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納甲筮法中的專旺、亢旺與強旺的格局問題,應該說是屬于一個較為基礎的問題,但由于歷代納甲筮法典籍理論對此均無明確的論述,不少人因受“用神越量越好”的觀念誤導而陷入誤區(qū)。我在長期的預測實踐中發(fā)現(xiàn),納甲筮法中的專旺、亢旺與強旺的格局之分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有著迥然不同的概念區(qū)別和吉兇現(xiàn)象。
第一節(jié) 專旺、亢旺與強旺的五行原理與吉兇意義
專旺、亢旺與強旺的五行原理其實質不外乎中和原理和物極必反原理。要對專旺、亢旺與強旺的五行原理及概念區(qū)別有一個明確的認識,就必須要先對五行的中和原理和物極必反原理有一個較為深入的認識。
中和原理。即用神“太旺者損之斯成,不及者益之則利”,用爻宜旺相有制,衰而有扶,則象至中和無謀而不遂,德主中庸無行為表現(xiàn)而不善。
物極必反原理。一般來說,用神過旺或太弱,都是不吉之兆,但如果用神旺到了極點或衰到了極點,則又是吉兆,五行之理,不惟中和,且尚有“旺之極者不可損,衰之極者不可益”之論,這就是“物極必反”的原理所致。
明白了這兩個基本原理,對專旺、亢旺與強旺的概念就可以明確地定義。納甲筮法中的強旺與亢旺之象,實質上就是講的中和之理。一般而言,用神強旺,不畏刑沖克害,是為吉利之兆;用神亢旺,是為過旺,就好比是一匹受驚的野馬,雖臨深淵,仍然奮蹄冒進,這就會遭致災咎??和哪承?,如果制化乏力,制之反激其怒氣。一行過旺,而另幾行勢不能存,乃五行不和,不能相安之象??和疄模湓蚴且驗榇蚱屏宋逍兄g生克平衡的關系,違背了中和之理而引起的。
而專旺之象,實質上就是物極必反的原理,某五行旺到了極點,上下不爭不戰(zhàn),左右拱衛(wèi)有情,萬眾一心,眾志成城,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有同舟共濟之志,無分崩離亂之患,則無堅而不催,無往而不勝,故專旺之象,實為大吉之兆。
第二節(jié) 專旺、亢旺與強旺的分界線
明白了專旺、亢旺與強旺的五行原理和吉兇意義后,緊接著還有一個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就是如何正確劃分三者的界線,也就是說,三者之間均有一個量度的把握問題,有一個臨界點存在。在什么情況下是“專旺”,什么情況下是“亢旺”,什么情況下是“強旺”,都是一個“量”的把握問題。量變與質變之間是有著密切聯(lián)系的,量的變化最終會導致質的變化。這就勢必使事物的性質特征和吉兇現(xiàn)象截然不同。
對三者的嚴格區(qū)分,由于五行生克制化規(guī)律本身的復雜性,難以確定固定的標準和劃分依據(jù)。一般來說,用神旺相又得勢而克、泄、耗有力是“強旺”;克泄耗無力為“亢旺”,全無克泄耗或克泄耗微弱為“專旺”或近似專旺(稱為“假專旺”)。準確把握以上幾種概念之間的量與質的差別。是正確斷卦的關鍵所在!這一點,希望讀者在實踐中認真加以體悟和鑒別,以免走入新的學術誤區(qū)。
第三節(jié) 專旺、亢旺與強旺五行之象筮例解析
在預測實踐中,專旺與亢旺的卦例并不多見,特別是專旺的筮例,更是少之又少,這就使許多預測者對亢旺與專旺的卦例沒有認識,即使偶然遇上,也“占而不驗”而又不知其所以然,加上諸書中均無論述,又受“用神越旺越好”的觀點誤導,致使這一重要的筮學原理如明珠棄暗,竟無人問津。
1、 專旺筮例解析
例一:某女士占做茶葉生意如何?搖得節(jié)之臨卦
解析:
(1) 在年、月、日、時四柱中,火當令司權,巳午半會,寅午戌三合,火勢升騰,柱中一片火海,雖有時干壬水逆火之勢,但得月干丁火透出,合壬而化,更助火之旺勢,天干兩戊透出,似可化泄火勢,但戊為高亢之土,火多土焦,不但不能晦火,反與動爻官鬼戊戌一起與變卦納干癸水化合,形成三戊合三癸,合而化火,故變卦納干癸水乏力逆火之勢,火焰更熾,格成專旺。
(2) 世爻妻財丁巳為用神專旺,且卦中子、丑二爻旬空,不能化泄火勢,五爻戌土與年、日兩支三合火局,變爻亥水處月破死絕之地,不能克世,四爻父母申金又合巳而從火。縱觀此卦,妻財丁巳成專旺之象,上下不爭不戰(zhàn),左右不逆不悖,眾心所向,當主大吉之兆。
后來此女果然賺了一大筆錢。
例二:同日同時某男士占測財運如何,搖得“天山遁”卦:
解析:
年、月、時、時四柱中火勢專旺,四柱格成炎上。妻財甲寅一無生扶,休衰已極,且又伏藏在世爻官鬼丙午之下,丙午雙體之火,泄盡寅木之氣,俗云:“衰之極者不可益”,財爻寅木已從旺火之勢,乃是吉象。
再看世爻官鬼丙午,得令秉時,全局黨助甚眾,似乎有亢旺之嫌,殊不知其氣不雜,乃是純陽之體,其勢獨盛,格成專旺之象,更應以吉論。
縱觀全局,必主求謀稱意,財利豐盈,果然其人財利稱心,所謀皆遂。
例三、丁丑年己酉月壬申辛亥時一人搖卦測能否買到一份珍貴的資料,得師之升卦:
解析:測資料屬文書之事,當取父母爻為用神。今年、月、日、時四柱中,旺金當令秉時,酉金旺于提綱,又得月、日申酉半會金局,年、月丑、酉半合金局,且時干辛金透干,金之旺氣集結,氣勢偏盛一方,格成專旺之象。雖有年干丁火透出,似乎破格,但有月干己土泄火生金,又得丁壬遙合,丁火制化得宜,不能為患,時支亥水順金之氣勢,變不能破格,故金之專旺格成。
再看六爻之中,世爻妻財午火發(fā)動,逆金之旺勢,但所幸妻財午火動而化出父母酉金,正是玄機所在,必是先難后易,可成之象。且世爻妻財午火一無生扶,已從金之旺勢,作從印格論。
待子月子水當令,沖盡午火,必是應事之期,后果于丁丑年壬子月辦妥此事。
2、 亢旺之象筮例解析
例一:某先生占出外辦事能成否?搖得雷天大壯之地天泰卦:
解析:年、月、日、時四柱中烈焰熊熊,一片火海,世爻父母午火似成專旺之象,本當論吉,殊不知世爻午火化泄兄弟癸丑,丑土晦火之光,且午火納干為庚,皆逆火之勢,難全專旺之格,反成亢旺之象,過剛必折,故此行定非吉兆。
后果然求謀不遂,辦事未成。
例二:一人測托人何時能辦好營業(yè)執(zhí)照,搖卦得歸妹之解卦:
解析:
測文書之事,當取父母爻為用神,今卦中用神兩現(xiàn),一持世,一暗動,動乃事發(fā)之機,持世乃玄機所在,在這種情況下當如何取舍?卦中父母戌土與寅年、午月共同構成寅午戌三合火局成化,戌土向火背土,土的性質和功能已被轉化為火,戌土已是有“影”無“形”,有“名”無“實”,故此卦中,無疑應取世爻父母丑土為用。今世爻父母丑土月生日扶,氣勢強旺,似為吉象,但不宜太歲、月令與暗動之爻三合火局以及時辰已火齊來生世,更不宜世爻丑土又得動爻官鬼丁巳之生,是助紂為虐之象,且世爻又化官鬼戊午回頭生扶,無異于火上澆油,火多土焦,盈滿則虧,必是不利之兆。
后果然托人辦事未遂。
3、 強旺之象筮例解析:
例一、 搖卦占書號何時辦妥,得小畜之渙卦:
測書號當取父母子水為用,今父母甲子臨月建帝旺之地,又得時辰亥水幫扶,卦中寅卯兩爻旬空,不納水氣,泄水乏力,雖有辰爻動來收之,但又得子辰半合水局成化,用神子水實乃強旺之象,所幸年、日兩支寅、巳泄耗有力,不致過旺,當主吉象。
欲知事成之期,當以中和之理求之,即“太旺者損之期成,不及者益之則利?!弊铀畯娡?,損之方成,當以逢沖之日斷之。后果然于丙午日申時將書號辦妥,且意外地順利。
應申時者,丙午日雙體之火,沖激子水過甚,且變爻戊午臨日辰生起辰土,威脅子水,用神則強旺轉為中和偏弱之象,須待申時水臨長生之地,申子辰合成水局,用神子水始得中和之象。故為應事之期。
由此可知,強旺之象,只論中和之理,這是萬古不易的道理!
第一節(jié) 專旺、亢旺與強旺的五行原理與吉兇意義
專旺、亢旺與強旺的五行原理其實質不外乎中和原理和物極必反原理。要對專旺、亢旺與強旺的五行原理及概念區(qū)別有一個明確的認識,就必須要先對五行的中和原理和物極必反原理有一個較為深入的認識。
中和原理。即用神“太旺者損之斯成,不及者益之則利”,用爻宜旺相有制,衰而有扶,則象至中和無謀而不遂,德主中庸無行為表現(xiàn)而不善。
物極必反原理。一般來說,用神過旺或太弱,都是不吉之兆,但如果用神旺到了極點或衰到了極點,則又是吉兆,五行之理,不惟中和,且尚有“旺之極者不可損,衰之極者不可益”之論,這就是“物極必反”的原理所致。
明白了這兩個基本原理,對專旺、亢旺與強旺的概念就可以明確地定義。納甲筮法中的強旺與亢旺之象,實質上就是講的中和之理。一般而言,用神強旺,不畏刑沖克害,是為吉利之兆;用神亢旺,是為過旺,就好比是一匹受驚的野馬,雖臨深淵,仍然奮蹄冒進,這就會遭致災咎??和哪承?,如果制化乏力,制之反激其怒氣。一行過旺,而另幾行勢不能存,乃五行不和,不能相安之象??和疄模湓蚴且驗榇蚱屏宋逍兄g生克平衡的關系,違背了中和之理而引起的。
而專旺之象,實質上就是物極必反的原理,某五行旺到了極點,上下不爭不戰(zhàn),左右拱衛(wèi)有情,萬眾一心,眾志成城,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有同舟共濟之志,無分崩離亂之患,則無堅而不催,無往而不勝,故專旺之象,實為大吉之兆。
第二節(jié) 專旺、亢旺與強旺的分界線
明白了專旺、亢旺與強旺的五行原理和吉兇意義后,緊接著還有一個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就是如何正確劃分三者的界線,也就是說,三者之間均有一個量度的把握問題,有一個臨界點存在。在什么情況下是“專旺”,什么情況下是“亢旺”,什么情況下是“強旺”,都是一個“量”的把握問題。量變與質變之間是有著密切聯(lián)系的,量的變化最終會導致質的變化。這就勢必使事物的性質特征和吉兇現(xiàn)象截然不同。
對三者的嚴格區(qū)分,由于五行生克制化規(guī)律本身的復雜性,難以確定固定的標準和劃分依據(jù)。一般來說,用神旺相又得勢而克、泄、耗有力是“強旺”;克泄耗無力為“亢旺”,全無克泄耗或克泄耗微弱為“專旺”或近似專旺(稱為“假專旺”)。準確把握以上幾種概念之間的量與質的差別。是正確斷卦的關鍵所在!這一點,希望讀者在實踐中認真加以體悟和鑒別,以免走入新的學術誤區(qū)。
第三節(jié) 專旺、亢旺與強旺五行之象筮例解析
在預測實踐中,專旺與亢旺的卦例并不多見,特別是專旺的筮例,更是少之又少,這就使許多預測者對亢旺與專旺的卦例沒有認識,即使偶然遇上,也“占而不驗”而又不知其所以然,加上諸書中均無論述,又受“用神越旺越好”的觀點誤導,致使這一重要的筮學原理如明珠棄暗,竟無人問津。
1、 專旺筮例解析
例一:某女士占做茶葉生意如何?搖得節(jié)之臨卦
解析:
(1) 在年、月、日、時四柱中,火當令司權,巳午半會,寅午戌三合,火勢升騰,柱中一片火海,雖有時干壬水逆火之勢,但得月干丁火透出,合壬而化,更助火之旺勢,天干兩戊透出,似可化泄火勢,但戊為高亢之土,火多土焦,不但不能晦火,反與動爻官鬼戊戌一起與變卦納干癸水化合,形成三戊合三癸,合而化火,故變卦納干癸水乏力逆火之勢,火焰更熾,格成專旺。
(2) 世爻妻財丁巳為用神專旺,且卦中子、丑二爻旬空,不能化泄火勢,五爻戌土與年、日兩支三合火局,變爻亥水處月破死絕之地,不能克世,四爻父母申金又合巳而從火。縱觀此卦,妻財丁巳成專旺之象,上下不爭不戰(zhàn),左右不逆不悖,眾心所向,當主大吉之兆。
后來此女果然賺了一大筆錢。
例二:同日同時某男士占測財運如何,搖得“天山遁”卦:
解析:
年、月、時、時四柱中火勢專旺,四柱格成炎上。妻財甲寅一無生扶,休衰已極,且又伏藏在世爻官鬼丙午之下,丙午雙體之火,泄盡寅木之氣,俗云:“衰之極者不可益”,財爻寅木已從旺火之勢,乃是吉象。
再看世爻官鬼丙午,得令秉時,全局黨助甚眾,似乎有亢旺之嫌,殊不知其氣不雜,乃是純陽之體,其勢獨盛,格成專旺之象,更應以吉論。
縱觀全局,必主求謀稱意,財利豐盈,果然其人財利稱心,所謀皆遂。
例三、丁丑年己酉月壬申辛亥時一人搖卦測能否買到一份珍貴的資料,得師之升卦:
解析:測資料屬文書之事,當取父母爻為用神。今年、月、日、時四柱中,旺金當令秉時,酉金旺于提綱,又得月、日申酉半會金局,年、月丑、酉半合金局,且時干辛金透干,金之旺氣集結,氣勢偏盛一方,格成專旺之象。雖有年干丁火透出,似乎破格,但有月干己土泄火生金,又得丁壬遙合,丁火制化得宜,不能為患,時支亥水順金之氣勢,變不能破格,故金之專旺格成。
再看六爻之中,世爻妻財午火發(fā)動,逆金之旺勢,但所幸妻財午火動而化出父母酉金,正是玄機所在,必是先難后易,可成之象。且世爻妻財午火一無生扶,已從金之旺勢,作從印格論。
待子月子水當令,沖盡午火,必是應事之期,后果于丁丑年壬子月辦妥此事。
2、 亢旺之象筮例解析
例一:某先生占出外辦事能成否?搖得雷天大壯之地天泰卦:
解析:年、月、日、時四柱中烈焰熊熊,一片火海,世爻父母午火似成專旺之象,本當論吉,殊不知世爻午火化泄兄弟癸丑,丑土晦火之光,且午火納干為庚,皆逆火之勢,難全專旺之格,反成亢旺之象,過剛必折,故此行定非吉兆。
后果然求謀不遂,辦事未成。
例二:一人測托人何時能辦好營業(yè)執(zhí)照,搖卦得歸妹之解卦:
解析:
測文書之事,當取父母爻為用神,今卦中用神兩現(xiàn),一持世,一暗動,動乃事發(fā)之機,持世乃玄機所在,在這種情況下當如何取舍?卦中父母戌土與寅年、午月共同構成寅午戌三合火局成化,戌土向火背土,土的性質和功能已被轉化為火,戌土已是有“影”無“形”,有“名”無“實”,故此卦中,無疑應取世爻父母丑土為用。今世爻父母丑土月生日扶,氣勢強旺,似為吉象,但不宜太歲、月令與暗動之爻三合火局以及時辰已火齊來生世,更不宜世爻丑土又得動爻官鬼丁巳之生,是助紂為虐之象,且世爻又化官鬼戊午回頭生扶,無異于火上澆油,火多土焦,盈滿則虧,必是不利之兆。
后果然托人辦事未遂。
3、 強旺之象筮例解析:
例一、 搖卦占書號何時辦妥,得小畜之渙卦:
測書號當取父母子水為用,今父母甲子臨月建帝旺之地,又得時辰亥水幫扶,卦中寅卯兩爻旬空,不納水氣,泄水乏力,雖有辰爻動來收之,但又得子辰半合水局成化,用神子水實乃強旺之象,所幸年、日兩支寅、巳泄耗有力,不致過旺,當主吉象。
欲知事成之期,當以中和之理求之,即“太旺者損之期成,不及者益之則利?!弊铀畯娡?,損之方成,當以逢沖之日斷之。后果然于丙午日申時將書號辦妥,且意外地順利。
應申時者,丙午日雙體之火,沖激子水過甚,且變爻戊午臨日辰生起辰土,威脅子水,用神則強旺轉為中和偏弱之象,須待申時水臨長生之地,申子辰合成水局,用神子水始得中和之象。故為應事之期。
由此可知,強旺之象,只論中和之理,這是萬古不易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