皆照例將他們斬首。周時雍:《興朝治略》第三卷,第3頁。 ⑤ 史可程在1643年與陳名夏同科考取進士。一般都認為他是史可法的胞弟。但有人仔細研究了其家譜,證明他是史可法的二堂弟。史可程的兄弟史可鑒是錦衣衛(wèi)軍官。朱文長:《史可法傳》,第97—98頁。史可程曾在大順政府任職,后逃到南方。雖然史可法要求懲處他,但弘光帝大發(fā)慈悲,命他回鄉(xiāng)照料其母。南京陷落后,他在宜興住了多年,成了顧炎武的朋友,后得以善終?!睹魇贰罚?079頁;朱文長:《史可法夫人姓氏考》,第88頁。史可程與顧炎武常互通書信并題贈著作。見顧炎武:《亭林先生遺書匯輯》,1888年版;《同志贈言》第四十卷,第21—22頁。程一凡先生向我提供了史可程與顧炎武兩人通信贈書的史料,在此表示感謝。又見謝國楨:《顧寧人學(xué)譜》,第176頁。 ① 溫睿臨:《南疆繹史》,第109頁。 ② 文秉:《甲乙事案》,第54頁。 ③ 朱文長:《史可法傳》,第34頁。江南縉紳譴責“從賊官”的典型例子,見鄭振鐸《玄覽堂叢書》第一一三冊:《嵩江府闔郡士民討逆賊楊汝成檄》。 ④ 在一次祭奠崇禎帝的儀式上,阮大鋮說:“致先帝殉社稷者,東林也,不盡殺東林,無以對先帝于地下。”溫睿臨:《南疆繹史》,第715頁。 ⑤ 《明史》,第1546、3091、3095頁;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第二卷,第10—11頁;錢■:《甲申傳信錄》,第64—65頁;《貳臣傳》第十一卷,第1—6頁;姚家積:《明季遺聞考補》,第104頁。楊汝成和項煜在蘇州的家宅遭到暴徒的焚掠。陳名夏化裝逃走。徐汧也是復(fù)社同仁,同他的密友楊廷樞一樣,也是江南常州人。在1626年因周順昌被捕而引起的首次由復(fù)社發(fā)動的蘇州暴動中,兩人都曾出資相助。徐汧還是黃道周的密友,并積極推動復(fù)社的事業(yè)。其子徐枋是蘇州著名畫家?!睹魇贰?,第3015頁。盡管徐汧實際上從未降順過李自成,但阮大鋮和南京朝廷中的某些人卻認為徐汧汧背叛了明朝,并將他作為復(fù)社成員降敵的又一例證。阮大鋮高興地說:“今陳名夏、徐汧俱北去矣”。溫睿臨:《南疆繹史》,第715頁。其實徐汧已跳河自盡?!睹魇贰?,第3O16頁。 ① 周氏雖是金壇的大族,但其內(nèi)部已出現(xiàn)裂痕,“周氏,金壇貴族,而其父子兄弟悉有離心。鑣與鐘尤以才相妒,各招致生徒,立門戶。兩家弟子遇于途不交一揖?!毙禳垼骸缎√蠹o傳》,第207頁。 ② 同上。 ③ 同上。 ④ 鄧爾麟:《達官貴人》,第244—245頁,及其《嘉定忠臣》,第263頁。 ① 宮崎市定:《科舉——中國考試的地獄》,第91頁。 ② 文天樣(1236—1283),江西人,1256年狀元。1275年,他在贛州試圖阻止蒙古人南進,但其所率由貴州土著組成的軍隊傷亡慘重。后來他奉命出使巴顏,被蒙古將領(lǐng)囚禁;但他設(shè)法逃出并在江西又組建了一支軍隊。再次戰(zhàn)敗后,他逃到廣東,并被南宋進爵為公。他想重整旗鼓,不幸的是,他的許多部將被流行全國的瘟疫奪去生命。盡管如此,他仍率殘部堅持戰(zhàn)斗,甚至在戰(zhàn)敗被俘后仍不承認蒙古人的權(quán)威。文天祥被帶到北京監(jiān)禁了三年,而其立場從未動搖。最后,當他被帶到忽必烈可汗面前時,仍毅然說:“天祥受宋恩,為宰相,安事二姓?愿賜之一死足矣?!迸R刑前,他向南方磕頭,猶如宋帝仍在杭州一樣。翟理斯:《中國人名辭典》,第874—875頁(引文中的話見《宋史·文天祥傳》——譯者)。在滿族征服中國的過程中,文天祥成為明室忠臣的榜樣。其祠遍布各地,例如,1645年南京西50公里的全椒縣便為其立祠。張其濬等編:《全椒縣志》,第192頁。 ③ 這種用法無疑是周鐘之“鐘”的雙關(guān)語。 ④ 徐鼒:《小腆紀傳》,第208頁。 ① 溫睿臨:《南疆繹史》,第714頁;文秉:《甲乙事案》,第54頁;馬其昶:《桐城耆舊傳》第五卷,第27—28頁。 ② 《明史》,第4112頁。雖然按六等治罪者的名單于1645年1月底便上奏,但直到5月3日才下達死刑令。開列這一名單的官員被指責為過于手軟而遭彈劾,接替其職者遂下令重撻周鐘。徐鼒:《小腆紀傳》,第208頁。 ③ 例如,曾被迫降于李自成、后逃至江南的侯恂(侯方域之父)也被逮捕。逮捕他的命令可能是阮大鋮發(fā)出的。據(jù)說阮大鋮正想除掉侯恂。侯恂設(shè)法逃出后,回到商丘老家。德·弗格斯:《中原的起義》,第34頁。 ④ 刑部于1645年1月20日頒布了關(guān)于此案的正式條例。姚家積:《明季遺聞補考》,第103頁。 ⑤ 有五種從賊官當處以“磔”刑:從賊攻京師者;邀賊入京并為賊撰寫文告者;所有接受大順政權(quán)所授予的三品以上官職者;所有降賊的督撫和總兵;所有主動助賊策劃奪取地方的翰林院和科道官員。其他11種從賊官將受到較輕的懲處。若主動自首,則懲處更輕。顧炎武:《圣安本紀》,第12—13頁;又見李清:《三垣筆記》下“補遺”,第3—4頁。 ⑥ 謝國楨:《南明史略》,第61—62頁。 ⑦ 顧錫疇是昆山人,可能與顧炎武同族。他曾被魏忠賢除名;復(fù)職后,又被楊嗣昌除名。弘光帝一度批準了他的請求,取消了溫體仁的謚號。但后來因顧錫疇的政敵提出相反的意見,弘光帝又改變主意,恢復(fù)了溫體仁的謚號。顧錫疇因此而辭職。后來,他到了福建并拒絕了唐王政權(quán)的邀請。最后,他定居在浙江東南地區(qū),因警告賀君堯不得毒打當?shù)厣鷨T,而被其雇用的刺客暗殺?!睹魇贰?,第2512—2513頁。 ① 其中一冊名《正續(xù)蝗蝻錄》?;?,指東林黨;蝻,指復(fù)社。另一冊名為《蠅蚋錄》。蠅,指東林黨;蚋,指復(fù)社。溫睿臨:《南疆繹史》,第714頁。斯特魯弗(私人通信)認為:溫睿臨《南疆繹史》的最早版本中沒有提到這兩本名冊,可能是19世紀編印此書者的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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