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布魯海牙傳

白話元史 作者:明·宋濂等


  布魯海牙,畏兀族人。祖父名牙兒八海牙,父名吉臺海牙,均為本國有功世臣。布魯海牙年幼喪父,寄學(xué)于母舅家中,很快就能識讀本族文字,尤其精于騎射。十八歲時隨本國國王歸附于太祖,充當(dāng)宿衛(wèi)。

  太祖西征,布魯海牙扈從,不辭勞苦。太祖為嘉獎其勤勉,除賜羊馬氈帳外,還將居里可汗之女石抹氏許配他為妻。太祖崩后,受命到燕京去總理財政。后又受命統(tǒng)領(lǐng)莊圣太后在燕京、中山等處的軍民匠戶。隨后授任真定路達(dá)魯花赤。

  太宗三年(1231),拜燕南諸路廉訪使,佩金虎符。不久又授為斷事官。當(dāng)時,有些斷事官憑借其生殺予奪之權(quán)來作威作福,而布魯海牙則小心謹(jǐn)慎,不濫用刑,執(zhí)法公允。有個百姓誤殺了人,官府要將他置以重刑,而其子請求代父受罪。布魯海牙說:“誤打死了人,情有可原;子孝代父受罪,也不應(yīng)誅。”把父子二人都釋放了,只是讓他們出錢安葬被誤殺的人,并將死者家屬叫來說明道理。大家都口服心服。

  當(dāng)時,法制未備,奴婢有罪,主人有權(quán)處死。布魯海牙明知被主人處死的奴婢并無死罪,但又不能援救,便出錢為奴婢贖罪,被他贖出的有數(shù)十人。每有軍事行動,服兵役者往往募人代替,這些人入伍后又多逃跑。于是朝廷規(guī)定:凡雇人代服兵役者,杖刑一百,逃跑者處死。布魯海牙與斷事官卜只兒在順天路募兵,雇人代役者有一萬一千戶,入伍后逃跑者十二人,按法令都要受到懲處。布魯海牙憐憫他們,向朝廷呈請,減輕了對他們的懲罰。

  世祖即位,挑選一些誠實可靠的官員任十道宣撫使,命布魯海牙為真定宣撫使。真定的富豪人家放高利貸,雖不過期也要加倍取息。布魯海牙將他們治罪,使債務(wù)人付息不超過本錢,定為制度。朝廷行中統(tǒng)鈔法,規(guī)定以金銀為本,有本的地方才發(fā)行新鈔。而莊圣太后已將真定的金銀取走,新鈔不能在真定發(fā)行。布魯海牙派幕僚邢澤去報告平章政事王文統(tǒng),說真定的金銀全為太后取走送到上京。真定為南北交通要地,居民商賈甚多,今舊鈔已經(jīng)廢除,而新鈔又不能發(fā)行流通,如何辦理政事。王文統(tǒng)立即向真定發(fā)行新鈔五千錠,民商兩便。不久,調(diào)布魯海牙為順德等路宣慰使,佩金虎符。至元二年(1265)卒,享年六十九歲。

  布魯海牙稟性對父母孝敬,對人友愛,在燕京造一大宅,將母親從畏兀國接來奉養(yǎng)。年幼時雖曾受叔父阿里普海牙的欺侮,把他家中的財產(chǎn)完全占有,但布魯海牙成為顯貴之后,不計前嫌,還是把他的叔父接來京師居住。其弟益特思海牙與他不和睦,布魯海牙還常常開導(dǎo)他,又把皇帝賞賜的綾絹絲絮,全部給其弟去交納國賦,兄弟終于相處無間。

  朝廷拜布魯海牙為廉訪使。下詔任命的那天,正是其子希憲出生之日,布魯海牙非常高興地說:“吾聞古代以官為姓,受任為廉訪使,是上天以‘廉’為我宗族之姓?!彼云浜蟠訉O皆以廉為姓。

  布魯海牙去世后,大德初年(1297),贈儀同三司、大司徒,追封魏國公,謚“孝懿”。有子十人,其中廉希憲自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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