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額
康熙五十二年丁額按:宋、元、明以來,丁無定額,差丁即在戶口內分派,以戶
口之多寡定差丁之
增減。國初承明舊制,丁亦無額??滴跷迨哪?,欽奉恩詔,以康熙五十年丁冊定為常額,
是戶口歲有增添,而丁賦永無加益矣。
雍正六年丁隨田辦按:編審人丁向例,五年一次。凡鄉(xiāng)紳舉貢生員止免本身一
人,吏承不免
,謂之優(yōu)免人丁,余名當差人丁。從前地糧與丁糧分而為二,富豪大戶屬里書隱匿不報,其
當差者轉系小戶貧民。因兩江總督范時繹之請,以雍正六年為始,所有丁銀均攤入熟田內
征收。富戶所增無幾,而貧民受惠甚多,真萬世之良法。
乾隆三十七年停止編審并定編審衛(wèi)期按:五年編審,地方官循行故事,傳喚各
都糧里人等,
率領鄉(xiāng)民過堂聽點。村莊遼遠,不特老弱奔走守候為勞,胥役亦藉此滋擾,不勝其累。是年
,
欽奉上諭將編審之例永行停止,至衛(wèi)丁與平民不同,向亦五年一審。因各省軍事丁分屯散處
,紳衿富戶自欲保其身家,多方規(guī)避,而赤貧狡猾之徒,視為利藪,營謀鉆充以致賣富僉貧
,弊竇甚多。是年奉部奏準,改為四年一審。
宣城縣
原額二萬八千六百五十丁,內除大小鄉(xiāng)紳貢舉生員優(yōu)免一千一百三丁外,實在常額當差二萬
七千五百四十七丁。每丁征銀一錢一分五厘,征銀五千九百二十二兩六錢五厘。
丁地銀數(shù)見《田賦》上卷。
南陵縣
原額八千九百一十三丁,內除大小鄉(xiāng)紳舉貢生員優(yōu)免四百五十丁外,實在常額當差
八千四百六十三丁。每丁征銀二錢三分,共征銀一千九百四十六兩四錢九分。
涇縣
原額九千五百五十八丁,內除大小鄉(xiāng)紳舉貢生員優(yōu)免八百七十五丁外,實是常額當差八千六
百八十三丁。每丁征銀二錢三分,共征銀一千九百九十七兩九分。
寧國縣
原額七千八十七丁,內除大小鄉(xiāng)紳舉貢生員優(yōu)免四百一十六丁外,實在常額當差六千六百七
十一丁。每丁征銀二錢三分,共征銀一千五百三十四兩三錢二分。
旌德縣
原額四千六百六十二丁,內除大小鄉(xiāng)紳舉貢生員優(yōu)免四百六十六丁外,實在常額當差四千一
百九十六丁。每丁征銀二錢四分,共征銀一千七兩四分。
太平縣
原額二千八百九十三丁五分,內除大小鄉(xiāng)紳舉貢生員優(yōu)免五百九丁外,實在常額當差二千三
百八十四丁五分。每丁征銀二錢六分,共征銀六百一十九兩九錢七分。
宣州衛(wèi)
原額三百丁,內除屯撥軍丁例不征銀外,實在常額當差一百一十七丁。每丁征銀
三錢,共征銀三十五兩一錢。
以上六縣一衛(wèi)實在當差人丁共五萬八千六十一丁五分,共征丁銀一萬三千六十二兩六錢二分
。
附宣州衛(wèi)四年一審丁數(shù)
乾隆五十四年編審一千七百九十七丁。五十八年編審一千七百七十一丁。嘉慶二年編審一千
七百三十二丁。六年編審一千七百一十五丁。十年編審一千七百一十八丁。
按:衛(wèi)丁四年一審,專為僉丁而設,至丁賦定有額數(shù),不因增丁而加也。
康熙五十二年丁額按:宋、元、明以來,丁無定額,差丁即在戶口內分派,以戶
口之多寡定差丁之
增減。國初承明舊制,丁亦無額??滴跷迨哪?,欽奉恩詔,以康熙五十年丁冊定為常額,
是戶口歲有增添,而丁賦永無加益矣。
雍正六年丁隨田辦按:編審人丁向例,五年一次。凡鄉(xiāng)紳舉貢生員止免本身一
人,吏承不免
,謂之優(yōu)免人丁,余名當差人丁。從前地糧與丁糧分而為二,富豪大戶屬里書隱匿不報,其
當差者轉系小戶貧民。因兩江總督范時繹之請,以雍正六年為始,所有丁銀均攤入熟田內
征收。富戶所增無幾,而貧民受惠甚多,真萬世之良法。
乾隆三十七年停止編審并定編審衛(wèi)期按:五年編審,地方官循行故事,傳喚各
都糧里人等,
率領鄉(xiāng)民過堂聽點。村莊遼遠,不特老弱奔走守候為勞,胥役亦藉此滋擾,不勝其累。是年
,
欽奉上諭將編審之例永行停止,至衛(wèi)丁與平民不同,向亦五年一審。因各省軍事丁分屯散處
,紳衿富戶自欲保其身家,多方規(guī)避,而赤貧狡猾之徒,視為利藪,營謀鉆充以致賣富僉貧
,弊竇甚多。是年奉部奏準,改為四年一審。
宣城縣
原額二萬八千六百五十丁,內除大小鄉(xiāng)紳貢舉生員優(yōu)免一千一百三丁外,實在常額當差二萬
七千五百四十七丁。每丁征銀一錢一分五厘,征銀五千九百二十二兩六錢五厘。
丁地銀數(shù)見《田賦》上卷。
南陵縣
原額八千九百一十三丁,內除大小鄉(xiāng)紳舉貢生員優(yōu)免四百五十丁外,實在常額當差
八千四百六十三丁。每丁征銀二錢三分,共征銀一千九百四十六兩四錢九分。
涇縣
原額九千五百五十八丁,內除大小鄉(xiāng)紳舉貢生員優(yōu)免八百七十五丁外,實是常額當差八千六
百八十三丁。每丁征銀二錢三分,共征銀一千九百九十七兩九分。
寧國縣
原額七千八十七丁,內除大小鄉(xiāng)紳舉貢生員優(yōu)免四百一十六丁外,實在常額當差六千六百七
十一丁。每丁征銀二錢三分,共征銀一千五百三十四兩三錢二分。
旌德縣
原額四千六百六十二丁,內除大小鄉(xiāng)紳舉貢生員優(yōu)免四百六十六丁外,實在常額當差四千一
百九十六丁。每丁征銀二錢四分,共征銀一千七兩四分。
太平縣
原額二千八百九十三丁五分,內除大小鄉(xiāng)紳舉貢生員優(yōu)免五百九丁外,實在常額當差二千三
百八十四丁五分。每丁征銀二錢六分,共征銀六百一十九兩九錢七分。
宣州衛(wèi)
原額三百丁,內除屯撥軍丁例不征銀外,實在常額當差一百一十七丁。每丁征銀
三錢,共征銀三十五兩一錢。
以上六縣一衛(wèi)實在當差人丁共五萬八千六十一丁五分,共征丁銀一萬三千六十二兩六錢二分
。
附宣州衛(wèi)四年一審丁數(shù)
乾隆五十四年編審一千七百九十七丁。五十八年編審一千七百七十一丁。嘉慶二年編審一千
七百三十二丁。六年編審一千七百一十五丁。十年編審一千七百一十八丁。
按:衛(wèi)丁四年一審,專為僉丁而設,至丁賦定有額數(shù),不因增丁而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