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黃震傳

白話宋史 作者:元·脫脫等


  黃震字東發(fā),慶元府慈溪人。于寶..四年(1256)考中進士,調(diào)任吳縣縣尉。吳縣有許多豪勢之家,他們告私債則勾結(jié)官屬之尉,致使吳民多饑凍困苦,甚至死于尉卒之手。黃震到任后,不受理貴家之告,所頒檄文震懾全縣。及攝長洲、華亭,皆有名聲。

  浙東提舉常平王華甫用黃震主管帳司文字。當時,錢庚孫守常州,朱熠守平江,吳君擢守嘉興,皆恃寵壓民。王華甫病重,但仍強起彈劾罷免了這三個人,黃震對華甫所為十分贊賞。沿海制置司舉黃震為干辦、提領(lǐng)浙西鹽事,黃震不就職。遂改辟提領(lǐng)鎮(zhèn)江轉(zhuǎn)般倉分司。公田法實行后,改提領(lǐng)官田所,不久,再轉(zhuǎn)般倉任職。

  黃震入朝為點校贍軍激賞酒庫所檢查官。擢升為史館檢閱,參與修編寧宗、理宗兩朝國史、實錄。他在接受皇帝咨詢時,指出當時之大弊在于民窮、兵弱、財乏及士大夫無廉恥。請求罷去發(fā)給僧人道士的度牒,等其自然老死即消弭之,然后,沒收其田產(chǎn)收入,以強軍富國,紓寬民力。當時,宮中興建道場,黃震是有所指而發(fā)論,皇上聽后大怒,批降黃震三級,并要黃震馬上離朝,由于諫官所勸,皇上才得以息怒。

  后來,黃震出而通判廣德軍。因為孝宗曾頒朱熹的社倉法于天下,而廣德軍卻由官置社倉。老百姓困于納息,以至于以息為本,而息皆橫取,民窮至上吊自殺。許多人認為是朱熹之法,不敢非議。但黃震說“:法出于堯、舜、禹三代圣人,尚可變通,哪有先儒制法,不存有弊端呢?何況朱熹之法,社倉歸之于民,而官不得參與。官不參與,也終究有納息之患。”黃震特地買田六百畝,以其租代社倉息,規(guī)定非兇年不貸,而貸者不得取息。

  黃震所在之郡有祠山廟,每年有江、淮之民數(shù)十萬來此祈禱,祭祀犧牲皆用牛??ぶ幸话鄲荷俪3稁П形枭瘢灾聽幎贩阜?。其俗有自用桎梏、自用樹條抽打自己以求福者,黃震見,問之,才知道是士卒。責其自訴其罪,士卒說“:我本無罪?!秉S震說“:你罪很多,因為不敢對人說,所以特地告訴神求得免罪?!庇谑钦却蚴孔湟允颈娙恕_€有一種埋藏會的風俗,即挖坎于庭,深廣皆五尺,以所祭之牛和器皿數(shù)百納其中,覆蓋以牛皮,封埋一晚上,第二天,揭開來看,所封之物皆不在。黃震認為這是妖術(shù),而殺牛祭祀屬犯法,上報諸司后,禁絕了這種習俗??な刭Z蕃世的侄子驕縱不法,黃震多次與賈蕃世爭論是非,賈蕃世不堪忍受,上疏言黃震擾政,黃震因此被解官。

  不久,黃震通判紹興府,抓到海寇后殺之。撫州發(fā)生饑荒,黃震知其州,單車疾馳赴任。途中邀約富人和老者聚集城中,并定下具體日期。相約之人到齊后,黃震大書:“閉糶者殺,強糴者斬?!辈堎N于市。黃震不進入州府辦公,而是在驛舍簽署文書,不抑米價,而米價漸跌。黃震還親自煮粥送給饑餓者吃。這時,轉(zhuǎn)運司要從撫州收購糧食七萬石,黃震說“:老百姓已經(jīng)很困苦,難道忍心再增加他們的苦難嗎?”黃震不得已,只好拿官田收入來打發(fā)轉(zhuǎn)運司。在這段時間里,黃震還組織補刻《六經(jīng)》、《儀禮》,修復朱熹祠堂,樹立晏殊舊居門牌曰“舊學坊”,制造祭祀社稷的器物,恢復風雷的祭祀祈禱,勸導農(nóng)民種麥,禁止造競渡比賽用船,并焚毀一千三百多艘船只,將其材料用來建造軍營五百間,這些治政措施都是值得稱道的。

  皇帝下詔增提黃震的品級,黃震也得以升為提舉常平倉司。舊有因結(jié)關(guān)抗拒逮捕者被判入郡中牢獄二十八年,現(xiàn)在只有十之三、四還在獄中,因為此事與尚書省有關(guān),所以一般執(zhí)法官吏不敢輕易決斷,認為結(jié)關(guān)即是作亂。黃震認為:結(jié)關(guān)好比其他郡之結(jié)甲,不能視為作亂。何況已經(jīng)分批予以赦免,于是將尚在獄中的結(jié)關(guān)者全部釋放了。新城與光澤兩地邊界犬牙相交,兩地百姓夾河而居,常常為爭河中之魚發(fā)生爭斗。恰遇知縣蹇雄為政擾民,引起老百姓的憤怒,他們相互聯(lián)結(jié)起來,抗拒官府,以致發(fā)生焚燒劫掠的事件。黃震先是彈劾罷免了蹇雄,然后,勸諭百姓紛紛離去。起初,常平司下有慈幼局,主要是為了收容哺養(yǎng)那些被遺棄的嬰兒與小孩。但是,時間一長,慈幼局便名存實亡。黃震認為:與其被動地收哺那些已棄之嬰孩,不如設(shè)法在嬰孩未棄之前采取保全措施。于是,修改原有之法,對那因貧困而不能哺養(yǎng)孩子的人家,經(jīng)申請后,由官府幫助贍養(yǎng),對已棄之嬰孩,容許由他人收養(yǎng),官府出糧給收養(yǎng)之家。這些措施使得許多棄兒活了下來。黃震在談?wù)搫谝壑〞r認為,勞役之法不應(yīng)擾民生產(chǎn),不應(yīng)使下戶受抑于上戶。黃震還提倡大興水利,恢復了許多廢棄的陂塘,損壞的堰渠以及被豪勢之家霸占的水利設(shè)施。

  黃震在改任提點刑獄后,聽訟斷案,赫然如神明。有富貴之家害民,黃震予以嚴懲,遭到富貴之家的怨恨。黃震還強行把富人的糧食拿出來分給百姓,也遭到富人的怨恨。御史中丞陳堅根據(jù)讒者的言論,劾罷了黃震。所謂讒者,就是那些怨恨黃震的富人。于是,黃震只得去奉云臺祠。賈似道罷相后,召黃震為宗正寺簿,朝廷還打算讓他與俞浙并為監(jiān)察御史,由于內(nèi)戚害怕黃震的剛直而從中阻撓,皇上就打消了原來的念頭,俞浙也因直言而被迫去職。

  黃震后移浙東提舉常平,他安頓饑民,摧盜賊于萌芽之中。當時,皇叔大父福王與芮判紹興府,黃震遂兼王府長史。黃震為此上奏說“:朝廷之制,尊卑不同,但朝廷綱紀不可打亂,按理在外雖是藩王,監(jiān)司也可察之,現(xiàn)在監(jiān)司成了藩王部屬,又怎敢察主人之非呢?為何要從我開始壞其法呢?”黃震由是堅決不受長史之職。后命黃震進侍左郎官及宗正少卿,皆不受拜。

  黃震曾對人說“:不是圣人之書不要讀,無益之詩文不做可也?!逼錇楣儆泄麛嘧黠L,自奉儉薄,遇人有急難,則慷慨周濟。著有《日抄》一百卷,去世后,其門人私謚曰“文潔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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