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苗栗縣志卷八

苗栗縣志 作者:清·沈茂蔭


祥異考(人瑞、兵燹附)

史家志五行以驗(yàn)禨祥,地志則第紀(jì)其事。雖大小、廣狹有體例不同,而寓勸懲之意無不同也。臺地與內(nèi)地有別者,地震最多;苗地與臺屬各縣有差者,兵燹較少。官斯士者,懲前毖后,烏可不慎審也!考祥異。

康熙四十有四年冬,饑。

四十有六年冬,饑。

四十有九年冬,饑。

五十年秋九月,地震。

五十有四年秋九月,大風(fēng),地震。

五十有六年冬,饑。

五十有九年冬十月,地大震。

六十年春三月,大雨如注。

雍正三年秋七月,大風(fēng)。

八年秋八月,地震。

乾隆九年冬十二月,白沙墩雷擊巨魚死。魚豕首,目生頷下,口闊、腹寬;尾如蝦,長三丈許;黑色。牛聲,隨潮而來,若隱雷然。凡二十二尾排列,背流黃水。肉羶難食,油可熬燈。居民謂海翁魚。

十有五年秋八月,大風(fēng)。

十有九年夏四月,地震。

二十有四年秋八月,大水。

五十有一年秋,星隕。斗大,有火光;其聲如雷。

五十有三年春二月,大雨雪,饑。斗米千錢。

六十年秋七月,大水。

嘉慶十有五年冬十一月,地震。

二十年秋九月,地震。傾損民居。復(fù)小震,匝月止。冬十二月,雨雪,冰堅(jiān)寸余。

二十有五年夏,大旱。秋疫。

道光元年夏六月,大風(fēng),早禾損。

二年秋七月,大水。

六年秋九月,大風(fēng)雨,晚禾損。

十有二年夏,大有年。秋八月,大風(fēng)雨、大水,田園損。人口淹沒。

二十有六年春二月,大水。大有年。

三十年夏六月,大水。十二日午刻,大雨。山頹水溢,海漲暴潮,淹壞民居;多溺死者。

咸豐二年夏,大有年。秋八月,星孛于西。

三年夏四月,有星自東北入東南。大如掌,光如月。

五年冬十二月,雨雹。

六年夏,竹實(shí)。

七年春正月,大雪。

十年冬十月,地震。日凡三次。

同治元年春,地大震。二月,大甲堡雄雞生卵。夏五月,地大震。六月,大風(fēng),饑。冬十月,地震。

五年春,地震。夏四月,大疫。五月,大旱,饑。

六年冬十一月,地大震。

十三年夏五月,彗星見。秋,疫。冬十月,大有年。

光緒六年春正月,地大震。二月,地震匝月。蚩尤旗星見于東南。地震自正月二十日迄于二月,日十?dāng)?shù)次。民居多倒塌者;人心惶恐,不敢夜宿于室。

九年夏六月,疫。大有年。

十年秋七月,大風(fēng)。禾損木折,多壞民居。

十一年秋七月,星隕。斗大,有火光;其聲如雷。

十三年冬,地震。

十四年夏四月,大水。二十四日,大雨。二十九日,大雨。山頹田損,淹壞民居;多溺死者。

十五年夏五月,大旱。冬十月,大疫。

十六年夏四月,大水,田園損。六月,疫。

十七年夏四月,大水。六月,大有年。

十八年秋七月,大風(fēng)雨。冬十一月,大雪。十二月朔,復(fù)大雪。

十九年夏四月,饑。六月,大有年。

人瑞

李朝勳,銅鑼灣澗窩莊人,庠生鐘萼祖。年八十七歲。五代同堂:子五、孫二十有一、曾孫四十有四、元孫二(本光緒十三年舉報(bào)事實(shí)冊)。光緒十五年,御準(zhǔn)旌表。

盧松齡,雞籠莊人。年一百三歲。

劉科元,尖山莊人。年一百二歲。

徐東貴,大田莊人。年一百一歲。

謝鳳華,貓里人。年一百歲。

邱纘成,例貢生;高埔莊人。年一百歲。

黃福,南勢湖人。現(xiàn)年一百歲。

張氏,石圍墻邱有年妻。年一百歲(同治九年報(bào))。

李氏,大田莊監(jiān)生羅善元妻?,F(xiàn)年一百歲。

兵燹

大清康熙三十有八年二月,吞霄社土官卓個(gè)、卓霧、亞生亂。五月,內(nèi)北投社土官冰冷殺主帳金賢,與卓個(gè)等通;秋七月,水師把總襲執(zhí)之。八月,署北路參將常泰率岸里社番擊吞霄,擒卓個(gè)、卓霧、亞生歸,斬于市。

初,通事黃申贌社于吞霄,征派無虛日;社番苦之。土官卓個(gè)、卓霧、亞生鷙而驍,陰謀作亂。會(huì)番常捕鹿,申約令先納錢米而后出。卓個(gè)、卓霧、亞生等鼓眾大噪,殺申及其伙數(shù)十人。鎮(zhèn)、道遣使招諭,不得入;乃發(fā)兩標(biāo)官兵委署北路參將常泰進(jìn)剿,令新港、蕭壟、麻豆、目加溜灣四社番為前部;個(gè)、霧等阻拒,四番死傷頗眾。既而有獻(xiàn)計(jì)者曰:『岸里社番穿林越澗如飛,擒亞生非比不可』。時(shí)岸里社番尚未內(nèi)附,乃遣譯者入說其魁,多致糖、煙、銀、布。番大喜,自以收捕為功;繞出吞霄山后,日有擒獲;官軍攻其前。個(gè)、霧等大窘,將逃入山內(nèi);岸里社番設(shè)伏擒之至郡,尸諸市,傅首以示諸番。是役也,勞師七閱月,官軍瘴死者數(shù)百人。

冰冷者,麻里郎吼之姻黨也。麻里郎吼有女,字主帳金賢。賢將娶之,父以女幼弗與;告賢曰:『俟長歸汝』!賢怒,縛丈人于樹撻之。麻里郎吼泣愬于冰冷。冰冷故兇悍,率眾射殺賢;諸與賢善者皆殺之。時(shí)吞霄土官個(gè)、霧等方亂,冷遣使與通。適有水師把總巡哨至,聞變潛泊海口;冷未之覺。把總遣他社番誘以貨物交易,伏壯士水次縛之,亟發(fā)舟;比諸番出,已掛帆矣。吞霄平。諸番以首惡既誅,乃因通事求撫。

雍正九年十二月,大甲西社番林武力等亂;臺灣鎮(zhèn)總兵呂瑞麟討之,弗克。淡水同知張宏章道經(jīng)阿束社,逆番圍之;莊佃救免。

。莊佃負(fù)耒出,聞官長至,急呼眾與戰(zhàn);逆番退,乃免。陣亡者,黃仕遠(yuǎn)、黃展期、陳世英、陳世亮、湯邦連、湯仕麟、李伯壽、李任淑、賴得旺、劉志瑞、吳伴云、謝仕德、江運(yùn)德、廖時(shí)尚、盧俊德、張啟寧、周潮德、林東伯等。大憲以其事聞;上賜祭、予恤,飭建祠,春秋致祭。鄉(xiāng)人題其塚曰「十八義民之墓」;在彰邑城西。

十年八月,陸路提督王郡等率兵討大甲社番賊;平之。

先是,五月間,番賊復(fù)結(jié)沙轆、吞霄等十余社同反,圍彰化縣;百姓奔逃,絡(luò)繹于道。六月,總督郝玉麟赴廈門,調(diào)呂瑞麟回臺灣府彈壓;檄新授陸路提督王郡討之。七月四日,郡同巡察覺羅柏修至鹿仔港,遣參將李應(yīng)越、游擊黃貴、林榮茂、守備蔡彬等圍阿束社,番賊潛逸;參將靳光瀚、游擊林黃彩、守備林世正等扼隘口,絕其去路。八月,渡大甲溪,遣金門鎮(zhèn)李之棟、游擊高得志、李科、守備呂九如、林如錦等分路追殺,歷大安溪,登大坪山,直抵悠吾生番界。賊大窘,走南日內(nèi)山;峭壁峻絕僅一線,魚貫攀緣而上。番據(jù)高嶺,下矢石如雨;我?guī)煀^勇爭進(jìn),槍炮交攻,聲震山谷。番負(fù)創(chuàng)四竄,官軍搗其巢,縱火焚所積。番計(jì)窮,于是各社相繼獻(xiàn)渠兇林武力、學(xué)生等來降。凡四閱月,北路平。

道光三十有四年,漳、泉分類械斗。

紳士有捐恤難民者,分別奏獎(jiǎng)。

咸豐三年八月,漳、泉四縣分類械斗。

四年春正月,閩、粵分類械斗。

初,田寮莊匪徒羅慶二、賴得六等在中港搶牛肇釁,釀及中壢閩、粵互斗。

會(huì)匪黃得美率黨黃位陷同安、海澄、廈門;得美誅,位竄大雞籠口,逸竹塹港。同知丁曰健平之。

九年九月七日癸酉,漳、同分類械斗。

同治元年三月十八日庚子,彰化會(huì)匪戴萬生亂。十九日辛丑,勇首林戇晟叛;淡水同知秋日覲死之。彰化縣城、斗六門、大甲城堡均陷,淡南戒嚴(yán)。

先是,內(nèi)山三義河、芎蕉坑一帶向?yàn)楸I藪。有劉阿妹招致戴萬生、林戇晟等逆既破彰化縣、斗六門,遂攻陷淡屬之大甲堡。

五月,中港逆黨王江龍伏誅,大甲堡復(fù)。艋舺縣丞郭志煒捕土匪楊貢,誅之。

復(fù)大甲者,通判張世英、知縣王楨等;奉諭旨:以北路張世英一軍防剿尚為得力也。

二年春正月,林戇晟等復(fù)犯大甲。十八日乙丑,獲戇晟斬之。十一月三日丙午,彰化城復(fù);十八日辛酉,克斗六門。

復(fù)彰化者,都司陳捷元、鄭榮等。紳士林占梅前同官軍攻克大甲,此次亦自備資斧募勇千名,越境助剿??硕妨T者,參將關(guān)鎮(zhèn)國等軍。

十二月十八日庚寅,生擒戴萬生等斬之(以上節(jié)舊「廳志」)。

光緒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庚辰,淡水廳同知陳星聚、游擊樂文祥生擒雞籠山土寇吳阿來,斬之。

初,吳阿來及其弟富素聚匪徒邱阿郎等肆毒居民,幾無暇日。因擄蕭羗梏死,臺灣道夏獻(xiàn)綸飭地方官剿辦在案,未經(jīng)舉行。于光緒二年閏五月間,吳阿富率匪徒擄掠居民,被芎、中、七莊鄉(xiāng)勇銃斃;而吳阿來遂起匪徒攻芎、中、七三莊不克,還而斷絕水源。三莊人赴淡水廳告急,同知陳星聚委大甲司許其棻勘驗(yàn)。甫至雞籠山,吳阿來率匪圍之;大甲司走脫,奔告游擊樂文祥,因會(huì)營到地剿辦。六月間,進(jìn)兵雞籠山,相拒十余日,擒獲匪黨邱阿郎,斬之;吳阿來仍復(fù)堅(jiān)其營壘。會(huì)天霖雨,匪徒多受??;至七日,擒獲吳阿來;械至竹塹,斬于市曹。由是,雞籠山平。

自康熙迄于光緒,臺地之兵燹頗多;而有關(guān)苗邑者則最少。同治以上,略節(jié)「廳志」存之;光緒以來,惟有二年雞籠山之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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