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西方在廣州和上海的經(jīng)驗,有助于說明十九世紀中葉外國在中國的作用。在這個時候,清朝主要關心的是叛軍勢力蔓延,而叛亂正顯示了中國政治經(jīng)濟中根深蒂固的弊病。庫恩先生將在第六章中指出,舊秩序由于結構和環(huán)境的多種缺陷而受到損害,受過儒家洗禮的文人學者統(tǒng)治階級終于以不可忽視的活力和獨創(chuàng)性來對待這些弊端。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許多主要省份都處于內戰(zhàn)和混亂狀態(tài)時,沿海的西方商人、傳教士和軍隊相對地說似乎只屬于邊疆偏僻地方的問題。外國人在火力方面無敵而人數(shù)甚少,他們雖然可以打到廣州,甚至最后打到天津和北京,但是他們不能取代中國人口,也不能沒有中國人的幫助來統(tǒng)治中國人。一句話,象從前蒙古和滿族入侵者一樣,英國人也能打入中國的民族混雜的統(tǒng)治階級權力結構之中,甚至到時候還可以在帝國政府中起作用。但是他們只有在中國人的幫助下,只有與統(tǒng)治制度互相適應,而且只有在中國民眾沒有被現(xiàn)代民族主義感情動員起來反抗他們的時候,才能這樣做。1860年英法聯(lián)軍占領北京,可能迫使清朝給予外國人以條約特權和在中國生活中的特殊地位,從而延長并改造了帝國的政體。但是在1860年之前,北京仍在嚴陣以待,頑固地進行排外。就在清朝全力對叛亂進行鎮(zhèn)壓的同時,西方入侵者仍被視為需要清除凈盡的累贅。
咸豐帝即位于1850年3月,時年十九歲,他不久便被災難所壓倒,因此看來他不是一位明智而堅強的領導者。他對外部世 界極端無知,徐廣縉(當時是負責對外關系的廣州欽差大臣和總督)煽起民眾的排外情緒使英國人不能入城的成就,深深地打動了他。1850年3月,英國人因徐廣縉違反條約而在天津給穆彰阿和耆英(負責簽訂1842—1844年條約的兩位主要官員)遞交了抗議書。這位年輕皇帝的反應是,以屈服于英國人的罪名斥責和貶抑他父親所信任的這些官員。此后,他支持徐廣縉及其親密同僚廣東巡撫葉名琛的不同西方使節(jié)交往的政策。同時他命令上海、南京和天津當局把一切外事活動移交給廣州欽差大臣。北京的這條強硬路線,使巴麥尊于1851年曾考慮過采取武力報復,但是他于12月被免去外相職務,而他在倫敦的繼任者卻并不那么感到需要卷入中英斗爭中去。
1858—1860年英、法聯(lián)軍遠征中國之役,是由于1854年雙方共同努力謀求修改條約的談判遇挫而引起的。促使采取這一外交上的努力有以下幾個因素:英國想尋求機會與南京太平軍叛軍進行貿易的希望遭到破滅;1854和1855年英法在對俄國的克里米亞戰(zhàn)爭中實行外交合作和軍事上無暇他顧;美國公使(麥蓮)來到中國,他較他的前任更少懷疑英國人的出爾反爾而愿意與英法兩國共事合作。總的說來,到1854年,外國輿論已經(jīng)認為不能從太平軍的勝利中撈到什么油水,而英國政府也已決定采取中立和不干涉政策。在法、美兩國同意下,三強企圖通過修改條約來增進它們在中國的利益。結果三國公使于1854年5月到11月之間紛紛在福州、上海,最后在天津,從多方面提出申訴或建議,企圖勸服當時的廣州總督葉名琛。這些努力有助于達成上述上海的地方協(xié)定,然而它們在與北京朝廷打交道時卻無效果。1855年2月巴麥尊出任首相以后,在中國的英國活動分子越來越不安分了。[1]
葉名琛當對因為要對付廣州周圍的叛亂而陷于困境。他頑固地拒絕英國人進城的要求,所以他在西方的記述中成了一個表示死不交涉的代用詞,但最近的研究表明,當鄰近的江西、湖南甚至珠江三角洲都被起義所震撼的時候,他在廣州十年的真正功績卻是維護住了清帝國對那里的軍事控制。太平軍于1852年由廣西向長江北進,部分原因也是葉名琛保住了廣東。然而太平軍的榜樣在廣東也引起了一系列叛亂。葉名琛通過向紳士課稅來籌措民團經(jīng)費以對付這些叛亂,這正反映了廣州地區(qū)當時的困難局勢。華南的叛亂促使福建的茶和安徽、江蘇的絲改經(jīng)較短的路線運至上海,因此,在翻越梅嶺和別的關隘而至廣州的舊運輸線上謀生的船民和碼頭搬運工都被迫失業(yè)。和三合會有聯(lián)系的秘密會社,象1853年占領過廈門和上海城的小刀會,現(xiàn)在有了用武之地。1854年期間,廣州地區(qū)被卷入“紅巾”之亂的漩渦中。廣州城只是由于農村民團局(這是添加在地方宗族結構之上的組織,所以在提供救濟、控制物價和鼓勵生產的同時,還能庇護和組織人民)的效忠才免遭掠奪。所有這一切都是在紳士領導之下完成的,原則上要由朝廷批準,實際上總督批準即可。葉名琛在堅持科舉考試,獎勵有功的紳士,處分那些為非作歹的人方面似乎都是公正而有力的。但是一旦“紅巾”被鎮(zhèn)壓,幾萬人便在1855年被處決,廣州的紳士仍舊在地方重新保持權力地位,他們能夠用貿易稅捐支持他們的鄉(xiāng)勇和民團,而農民則比過去更加貧困,經(jīng)官方批準并由紳士領導的民團已與由紳士資助的鄉(xiāng)勇(他們的所作所為經(jīng)常無異于老百姓的敵人)合流。[2]
成為1856年10月開戰(zhàn)理由的“亞羅號”事件,便顯示了正在 成為中英關系典型的亦中亦英的特征。這種船有外國的船身和中國的裝配。船主是中國人,但他住在香港。船長(甘納迪)是英國人,十二個水手全是中國人?!皝喠_號”曾在香港登記,但已超過這一年的有效期十一天,而根據(jù)殖民地條例,它有權在回返香港以前懸掛英國旗。但事實上“亞羅號”不管是否打了英國旗,它當時已參與了海盜活動。葉名琛聲稱他的捕快在扣押船上水手時捕獲了一個惡名昭彰的海盜,這種海盜他曾處決過數(shù)以百計。當時巴夏禮領事剛從英國回來,英國的巴麥尊已經(jīng)同意必須對清政府“提高嗓門”,并且要求中國對即使是最小的侮辱也要立即賠禮道歉。巴夏禮領事有香港總督、當時的自由派領袖包令爵士(他初到中國時曾做過廣州領事)做靠山。包令把自己對自由貿易的熱情同巴夏禮堅決無情的炮艦外交的信念結合了起來。
1856年10月,英國海軍再度攻占虎門炮臺,一直打到十三行。他們用一門大炮每隔十分鐘向葉名琛衙門轟擊一次,他們轟垮了城墻后派遣一支突擊隊沖入衙門,到處耀武揚威地展示其火力威力。然而葉名琛蔑視他們,拒絕同他們談判。后來人們用一副聯(lián)語來嘲弄他在這次危機中表現(xiàn)的死頑固態(tài)度:“不戰(zhàn),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3] ;可是,鑒于他有他的政績,這卻不是持平之論。
政治上的互不妥協(xié)此時導致僵局。1856年10月,葉名琛關閉了廣州的海關,貿易陷于停頓。12月,十三行被焚毀。1857的2月末,英國議會辯論包令在廣州的行動。格蘭斯頓和狄斯累里贏得一項不利于政府的動議,但在其后的普選中巴麥尊獲得大多數(shù)選票,這似乎表明人們支持對中國作進一步的脅迫行動。然而當年6月派往中國的遠征軍在途中不得不回頭去幫助鎮(zhèn)壓印度的兵變,所以進攻廣州的行動推遲到1857年12月。那時,法國也因中國不公正地判處了一名神甫(馬賴,1856年2月在廣西)的死刑而參加了這次報復。
英法聯(lián)軍終于到來,他們總數(shù)約五千七百人。12月28日,他們炮擊廣州城,接著登上城墻,并繞城墻而進。1858年1月4日,他們甚至派遣幾個小隊穿城而過去捕捉巡撫和總督。他們把頑固的葉名琛用船送到加爾各答,葉即在次年死在那里。他們把曾在廣東供職二十多年的蒙古人,即那個謹慎而無傾向性的巡撫柏貴,當作現(xiàn)代第一批傀儡行政官員之一安置在他的衙門里。利用柏貴的名義,一個由能講漢語的委員巴夏禮理所當然地占支配地位的聯(lián)合委員會統(tǒng)治廣州達三年半之久,直到1861年10月為止。這個聯(lián)合管理機構于1858年2月重新開放關閉了十七個月的港口貿易。它派出由中國警察和外國海軍陸戰(zhàn)隊共同組成的巡邏隊,沿街維持城內秩序,而中國人的法律訴訟和別的日常行政事務則繼續(xù)由巡撫衙門處理。柏貴的布告由巴夏禮在幕后審查。
北京把這場災難歸咎于葉名琛。朝廷也大體知道巡撫柏貴是受外國控制的,但沒有撤免他或替換他,雖然也派遣了其他官員試圖收復廣州。北京以一種愚不可及的樂觀心理希望廣州鄉(xiāng)村民團能把入侵的外國人趕走,因此新任總督黃宗漢就采取中間立場,想憑借民眾難以和解的反抗精神去限制外國人的要求。這是中國人應用人民主權的方式,即任何政體都要順乎民心,合乎天命。象那些好戰(zhàn)派說的:“國家根本全在民心,英夷所畏亦即在此?!保?] 要激起由紳士領導的民眾的排外情緒是不難的,但要脅迫入侵者卻是另外一回事。為此目的,清政府需要一如既往地顯示自己軍事上的威力,但這一點已辦不到了。廣東民團局暗中受到鼓勵,終于在1858年7月21日進攻廣州城,但結果還是被英國炮兵擊退。同時主和派在北京已占了優(yōu)勢,在那里天津條約已被接受(詳下)。
沒有得到朝廷進一步的支持,民團運動現(xiàn)在面臨著聯(lián)軍巡邏隊的威脅。到1858年底,巡邏隊越來越深入到廣州周圍的鄉(xiāng)村,旌甲鮮明地穿越村鎮(zhèn),以炫耀新政權的威風。1859年1月,當七百名英海軍陸戰(zhàn)隊員接近民團總部,最后受到炮火攻擊時,英國人派出一千三百名步兵和六艘炮艦,在三天戰(zhàn)斗中占領并燒毀了該總部和總部所在的村莊。民團的貢獻開始變得無足輕重了。廣州民眾曾經(jīng)以排外怒火長期阻止這些陌生人進城,現(xiàn)在開始習慣于英國人和法國人來維持秩序了。紳士領導的民團運動在鄉(xiāng)村也漸趨消亡。由于沒有別的辦法對付這些蠻夷,這里也象在上海一樣,蠻夷們被接納加入地方政權機構之中。
?。?] 科斯?。骸?833—1860年的英國與中國》,第114頁及以下各頁,第180頁及以下各頁;格雷戈里:《英國與太平軍》,第1—4章。
?。?] 小韋克曼:《1839—1861年中國南方的社會騷亂》,第13—15章;J.Y.W.黃:《1807—1819年葉名琛的政治經(jīng)歷》(1971年牛津大學圣安東尼學院博士論文)引用了1858年繳獲的廣州督署檔案,現(xiàn)存?zhèn)惗貦n案局,外交部檔案第682號;又可看黃的《兩廣總督葉名琛》一書,劍橋大學出版社1976年版。
?。?] 引自杜聯(lián)哲,見恒慕義編:《清代名人傳》,第905頁。關于“亞羅號”,見J.Y.黃著:《亞羅號事件的再評價》,載《現(xiàn)代亞洲研究》,8.3(1974年),第373—389頁;J.Y.黃:《巴夏禮與中國的亞羅號戰(zhàn)爭》,同上,9.3(1975年)第303—320頁。
?。?] 朱鳳標等人的奏疏,1858年6月30日,《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咸豐朝》,卷27第31頁。
咸豐帝即位于1850年3月,時年十九歲,他不久便被災難所壓倒,因此看來他不是一位明智而堅強的領導者。他對外部世 界極端無知,徐廣縉(當時是負責對外關系的廣州欽差大臣和總督)煽起民眾的排外情緒使英國人不能入城的成就,深深地打動了他。1850年3月,英國人因徐廣縉違反條約而在天津給穆彰阿和耆英(負責簽訂1842—1844年條約的兩位主要官員)遞交了抗議書。這位年輕皇帝的反應是,以屈服于英國人的罪名斥責和貶抑他父親所信任的這些官員。此后,他支持徐廣縉及其親密同僚廣東巡撫葉名琛的不同西方使節(jié)交往的政策。同時他命令上海、南京和天津當局把一切外事活動移交給廣州欽差大臣。北京的這條強硬路線,使巴麥尊于1851年曾考慮過采取武力報復,但是他于12月被免去外相職務,而他在倫敦的繼任者卻并不那么感到需要卷入中英斗爭中去。
1858—1860年英、法聯(lián)軍遠征中國之役,是由于1854年雙方共同努力謀求修改條約的談判遇挫而引起的。促使采取這一外交上的努力有以下幾個因素:英國想尋求機會與南京太平軍叛軍進行貿易的希望遭到破滅;1854和1855年英法在對俄國的克里米亞戰(zhàn)爭中實行外交合作和軍事上無暇他顧;美國公使(麥蓮)來到中國,他較他的前任更少懷疑英國人的出爾反爾而愿意與英法兩國共事合作。總的說來,到1854年,外國輿論已經(jīng)認為不能從太平軍的勝利中撈到什么油水,而英國政府也已決定采取中立和不干涉政策。在法、美兩國同意下,三強企圖通過修改條約來增進它們在中國的利益。結果三國公使于1854年5月到11月之間紛紛在福州、上海,最后在天津,從多方面提出申訴或建議,企圖勸服當時的廣州總督葉名琛。這些努力有助于達成上述上海的地方協(xié)定,然而它們在與北京朝廷打交道時卻無效果。1855年2月巴麥尊出任首相以后,在中國的英國活動分子越來越不安分了。[1]
葉名琛當對因為要對付廣州周圍的叛亂而陷于困境。他頑固地拒絕英國人進城的要求,所以他在西方的記述中成了一個表示死不交涉的代用詞,但最近的研究表明,當鄰近的江西、湖南甚至珠江三角洲都被起義所震撼的時候,他在廣州十年的真正功績卻是維護住了清帝國對那里的軍事控制。太平軍于1852年由廣西向長江北進,部分原因也是葉名琛保住了廣東。然而太平軍的榜樣在廣東也引起了一系列叛亂。葉名琛通過向紳士課稅來籌措民團經(jīng)費以對付這些叛亂,這正反映了廣州地區(qū)當時的困難局勢。華南的叛亂促使福建的茶和安徽、江蘇的絲改經(jīng)較短的路線運至上海,因此,在翻越梅嶺和別的關隘而至廣州的舊運輸線上謀生的船民和碼頭搬運工都被迫失業(yè)。和三合會有聯(lián)系的秘密會社,象1853年占領過廈門和上海城的小刀會,現(xiàn)在有了用武之地。1854年期間,廣州地區(qū)被卷入“紅巾”之亂的漩渦中。廣州城只是由于農村民團局(這是添加在地方宗族結構之上的組織,所以在提供救濟、控制物價和鼓勵生產的同時,還能庇護和組織人民)的效忠才免遭掠奪。所有這一切都是在紳士領導之下完成的,原則上要由朝廷批準,實際上總督批準即可。葉名琛在堅持科舉考試,獎勵有功的紳士,處分那些為非作歹的人方面似乎都是公正而有力的。但是一旦“紅巾”被鎮(zhèn)壓,幾萬人便在1855年被處決,廣州的紳士仍舊在地方重新保持權力地位,他們能夠用貿易稅捐支持他們的鄉(xiāng)勇和民團,而農民則比過去更加貧困,經(jīng)官方批準并由紳士領導的民團已與由紳士資助的鄉(xiāng)勇(他們的所作所為經(jīng)常無異于老百姓的敵人)合流。[2]
成為1856年10月開戰(zhàn)理由的“亞羅號”事件,便顯示了正在 成為中英關系典型的亦中亦英的特征。這種船有外國的船身和中國的裝配。船主是中國人,但他住在香港。船長(甘納迪)是英國人,十二個水手全是中國人?!皝喠_號”曾在香港登記,但已超過這一年的有效期十一天,而根據(jù)殖民地條例,它有權在回返香港以前懸掛英國旗。但事實上“亞羅號”不管是否打了英國旗,它當時已參與了海盜活動。葉名琛聲稱他的捕快在扣押船上水手時捕獲了一個惡名昭彰的海盜,這種海盜他曾處決過數(shù)以百計。當時巴夏禮領事剛從英國回來,英國的巴麥尊已經(jīng)同意必須對清政府“提高嗓門”,并且要求中國對即使是最小的侮辱也要立即賠禮道歉。巴夏禮領事有香港總督、當時的自由派領袖包令爵士(他初到中國時曾做過廣州領事)做靠山。包令把自己對自由貿易的熱情同巴夏禮堅決無情的炮艦外交的信念結合了起來。
1856年10月,英國海軍再度攻占虎門炮臺,一直打到十三行。他們用一門大炮每隔十分鐘向葉名琛衙門轟擊一次,他們轟垮了城墻后派遣一支突擊隊沖入衙門,到處耀武揚威地展示其火力威力。然而葉名琛蔑視他們,拒絕同他們談判。后來人們用一副聯(lián)語來嘲弄他在這次危機中表現(xiàn)的死頑固態(tài)度:“不戰(zhàn),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3] ;可是,鑒于他有他的政績,這卻不是持平之論。
政治上的互不妥協(xié)此時導致僵局。1856年10月,葉名琛關閉了廣州的海關,貿易陷于停頓。12月,十三行被焚毀。1857的2月末,英國議會辯論包令在廣州的行動。格蘭斯頓和狄斯累里贏得一項不利于政府的動議,但在其后的普選中巴麥尊獲得大多數(shù)選票,這似乎表明人們支持對中國作進一步的脅迫行動。然而當年6月派往中國的遠征軍在途中不得不回頭去幫助鎮(zhèn)壓印度的兵變,所以進攻廣州的行動推遲到1857年12月。那時,法國也因中國不公正地判處了一名神甫(馬賴,1856年2月在廣西)的死刑而參加了這次報復。
英法聯(lián)軍終于到來,他們總數(shù)約五千七百人。12月28日,他們炮擊廣州城,接著登上城墻,并繞城墻而進。1858年1月4日,他們甚至派遣幾個小隊穿城而過去捕捉巡撫和總督。他們把頑固的葉名琛用船送到加爾各答,葉即在次年死在那里。他們把曾在廣東供職二十多年的蒙古人,即那個謹慎而無傾向性的巡撫柏貴,當作現(xiàn)代第一批傀儡行政官員之一安置在他的衙門里。利用柏貴的名義,一個由能講漢語的委員巴夏禮理所當然地占支配地位的聯(lián)合委員會統(tǒng)治廣州達三年半之久,直到1861年10月為止。這個聯(lián)合管理機構于1858年2月重新開放關閉了十七個月的港口貿易。它派出由中國警察和外國海軍陸戰(zhàn)隊共同組成的巡邏隊,沿街維持城內秩序,而中國人的法律訴訟和別的日常行政事務則繼續(xù)由巡撫衙門處理。柏貴的布告由巴夏禮在幕后審查。
北京把這場災難歸咎于葉名琛。朝廷也大體知道巡撫柏貴是受外國控制的,但沒有撤免他或替換他,雖然也派遣了其他官員試圖收復廣州。北京以一種愚不可及的樂觀心理希望廣州鄉(xiāng)村民團能把入侵的外國人趕走,因此新任總督黃宗漢就采取中間立場,想憑借民眾難以和解的反抗精神去限制外國人的要求。這是中國人應用人民主權的方式,即任何政體都要順乎民心,合乎天命。象那些好戰(zhàn)派說的:“國家根本全在民心,英夷所畏亦即在此?!保?] 要激起由紳士領導的民眾的排外情緒是不難的,但要脅迫入侵者卻是另外一回事。為此目的,清政府需要一如既往地顯示自己軍事上的威力,但這一點已辦不到了。廣東民團局暗中受到鼓勵,終于在1858年7月21日進攻廣州城,但結果還是被英國炮兵擊退。同時主和派在北京已占了優(yōu)勢,在那里天津條約已被接受(詳下)。
沒有得到朝廷進一步的支持,民團運動現(xiàn)在面臨著聯(lián)軍巡邏隊的威脅。到1858年底,巡邏隊越來越深入到廣州周圍的鄉(xiāng)村,旌甲鮮明地穿越村鎮(zhèn),以炫耀新政權的威風。1859年1月,當七百名英海軍陸戰(zhàn)隊員接近民團總部,最后受到炮火攻擊時,英國人派出一千三百名步兵和六艘炮艦,在三天戰(zhàn)斗中占領并燒毀了該總部和總部所在的村莊。民團的貢獻開始變得無足輕重了。廣州民眾曾經(jīng)以排外怒火長期阻止這些陌生人進城,現(xiàn)在開始習慣于英國人和法國人來維持秩序了。紳士領導的民團運動在鄉(xiāng)村也漸趨消亡。由于沒有別的辦法對付這些蠻夷,這里也象在上海一樣,蠻夷們被接納加入地方政權機構之中。
?。?] 科斯?。骸?833—1860年的英國與中國》,第114頁及以下各頁,第180頁及以下各頁;格雷戈里:《英國與太平軍》,第1—4章。
?。?] 小韋克曼:《1839—1861年中國南方的社會騷亂》,第13—15章;J.Y.W.黃:《1807—1819年葉名琛的政治經(jīng)歷》(1971年牛津大學圣安東尼學院博士論文)引用了1858年繳獲的廣州督署檔案,現(xiàn)存?zhèn)惗貦n案局,外交部檔案第682號;又可看黃的《兩廣總督葉名琛》一書,劍橋大學出版社1976年版。
?。?] 引自杜聯(lián)哲,見恒慕義編:《清代名人傳》,第905頁。關于“亞羅號”,見J.Y.黃著:《亞羅號事件的再評價》,載《現(xiàn)代亞洲研究》,8.3(1974年),第373—389頁;J.Y.黃:《巴夏禮與中國的亞羅號戰(zhàn)爭》,同上,9.3(1975年)第303—320頁。
?。?] 朱鳳標等人的奏疏,1858年6月30日,《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咸豐朝》,卷27第3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