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部分

讀四書大全說 作者:清·王夫之


讀四書大全說

大學(xué)序

  凡“仁義禮智”兼說處,言性之四德。知字,大端在是非上說。人有人之是非,事有事之是非,而人與事之是非,心里直下分明,只此是智。胡云峰據(jù)朱子解“致知”知字:“ 心之神明,所以妙眾理、宰萬物”,釋此智字,大妄。知字帶用說,到才上方有;此智字則是性體。“妙眾理,宰萬物”,在性體卻是義、禮上發(fā)底。朱子釋義曰“心之制,事之宜” ,豈非以“宰萬物”者乎?釋禮曰“天理之節(jié)文”,豈非以“妙眾理”者乎?
  沈氏之說,特為精當(dāng)。云“涵”云“具”,分明是個(gè)性體。其云“天理動(dòng)靜之機(jī)”,方靜則有是而無非,方動(dòng)則是非現(xiàn),則“動(dòng)靜之機(jī)”,即“是非之鑒”也。惟其有是無非,故非者可現(xiàn);若原有非,則是非無所折衷矣。非不對(duì)是,非者非是也。如人本無病,故知其或病或愈。若人本當(dāng)有病,則方病時(shí)亦其恒也,不名為病矣。

 先王以樂教人,固如朱子說,以調(diào)易人性情。抑樂之為道,其精微者既徹乎形而下之器,其度數(shù)聲名亦皆以載夫形而上之道;如律度量衡,皆自黃鐘生之類是也。解會(huì)及此,則天下之理亦思過半矣。若專以“急不得、緩不得”借為調(diào)心之法,將與釋氏參沒意味話頭相似,非圣教也。

 “書”有識(shí)字、寫字兩件工夫。識(shí)字便須知六書之旨,寫字卻須端妍合法。合法者,如今人不寫省字之類。注疏家專以六書言,卻遺下了一半。
圣 經(jīng)

  緣“德”上著一“明”字,所以朱子直指為心。但此所謂心,包含極大,托體最先,與“正心”心字固別。性是二氣五行妙合凝結(jié)以生底物事,此則合得停勻,結(jié)得清爽,終留不失,使人別于物之蒙昧者也。德者有得之謂,人得之以為人也。繇有此明德,故知有其可致而致之,意有其不可欺而必誠焉,心有所取正以為正,而其所著,發(fā)于四肢,見于事業(yè)者,則身修以應(yīng)家國天下矣。明德唯人有之,則已專屬之人。屬之人,則不可復(fù)名為性。性者,天人授受之總名也。故朱子直以為心。而以其所自得者則亦性也,故又舉張子“統(tǒng)性情”之言以明之。乃既以應(yīng)萬事,則兼乎情,上統(tǒng)性而不純乎性矣。
  性自不可拘蔽。盡人拘蔽他,終奈他不何,有時(shí)還迸露出來。如乍見孺子入井等。即不迸露,其理不失。既不可拘蔽,則亦不可加以明之之功。心便扣定在一人身上,受拘之故。又會(huì)敷施翕受,受蔽之故。所以氣稟得以拘之,物欲得以蔽之,而格、致、誠、正亦可施功以復(fù)其明矣。

  朱子“心屬火”之說,單舉一臟,與肝脾肺腎分治者,其亦泥矣。此處說心,則五臟五官,四肢百骸,一切“虛靈不昧”底都在里面。如手能持等?!疤摗闭?,本未有私欲之謂也。不可云如虛空?!办`”者,曲折洞達(dá)而咸善也。尚書靈字,只作善解,孟子所言仁術(shù),此也,不可作機(jī)警訓(xùn)?!安幻痢庇谐踅K、表里二義:初之所得,終不昧之;于表有得,里亦不昧。不可云常惺惺。只此三義,“明”字之旨已盡,切不可以光訓(xùn)“明”。
  孟子曰:“日月有明,容光必照焉?!泵髯悦鳎庾怨?。如鏡明而無光,火光而不明,內(nèi)景外景之別也?!懊鞯隆敝皇求w上明,到“致知”知字上,則漸繇體達(dá)用,有光義矣。

  “舊染之污”有二義,而暴君之風(fēng)化、末世之習(xí)俗不與焉。大學(xué)之道,初不為承亂之君師言也。一則民自少至長,不承德教,只索性流入污下去。一則人之為善,須是日遷,若偶行一善,自恃為善人,則不但其余皆惡,即此一善,已挾之而成驕陵。故傳云“日新”,云“作新”,皆有更進(jìn)、重新之意。
  新安引書“舊染污俗,咸與惟新”以釋此,則是過泥出處而成滯累。如湯之自銘“日新”也,豈亦染桀之污俗乎?況書云“咸與惟新”,只是除前不究意,與此何干?

  “必至于是”是未得求得,“不遷”是已得勿失?!爸褂谥辽啤表氁粴庾x下,歸重“ 至善”一“至”字。言必到至善地位,方是歸宿,而既到至善地位,不可退轉(zhuǎn)也。朱子以“ 不能守”反“不遷”,最為明切。此中原無太過,只有不及。語錄中作無太過不及說,自不如章句之當(dāng)。蓋既云至善,則終無有能過之者也。
  或疑明德固無太過之慮,若新民,安得不以過為防?假令要民為善,教格過密,立法過峻,豈非太過?然使但向事跡上論,則明德亦將有之。如去私欲而至于絕婚宦,行仁而從井救人,立義而為宰辭粟,亦似太過。不知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以明明德,安得有太過?補(bǔ)傳云“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何等繁重!誠意傳云“如惡惡臭,如好好色”,何等峻切!而有能過是以為功者乎?
  新民者,以孝、弟、慈齊家而成教于國,須令國人皆從而皆喻。又如仁人于妨賢病國之人,乃至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舉賢唯恐不先,退不善唯恐不遠(yuǎn),則亦鰓鰓然惟不及之為憂,安得遽防太過,而早覓休止乎?“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是學(xué)問中精密之極致;親賢樂利,須漸被于沒世后之君子小人而不窮。柰何訓(xùn)止為歇息,而棄“至善”至字于不問耶?或問云“非可以私意茍且而為”,盡之矣。

  “在”云者,言大學(xué)教人之目雖有八,其所學(xué)之事雖繁重廣大,而約其道則在三者也。大學(xué)一篇,乃是指示古之大學(xué)教人之法,初終條理一貫之大旨,非夫子始為是書建立科條,以責(zé)學(xué)者。
  章句三“當(dāng)”字,是推開論理。張氏曰“在猶當(dāng)也”,鹵莽甚矣。藉令以此教學(xué)者“ 當(dāng)明明德”,亦令彼茫然不知從何處明起。

  黃氏說“氣稟所拘有分?jǐn)?shù),物欲所蔽則全遮而昏”。不知物欲之蔽,亦有分?jǐn)?shù)。如淫聲淺而美色深者,則去耳之欲亦易,未全昏也。
  曾見魏黨中有一二士大夫,果然不貪。他只被愛官做一段私欲,遮卻羞出幸門一段名義,卻于利輕微,所以財(cái)利蔽他不得;而其臨財(cái)毋茍得一點(diǎn)良心,也究竟不曾受蔽。此亦分?jǐn)?shù)偏全之不齊也。

  朱子說“定、靜、安、慮、得是功效次第,不是工夫節(jié)目”。謂之工夫,固必不可。乃所謂功效者,只是做工夫時(shí)自喻其所得之效,非如中庸形、著、明、動(dòng),逐位各有事實(shí)。故又云:“才知止,自然相因而見。”
  總之,此五者之效,原不逐段歇息見功,非今日定而明日靜也。自“知止”到“能得 ”,徹首徹尾,五者次見而不舍。合而言之,與學(xué)相終始;分而言之,格一物亦須有五者之效方格得,乃至平天下亦然。又格一易格之物,今日格之而明日已格,亦然。戒一念之欺,自其念之起,至于念之成,亦無不然。若論其極,則自始教“格物”,直至“明明德于天下 ”,自“欲明明德于天下”立志之始,乃至天下可平,亦只于用功處見此五者耳。為學(xué)者當(dāng)自知之。
  “知止”是知道者明德新民底全體大用,必要到此方休。節(jié)云知止,具云知止于至善。“定”則于至善中曲折相因之致,委悉了當(dāng)。內(nèi)不拘小身心意知而喪其用,外不侈大天下國家而喪其體,十分大全,一眼覷定,則定理現(xiàn),故曰有定。定體立矣。偏曲之學(xué),功利之術(shù),不足以搖之,從此下手做去,更無移易矣。此即從“知止”中得,故曰:“才知止,自然相因而見?!?
  后四者其相因之速亦然。就此下手做去時(shí),心中更無恐懼疑惑,即此而“心不妄動(dòng)” ,是謂之靜。妄動(dòng)者,只是無根而動(dòng)。大要識(shí)不穩(wěn),故氣不充,非必有外物感之。如格一物,正當(dāng)作如是解,卻無故若警若悟,而又以為不然,此唯定理不見,定志不堅(jiān)也。若一定不易去做,自然不爾,而氣隨志靜,專于所事以致其密用矣。唯然,則身之所處,物之來交,無不順而無不安,靜以待之故也。如好善如好好色,則善雖有不利,善雖不易好,而無往不安心于好。此隨舉一條目,皆可類推得之。要唯靜者能之,心不內(nèi)動(dòng),故物亦不能動(dòng)之也。
  慮而云“處事精詳”者,所謂事,即求止至善之事也。所以謂之事者,以學(xué)者所處之事,無有出于明德新民之外也。才一知當(dāng)止于至善,即必求至焉;而求止至善,必條理施為,精詳曲至。唯內(nèi)不妄動(dòng),而于外皆順,則條理粲然,無復(fù)疏脫矣。不亂于外,故能盡于其中也。
  于內(nèi)有主,于外不疑,條理既得,唯在決行之而已矣。行斯得矣。一日具知,則慮而得可見于一日之閑;終身不舍,則定靜安相養(yǎng)于終身之久要。則定靜安慮相因之際,不無相長之功,而不假更端之力。惟至于得,則篤行之事,要終而亦創(chuàng)始。故或問云“各得其所止之地而止之”,“而止之”三字在能得后。亦明非得之為盡境也。

  朱子于正心之心,但云“心者身之所主也”,小注亦未有委悉及之者,將使身與意中閑一重本領(lǐng),不得分明。非曰“心者身之所主也”其說不當(dāng),但止在過關(guān)上著語,而本等分位不顯,將使卑者以意為心,而高者以統(tǒng)性情者言之,則正心之功,亦因以無實(shí)。
  夫曰正其心,則正其所不正也,有不正者而正始為功。統(tǒng)性情之心,虛靈不昧,何有不正,而初不受正。抑或以以視、以聽、以言、以動(dòng)者為心,則業(yè)發(fā)此心而與物相為感通矣,是意也,誠之所有事,而非正之能為功者也。蓋以其生之于心者傳之于外,旋生旋見,不留俄頃,即欲正之,而施功亦不徹也。
  蓋曰“心統(tǒng)性情”者,自其所含之原而言之也。乃性之凝也,其形見則身也,其密藏則心也。是心雖統(tǒng)性,而其自為體也,則性之所生,與五官百骸并生而為之君主,常在人胸臆之中,而有為者則據(jù)之以為志。故欲知此所正之心,則孟子所謂志者近之矣。
  惟夫志,則有所感而意發(fā),其志固在,無所感而意不發(fā),其志亦未嘗不在,而隱然有一欲為可為之體,于不睹不聞之中。欲修其身者,則心亦欲修之。心不欲修其身者,非供情欲之用,則直無之矣。傳所謂“視不見,聽不聞,食不知味”者是已。夫唯有其心,則所為視、所為聽、所欲言、所自動(dòng)者,胥此以為之主。惟然,則可使正,可使不正,可使浮寄于正不正之閑而聽命于意焉。不于此早授之以正,則雖善其意,而亦如雷龍之火,無恒而易為起滅,故必欲正其心者,乃能于意求誠。乃于以修身,而及于家、國、天下,固無本矣。
  夫此心之原,固統(tǒng)乎性而為性之所凝,乃此心所取正之則;而此心既立,則一觸即知,效用無窮,百為千意而不迷其所持。故大學(xué)之道,必于此授之以正,既防閑之使不向于邪,又輔相之使必于正,而無或倚靡無托于無正無不正之交。當(dāng)其發(fā)為意而恒為之主,則以其正者為誠之則。中庸所謂“無惡于志”。當(dāng)其意之未發(fā),則不必有不誠之好惡用吾慎焉,亦不必有可好可惡之現(xiàn)前驗(yàn)吾從焉;而恒存恒持,使好善惡惡之理,隱然立不可犯之壁壘,帥吾氣以待物之方來,則不睹不聞之中,而修齊治平之理皆具足矣。此則身意之交,心之本體也;此則修誠之際,正之實(shí)功也。故曰“心者身之所主 ”,主乎視聽言動(dòng)者也,則唯志而已矣。

  朱子說“格物、致知只是一事,非今日格物,明日又致知”,此是就者兩條目發(fā)出大端道理,非竟混致知、格物為一也。正心、誠意,亦非今日誠意,明日又正心。乃至平天下,無不皆然,非但格致為爾。
  若統(tǒng)論之,則自格物至平天下,皆止一事。如用人理財(cái),分明是格物事等。若分言之,則格物之成功為物格,“物格而后知至”,中閑有三轉(zhuǎn)折。藉令概而為一,則廉級(jí)不清,竟云格物則知自至,竟刪抹下“致”字一段工夫矣。
  若云格物以外言,致知以內(nèi)言,內(nèi)外異名而功用則一,夫物誠外也,吾之格之者而豈外乎?功用既一,又云“致知在格物”,則豈可云格物在格物,致知在致知也?
  今人說誠意先致知,咸云知善知惡而后可誠其意,則是知者以知善知惡言矣。及說格物致知,則又云知天下之物,便是致知。均一致知,而隨上下文轉(zhuǎn),打作兩橛,其迷謬有如此者。
  至如或問小注所引語錄,有謂“父子本同一氣,只是一人之身分成兩個(gè)”為物理,于此格去,則知子之所以孝,父之所以慈。如此迂誕鄙陋之說,必非朱子之言而為門人所假托附會(huì)者無疑。天下豈有欲為孝子者,而癡癡呆呆,將我與父所以相親之故去格去致,必待曉得當(dāng)初本一人之身,而后知所以當(dāng)孝乎?即此一事求之,便知吾心之知,有不從格物而得者,而非即格物即致知審矣。
  且如知善知惡是知,而善惡有在物者,如大惡人不可與交,觀察他舉動(dòng)詳細(xì),則雖巧于藏奸,而無不洞見;如砒毒殺人,看本草,聽人言,便知其不可食:此固于物格之而知可至也。至如吾心一念之非幾,但有愧于屋漏,則即與跖為徒;又如酒肉黍稻本以養(yǎng)生,只自家食量有大小,過則傷人:此若于物格之,終不能知,而唯求諸己之自喻,則固分明不昧者也。
  是故孝者不學(xué)而知,不慮而能,慈者不學(xué)養(yǎng)子而后嫁,意不因知而知不因物,固矣。唯夫事親之道,有在經(jīng)為宜,在變?yōu)闄?quán)者,其或私意自用,則且如申生、匡章之陷于不孝,乃藉格物以推致其理,使無纖毫之疑似,而后可用其誠。此則格致相因,而致知在格物者,但謂此也。
  天下之物無涯,吾之格之也有涯。吾之所知者有量,而及其致之也不復(fù)拘于量。顏?zhàn)勇勔恢褚欢率?。子貢聞一知二,格一而致二也。必待格盡天下之物而后盡知萬事之理,既必不可得之?dāng)?shù)。是以補(bǔ)傳云“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初不云積其所格,而吾之知已無不至也。知至者,“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也。則致知者,亦以求盡夫吾心之全體大用,而豈但于物求之哉?孟子曰:“梓匠輪輿,能與人規(guī)矩,不能使人巧?!?規(guī)矩者物也,可格者也;巧者非物也,知也,不可格者也。巧固在規(guī)矩之中,故曰“致知在格物”;規(guī)矩之中無巧,則格物、致知亦自為二,而不可偏廢矣。
  大抵格物之功,心官與耳目均用,學(xué)問為主,而思辨輔之,所思所辨者皆其所學(xué)問之事。致知之功則唯在心官,思辨為主,而學(xué)問輔之,所學(xué)問者乃以決其思辨之疑?!爸轮诟裎铩?,以耳目資心之用而使有所循也,非耳目全操心之權(quán)而心可廢也。朱門諸子,唯不知此,反貽鵝湖之笑。乃有數(shù)字句、匯同異以為學(xué),如朱氏公遷者。嗚呼!以此為致知,恐古人小學(xué)之所不暇,而況大學(xué)乎?勿軒熊氏亦然。
一一
  大學(xué)于治國平天下,言教不言養(yǎng)。蓋養(yǎng)民之道,王者自制為成憲,子孫守之,臣民奉之。入官守法,仕者之所遵,而非學(xué)者之事,故大學(xué)不以之立教。所云厚薄,如論語“躬自厚而薄責(zé)于人”之旨,即所謂“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也。其云以推恩之次第言者,非是。
傳第一章

  章句云:“明命即天之所以與我,而我之所以為德者?!表毣羁匆弧凹础弊?。如“性即理也”,倘刪去“即”字,而云“性理也”,則固不可。即者,言即者個(gè)物事,非有異也。
  當(dāng)有生之初,天以是命之為性;有生以后,時(shí)時(shí)處處,天命赫然以臨于人,亦只是此。蓋天無心成化,只是恁地去施其命令,總不知道。人之初生而壯、而老、而死,只妙合處遇可受者便成其化。在天既無或命或不命之時(shí),則在人固非初生受命而后無所受也。
  孟子言“順受其正”,原在生后。彼雖為禍福之命,而既已云“正”,則是理矣,理則亦明命矣。若以為初生所受之命,則必凝滯久留而為一物。朱子曰:“不成有一物可見其形象?!庇衷唬骸盁o時(shí)而不發(fā)現(xiàn)于日用之閑?!逼浞堑珵槌跎苊饕?。吳季子專屬之有生之初,乃不達(dá)朱子之微言。使然,則湯常以心目注想初生時(shí)所得,其與參本來面目者,相去幾何耶?
  愚于周易尚書傳義中,說生初有天命,向后日日皆有天命,天命之謂性,則亦日日成之為性,其說似與先儒不合。今讀朱子“無時(shí)而不發(fā)現(xiàn)于日用之閑”一語,幸先得我心之所然。
傳第二章

  君德可言新,于民不可言明。“明明德于天下”,固如朱子所云“規(guī)模須如此”,亦自我之推致而言,非實(shí)以其明明德者施教于民也。新則曰“作新”,則實(shí)以日新之道鼓舞之矣。
  明是復(fù)性,須在心意知上做工夫。若民,則勿論誠正,即格物亦斷非其所能。新只是修身上,止除卻身上一段染污,即日新矣。故章句釋盤銘,亦曰“舊染之污”。但在湯所謂染污者細(xì),民之所染污者粗。且此亦湯為銘自警之詞,固無妨非有染污而以染污為戒。
傳第三章

  “敬”字有二義:有所施敬而敬之敬是工夫,若但言敬而無所施,乃是直指心德之體。故先儒言“主敬”,言“持敬”,工夫在“主”、“持”二字上。敬為德體,而非言畏言慎之比。章句云“無不敬”,猶言無不仁,無不義。現(xiàn)成下一“敬”字,又現(xiàn)成統(tǒng)下一“止 ”字,故又曰“安所止”,皆贊其已成之德。工夫只在“緝熙”上。“緝熙”者,即章句所謂“常目在之”,傳所謂“日日新,又日新”也。
  繇其天理恒明,昏污凈盡,則實(shí)理存于心,而莊敬日強(qiáng)。繇其莊敬日強(qiáng),而欲無不凈,理無不明,則德造其極而無所遷退。此“緝熙敬止”相因之序也。
  敬但在心體上說,止則在事上見。仁敬孝慈信,皆“安所止”之事也。緝熙者,明新之功。敬止者,明新之效。熙而緝,則不已于明新,而必止于至善也。無不敬而止之安,則明新不已,而既止于至善矣。實(shí)釋“在止于至善”意,吃緊在“緝熙”二字。諸家拈“敬止 ”作主者非是。

  朱子謂恂栗威儀為成就后氣象,拈出極精。其又云“嚴(yán)敬存乎中,光輝著乎外”,“ 存”字但從中外上與“著”字為對(duì),非若“存心”、“存誠”之“存”,為用力存之也。既云“存乎中”,又云“氣象”,此亦大不易見。唯日近大人君子,而用意觀之,則“存乎中 ”者,自有其氣象,可望而知耳。
  所以知恂栗之為氣象,而非云存恂栗于中者,以學(xué)修之中原有嚴(yán)密學(xué)修皆有。武毅修之功,不待更詠瑟僩。且詩云“瑟兮僩兮”,“兮”之為義,固為語助,而皆就旁觀者可見可聞,寓目警心上說。如“挑兮達(dá)兮”、“侈兮哆兮”、“發(fā)兮揭兮”之類,皆是。其藏于密而致存養(yǎng)之功者,不得以“兮”詠嘆之。
  此“恂栗”字,與上“敬”字略同,皆以言乎已成之德。但彼言敬,看文王處較深遠(yuǎn)闊大,在仁敬孝慈信之無貳無懈上說;此以“瑟兮僩兮”詠“恂栗”,專于氣象上相喻耳。
  “恂栗”二字,與“威儀”一例,雖俱為氣象之善者,而所包亦廣?!扳酢倍荒?“瑟兮僩兮”者有之矣,唯此君子之“恂栗”為“瑟兮僩兮”,所以為存中氣象之至善。詠學(xué)修放此,亦道此君子學(xué)修之精密,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極其至也。止此一氣象,其嚴(yán)密武毅者則屬“恂栗”,其宣著盛大者則屬“威儀”。章句兩“貌”字,是合并寫出,一人不容有二貌也。
  但其宣著盛大者,多在衣冠舉動(dòng)上見,衣冠如“襜如也”之類。嚴(yán)密武毅則就神情氣魄上見。徒有其威儀,而神情嚴(yán)密。氣魄,武毅?;蚴杌虺?,則以知其非根心所生之色,故以“存乎中”言之。然亦有神情氣魄不失有道者之色,而舉動(dòng)周旋,或脫略而不一中于禮,則其感人者不著不盛,故又須威儀之宣著盛大有以傳之,方是至善。
補(bǔ) 傳凡大全所輯無關(guān)疑義者,則不復(fù)著說,故第四章傳闕。中庸、論語、孟子如此類者尤多。

  小注謂“已知之理”,承小學(xué)說來,此乃看得朱子胸中原委節(jié)次不妄處。乃既以小學(xué)所習(xí)為已知之理,則亦灑掃應(yīng)對(duì)進(jìn)退之當(dāng)然,禮樂射御書數(shù)之所以然者是也。
  以此求之,傳文“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八字,未免有疵。只此灑掃應(yīng)對(duì)進(jìn)退、禮樂射御書數(shù),約略旁通,已括盡修齊治平之事。自此以外,天下之物,固莫不有理,而要非學(xué)者之所必格。若遇一物而必窮之,則或如張華、段成式之以成其記誦詞章之俗儒,或且就翠竹黃花、燈籠露柱索覓神通,為寂滅無實(shí)之異端矣。
傳第六章


  先儒分致知格物屬知,誠意以下屬行,是通將大學(xué)分作兩節(jié)。大分段處且如此說,若逐項(xiàng)下手工夫,則致知格物亦有行,誠意以下至平天下亦無不有知。
  格致有行者,如人學(xué)弈棋相似,但終日打譜,亦不能盡達(dá)殺活之機(jī);必亦與人對(duì)弈,而后譜中譜外之理,皆有以悉喻其故。且方其迸著心力去打譜,已早屬力行矣。
  蓋天下之事,固因豫立,而亦無先知完了方才去行之理。使?fàn)?,無論事到身上,繇你從容去致知不得;便盡有暇日,揣摩得十余年,及至用時(shí),不相應(yīng)者多矣。如為子而必誠于孝,觸目警心,自有許多痛癢相關(guān)處,隨在宜加細(xì)察,亦硬靠著平日知道的定省溫清樣子做不得。是故致知之功,非抹下行之之功于不試,而姑儲(chǔ)其知以為誠正之用。是知中亦有行也。
  知此,則誠意以下亦有知之之功,亦可知矣。如意才起處,其為善為惡之分界有顯然易別者,夙昔所致之知可見其效,而無待于更審矣。其疑善疑惡,因事幾以決,亦有非夙昔之可豫知者。則方慎之際,其加警省而為分別也,亦必用知。
  即以好好色惡惡臭言之。起念好惡時(shí),惺然不昧,豈不屬知?好而求得,惡而求去,方始屬行。世豈有在心意上做工夫,而死守舊聞,一直做去,更不忖度之理?使然,非果敢而窒者,則亦硁硁之小人而已。
  大要致知上總煞分明,亦只是大端顯現(xiàn);研幾審理,終其身而無可輟也。倘云如白日麗天,更無勞其再用照燭,此圣神功化極致之所未逮,而況于學(xué)者?而方格致之始,固事在求知,亦終不似俗儒之記誦講解以為格物,異端之面壁觀心以為致知,乃判然置行于他日,而姑少待之也。
  知此,則第六章傳章句所云“己所獨(dú)知”,第八章傳文所云“知惡”、“知美”之類,皆行中之知,無待紛紜爭誠意之功在致知前、致知后矣。經(jīng)言先后,不言前后。前后者,昨今之謂也。先后者,緩急之謂也。

  或問云:“無不好者拒之于內(nèi),無不惡者挽之于中?!狈蚝脨憾芈犆谥兄鶠橹髡?,則亦必有固好者挽之于內(nèi),固惡者拒之于中矣。
  傳文原非以“毋自欺”為“誠其意”硬地作注腳,乃就意不誠者轉(zhuǎn)念之弊而反形之。自欺是不誠。若無不誠,亦須有誠。要此誠意之功,則是將所知之理,遇著意發(fā)時(shí)撞將去,教他吃個(gè)滿懷;及將吾固正之心,吃緊通透到吾所將應(yīng)底事物上,符合穿徹,教吾意便從者上面發(fā)將出來,似竹筍般始終是者個(gè)則樣。如此撲滿條達(dá),一直誠將去,更不教他中閑招致自欺,便謂之毋自欺也。
  傳者只為“誠其意”上更無可下之語,只說誠意已足。故通梢說個(gè)“毋自欺”。章句云“毋者禁止之辭”,如今郡縣禁止詞訟,只是不受,非拏著來訟者以刑罰治之也。不然,虛內(nèi)事外,只管把者意揀擇分派,此為非自欺而聽其發(fā),此為自欺而遏絕之,勿論意發(fā)于倉卒,勢(shì)不及禁,而中心交戰(zhàn),意為之亂,抑不能滋長善萌。況乎內(nèi)無取正之則、篤實(shí)之理為克敵制勝之具,豈非張空弮而入白刃乎?經(jīng)傳皆云“ 誠其意”,不云“擇其意”、“嚴(yán)其意”,后人蓋未之思耳。
  但當(dāng)未有意時(shí),其將來之善幾惡幾,不可預(yù)為擬制,而務(wù)于從容涵養(yǎng),不可急迫迫地逼教好意出來。及其意已發(fā)而可知之后,不可強(qiáng)為補(bǔ)飾,以涉于小人之掩著。故待己所及知,抑僅己所獨(dú)知之時(shí)而加之慎。實(shí)則以誠灌注乎意,徹表徹里,徹始徹終,強(qiáng)固精明,非但于獨(dú)知而防之也。
  慎字不可作防字解,乃縝密詳謹(jǐn)之意。惡惡臭,好好色,豈有所防哉?無不好,無不惡,即是慎。蓋此誠字,雖是用功字,原不與偽字對(duì);偽者,欺人者也。乃與不誠為對(duì);如中庸言“不誠無物”之不誠。不誠則或偽,偽不僅于不誠。不誠者,自欺者也;不誠則自欺,自欺則自體不成,故無物。若偽,則反有偽物矣。總為理不滿足,所以大概說得去、行得去便休。
  詩云“何有何亡,黽勉求之”,只為是個(gè)貧家,所以扯拽教過。若誠其意者,須是金粟充滿,而用之如流水,一無吝嗇,則更不使有支撐之意耳。此則慎獨(dú)為誠意扣緊之功,而非誠意之全恃乎此,及人所共知之后,遂無所用其力也。雖至人所共知,尚有有其意而未有其事之時(shí)。意中千條百緒,統(tǒng)名為意。
  只為意不得誠,沒奈何只索自欺。平常不肯開者自欺一條活路,則發(fā)意時(shí)所以力致其誠者,當(dāng)何如敦篤也。故誠意者必不自欺,而預(yù)禁自欺者亦誠意之法,互相為成也。

  惡惡臭,好好色,是誠之本體。誠其意而毋自欺,以至其用意如惡惡臭、好好色,乃是工夫至到,本體透露。將此以驗(yàn)吾之意果誠與否則可,若立意要如此,而徑以如惡惡臭、如好好色,則直是無下手處。
  好好色、惡惡臭者,已然則不可按遏,未然則無假安排,是以得謂之誠。其不爾者,如閹宦之不好色,鼽窒人之不惡臭,豈有所得用其力哉?

  章句之說,與或問異??磥?,或問于傳文理勢(shì)較順。傳云“此之謂自謙”,明是指點(diǎn)出誠好誠惡時(shí)心體,非用功語。章句中“務(wù)”字、“求”字,于語勢(shì)既不符合,不如或問中 “既如此矣”“則庶乎”七字之當(dāng)?;騿栯m有“而須臾之頃,纖芥之微,念念相承,無少閑斷 ”一段,自以補(bǔ)傳意之所必有,非于此始著力,如章句“務(wù)決去,求必得”之吃緊下工夫也。其云“內(nèi)外昭融,表里澄徹”,正是自謙時(shí)意象;而心正身修,直自謙者之所得耳。如此,則“故君子”一“故”字亦傳遞有因,不爾,亦鶻突不分明矣。此文勢(shì)順不順之分也。
  若以理言,章句云“使其惡惡則如惡惡臭,好善則如好好色”,所謂使者,制之于此而彼自聽令乎?抑處置有權(quán)而俾從吾令乎?若制之于此而彼自聽令,是亦明夫非“決去、求得”之為功矣。如處置有權(quán)而“務(wù)決去之”,“求必得之”,竊恐意之方發(fā),更不容人逗留而施其挾持也。
  且求善去惡之功,自在既好既惡之余,修身之事,而非誠意之事。但云好好色、惡惡臭,則人固未有務(wù)惡惡臭、求好好色之理。意本不然而強(qiáng)其然,亦安得謂之誠耶?
  子夏入見圣道之時(shí),非不求必得也。而唯其起念之際,非有根心不已之誠,意根心便是誠。則出見紛華而意移。繇此言之,求必得者,固不能如好好色矣。
  章句為初學(xué)者陷溺已深,尋不著誠意線路,開此一法門,且教他有入處。若大學(xué)徹首徹尾一段大學(xué)問,則以此為助長無益之功,特以“毋自欺”三字示以警省反觀之法,非扣緊著好惡之末流以力用其誠也。
  唯誠其意而毋自欺,則其意之好善惡惡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無乎不誠,而乃可謂之自謙。故君子必慎其獨(dú),以致其誠之之功焉。本文自如此說,固文順而理安也。
  “自謙”云者,意誠也,非誠其意也。故或問以“內(nèi)外昭融”一段,接遞到心正身修上,與經(jīng)文“意誠而后心正”二句合轍,而非以釋經(jīng)文“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之旨。此之不察,故難免于惑亂矣。
  小注中有“要自謙”之語,須活看。若要自謙,須慎獨(dú),須毋自欺,須誠其意。不然,雖欲自謙,其將能乎?

  “自欺”、“自謙”一“自”字,章句、或問未與分明拈出?;騿栐啤捌堁勺云?,而意之所發(fā)有不誠者”,將在意上一層說,亦微有分別。此自字元不與人相對(duì)。其立一欺人以相對(duì)者,全不惺忪之俗儒也,其謬固不待破。且自欺既爾,其于自謙也,亦可立一謙人之名以相形乎?
  不爾,則必以意為自。雖未見有顯指意為自者,然夫人胸中若有所解,而憚出諸口,則亦曰意而已矣。茍以意為自,則欺不欺,慊不慊,既一意矣,毋自欺而自謙,又別立一意以治之,是其為兩意也明甚。若云以后意治前意,終是亡羊補(bǔ)牢之下策。過后知悔,特良心之發(fā)見,而可云誠意而意誠哉?況其所發(fā)之意而善也,則已早無所欺矣;如其所發(fā)而不善也,此豈可使之謙焉快足者乎?
  今以一言斷之曰:意無恒體。無恒體者,不可執(zhí)之為自,不受欺,而亦無可謙也。乃既破自非意,則必有所謂自者。此之不審,茍務(wù)深求,于是乎“本來面目”、“主人翁”、 “無位真人”,一切邪說,得以乘閑惑人。圣賢之學(xué),既不容如此,無已,曷亦求之經(jīng)、傳乎?則愚請(qǐng)破從來之所未破,而直就經(jīng)以釋之曰:所謂自者,心也,欲修其身者所正之心也。蓋心之正者,志之持也,是以知其恒存乎中,善而非惡也。心之所存,善而非惡。意之已動(dòng),或有惡焉,以陵奪其素正之心,則自欺矣。意欺心。唯誠其意者,充此心之善,以灌注乎所動(dòng)之意而皆實(shí),則吾所存之心周流滿愜而無有餒也,此之謂自謙也。意謙心。
  且以本傳求之,則好好色、惡惡臭者,亦心而已。意或無感而生,如不因有色現(xiàn)前而思色等。心則未有所感而不現(xiàn)。如存惻隱之心,無孺子入井事則不現(xiàn)等。好色惡臭之不當(dāng)前,人則無所好而無所惡。雖妄思色,終不作好。意則起念于此,而取境于彼。心則固有焉而不待起,受境而非取境。今此惡惡臭、好好色者,未嘗起念以求好之惡之,而亦不往取焉,特境至斯受,因以如其好惡之素。且好則固好,惡則固惡,雖境有閑斷,因伏不發(fā),而其體自恒,是其屬心而不屬意明矣。
  傳之釋經(jīng),皆以明其條理之相貫,前三章雖分引古以征之,第四章則言其相貫。故下云“誠中形外”、“心廣體胖”,皆以明夫意為心身之關(guān)鑰,意居心身之介,此不可泥經(jīng)文為次。而非以戒欺求謙為誠意之實(shí)功。藉云戒欺求謙,則亦資以正其心,而非以誠其意。故章末云:“故君子必誠其意?!豹q言故欲正其心者,必誠其意。以心之不可欺而期于謙,則不得不誠其意,以使此心終始一致,正變一揆,而無不慊于其正也。即中庸所謂“無惡于志”。
  夫唯能知傳文所謂自者,則大義貫通,而可免于妄矣。故亟為顯之如此,以補(bǔ)先儒之未及。

  小人之“厭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固不可謂心之能正,而亦心之暫欲正者也。特其意之一于惡,則雖欲使其暫欲正之心得附于正而終不能。以此推之,則君子之欲正其心者,意有不誠,雖欲恃其素正而無不正,其終不能亦審矣。故君子欲正其心,必慎其獨(dú)。
  “閑居”,獨(dú)也?!盁o所不至”,不慎之下流也?!叭缫娖浞胃巍闭撸K無有諒其忸怩知愧之心,而心為意累,同入于惡而不可解也。
  今以掩著為自欺欺人,跡則似矣。假令無所不至之小人,并此掩著之心而無之,是所謂“笑罵繇他笑罵,好官任我為之”者,表里皆惡,公無忌憚,而又豈可哉?蓋語君子自盡之學(xué),則文過為過之大,而論小人為惡之害,則猶知有君子而掩著,其惡較輕也。
  總以此一段傳文,特明心之權(quán)操于意,而終不與上“自欺”、“自謙”相對(duì)。況乎欺之為義,謂因其弱而陵奪之,非掩蓋和哄之謂。如石勒言“欺人孤兒寡婦”,豈和哄人孤兒寡婦耶?厭然掩著,正小人之不敢欺君子處。藉不掩不著,則其欺陵君子不更甚乎?小人既非欺人,而其志于為惡者,求快求足,則尤非自欺。則朱子自欺欺人之說,其亦疏矣。

  三山陳氏謂心為內(nèi),體為外,繇心廣故體胖。審爾,則但當(dāng)正心,無問意矣。新安以心廣體胖為誠意者之形外,其說自正。
  若不細(xì)心靜察,則心之為內(nèi)也固然。乃心內(nèi)身外,將位置意于何地?夫心內(nèi)身外,則意固居內(nèi)外之交。是充繇內(nèi)達(dá)外之說,當(dāng)繇心正而意誠,意誠而身修,與經(jīng)文之序異矣。今既不爾,則心廣亦形外之驗(yàn)也。心廣既為形外之驗(yàn),則于此言心為內(nèi)者,其粗疏不審甚矣。
  蓋中外原無定名,固不可執(zhí)一而論。自一事之發(fā)而言,則心未發(fā),意將發(fā),心靜為內(nèi),意動(dòng)為外。又以意之肖其心者而言,則因心發(fā)意,心先意后,先者為體于中,后者發(fā)用于外,固也。
  然意不盡緣心而起,則意固自為體,而以感通為因。故心自有心之用,意自有意之體。人所不及知而己所獨(dú)知者,意也。心則己所不睹不聞而恒存矣。乃己之睹聞,雖所不及而心亦在。乃既有其心,如好惡等,皆素志也。則天下皆得而見之,是與夫意之為人所不及知者較顯也。故以此言之,則意隱而心著,故可云外。
  體胖之效,固未必不因心廣,而尤因乎意之已誠。若心廣之形焉而見效者,則不但體胖也。禹“惡旨酒而好善言”,武王“不泄邇,不忘遠(yuǎn)”,其居心之遠(yuǎn)大而無拘累,天下后世皆具知之,豈必驗(yàn)之于體之胖哉?小人之為不善而人見其肺肝,亦心之形見者也。不可作意說。故形于外者,兼身心而言也。

  “十目所視”一段,唯云峰胡氏引中庸“莫見乎隱”一節(jié)以證此,極為吻合。章句謂此承上文而言。乃上文所引小人之為不善,特假以征誠中形外之旨,而業(yè)已以“故君子慎其獨(dú)也”一句結(jié)正之,則不復(fù)更有余意。慎獨(dú)之學(xué),為誠意者而發(fā),亦何暇取小人而諄諄戒之耶?
  且小人之掩著,特其見君子則然耳,若其無所不至,初不畏天下之手目也。況為不善而無所不至矣,使其能逃天下之手目,亦復(fù)何補(bǔ)?“何益”云者,言掩著之心雖近于知恥,而終不足以蓋其愆,豈以幸人之不知為有益哉?既非幸人之不知為有益,則手目之指視,不足為小人戒也。
  且云“無所不至”,則非但有其意,而繁有其事矣,正萬手萬目之共指共視,而何但于十?藉云“閑居”者獨(dú)也,固人所不及知也;則夫君子之慎獨(dú)也,以人所不及知而己獨(dú)知之,故其幾尚托于靜,而自喻最明。若業(yè)已為十目十手之所指視,則人皆知之矣,而何名為獨(dú)?凡此皆足以征章句之疏矣。
  中庸云“莫見乎隱,莫顯乎微”,謂君子之自知也。此言十目十手,亦言誠意者之自知其意。如一物于此,十目視之而無所遁,十手指之而無所匿,其為理為欲,顯見在中,纖毫不昧,正可以施慎之之功。故曰:“其嚴(yán)乎!”謂其尚于此而謹(jǐn)嚴(yán)之乎!能致其嚴(yán),則心可正而身可修矣。其義備中庸說中,可參觀之。
傳第七章

  程子謂“忿懥、恐懼、好樂、憂患,非是要無此數(shù)者,只是不以此動(dòng)其心”,乃探本立論,以顯實(shí)學(xué),非若后人之逐句求義而不知通。
  不動(dòng)其心,元不在不動(dòng)上做工夫。孟子曰:“不動(dòng)心有道?!比魺o道,如何得不動(dòng)?其道固因乎意誠,而頓下處自有本等當(dāng)盡之功,故程子又云:“未到不動(dòng)處,須是執(zhí)持其志?!辈粍?dòng)者,心正也;執(zhí)持其志者,正其心也。大全所輯此章諸說,唯“執(zhí)持其志”四字分曉。朱子所稱“敬以直內(nèi)”,尚未與此工夫相應(yīng)。
  逐句求義者見傳云“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必疑謂無所忿懥而后得其正。如此戲論,朱子亦既破之矣,以其顯為悖謬也。而又曰“湛然虛明,心如太虛,如鏡先未有象,方始照見事物”,則其所破者用上無,而其所主者體上無也。體用元不可分作兩截,安見體上無者之賢于用上無耶?況乎其所謂“如一個(gè)鏡,先未有象”,虛明之心固如此矣。即忿懥等之 “不得其正”者,豈無事無物時(shí),常懷著忿懼樂患之心?天下乃無此人。假令有無可忿當(dāng)前而心恒懊惱,則亦病而已矣。是則“不得其正”者,亦先未有所忿懥,而因所感以忿懥耳。若其正者則樂多良友,未得其人而展轉(zhuǎn)愿見;憂宗國之淪亡,覆敗無形,而耿耿不寐,亦何妨于正哉?
  又其大不可者,如云“未來不期,已過不留,正應(yīng)事時(shí)不為系縛”,此或門人增益朱子之言,而非定論。不然,則何朱子顯用佛氏之邪說而不恤耶?佛氏有“坐斷兩頭,中閑不立”之說,正是此理。彼蓋謂大圓智鏡,本無一物,而心空及第,乃以隨緣赴感,無不周爾。迨其末流,不至于無父無君而不止。大學(xué)之正其心以修齊治平者,豈其然哉?既欲其虛矣,又欲其不期、不留而不系矣,則其于心也,但還其如如不動(dòng)者而止,而又何事于正
  故釋氏之談心,但云明心、了心、安心、死心,而不言正。何也?以茍欲正之,則已有期、有留、有系,實(shí)而不虛也。今有物于此,其位有定向,其體可執(zhí)持,或置之不正而后從而正之。若窅窅空空之太虛,手挪不動(dòng),氣吹不移,則從何而施其正?且東西南北,無非太虛之位,而又何所正耶?
  用“如太虛”之說以釋“明明德”,則其所爭,尚隱而難見。以此言“明”,則猶近老氏“虛生白”之旨。以此言“正心”,則天地懸隔,一思而即知之矣。故程子直以孟子持志而不動(dòng)心為正心,顯其實(shí)功,用昭千古不傳之絕學(xué),其功偉矣。
  孟子之論養(yǎng)氣,曰“配義與道”。養(yǎng)氣以不動(dòng)心,而曰“配義與道”,則心為道義之心可知。以道義為心者,孟子之志也。持其志者,持此也。夫然,而后即有忿懥、恐懼、好樂、憂患,而無不得其正。何也?心在故也。而耳目口體,可得言修矣。此數(shù)句正從傳文反勘出。
  傳者于此章,只用半截活文,寫出一心不正、身不修之象,第一節(jié)心不正之象。以見身心之一貫。故章首云“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章末云“此謂修身在正心”,但為兩“在”字顯現(xiàn)條理,以見欲修其身者,不可竟于身上安排,而大學(xué)正心之條目,非故為迂玄之教。若正心工夫,則初未之及,誠意修身等傳,俱未嘗實(shí)說本等工夫。固不以無所忿懥云云者為正之之功,而亦不以致察于四者之生,使不以累虛明之本體為正也。
  夫不察則不正,固然矣。乃慮其不正而察之者,何物也哉?必其如鑒如衡而后能察,究竟察是誠意事。則所以能如鑒如衡者,亦必有其道矣。故曰“不動(dòng)心有道”也。
  蓋朱子所說,乃心得正后更加保護(hù)之功,此自是誠意以正心事。而非欲修其身者,為吾身之言行動(dòng)立主宰之學(xué)。故一則曰“圣人之心瑩然虛明”,一則曰“至虛至靜,鑒空衡平”,終于不正之繇與得正之故,全無指證。則似朱子于此“心”字,尚未的尋落處,不如程子全無忌諱,直下“志”字之為了當(dāng)。此“心”字在明德中,與身、意、知各只分得一分,不可作全體說。若云至虛至明,鑒空衡平,則只消說個(gè)正心,便是明明德,不須更有身、意、知之妙。其引伸傳文,亦似誤認(rèn)此章實(shí)論正心工夫,而于文義有所不詳。蓋刻求工夫而不問條理,則將并工夫而或差矣。
  今看此書,須高著眼,籠著一章作一句讀,本文“所謂”、“此謂”,原是一句首尾。然后知正心工夫之在言外,而不牽文害義,以虛明無物為正。則程子之說,雖不釋本文,而大義已自無遺。傳蓋曰: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以凡不能正其心者,一有所忿懥、恐懼、好樂、憂患,則不得其正矣,意不動(dòng)尚無敗露,意一動(dòng)則心之不正者遂現(xiàn)。唯其心不在也。持之不定,則不在意發(fā)處作主。心不在焉,而不見、不聞、不知味,則雖欲修其身而身不聽,此經(jīng)所謂“修身在正其心”也。釋本文。
  “不得其正”,心不正也,非不正其心?!安灰姟?、“不聞”、“不知味”,身不受修也,非身不修也?!靶牟辉凇闭?,孟子所謂“放其心”也?!胺牌湫摹闭?,豈放其虛明之心乎?放其仁義之心也。
  蓋既是虛虛明明地,則全不可收,更于何放?止防窒塞,無患開張。故其不可有者,留也、期也、系也。留則過去亦在,期則未來亦在,系則現(xiàn)前亦在。統(tǒng)無所在,而后心得其虛明,佛亦不作。何以又云“心不在焉”,而其弊如彼乎?朱子亦已明知其不然,故又以操則存、求放心、從大體為征。夫操者,操其存乎人者仁義之心也;求者,求夫仁人心、義人路也;從者,先立夫天之所與我者也。正其心于仁義,而持之恒在,豈但如一鏡之明哉?惜乎其不能暢言之于章句,而啟后學(xué)之紛紜也!

  切須知以何者為心,不可將他處言心者混看。抑且須知忿懥、恐懼、好樂、憂患之屬心與否。以無忿懥等為心之本體,是“心如太虛”之說也,不可施正,而亦無待正矣。又將以忿懥等為心之用,則體無而用有,既不相應(yīng)。如鏡既空,則但有影而終無光。且人之釋心意之分,必曰心靜而意動(dòng),今使有忿懥等以為用,則心亦乘于動(dòng)矣。只此處從來不得分明。
  不知大學(xué)工夫次第,固云“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然煞認(rèn)此作先后,則又不得。且如身不修,固能令家不齊;乃不能齊其家,而過用其好惡,則亦身之不修也。況心之與意,動(dòng)之與靜,相為體用,而無分于主輔,故曰“動(dòng)靜無端”。故欲正其心者必誠其意,而心茍不正,則其害亦必達(dá)于意,而無所施其誠。
  凡忿懥、恐懼、好樂、憂患,皆意也。不能正其心,意一發(fā)而即向于邪,以成乎身之不修。此意既隨心不正,則不復(fù)問其欺不欺、慊不慊矣。若使快足,入邪愈深。故愚謂意居身心之交,八條目自天下至心,是步步向內(nèi)說;自心而意而知而物,是步步向外說。而中庸末章,先動(dòng)察而后靜存,與大學(xué)之序并行不悖。則以心之與意,互相為因,互相為用,互相為功,互相為效,可云繇誠而正而修,不可云自意而心而身也。心之為功過于身者,必以意為之傳送。

  朱子說“鑒空衡平之體,鬼神不得窺其際”,此語大有病在。南陽忠國師勘胡僧公案,與列子所紀(jì)壺子事,正是此意。凡人心中無事,不思善,不思惡,則鬼神真無窺處。世有猜棋子戲術(shù),握棋子者自不知數(shù),則彼亦不知,亦是此理。此只是諺所云“陰陽怕懵懂”,將作何用,豈可謂之心正?心正者,直是質(zhì)諸鬼神而無疑。若其光明洞達(dá),匹夫匹婦亦可盡見其心,豈但窺其際也而已哉?

  “仰面貪看鳥,回頭錯(cuò)應(yīng)人”,恁般時(shí),心恰虛虛地,鬼神亦不能窺其際,唯無以正之故也。不然,豈杜子美于鳥未到眼時(shí),預(yù)期一鳥而看之;鳥已飛去后,尚留一鳥于胸中;鳥正當(dāng)前時(shí),并將心系著一鳥乎?唯其無留、無期、無系,適然一鳥過目,而心即趨之,故不覺應(yīng)人之錯(cuò)也。
  正心者,過去不忘,未來必豫,當(dāng)前無絲毫放過。則雖有忿懥、恐懼、好樂、憂患,而有主者固不亂也。
傳第八章

  或問之論敖惰,足破群疑。但朱子大概說待物之理,而此傳之旨,乃以發(fā)修身、齊家相因之理。則在家言家,而所謂“泛泛然之涂人”與夫求見之孺悲,留行之齊客,固非其類。
  又“親愛”以下五者,亦比類而相反。敖惰者畏敬之反,賤惡者親愛、哀矜之反。各有所反,則親愛、哀矜者,其或在所敖惰也有矣。敖者,亢敖自尊而卑之也。惰者,適意自便而簡之也。敖必相與為禮時(shí)始見,如扶杖而受卑幼之拜是已。惰則閑居治事,未與為禮時(shí)乃然,雖過吾前,不為改容也。此則一家之中,繁有其人,亦繁有其時(shí),外之家臣仆隸,大夫而后可云家。內(nèi)則子孫群從,日侍吾前者皆是也。然使其辟,則自處過亢而情不下接,有所使令,亦憚其尊嚴(yán)而不敢自白,則好不知惡,惡不知美,自此積矣。是身之不修,家緣不齊之一端也。
  凡釋字義,須補(bǔ)先儒之所未備,逐一清出,不可將次帶過。一部十三經(jīng),初無一字因彼字帶出混下者。如此章“親愛”等十字,其類則五,而要為十義。親者相洽相近之謂,愛則有護(hù)惜而愿得之意。已得則護(hù)惜,未得則愿得。孟子云“彼以愛兄之道來”,不可云親兄;以“郁陶思君”之言有護(hù)念而愿見之意。畏者畏其威,敬者敬其儀。畏存乎人,敬盡乎己。父兼畏敬,母兄唯敬。哀則因其有所喪而悼之,矜則因其未足以成而憐之。喪則哀,病不成人則矜。賤以待庸陋,惡以待頑惡。近取之家,自不乏此十種。敖惰前已釋。或以人別,或以事別,其類則有五,其實(shí)凡十也。

  好知惡,惡知美,知子之惡,知苗之碩,要未可謂身修,未可謂家齊,亦不可以務(wù)知之明為修其身、齊其家之功。修身在于去辟,無所辟而后身修。若齊家之功,則教孝、教弟、教慈,非但知之,而必教之也。
  唯身之有辟,故隨其辟以為好惡,須玩本文一“故” 字。而教之失宜。如其無辟,則于身取則,而自有以洞知人之美惡。知其如此者之為不孝、不弟、不慈,則嚴(yán)戒之得矣。知其如此者之為能孝、能弟、能慈,則獎(jiǎng)掖之得矣。故章句著「所以”二字。“所以”云者,于以為立教之本而利用之也。
  到知美知惡,大要著力不得。假令好而欲知其惡,惡而欲知其美,其起念已矯揉不誠。強(qiáng)制其情而挾術(shù)以為譏察,乃欲如吳季子所云鏡明衡平者,亦萬不可得之?dāng)?shù)。故傳意但于辟不辟上致克治之功。此以外制內(nèi)之道,親愛等見于事,故屬外。知與好惡屬內(nèi)。自與正心殊科。
  蓋所謂修身者,則修之于言行動(dòng)而已。繇言行動(dòng)而內(nèi)之,則心意知為功,乃所以修身之本,而非于身致修之實(shí)。知美知惡,自致知事。好惡,自正心事。而人終日所言、所行、所動(dòng),必因人因事而發(fā),抑必及于物;而受之者,則所親愛、賤惡、畏敬、哀矜、敖惰者是已。君子而入大學(xué),則固非憂患困窮,避世土室者之所可例,又豈至如浮屠之棄家離俗,杜足荒山,習(xí)四威儀于人所不接之地也與?故列數(shù)所施之地,以驗(yàn)其言行動(dòng)辟與不辟之實(shí)。然則修其身而使不辟者,必施之得宜,而非但平情以治其好惡,此自正心誠意事。如吳季子鏡衡之說,內(nèi)求之心知而略于身,外求之物理而內(nèi)失己也。
  才有所辟,言必過言,行必過行,動(dòng)必過動(dòng)。抑言有過言,行有過行,動(dòng)有過動(dòng),而后為用情之辟。辟者偏也,非邪也。邪生心而偏在事。非施之言行動(dòng)而何以云辟哉?故修身者,修其言行動(dòng)之辟也。
  欲得不辟,須有一天成之矩為之范圍,為之防閑,則禮是已。故曰“非禮不動(dòng),所以修身也”?!褒R明”是助修,“非禮不動(dòng)”乃是正修。禮以簡束其身,矯偏而使一于正,則以此準(zhǔn)己之得失者,即以此而定人之美惡,不待于好求惡,于惡求美,而美惡粲然,無或蔽之矣。此修身所以為齊家之本。舍是,則雖欲平情以齊其家,不可得也。
  親愛、賤惡、畏敬、哀矜、敖惰而云“其所”,乃以謂身之所施,而非言情之所發(fā)?;騿枴敖裼腥搜伞币欢?,亦甚深切著明矣。惜乎門人之不察,求之于情而不求之于事,徒區(qū)區(qū)于愛最易偏,辨平情之次第,入荊棘而求蹊徑,勞而無益久矣!

  有所當(dāng)言,因親愛而黷,因畏敬而隱,因賤惡而厲,因哀矜而柔,因敖惰而簡;有所當(dāng)行,因親愛而荏,因畏敬而葸,因賤惡而矯,因哀矜而沮,因敖惰而吝;于其動(dòng)也,因親愛而媟,因畏敬而餒,因賤惡而暴,因哀矜而靡,因敖惰而驕:皆身之不修也。
  君子所貴乎道者,鄙倍、暴慢、淫匿之不作,雖因親疏貴賤賢不肖而異施,亦何辟之有哉?如是,方是修身。若但云平情如衡,則茍所當(dāng)致其親愛者,雖極用其親之愛之之心,如舜之于象,亦未為辟,敬畏等放此。豈酌彼損此,漫無差等,抑所有余以就不足之得為齊哉?唯然,故身不修而欲齊其家,必不可也。
傳第九章

  章句“立教之本”云云,亦但從性情會(huì)通處,發(fā)明家國之一理,以見教家之即以教國耳。“識(shí)端推廣”,乃朱子從言外衍說,非傳意所有。緣恐人將孝弟慈說得太容易,以為不待學(xué)而自能,竟同處子之不學(xué)養(yǎng)子一例,故補(bǔ)此一說,見教家教國,理則一而分自殊;事之已殊,有不待推而不可者。
  其云“立教之本”,即指上孝弟慈,金仁山之說為近。所云本者,以家國對(duì)勘:教家者教國之本,孝弟慈者事君、事長、使眾之本也。唯其不假強(qiáng)為,則同命于天,同率于性,天理流行,性命各正,非僅可通于家而不可行于國也。唯養(yǎng)子不待學(xué),則使眾亦不待別有所學(xué),而自無不可推矣。故立教之本,有端可識(shí),而推廣無難也。
  章句恰緊在一“耳”字,而朱子又言“此且未說到推上”,直爾分明。玉溪無端添出明德,仁山以“心誠求之”為推,皆是胡亂忖度?!靶恼\求之”元是公共說的,保赤子亦如此,保民亦如此。且此但言教而不言學(xué)。一家之教,止教以孝于親、弟于長、慈于幼,何嘗教之以推?所謂推者,乃推教家以教國也,非君子推其慈于家者以使國之眾也。
  所引書詞,斷章立義。但據(jù)一“如”字,明二者之相如;而教有通理,但在推廣,而不待出家以別立一教。認(rèn)章句之旨不明,乃謂君子推其慈家之恩以慈國,其于經(jīng)傳“齊”“ 治”二字何與,而傳文前后六“教”字,亦付之不問。小儒見杌驚鬼,其瞀亂有如此者,亦可嘆也已!

  徑以孝弟慈為“明明德”者,黃氏之邪說也。朱門支裔,背其先師之訓(xùn),淫于鵝湖者,莫此為甚。其始亦但牽枝分段,如今俗所謂章旨者,而其悖遂至于是。王陽明疑有子支離,只欲將仁與孝弟并作一個(gè)。若論孝弟慈之出于天性,亦何莫非“明德”?盡孝、盡弟、盡慈,亦何不可云“明明德”?而實(shí)則不然。如廿一史所載孝友、獨(dú)行傳中人物,乃至王祥、李密一流,不可云他孝弟有虧欠在;而其背君趨利,詎便可許之為克明其德?
  至如所云“天明地察”,則又不可以此章所言孝者例之。此但據(jù)教家教國而言,則有七八分帶得過,而君子之教已成。故曰:“敬敷五教在寬?!鼻也桓义嶝?zé)其為王祥、李密,而況其進(jìn)焉者乎?
  明明德之事,經(jīng)文所云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缺一不成,章句已分明言之。倘必待格致誠正之已盡,而后可云孝子、弟弟、慈長,則即令堯、舜為之長,取一家之人,戒休董威之,且沒世而不能。如但以保赤子之慈,而即可許之明明德,則凡今之婦嫗,十九而明其明德矣。
  于德言明,于民言新,經(jīng)文固自有差等。陸、王亂禪,只在此處,而屈孟子不學(xué)不慮之說以附會(huì)己見,其實(shí)則佛氏呴呴嘔嘔之大慈大悲而已。圣賢之道,理一分殊,斷不以乳媼推干就濕、哺乳嚼粒之恩為天地之大德。故朱子預(yù)防其弊,而言識(shí)、言推,顯出家國殊等來。家國且有分別,而況于君德之與民俗,直是萬仞壁立,分疆畫界。比而同之,亂天下之道也。

  程子所云“慈愛之心出于至誠”,乃以引伸養(yǎng)子不待學(xué)之意,初不因傳文“誠求”“ 誠”字而設(shè)。凡母之于子,性自天者,皆本無不誠,非以“誠”字為工夫語。吳季子無端蔓及誠意,此如拈字酒令,搭著即與安上,更不顧理。學(xué)者最忌以此種戲心戲論窺圣賢之旨。如母之于赤子,豈嘗戒欺求謙,慎其獨(dú)知,而后知保哉?
  誠之為說,中庸詳矣。程子所云“出于至誠”者,“誠者天之道也”。天以是生人?!罢\其意”者,“誠之者人之道也”。須擇善而固執(zhí)。天道不遺于夫婦,人道則唯君子為能盡之。若傳文“心誠求之”之“誠”,則不過與“茍”字義通。言“心”言“求”,則不待言“誠 ”而其真實(shí)不妄自顯矣。
  經(jīng)傳之旨,有大義,有微言,亦有相助成文之語。字字求義,而不顧其安,鮮有不悖者。況此但據(jù)立教而言,以明家國之一理。家之人固不能與于誠意之學(xué),矧國之人萬有不齊,不因其固有之良,導(dǎo)之以易從之功,而率之與講靜存動(dòng)察之學(xué),不亦傎乎!
  若云君子之自誠其意者,當(dāng)以母之保子為法,則既非傳者之本意;而率入大學(xué)之君子,相與呴呴嘔嘔以求誠,“好仁不好學(xué),其蔽也愚”,此之謂夫!故戲論之害理,劇于邪說,以其似是而非也。

  機(jī)者發(fā)動(dòng)之繇,只是動(dòng)于此而至于彼意,要非論其速不速也。國之作亂,作亂自是分爭草竊,非但不仁不讓而已也。非一人之甫為貪戾而即然。且如無道如隋煬帝,亦延得許久方亂;漢桓帝之后無靈帝,黃巾之禍亦不如是之酷。且傳文此喻,極有意在。如弩機(jī)一發(fā),近者亦至之有準(zhǔn),遠(yuǎn)者亦至之有準(zhǔn),一條驀直去,終無迂曲走移。一人貪戾,則近而受之者家,遠(yuǎn)而受之者國,其必至而不差,一也。
  矢之中物,必有從來。仁讓作亂之成于民,亦必有從來。如云禮達(dá)分定,則民易使,實(shí)是上之人為達(dá)之而為定之,豈但氣機(jī)相感之浮說乎?一家之仁讓,非自仁自讓也,能齊其家者教之也。教成于家而推以教國者,即此仁讓,而國無不興焉。蓋實(shí)恃吾教仁教讓者以為之機(jī)也。若但以氣機(jī)感通言之,則氣無畛域,無頓舍,直可云身修而天下平矣。
  大學(xué)一部,恰緊在次序上,不許人作無翼而飛見解。吳季子“瞬息不留”之淫詞,為害不小。既瞬息不留,則一念初起,遍十方界,所有眾生,成佛已竟,何事言修、言齊、言治、言平之不已哉?

  韋齊[齋]云“有諸己不必求諸人,無諸己不必非諸人”,斷章取義,以明君子自治之功則然。子曰“攻其惡,無攻人之惡”,要為修慝者言之爾。蓋明德之功而未及于新民也。經(jīng)云:“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奔扔纹鋰樱刹槐厍?,不必非乎?但有諸己者與求諸人者,無諸己者與非諸人者,亦自有淺深之不同。如舜之事父母,必至于“烝烝乂不格奸”,而后自謂可以為人子。其求于天下之孝者,亦不過服勞奉養(yǎng)之不匱而已。
  細(xì)為分之,則非但身之與國,不可以一律相求,即身之于家,家之于國,亦有厚薄之差。曾子固不以己之孝責(zé)曾元,而天子使吏治象之國,亦不概施夫異姓不韙之諸侯也。故曰理一而分殊。然原其分殊,而理未嘗不一,要以帥人而后望人之從,其道同也。故在家無怨者,在邦亦無怨也。
傳第十章

  第十章傳,且俱說治國,故云“有國者不可以不慎”,云“得眾則得國”,云“此謂國不以利為利”。潔矩之道、忠信之德、外末內(nèi)本、以財(cái)發(fā)身、見賢先舉、遠(yuǎn)退不善,凡此皆治國之大經(jīng),而可通之于天下者也。若平天下之事,則自有命德討罪、制禮作樂之大政,要亦可以此通之。而其必待推者,傳所未及,且[則]所謂“文武之政,布在方策”,而非入學(xué)者所預(yù)習(xí)也。
  先儒未能推傳意之所未及,而以體經(jīng)文言“天下平”不言“平天下”之旨,竟于此傳言“天下”,則似治國之外,別無平天下之道。既不順夫理一分殊之義,而抑不察夫古之天下為封建,故國必先治;今之天下為郡縣,故不須殊直隸于司道;固難以今之天下統(tǒng)為一國者,為古之天下釋。孟子論世之說,真讀書者第一入門法。惜乎朱子之略此也!
  自秦以后,有治而無平,則雖有王者起,亦竟省下一重事業(yè)。唯其然,是以天下終不易平。即以圣神之功化蒞之,亦自難使長鞭之及馬腹。今以說古者大學(xué)之道,那得不還他層次,以知三代有道之長,其規(guī)模如彼哉?

  “是以君子有潔矩之道”,須于教孝、教弟、教慈之外,別有一教之之道在。章句云 “亦可以見人心之所同”云云,“是以君子必當(dāng)因其所同,推以度物”,明分兩折。而所謂潔矩者,自與藏身之恕不同。所云“毋以使下”、“毋以事上”云者,與“勿施于人”,文似而義實(shí)殊也。
  唯東陽許氏深達(dá)此理,故云:“天下之大,此句有病。兆民之眾,須有規(guī)矩制度,使各守其分,是以己之心度人之心,品量位置以為之限?!眲t明乎君子以潔矩之道治民,而非自潔矩以施之民也。朱子“交代官”、“東西鄰”之說,及周陽繇、王肅之事,皆且就潔矩上體認(rèn)學(xué)問,姑取一人之身以顯潔矩之義,而非以論潔矩之道。
  齊家之教,要于老老、長長、恤孤,而可推此以教國矣。乃國之于家,人地既殊,理勢(shì)自別,則情不相侔,道須別建。雖其心理之同,固可類通,而終不能如家之人,可以盡知其美惡以因勢(shì)而利導(dǎo)之。乃君子因其理之一,而求之于大公之矩,既有以得其致遠(yuǎn)而無差者,則不患夫分之懸殊,而困于美惡之不知,使教有所不行也。
  一國之人,為臣為民,其分之相臨,情之相比,事之相與,則上下、左右、前后盡之矣。為立之道焉,取此六者情之所必至、理之所應(yīng)得者,以矩潔之,使之均齊方正,厚薄必出于一,輕重各如其等,則人得以消其怨尤,以成孝弟慈之化,而國乃治矣。其授之以可以盡孝弟慈之具,則朱子所謂“仰足事,俯足育”者,固其一端;而為之品節(jié)位置,使人皆可共率繇夫君子之教者,則必東陽所謂“規(guī)矩制度”者,而后為治道之全也。
  唯然,則一國之人雖眾,即不孤恃其教家者以教國,而實(shí)則因理因情,變通以成典禮,則固與齊家之教相為通理,而推廣固以其端矣。矩之既潔,則君子使一國之人并行于恕之中,而上下、前后、左右無不以恕相接者,非但君子之以恕待物而國即治也。
  若傳所謂內(nèi)德外財(cái),則是[非]爭斗其民而施之以劫奪之教;愛賢惡不肖,為嚴(yán)放流之法,而不使媢疾者得以病有技、彥圣之人:要皆品節(jié)斯民,限以一程之法,使相胥而共繇于矩之中者也。
  齊家恃教而不恃法,故立教之本不假外求。治國推教而必有恒政,故既以孝弟慈為教本,而尤必通其意于法制,以旁行于理財(cái)用人之中,而納民于清明公正之道。故教與養(yǎng)有兼成,而政與教無殊理。則大學(xué)之道,所以新其民者,實(shí)有以范圍之于寡過之地,不徒恃氣機(jī)之感也。此則以治其國,而推之天下亦無不可矣。

  周陽繇、王肅所以能爾者,自是亂世事,此固不足道。如叔孫通所草漢儀,蕭何所制漢法,何嘗從大公之矩潔得整齊?固原留一滲漏,教郡守、教尉可以互相陵傲。而繇則以武帝為之君,又施劫奪之教,而好人所惡,如何不教成他胡亂?若伯鯀只一方命圮族,以惡于下者事上,方命。惡于上者使下,圮族。便迸諸四夷,則虞廷上下,交好于仁讓之中,如繇、肅者,豈得以肆其志哉?
  故治國之道,須畫一以立潔矩之道。既不可全恃感發(fā)興起,以致捍格于不受感之人;而或問謂“潔矩必自窮理正心來”,一皆本自新者以新民,則傲很茍不如伯鯀者,亦可教而不待刑也。周陽繇便教不入,若王肅自可教。

  民之所好,民之所惡,矩之所自出也。有潔矩之道,則已好民之好,惡民之惡矣。乃 “所惡于上,毋以使下”,則為上者必有不利其私者矣;“所惡于下,毋以事上”,則為下者必有不遂其欲者矣。君子只于天理人情上潔著個(gè)均平方正之矩,使一國率而繇之。則好民之所好,民即有不好者,要非其所不可好也;惡民之所惡,民即有不惡者,要非其所不當(dāng)惡也。
  如妨賢病國之人,又豈無朋黨私匿幸其得位而恐其見逐者?乃至爭民施奪之政,亦豈盡人而皆惡之?若王介甫散青苗錢,當(dāng)其始散,或踴躍而愿得之,迨其既散,或亦因之而獲利,未嘗一出于抑配。故民之好惡,直恁參差,利于甲者病于乙,如何能用其好惡而如父母?唯恃此潔矩之道,以整齊其好惡而平施之,則天下之理得,而君子之心亦無不安矣。
  所謂父母者,鸤鳩七子之義,均平專壹而不偏不吝也。不然,則七子待哺,豈不愿己之多得,而哺在此,且怨在彼矣。曰“民”者,公辭也,合上下、前后、左右而皆無惡者也。故或問曰:“物格知至,有以通天下之志;意誠心正,有以勝一己之私?!庇衷唬骸叭酥疄樾模禺?dāng)窮理以正之,使其所以愛己治人者皆出于正,然后可以即是而推之人?!泵癫荒苋?,故須上為潔之。蓋物格知至,則所好所惡者曲盡其變,不致恃其私意,而失之于偏;意誠心正,則所好所惡者一準(zhǔn)于道,不致推私欲以利物,而導(dǎo)民于淫。故傳于好人所惡、惡人所好者,斥其“拂人之性”,而不言“拂人之情”也。
  自然天理應(yīng)得之處,性命各正者,無不可使遂仰事俯育之情,君子之道,斯以與天地同流,知明處當(dāng),而人情皆協(xié)者也。此之為道,在齊家已然,而以推之天下,亦無不宜。特以在家則情近易迷,而治好惡也以知;在國則情殊難一,而齊好惡也以矩。故家政在教而別無政,國教在政而政皆教,斯理一分殊之準(zhǔn)也。

  “先慎乎德”,“德即所謂明德”,章句、或問凡兩言之,而愚竊疑其為非。朱子之釋明德曰:“人之所得于天,而虛靈不昧,以具眾理而應(yīng)萬事者也。”若夫慎之云者,臨其所事,揀夫不善而執(zhí)夫善之謂也。故書曰:“慎厥身?!鄙韯t小體大體之異從而善惡分也。論語曰:“子之所慎,齊、戰(zhàn)、疾?!迸R夫存亡得失之交,保其存與得而遠(yuǎn)夫失與亡也。禮記凡三言慎獨(dú),獨(dú)則意之先幾、善惡之未審者也。乃若虛靈不昧之本體,存乎在我,有善而無惡,有得而無失,抑何待揀其不善者以孤保其善哉?此以知明德之可言明,而不可言慎也。
  或朱子之意,以明其明德者謂之明德。則當(dāng)其未明,不可言明,及其已明,亦無待慎,而豈其云君子先慎明其德哉?且明德之功,則格物、致知、誠意、正心是已。傳獨(dú)于誠意言慎者,以意緣事有,以意臨事,則亦以心臨意也。若夫心固不可言慎矣。是以意在省察,而心唯存養(yǎng)。省察故不可不慎,而存養(yǎng)則無待于慎,以心之未緣物而之于惡也。至于致知格物,則博學(xué)、審問、明辨,而慎思特居其一,是慎不可以盡格致之功明矣。安得以慎之一言,蔽明德之全學(xué)乎?是故以德為明德者,無之而可也。
  德者,行焉而有得于心之謂也。則凡行而有得者,皆可謂之德矣。故書曰“德二三,動(dòng)罔不兇”;易曰“不恒其德”;詩曰“二三其德”。審夫德者,未必其均為善而無惡,乃至遷徙無恒,佹得以自據(jù)者,亦謂之德,故不可以不慎也。
  是以所得于天而虛靈不昧者,必系之以明,而后其純乎善焉。但夫人之遷徙無恒,佹得以自據(jù)者,雖非無得于心,而反諸心之同然者,則所得者其浮動(dòng)翕取之情,而所喪者多。故凡言德者,十九而皆善。十九而善,故既慎之余,竟言“有德”,而不必言“有懿德”。然以不善者之非無所得也,故君子之于德,必慎之也。
  慎者,慎之于正而不使有辟也。慎于正而不使有辟者,好惡也。好惡者,君子之以內(nèi)嚴(yán)于意,而外修其身者也。唯意為好惡之見端,而身為好惡之所效動(dòng),身以言行動(dòng)言。則君子出身加民,而措其有得于心者以見之行事,故曰:“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薄笆枪省痹普撸詽嵜裰脨憾脨褐?,則為“民之父母”;任其好惡之辟而德二三,則“為天下僇”。故君子之撫有人土財(cái)用者,必先慎之乎此也。又曰“有德此有人”,則以慎其好惡之幾得之于心者,慊乎人心之所同然;而措夫好惡之用行之于道者,盡夫眾心之攸好;故臣民一率其舉錯(cuò)用緩之公,知其大公至正而歸之也。
  且大學(xué)之教,理一分殊。本理之一,則眾善同原于明德,故曰“明德為本”。因分之殊,則身自有其身事,家自有其家范,國自有其國政,天下自有其天下之經(jīng)。本統(tǒng)乎末,而繇本向末,莖條枝葉之不容夷也。今云“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cái),有財(cái)此有用”,則一國之效乎治者,其次序相因,必如是以為漸及之詞,而后足以見國之不易抵于治。乃云君子有其明德而遂有人,則躐等而為迫促之詞,是何其無序耶!
  夫明德為新民之本,而非可早計(jì)其效于民新,故身修之后,必三累而至乎天下平。則新民者固原本于已明之君德,而必加之以齊治平之功。豈德之既明,而天下即無不明[平]乎?故格致誠正,其報(bào)成在身修,而修齊治之底績?cè)谔煜缕?。是以明德、新民,理雖一貫,而顯立兩綱,如日月之并行而不相悖。今此以言治平之理,則有德有人,以是功,取是效,捷如影響,必其為新民之德審矣。
  新民之德,非不原本于明德,而固自有所及于民之德。故好惡之為功,內(nèi)嚴(yán)于誠意,而必外著之潔矩之道,然后人土財(cái)用之應(yīng)成焉。使其不然,則大學(xué)之道,一明德盡之,而何以又云“在新民”乎?又況為格、為致、為誠、為正者,未嘗有以及乎民,而遽期夫人土財(cái)用之歸,是以其心身之學(xué),坐弋崇高富貴之獲,抑異夫先事后得、成章后達(dá)之教者矣。
  大學(xué)一書,自始至終,其次第節(jié)目,統(tǒng)以理一分殊為之經(jīng)緯。故程子以此書與西銘并為入德之門。朱子或有不察,則躐等而不待盈科之進(jìn),如此類者,亦所不免。董氏彝云“明德言自修,慎德言治天下”,不徇章句,乃以為有功于朱子。

  吳季子以發(fā)鉅橋之粟為“財(cái)散”,不知彼固武王一時(shí)之權(quán),而為不可繼之善政也。倘不經(jīng)紂積來,何所得粟而發(fā)之?故孟子以發(fā)棠擬之馮婦,而謂見笑于士,以其不務(wù)制民之產(chǎn),而呴呴以行小惠也。
  財(cái)聚者,必因有聚財(cái)者而后聚。財(cái)散者,財(cái)固自散,不聚之而自無不散也。東陽許氏云“取其當(dāng)?shù)谜叨贿^”,其論自當(dāng)。
  乃財(cái)聚者,非僅聚于君而已。如詩所云“亶侯多藏”,盤庚所云“總于貨寶”者,強(qiáng)豪兼并之家,皆能漁獵小民,而使之流離失所。潔矩之道行,則不得為爾矣。
  民散云者,詩所謂“逝將去女,適彼樂土”者也。即此,亦以知此為治國而言。若以天下統(tǒng)言之,共此四海之內(nèi),散亦無所往。故郡縣之天下,財(cái)殫于上,民有死有叛而已矣,不能散也。

  忠信之所得,驕泰之所失,章句以天理存亡言之,極不易曉。雙峰早已自惑亂在。其云“忠信則得善之道,驕泰則失善之道”,竟將二“之”字指道說。俗儒見得此說易于了帳,便一意從之。唯吳季子云:“忠信則能潔矩,而所行皆善,豈不得眾乎?驕泰則不能潔矩,而所行皆不善,豈不失眾乎?”一串穿下,卻是不差。
  章句云:“君子以位言之,道謂居其位而修己治人之術(shù)?!笔堑琅c位相配,而凝道即以守位,一如“生財(cái)有大道”,非“生眾、食寡,為疾、用舒”,則失其道而財(cái)不能生也。雙峰認(rèn)天理不盡,如何省得朱子意?
  倘只靠定潔矩不潔矩作天理,乃不知天生人而立之君,君承天理民,而保其大寶,那一般不是天理來?古人于此見得透亮,不將福之與德打作兩片。故“天命之謂性”,與“武王末受命”,統(tǒng)喚作命?;E則殊而大本則一,此自非靠文字求解者之所能知。
  若論到倒子處,則必“得眾得國”,“失眾失國”,方可云“以得之”、“以失之” 。特為忠信、驕泰原本君心而言,不可直恁疏疏闊闊,籠統(tǒng)說去,故須找出能潔矩不能潔矩,與他做條理。但如吳季子之說,意雖明盡,而于本文直截處不無騰頓,則終不如朱子以“ 天理”二字大概融會(huì)之為廣大深切而無滲也。
  若抹下得眾得國一層,只在得道失道上捎煞,則忠信之外有道,而忠信為求道之敲門磚子,不亦悖與!君子之大道,雖是盡有事在,然那一件不是忠信充滿發(fā)現(xiàn)底?故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敝挥诖丝吹谜?,便知雙峰之非。雙峰則以道作傀儡,忠信作線索,拽動(dòng)他一似生活,知道者必不作此言也。
  或疑雙峰之說,與程子所云“有關(guān)雎、麟趾之精意,而后周官之法度可行”義同,則忠信豈非所以得道者?不知程子所云,元是無病。后人沒理會(huì),將周官法度作散錢,關(guān)雎、麟趾之精意作索子,所以大差。錢與索子,原是兩項(xiàng)物事,判然本不相維系,而人為穿之。當(dāng)其受穿,終是拘系強(qiáng)合,而漠不相知。若一部周官法度,那一條不是關(guān)雎、麟趾之精意來?周公作此法度,原是精意在中,遇物發(fā)現(xiàn),故程子直指出周公底本領(lǐng)教人看。所謂“有關(guān)雎、麟趾之精意”者,即周公是也。豈后人先丟下者法度,去學(xué)個(gè)精意,然后可把者法度來行之謂乎?如王介甫去學(xué)周禮,他不曾隨處體認(rèn)者精意,便法度也何曾相似?看他青苗錢,與國服之制差得許遠(yuǎn)!
  故大學(xué)之道,以明德者推廣之新民,而云“明德為本,新民為末”。末者,本之所生也??稍粕?,不可云得。豈以明德作骨子,撐架著新民使掙扎著;以明德作機(jī)關(guān),作弄著新民使動(dòng)蕩;以明德作矰矢?敫,弋射著新民使速獲之謂乎?知此,則群疑可以冰釋矣。

  古人說個(gè)忠信,直爾明易近情,恰似人人省得。伊川乃云“盡己之謂忠,以實(shí)之謂信 ”,明道則云“發(fā)己自盡為忠,循物無違為信”,有如增以高深隱晦之語,而反使人不知畔岸者然。嗚呼!此之不察,則所謂微言絕而大義因之以隱也。
  二程先生之語,乃以顯忠信之德,實(shí)實(shí)指出個(gè)下手處,非以之而釋忠信也。蓋謂夫必如是而后為忠,如是而后為信也。二先生固有而自知之,則并將工夫、體段一齊說出。未嘗得到者地位人,自然反疑他故為隱晦之語。而二先生于此發(fā)己所見,無不自盡,循忠信之義,毫厘不違,以教天下之學(xué)為忠信者,深切著明。除是他胸中口下,方說得者幾字出,而后學(xué)亦有津涘之可問,不患夫求忠而非忠,求信而不信矣。
  所謂“發(fā)己自盡”者,即“盡己”之謂也。所謂“以實(shí)”者,則“循物無違”之謂也。說“忠”字,伊川較直截;而非明道之語,則不知其條理。說“信”字,明道乃有指征;而伊川所謂“以實(shí)”者,文易求而旨特深也。
  蓋所謂“己”者,言乎己之所存也,“發(fā)己”者,發(fā)其所存也。發(fā)之為義,不無有功,而朱子以凡出于己者言“發(fā)己”,見性理。則以其門人所問發(fā)為奮發(fā)之義,嫌于矯強(qiáng),故為平詞以答之。乃此發(fā)字,要如發(fā)生之發(fā),有繇體生用之意;亦如發(fā)粟之發(fā),有散所藏以行于眾之意;固不可但以凡出諸己者言之也。唯發(fā)非泛然之詞,然后所發(fā)之己,非私欲私意,而自盡者非違道以干譽(yù)矣。
  若所謂“自盡”者,則以其發(fā)而言,義亦易曉。凡己學(xué)之所得,知之所及,思之所通,心之所信,遇其所當(dāng)發(fā),沛然出之而無所吝。以事征之,則孟子所謂“知其非義,斯速已 ”而無所待者,乃其發(fā)之之功;而當(dāng)其方發(fā),直徹底煥然,“萬紫千紅總是春”者是也。
  若伊川所云“盡己”“盡”字,大有力在,兼“發(fā)”字意在內(nèi)。亦如天地生物,除卻已死已槁,但可施生,莫不將兩閑元?dú)?,一齊迸將去。所以一言忠,則在己之無虛無偽者已盡。而“以實(shí)謂信”之“實(shí)”,則固非對(duì)虛偽而言,乃因物之實(shí)然者而用之也。于此不了,則忠外更無信;不然,亦且于忠之外,更待無虛無偽而始為信,則所謂忠者亦非忠矣。
  “信”者不爽也,名實(shí)不爽、先后不爽之謂也。唯名實(shí)爽而后先后爽。如五行志所載李樹生瓜,名實(shí)既爽,故前此初不生瓜,后此仍不生瓜而生李,則先后亦因之而爽矣。
  “循”者,依緣而率繇之謂也。依物之實(shí),緣物之理,率繇其固然,而不平白地畫一個(gè)葫蘆與他安上,則物之可以成質(zhì)而有功者,皆足以驗(yàn)吾所行于彼之不可爽。抑順其道而無陵駕倒逆之心,則方春而生,方秋而落,遇老而安,遇少而懷,在桃成桃,在李成李,心乎上則忠,心乎下則禮,徹始徹終,一如其素,而無參差二三之德矣。
  君子于此,看得物之備于我,己之行于物者,無一不從天理流行,血脈貫通來。故在天則“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天之“發(fā)己自盡”者,不復(fù)吝留而以自私于己;“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天之“循物無違”者,不恣己意以生殺而變動(dòng)無恒。則君子之“首出庶物,萬國咸寧”者,道以此而大,矩以此而立,潔以此而均,眾以此而得,命以此而永。故天理之存也,無有不存;而幾之決也,決于此退藏之密而已矣。
  不然,則內(nèi)不盡發(fā)其己,而使私欲據(jù)之;外不順循乎物,而以私意違之。私欲據(jù)乎己,則與物約而取物泰;私意違乎物,則芻狗視物而自處驕。其極,乃至好佞人之諛己,而違人之性以寵用之;利聚財(cái)之用,而不顧悖入之多畜以厚亡。失物之矩,安所施潔,而失國失命,皆天理之必然矣。故曰:“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本又蟮浪?fù)袼鶑亩`其害者也。
  上推之天理,知天之為理乎物者則然。下推之人事,知天理之流行于善惡吉兇者無不然。此非傳者得圣學(xué)之宗,不能一言決之如此。而非兩程子,則亦不能極之天道,反之己心,而見其為功之如是者。不然,則不欺之謂忠,無爽之謂信,此解亦是。人具知之,而何以能不欺,何以能無爽?究其懷來,如盲人熟記路程,亦安知發(fā)足之何自哉?則謂南為北,疑江為淮,固不免矣。

  明道曰:“忠信,表里之謂?!币链ㄔ唬骸爸倚牛瑑?nèi)外也。”表里、內(nèi)外,字自別。南軒以體用言,則誤矣。表里只共一件衣,內(nèi)外共是一件物,忠信只是一個(gè)德。若以居為內(nèi),以行為外,則忠信皆出己及物之事,不可作此分別。緣程子看得天理渾淪,其存于吾心者謂之里,其散見于物理者謂之表,于此理之在己、在物者分,非以事之藏于己、施于物者分也。
  如生財(cái)之道,自家先已理會(huì)得詳明,胸中有此“生眾食寡、為疾用舒”的經(jīng)綸條理,此謂之里。便徹底將來為一國料理,不緣于己未利,知而有所不為,此是“發(fā)己自盡”。乃以外循物理,生須如此而眾,食須如此而寡,為須如此而疾,用須如此而舒,可以順人情,愜物理,而經(jīng)久不忒,此之謂表。不恃己意橫做去,教有頭無尾,此是“循物無違”。及至兩者交盡,共成一“生眾食寡、為疾用舒”之道,則盡己者即循物無違者也,循物無違者即盡己者也。故曰只是一個(gè)德。
  此之為德,凡百俱用得去。緣天理之流行敦化,共此一原,故精粗內(nèi)外,無所不在。既以此為道,而道抑以此而行,君子修己治人,至此而合。且如生財(cái)之道,在人君止有“生眾食寡、為疾用舒”為所當(dāng)自盡之道,而即己盡之;而財(cái)之為理,唯“生眾食寡、為疾用舒 ”則恒足,而即循用其理而無違。此是忠信合一的大腔殼,大道必待忠信而有者也。
  乃隨舉一節(jié),如“生之者眾”,必須盡己之心以求夫所以眾之道而力行之。乃民之為道,其力足以任生財(cái)者本眾也,即因其可生而教之生,以順其性,此是忠信細(xì)密處,忠信流行于大道之中者也。
  而君子則統(tǒng)以己無不盡、物無或違之心,一于無妄之誠,遇物便發(fā)得去。理財(cái)以此,用人以此,立教于國,施政于天下,無不以此。是忠信底大敷施,而天之所以為命以福善禍淫,人之所以為情而后撫仇虐,亦皆此所發(fā)之不謬于所存,而物理之信然不可違者也。故操之一念,而天理之存亡以決也。

  “發(fā)”字、“循”字,若作等閑看,不作有工夫字,則自盡、無違,只在事上見,而忠信之本不立矣。發(fā)者,以心生發(fā)之也。循者,以心緣求之也。非此,則亦無以自盡而能無違也。“盡己”,功在“盡”字上;“以實(shí)”,功在“以”字上;以,用也。與此一理。“以實(shí)”者,不用己之私意,而用事物固然之實(shí)理。

中庸序

  隨見別白曰知,觸心警悟曰覺。隨見別白,則當(dāng)然者可以名言矣。觸心警悟,則所以然者微喻于己,即不能名言而已自了矣。知者,本末具鑒也。覺者,如痛癢之自省也。知或疏而覺則必親,覺者隱而知?jiǎng)t能顯。趙格庵但據(jù)知覺之成效為言耳,于義未盡。
名篇大旨

  中庸之名,其所自立,則以圣人繼天理物,修之于上,治之于下,皇建有極,而錫民之極者言也。二“極”字是中,“建”字“錫”字是庸。故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鮮能久矣?!庇衷唬骸爸杏共豢赡芤病!笔敲鞣蛑杏拐?,古有此教,而唯待其人而行;而非虛就舉凡君子之道而贊之,謂其“不偏不倚,無過不及 ”之能中,“平常不易”之庸矣。
  天下之理統(tǒng)于一中:合仁、義、禮、知而一中也,析仁、義、禮、知而一中也。合者不雜,猶兩儀五行、乾男坤女統(tǒng)于一太極而不亂也。離者不孤,猶五行男女之各為一0,而實(shí)與太極之0無有異也。審此,則“中和”之中,與“時(shí)中”之中,均一而無二矣。朱子既為分而兩存之,又為合而貫通之,是已。然其專以中和之中為體則可,而專以時(shí)中之中為用則所未安。
  但言體,其為必有用者可知;言未發(fā)則必有發(fā)。而但言用,則不足以見體?!皶r(shí)中”之中,何者為體耶?“時(shí)中”之中,非但用也。中,體也;時(shí)而措之,然后其為用也。喜怒哀樂之未發(fā),體也;發(fā)而皆中節(jié),亦不得謂之非體也。所以然者,喜自有喜之體,怒自有怒之體,哀樂自有哀樂之體。喜而賞,怒而刑,哀而喪,樂而樂,音岳。則用也。雖然,賞亦自有賞之體,刑亦自有刑之體,喪亦自有喪之體,樂音岳亦自有樂之體,是亦終不離乎體也。書曰:“允執(zhí)厥中?!敝校w也;執(zhí)中而后用也。子曰:“君子而時(shí)中?!庇衷唬骸坝闷渲杏诿??!敝薪泽w也;時(shí)措之喜怒哀樂之閑,而用之于民者,則用也。以此知夫凡言中者,皆體而非用矣。
  周子曰:“中也者,和也?!毖园l(fā)皆中節(jié)之和,即此中之所為體撰者以為節(jié)也。未發(fā)者未有用,而已發(fā)者固然其有體。則“中和”之和,統(tǒng)乎一中以有體,不但中為體而和非體也?!皶r(shí)中”之中,兼和為言。和固為體,“時(shí)中”之中不但為用也明矣。
  中無往而不為體。未發(fā)而不偏不倚,全體之體,猶人四體而共名為一體也。發(fā)而無過不及,猶人四體而各名一體也。固不得以分而效之為用者之為非體也。若朱子以已發(fā)之中為用,而別之以無過不及焉,則將自其已措咸宜之后,見其無過焉而贊之以無過,見其無不及焉而贊之以無不及。是虛加之詞,而非有一至道焉實(shí)為中庸,胥古今天下之人,乃至中材以下,得一行焉無過無不及,而即可以此名歸之矣。夫子何以言“民鮮能久”,乃至“白刃可蹈”,而此不可能哉?
  以實(shí)求之:中者體也,庸者用也。未發(fā)之中,不偏不倚以為體,而君子之存養(yǎng),乃至圣人之敦化,胥用也。已發(fā)之中,無過不及以為體,而君子之省察,乃至圣人之川流,胥用也。未發(fā)未有用,而君子則自有其不顯篤恭之用。已發(fā)既成乎用,而天理則固有其察上察下之體。中為體,故曰“建中”,曰“執(zhí)中”,曰“時(shí)中”,曰“用中”;渾然在中者,大而萬理萬化在焉,小而一事一物亦莫不在焉。庸為用,則中之流行于喜怒哀樂之中,為之節(jié)文,為之等殺,皆庸也。
  故“性”、“道”,中也;“教”,庸也?!靶薜乐^教”,是庸皆用中而用乎體,用中為庸而即以體為用。故中庸一篇,無不緣本乎德而以成乎道,則以中之為德本天德,性道。而庸之為道成王道,天德、王道一以貫之。是以天命之性,不離乎一動(dòng)一靜之閑,而喜怒哀樂之本乎性、見乎情者,可以通天地萬物之理。如其不然,則君子之存養(yǎng)為無用,而省察為無體,判然二致,將何以合一而成位育之功哉?
  夫手足,體也;持行,用也。淺而言之,可云但言手足而未有持行之用;其可云方在持行,手足遂名為用而不名為體乎?夫唯中之為義,專就體而言,而中之為用,則不得不以 “庸”字顯之,故新安陳氏所云“‘中庸’之中為中之用”者,其謬自見。
  若夫庸之為義,在說文則云“庸,用也”;字從庚從用,言用之更新而不窮。尚書之言庸者,無不與用義同。自朱子以前,無有將此字作平常解者。莊子言“寓諸庸”,庸亦用也。易系[文言]所云“庸行”“庸言”者,亦但謂有用之行、有用之言也。蓋以庸為日用則可,日用亦更新意。而于日用之下加“尋?!倍?,則贅矣。道之見于事物者,日用而不窮,在常而常,在變而變,總此吾性所得之中以為之體而見乎用,非但以平常無奇而言審矣。
  朱子既立庸常之義,乃謂湯、武放伐,亦止平常。夫放君伐主而謂之非過不及,則可矣,倘必謂之平常而無奇,則天下何者而可謂之奇也?若必以異端之教而后謂之奇,則楊、墨之無父無君,亦充義至盡而授之以罪名,猶未至如放君伐主之為可駭。故彼但可責(zé)其不以中為庸,而不可責(zé)之以奇怪而非平常。況中庸一篇元不與楊、墨為敵,當(dāng)子思之時(shí),楊、墨之說未昌。且子言“民鮮能久”,則中庸之教,著自古者道同俗一之世,其時(shí)并未有異端起焉,則何有奇怪之可辟,而須標(biāo)一平常之目耶?
  子所云過不及者,猶言賢者俯而就,不肖者企而及,謂夫用其喜怒哀樂者,或過于情,或不及夫情,如閔子、子夏之釋服鼓琴者爾。至其所辨異于小人之道無忌憚而的然日亡者,蓋亦不能察識(shí)夫天命之理,以盡其靜存動(dòng)察之功,而強(qiáng)立政教如管、商之類,為法苛細(xì),的然分明,而違理拂情,不能久行于天下而已。豈其無忌憚也,果有吞刀吐火、御風(fēng)入甕之幻術(shù),為尤異于湯、武之放伐也乎?
  朱子生佛、老方熾之后,充類而以佛、老為無忌憚之小人,固無不可。乃佛、老之妄,亦唯不識(shí)吾性之中而充之以為用,故其教亦淺鄙動(dòng)俗,而終不能奇;則亦無事立平常之名,以樹吾道之壘也。
  況世所謂無奇而為庸者,其字本作“傭”。言如為人役用之人,識(shí)陋而行卑,中庸所謂“鮮能知味”之下游也。君子之修道立教而為傭焉,其以望配天達(dá)天之大德,不亦遠(yuǎn)哉?故知曰“中庸”者,言中之用也。
第一章

  章句言“命猶令也”。小注朱子曰:“命如朝廷差除。”又曰:“命猶誥勅。”謂如朝廷固有此差除之典,遇其人則授之,而受職者領(lǐng)此誥勅去,便自居其位而領(lǐng)其事。以此喻之,則天無心而人有成能,審矣。
  董仲舒對(duì)策有云“天令之謂命”,朱子語本于此。以實(shí)求之,董語尤精。令者,天自行其政令,如月令、軍令之謂,初不因命此人此物而設(shè),然而人受之以為命矣。令只作去聲讀。若如北溪所云“分付命令他”,則讀“令”如“零”,便大差謬。人之所性,皆天使令之,人其如傀儡,而天其如提彄者乎?
  天只陰陽五行,流蕩出內(nèi)于兩閑,何嘗屑屑然使令其如此哉?必逐人而使令之,則一人而有一使令,是釋氏所謂分段生死也。天即此為體,即此為化。若其命人但使令之,則命亦其機(jī)權(quán)之緒余而已。如此立說,何以知天人之際!

  章句于性、道,俱兼人物說,或問則具為分疏:于命則兼言“賦與萬物”,于性則曰 “吾之得乎是命以生”;于命則曰“庶物萬化繇是以出”,于性則曰“萬物萬事之理”。與事類言而曰理,則固以人所知而所處者言之也。其于道也,則雖旁及鳥獸草木、虎狼蜂蟻之類,而終之曰“可以見天命之本然,而道亦未嘗不在是”,則顯以類通而證吾所應(yīng)之事物,其理本一,而非概統(tǒng)人物而一之也。
  章句之旨,本自程子。雖緣此篇云“育物”,云“盡物之性”,不容閑棄其實(shí),則程、朱于此一節(jié)文字,斷章取義,以發(fā)明性道之統(tǒng)宗,固不必盡合中庸之旨者有之矣。兩先生是統(tǒng)說道理,須教他十全,又胸中具得者一段經(jīng)綸,隨地迸出,而借古人之言以證己之是。
  若子思首發(fā)此三言之旨,直為下戒懼慎獨(dú)作緣起。蓋所謂中庸者,天下事物之理而以措諸日用者也。若然,則君子亦將于事物求中,而日用自可施行。然而有不能者,則以教沿修道而設(shè),而道則一因之性命,固不容不于一動(dòng)一靜之閑,審其誠幾,靜存誠,動(dòng)研幾。而反乎天則。是行乎事物而皆以洗心于密者,本吾藏密之地,天授吾以大中之用也。審乎此,則所謂性、道者,專言人而不及乎物,亦明矣。
  天命之人者為人之性,天命之物者為物之性。今即不可言物無性而非天所命,然盡物之性者,亦但盡吾性中皆備之物性,使私欲不以害之,私意不以悖之,故存養(yǎng)省察之功起焉。
  如必欲觀物性而以盡之,則功與學(xué)為不相準(zhǔn)。故或問于此,增入學(xué)問思辨以為之斡旋,則強(qiáng)取大學(xué)格物之義,施之于存養(yǎng)省察之上。乃中庸首末二章,深明入德之門,未嘗及夫格致,第二十章說學(xué)問思辨,乃以言道之費(fèi)耳。則番陽李氏所云“中庸明道之書,教者之事”,其說為通。亦自物既格、知既致而言。下學(xué)上達(dá)之理,固不待反而求之于格致也。
  況夫所云盡人物之性者,要亦于吾所接之人、所用之物以備道而成教者,為之知明處當(dāng),而贊天地之化育。若東海巨魚,南山玄豹,鄰穴之蟻,遠(yuǎn)浦之蘋,雖天下至圣,亦無所庸施其功。即在父子君臣之閑,而不王不禘,親盡則祧,禮衰則去,位卑則言不及高。要于志可動(dòng)氣、氣可動(dòng)志者盡其誠,而非于不相及之地,為之燮理。故理一分殊,自行于仁至義盡之中,何事撤去藩籬,混人物于一性哉?
  程子此語,大費(fèi)斡旋,自不如呂氏之為得旨。故朱子亦許呂為精密,而特謂其率性之解,有所窒礙;非如潛室所云,但言人性,不得周普也。
  至程子所云馬率馬性,牛率牛性者,其言性為已賤。彼物不可云非性,而已殊言之為馬之性、牛之性矣,可謂命于天者有同原,而可謂性于己者無異理乎?程子于是顯用告子“ 生之謂性”之說,而以知覺運(yùn)動(dòng)為性,以馬牛皆為有道。
  夫人使馬乘而使牛耕,固人道之當(dāng)然爾。人命之,非天命之。若馬之性則豈以不乘而遂失,牛之性豈以不耕而遂拂乎?巴豆之為下劑者,為人言也,若鼠則食之而肥矣。倘舍人而言,則又安得謂巴豆之性果以克伐而不以滋補(bǔ)乎?
  反之于命而一本,凝之為性而萬殊。在人言人,在君子言君子。則存養(yǎng)省察而即以盡吾性之中和,亦不待周普和同,求性道于貓兒狗子、黃花翠竹也。固當(dāng)以或問為正,而無輕議藍(lán)田之專言人也。

  章句“人知己之有性”一段,是朱子借中庸說道理,以辨異端,故或問備言釋、老、俗儒、雜伯之流以實(shí)之,而曰“然學(xué)者能因其所指而反身以驗(yàn)之”,則亦明非子思之本旨也。小注所載元本,乃正釋本文大義,以為下文張本。其曰“知所用力而自不能已”,則“是故君子”二段理事相應(yīng)之義,皎如白日矣。
  程、朱二先生從戴記中抽出者一篇文字,以作宗盟,抑佛、老,故隨拈一句,即與他下一痛砭,學(xué)者亦須分別觀之始得。子思之時(shí),莊、列未出,老氏之學(xué)不顯,佛則初未入中國。人之鮮能夫中庸者,自飲食而不知味;即茍遵夫教,亦杳不知有所謂性道,而非誤認(rèn)性道之弊。子思于此,但以明中庸之道藏密而用顯,示君子內(nèi)外一貫之學(xué),亦無暇與異端爭是非也。
  他本皆用元注,自不可易。唯祝氏本獨(dú)別。此或朱子因他有所論辨,引中庸以證之,非正釋此章語。輯章句者,喜其足以建立門庭,遂用祝本語,非善承先教、成全書者也。自當(dāng)一從元本。

  所謂性者,中之本體也;道者,中和之大用也;教者,中庸之成能也。然自此以后,凡言道皆是說教,圣人修道以立教,賢人繇教以入道也。生圣人之后,前圣已修之為教矣,乃不謂之教而謂之道,則以教立則道即在教,而圣人之修明之者,一肖夫道而非有加也。
  故程子曰“世教衰,民不興行”,亦明夫行道者之一循夫教爾。不然,各率其性之所有而即為道,是道之流行于天下者不息,而何以云“不明”“不行”哉?不行、不明者,教也。教即是中庸,即是君子之道,圣人之道。章句、或問言禮、樂、刑、政,而不提出“中庸”字,則似以中庸贊教,而異于圣言矣。然其云“日用事物”,是說庸。云“過不及者有以取中”,是中之所以為庸。則亦顯然中庸之為教矣。
  三句一直趕下,至“修道之為教”句,方顯出中庸來,此所謂到頭一穴也。李氏云“ 道為三言之綱領(lǐng)”,陳氏云“‘道’字上包‘性’字,下包‘教’字”,皆為下“道也者” 單舉“道”字所惑,而不知兩“道”字文同義異。呂氏于“率”字說工夫,亦于此差?!奥市灾^道”一句是脈絡(luò),不可于此急覓工夫。若認(rèn)定第二句作綱,則“修道”句不幾成蛇足耶?

  “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以者用也,即用此陰陽五行之體也。猶言人以目視,以耳聽,以手持,以足行,以心思也。若夫以規(guī)矩成方員,以六律正五音,體不費(fèi)費(fèi)煩之費(fèi)而用別成也。天運(yùn)而不息,只此是體,只此是用。北溪言“天固是上天之天,要即是理”,乃似不知有天在。又云“藉陰陽五行之氣”,藉者借也,則天外有陰陽五行而借用之矣。
  人卻于仁、義、禮、智之外,別有人心;天則于元、亨、利、貞之外,別無天體。通考乃云“非形體之天”,尤為可笑。天豈是有形底?不見道“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乃此所云“天”者,則又自象之所成為言,而兼乎形之所發(fā)?!按笤涨f物資始 ”,“至哉坤元,萬物資生”,即資此天地之所以為天地者以始以生也。而又曰“乃統(tǒng)天” ,則天之為天,即此資始萬物者統(tǒng)之矣。有形未有形,有象未有象,統(tǒng)謂之天;則健順無體而非無體,五行有形而不窮于形也。只此求解人不易。

  拆著便叫作陰陽五行,有二殊,又有五位;合著便叫作天。猶合耳、目、手、足、心思即是人。不成耳、目、手、足、心思之外,更有用耳、目、手、足、心思者!則豈陰陽五行之外,別有用陰陽五行者乎?

  章句“人物各有當(dāng)行之路”,語自有弊,不如或問言“事物”之當(dāng)。蓋言“事物”,則人所應(yīng)之事、所接之物也。以物與人并言,則人行人道,而物亦行物道矣。即可云物有物之性,終不可云物有物之道,故經(jīng)傳無有言物道者。此是不可紊之人紀(jì)。
  今以一言蔽之曰:物直是無道。如虎狼之父子,他那有一條逕路要如此來?只是依稀見得如此。萬不得已,或可強(qiáng)名之曰德,如言虎狼之仁、蜂蟻之義是也。而必不可謂之道。
  若牛之耕,馬之乘,乃人所以用物之道。不成者牛馬當(dāng)?shù)萌绱送蠣缼О埃√热瞬皇古8酥?,不使馬乘而耕之,亦但是人失當(dāng)然,于牛馬何與?乃至蠶之為絲,豕之充食,彼何恩于人,而捐軀以效用,為其所當(dāng)然而必繇者哉?則物之有道,固人應(yīng)事接物之道而已。是故道者,專以人而言也。

  教之為義,章句言“禮樂刑政之屬”,盡說得開闊。然以愚意窺之,則似朱子緣中庸出于戴記,而欲尊之于三禮之上,故諱專言禮而增樂、刑、政以配之。
  二十七章說“禮儀三百”,孔子說“殷因于夏禮”,韓宣子言“周禮在魯”,皆統(tǒng)治教政刑,繇天理以生節(jié)文者而謂之禮。若樂之合于禮也,經(jīng)有明文。其不得以樂與刑政析言之,審矣?;騿枴坝H疏之殺”四段,顯畫出一個(gè)禮來,何等精切!呂氏“感應(yīng)重輕”一段文字,俱與一部中庸相為檃括。章句中言品節(jié),亦與“禮者天理之節(jié)文”一意,但有所規(guī)避,不直說出耳。
  自其德之體用言之,曰中庸;自圣人立此以齊天下者,曰教。自備之于至德之人者,曰圣人之道;自凝之于修德之人者,曰君子之道。要其出于天而顯于日用者,曰禮而已矣。故禮生仁義之用,而君子不可以不知天,亦明夫此為中庸之極至也。

  章句“皆性之德而具于心”,是從“天命之謂性”說來;“無物不有,無時(shí)不然”,則亦就教而言之矣?!暗酪舱摺比?,與“莫見乎隱”兩句,皆從章首三句遞下到脈絡(luò)處,以言天人之際,一靜一動(dòng),莫不足以見天命,而體道以為教本。
  “戒慎不睹,恐懼不聞”,泰道也。所謂“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所以配天德也?!吧髌洫?dú)”,復(fù)道也。所謂“不遠(yuǎn)復(fù),無祗悔”,“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fù)行 ”,所以見天心也。道教因于性命,君子之功不如是而不得也。

  朱子所云“非謂不戒懼乎所睹、所聞,而只戒懼乎不睹、不聞”,自是活語,以破專于靜處用功、動(dòng)則任其自然之說。然于所睹所聞而戒懼者,則即下文所謂慎獨(dú)者是。而自隱微可知以后,大段只是循此順行,亦不消十分怯葸矣。
  后人見朱子此語,便添一句說“不睹不聞且然,則所睹所聞?wù)?,其戒懼益可知”,則竟將下慎獨(dú)工夫包在里面,較或問所破一直串下之說而更悖矣。
一一
  圣賢之所謂道,原麗乎事物而有,而事物之所接于耳目與耳目之得被于事物者,則有限矣。故或問以目不及見、耳不及聞為言,而朱子又引尚書“不見是圖”以證之。夫事物之交于吾者,或有睹而不聞?wù)咭?,或有聞而不睹者矣,且非必有一刻焉為睹聞兩不至之地,而又豈目之概無所睹,耳之概無所聞之謂哉?則知云峰所云“特須臾之頃”者,其言甚謬。蓋有多歷年所而不睹不聞?wù)咭?。唯其如是,是以不可須臾離也。
  父在而君不在,則君其所不睹也。聞父命而未聞君命,則君命其所不聞也。乃何以使其事君而忠之道隨感而遂通?此豈于不睹君之時(shí),預(yù)有以測(cè)夫所以事之之宜;而事君之道,又豈可于此離之,待方事而始圖哉?
  君子之學(xué),唯知吾性之所有,雖無其事而理不閑。唯先有以蔽之,則人欲遂入而道以隱。故于此力防夫人欲之蔽,如朱子所云“塞其來路”者,則蔽之者無因而生矣。
  然理既未彰,欲亦無跡,不得預(yù)擬一欲焉而為之堤防。斯所謂“塞其來路”者,亦非曲尋罅隙而窒之也。故此存養(yǎng)之功,幾疑無下手之處。而蛟峰所云“保守天理”,初非天理之各有名目。朱子答門人持敬之問,而曰“亦是”,亦未嘗如雙峰諸人之竟以敬當(dāng)之。
  乃君子之于此,則固非無其事矣。夫其所有得于天理者,不因事之未即現(xiàn)前而遽忘也。只恁精精采采,不昏不惰,打迸著精神,無使幾之相悖,而觀其會(huì)通,以立乎其道之可生,不有所專注流倚,以得偏而失其大中,自然天理之皆備者,撲實(shí)在腔子里,耿然不昧,而條理咸彰。則所以塞夫人欲之來路者,亦無事驅(qū)遣,而自然不崛起相侵矣。
  使其能然,則所睹聞在此,而在彼之未嘗睹、未嘗聞?wù)撸m萬事萬物,皆無所荒遺。而不動(dòng)之敬,不言之信,如江河之待決,要非無實(shí)而為之名也。要以不睹不聞之地,事物本自森然,盡天下之大,而皆須臾不離于己,故不可倚于所睹所聞?wù)?,以致相悖害?
  戒慎恐懼之功,謹(jǐn)此者也。非定有一事之待睹待聞而歇之須臾,亦非一有所睹遂無不睹,一有所聞遂無不聞,必處暗室,絕音響,而后為不睹不聞之時(shí)。況如云峰所言“特須臾之頃”者,尤如佛氏“石火電光”之謂乎?微言既絕,圣學(xué)無征,舍康莊而求蹊閑,良可嘆也!
一二
  大學(xué)言慎獨(dú),為正心之君子言也。中庸言慎獨(dú),為存養(yǎng)之君子言也。唯欲正其心,而后人所不及知之地,己固有以知善而知惡。唯戒慎恐懼于不睹不聞,而后隱者知其見,微者知其顯。故章句云“君子既常戒懼”,或問亦云“夫既已如此矣”,則以明夫未嘗有存養(yǎng)之功者,人所不及知之地,己固昏焉而莫辨其善惡之所終,則雖欲慎而有所不能也。
  蓋凡人起念之時(shí),閑向于善,亦乘俄頃偶至之聰明,如隔霧看花,而不能知其善之所著。若其向于惡也,則方貿(mào)貿(mào)然求以遂其欲者,且據(jù)為應(yīng)得之理,而或亦幸陰謀之密成,而不至于泛濫。又其下焉者,則安其危,利其災(zāi),樂其所以亡,乃至昭然于人之耳目,而己猶不知其所自起。則床笫階庭之外,已漠然如夢(mèng),而安所得獨(dú)知之地,知隱之莫見,微之莫顯也哉?
  唯嘗從事于存養(yǎng)者,則心已習(xí)于善,而一念之發(fā)為善,則善中之條理以動(dòng)天下而有余者,人不知而己知之矣。心習(xí)于善,而惡非其所素有,則惡之叛善而去,其相差之遠(yuǎn),吉兇得失之相為懸絕者,其所自生與其所必至,人不知而己知之矣。
  乃君子則以方動(dòng)之際,耳目乘權(quán),而物欲交引,則毫厘未克,而人欲滋長,以卒勝夫天理,乃或雖明知之,猶復(fù)為之,故于此尤致其慎焉,然后不欺其素,而存養(yǎng)者乃以向于動(dòng)而弗失也。“有不善未嘗不知”,“莫見乎隱,莫顯乎微”之謂也。“知之未嘗復(fù)為”,慎獨(dú)之謂也。使非存養(yǎng)之已豫,安能早覺于隱微哉?此朱子徹底窮原,以探得莫見莫顯之境,而不但如呂氏以“人心至靈”一言,為儱侗覆蓋之語也。若程子舉伯喈彈琴之事以證之,而謂為人所早知為顯見,或問雖有兩存之語,章句已不之從矣。
  所傳伯喈彈琴事,出于小說,既不足盡信。小說又有夫子鼓琴,見貍捕鼠,顏淵疑而退避事,與螳螂捕蟬事同,要皆好事之言。且自非夔、曠之知,固不能察其心手相通之妙。是彈者之與聞?wù)?,相遇于微茫之地,而不得云莫見莫顯。且方彈之時(shí),伯喈且不能知捕蟬之心必傳于弦指,則固己所不知而人知之,又與獨(dú)之為義相背而不相通。況夫畏人之知而始憚?dòng)跒閻?,此淮南之于汲黯,曹操之于孔融,可以暫伏一時(shí)之邪,而終不禁其橫流之發(fā)。曾君子之省察而若此哉?
  “莫見乎隱,莫顯乎微”,自知自覺于“清明在躬、志氣如神”者之胸中。即此見天理流行,方動(dòng)不昧,而性中不昧之真體,率之而道在焉,特不能為失性者言爾。則喜怒哀樂之節(jié),粲然具于君子之動(dòng)幾,亦猶夫未發(fā)之中,貫徹純?nèi)谥领o之地。而特以靜則善惡無幾,而普遍不差,不以人之邪正為道之有無,天命之所以不息也;動(dòng)則人事乘權(quán),而昏迷易起,故必待存養(yǎng)之有功,而后知顯見之具足,率性之道所以繇不行而不明也。一章首尾,大義微言,相為互發(fā)者如此。章句之立義精矣。
一三
  若謂“顯”“見”在人,直載不上二“莫”字。即無論悠悠之心眼,雖有知人之鑒者,亦但因其人之素志而決之;若淵魚之察,固謂不祥,而能察者又幾人也?須是到下梢頭,皂白分明,方見十分“顯”“見”。螳螂捕蟬之殺機(jī),聞而不覺者眾矣。小人閑居為不善,須無所不至,君子方解見其肺肝。不然,亦不可逆而億之。
  唯夫在己之自知者,則當(dāng)念之已成,事之已起,只一頭趁著做去,直爾不覺;雖善惡之分明者未嘗即昧,為是君子故。而中閑千條萬緒,盡有可以自恕之方,而不及初幾之明察者多矣。故曰“莫見乎隱,莫顯乎微”也。
  然必存養(yǎng)之君子而始知者,則以庸人后念明于前念,而君子則初幾捷于后幾。其分量之不同,實(shí)有然者。知此,則程子之言,蓋斷章立義,以警小人之邪心,而非圣學(xué)之大義,益明矣。
一四
  章首三個(gè)“之謂”,第四節(jié)兩個(gè)“謂之”,是明分支節(jié)處。章句“首言道之本原”一段,分此章作三截,固于文義不協(xié);而“喜怒哀樂”四句,亦犯重復(fù)?;騿柤纫浴暗酪舱摺?兩節(jié)各一“故”字為“語勢(shì)自相唱和”,明分“道也者”二句作靜中天理之流行。章句于第四節(jié)復(fù)統(tǒng)已發(fā)、未發(fā)而云“以明道不可離之意”,亦是滲漏。
  繹朱子之意,本以存養(yǎng)之功無閑于動(dòng)靜,而省察則尤于動(dòng)加功;本緣道之流行無靜無動(dòng)而或離,而隱微已覺則尤為顯見;故“道不可離”之云,或分或合,可以并行而不悖,則微言雖礙,而大義自通。然不可離者,相與存之義也。若一乘乎動(dòng),則必且有擴(kuò)充發(fā)見之功,而不但不離矣。倘該動(dòng)靜而一于不離,則將與佛氏所云“行住坐臥不離者個(gè)”者同,究以廢吾心之大用,而道之全體亦妄矣。此既于大義不能無損,故或問于后二節(jié),不復(fù)更及“不可離”之說。而章句言“以明”言“之意”,亦彼此互證之詞,與“性情之德”直云“此言 ”者自別。朱子于此,言下自有活徑,特終不如或問之為直截耳。
  者一章書,顯分兩段,條理自著,以參之中庸全篇,無不合者,故不須以“道不可離 ”為關(guān)鎖。十二章以下亦然?!疤烀^性”三句,是從大原頭處說到當(dāng)人身上來。“喜怒哀樂之未發(fā)”二句,是從人心一靜一動(dòng)上說到本原去。唯繇“天命”、“率性”、“修道”以有教,則君子之體夫中庸也,不得但循教之跡,而必于一動(dòng)一靜之交,體道之藏,而盡性以至于命。唯喜怒哀樂之未發(fā)者即中,發(fā)而中節(jié)者即和,而天下之大本達(dá)道即此而在,則君子之存養(yǎng)省察以致夫中和也,不外此而成“天地位、萬物育”之功。是兩段文字,自相唱和,各有原委,固然其不可紊矣。
  后章所云“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天道誠,故人道誠之,而擇善固執(zhí)之功起焉。功必與理而相符,即前段之旨也。其云“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誠者物之終始 ”,不
外自成、自道而誠道在,天在人中。不外物之終始而誠理著,而仁知之措,以此咸宜焉。盡人之能,成己成物。而固與性合撰,功必與效而不爽,一后段之旨也。以此推夫“誠則明矣,明則誠矣 ”,本天以言至誠,推人道以合天道,要不外此二段一順一逆之理,而楊氏所謂“一篇之體要”,于此已見。
  若前三言而曰“之謂”,則以天命大而性小,統(tǒng)人物故大,在一己故小。率性虛而道實(shí),修道深而教淺,故先指之而后證之。以天命不止為己性而有,率性而后道現(xiàn),修道兼修其體用而教唯用,故不容不緩其詞,而無俾偏執(zhí)。謂命即性則偏,謂道即性則執(zhí)。實(shí)則君子之以當(dāng)然之功應(yīng)自然之理者,切相當(dāng)而非緩也。故下二“故”字為急詞。
  后兩言曰“謂之”者,則以四情之未發(fā)與其已發(fā),近取之己而即合乎道之大原,則繹此所謂而隨以證之于彼。渾然未發(fā)而中在,粲然中節(jié)而和在,故不容不急其詞,而無所疑待。實(shí)則于中而立大本,于和而行達(dá)道,致之之功,亦有漸焉,而弗能急也。致者漸致,故章句云“自戒懼”云云,緩詞也。功不可緩而效無速致,天不可恃而己有成能,俱于此見矣。
  乃前段推原天命,后段言性道而不及命,前段言教,而后段不及修道之功,則以溯言繇人合天之理,但當(dāng)論在人之天性,而不必索之人生以上,與前之論本天治人者不同。若夫教,則“致中和”者,固必繇乎修道之功,而靜存動(dòng)察,前已詳言,不必贅也。章句為補(bǔ)出之,其當(dāng)。
  若后段言效而前不及者,則以人備道教,而受性于天,亦懼只承之不逮,而不當(dāng)急言效,以失君子戒懼、慎獨(dú)、兢惕之心。故必別開端緒于中和之謂,以明位育之功,乃其理之所應(yīng)有,而非君子之緣此而存養(yǎng)省察也。嗚呼!密矣。
  要以援天治人為高舉之,以責(zé)功之不可略,推人合天為切言之,以彰理之勿或爽;則中庸之德,其所自來,為人必盡之道;而中庸之道,其所征著,為天所不違之德。一篇之旨,盡于此矣。故知或問之略分兩支,密于章句一頭雙腳之解也。
一五
  “喜怒哀樂之未發(fā)謂之中”,是儒者第一難透底關(guān)。此不可以私智索,而亦不可執(zhí)前人之一言,遂謂其然,而偷以為安。
  今詳諸大儒之言,為同為異,蓋不一矣。其說之必不可從者,則謂但未喜、未怒、未哀、未樂而即謂之中也。夫喜、怒、哀、樂之發(fā),必因乎可喜、可怒、可哀、可樂。乃夫人終日之閑,其值夫無可喜樂、無可哀怒之境,而因以不喜、不怒、不哀、不樂者多矣,此其皆謂之中乎?
  于是或?yàn)橹f曰:“只當(dāng)此時(shí),雖未有善,而亦無惡,則固不偏不倚,而亦何不可謂之中?則大用咸儲(chǔ),而天下之何思何慮者,即道體也。”
  夫中者,以不偏不倚而言也。今曰但不為惡而已固無偏倚,則雖不可名之為偏倚,而亦何所據(jù)以為不偏不倚哉?如一室之中,空虛無物,以無物故,則亦無有偏倚者;乃既無物矣,抑將何者不偏,何者不倚耶?必置一物于中庭,而后可謂之不偏于東西,不倚于楹壁。審此,則但無惡而固無善,但莫之偏而固無不偏,但莫之倚而固無不倚,必不可謂之為中,審矣。此程子“在中”之說,與林擇之所云“里面底道理”,其有實(shí)而不為戲語者,皆真知實(shí)踐之言也。
  乃所云在中之義及里面道理之說,自是活語。要以指夫所謂中者,而非正釋此“中” 字之義。曰在中者,對(duì)在外而言也。曰里面者,對(duì)表而言也。緣此文上云“喜怒哀樂之未發(fā) ”,而非云“一念不起”,則明有一喜怒哀樂,而特未發(fā)耳。后之所發(fā)者,皆全具于內(nèi)而無缺,是故曰在中。乃其曰在中者,即喜怒哀樂未發(fā)之云,而未及釋夫“謂之中”也。若子思之本旨,則謂此在中者“謂之中”也。
  朱子以此所言中與“時(shí)中”之中,各一其解,就人之見不見而為言也。時(shí)中而體現(xiàn),則人得見其無過不及矣。未發(fā)之中,體在中而未現(xiàn),則于己而喻其不偏不倚耳,天下固莫之見也。未發(fā)之中,誠也,實(shí)有之而不妄也。時(shí)中之中,形也,誠則形,而實(shí)有者隨所著以為體也。
  實(shí)則所謂中者一爾。誠則形,而形以形其誠也。故所謂不偏不倚者,不偏倚夫喜而失怒、哀、樂,抑不偏倚夫喜而反失喜,乃抑不偏倚夫未有喜而失喜。余三情亦然。是則已發(fā)之節(jié),即此未發(fā)之中,特以未發(fā),故不可名之為節(jié)耳。蓋吾性中固有此必喜、必怒、必哀、必樂之理,以效健順五常之能,而為情之所繇生。則渾然在中者,充塞兩閑,而不僅供一節(jié)之用也,斯以謂之中也。
  以在天而言,則中之為理,流行而無不在。以在人而言,則庸人之放其心于物交未引之先,異端措其心于一念不起之域,其失此中也亦久矣。故延平之自為學(xué)與其為教,皆于未發(fā)之前,體驗(yàn)所謂中者,乃其所心得;而名言之,則亦不過曰性善而已。善者,中之實(shí)體,而性者則未發(fā)之藏也。
  若延平終日危坐以體驗(yàn)之,亦其用力之際,專心致志,以求吾所性之善,其專靜有如此爾;非以危坐終日,不起一念為可以存吾中也。蓋云未發(fā)者,喜、怒、哀、樂之未及乎發(fā)而有言、行、聲、容之可征耳。且方其喜,則為怒、哀、樂之未發(fā);方其或怒、或哀、或樂,則為喜之未發(fā)。然則至動(dòng)之際,固饒有靜存者焉。圣賢學(xué)問,于此卻至明白顯易,而無有槁木死灰之一時(shí)為必靜之候也。
  在中則謂之中,見于外則謂之和。在中則謂之善,延平所云。見于外則謂之節(jié)。乃此中者,于其未發(fā)而早已具徹乎中節(jié)之候,而喜、怒、哀、樂無不得之以為庸。非此,則已發(fā)者亦無從得節(jié)而中之。故中該天下之道以為之本,而要即夫人喜、怒、哀、樂四境未接,四情未見于言動(dòng)聲容者而即在焉。所以或問言“不外于吾心”者,以此也。
  抑是中也,雖云庸人放其心而不知有則失之;乃自夫中節(jié)者之有以體夫此中,則下逮乎至愚不肖之人,以及夫賢知之過者,莫不有以大得乎其心,而知其立之有本;唯異端以空為本,則竟失之。然使逃而歸儒,居然仍在。則人心之同然者,然,可也。彼初未嘗不有此自然之天則,藏于私意私欲之中而無有喪。乃君子之為喜、為怒、為哀、為樂,其發(fā)而中節(jié)者,必有所自中,非但用力于發(fā)以增益其所本無,而品節(jié)皆自外來;則亦明夫夫人未發(fā)之地,皆有此中,而非但君子為然也。此延平性善之說所以深切著明,而為有德之言也。
  子思之旨,本以言道之易修,而要非謂夫人之現(xiàn)前而已具足。程、朱、延平之旨,本以言中之不易見,而要非謂君子獨(dú)有,而眾人則無?;タ紖⒂^,并行不悖,存乎其人而已。
一六
  序引“人心惟?!彼恼Z,為中庸道統(tǒng)之所自傳,而曰“天命率性,則道心之謂也”,然則此所謂中者即道心矣。乃喜、怒、哀、樂,情也。延平曰:“情可以為善?!笨梢詾樯?,則抑可以為不善,是所謂惟危之人心也。而本文不言仁、義、禮、知之未發(fā),而云喜、怒、哀、樂,此固不能無疑。
  朱子為貼出“各有攸當(dāng)”四字,是吃緊語。喜、怒、哀、樂,只是人心,不是人欲。 “各有攸當(dāng)”者,仁、義、禮、知以為之體也。仁、義、禮、知,亦必于喜、怒、哀、樂顯之。性中有此仁、義、禮、知以為之本,故遇其攸當(dāng),而四情以生。乃其所生者,必各如其量,而終始一致。
  若夫情之下游,于非其所攸當(dāng)者而亦發(fā)焉,則固危殆不安,大段不得自在。亦緣他未發(fā)時(shí),無喜、怒、哀、樂之理,所以隨物意移,或過或不及,而不能如其量。迨其后,有如耽樂酒色者,向后生出許多怒、哀之情來。故有樂極悲生之類者,唯無根故,則終始異致,而情亦非其情也。
  惟性生情,情以顯性,故人心原以資道心之用。道心之中有人心,非人心之中有道心也。則喜、怒、哀、樂固人心,而其未發(fā)者,則雖有四情之根,而實(shí)為道心也。
一七
  看先儒文字,須看他安頓處,一毫不差?;騿枴跋?、怒、哀、樂,各有攸當(dāng)”二句,安在“方其未發(fā)”上,補(bǔ)本文言外之意,是別嫌明微,千鈞一發(fā)語?!皽喨辉谥小闭撸创?“各有攸當(dāng)”者也。到下段卻云“皆得其當(dāng)”,“得”字極精切。言得,則有不得者。既即延平“其不中節(jié)也則有不和”之意,而得者即以得其攸當(dāng)者也,顯下一“節(jié)”字在未發(fā)之中已固有之矣。
  又于中而曰“狀性之德”,則亦顯此與下言“謂之和”者,文同而義異。不是喜怒哀樂之未發(fā)便喚作中,乃此性之未發(fā)為情者,其德中也。下云“著情之正”,著者,分別而顯其實(shí)也。有不中節(jié)者則不和,唯中節(jié)者斯謂之和,故分別言之。其中節(jié)者即和,而非中節(jié)之中有和存,則即以和著其實(shí)也。
  此等處,不可茍且讀過。朱子于此見之真,而下語斟酌,非躁心所易測(cè)也。
  自相乖悖之謂乖,互相違戾之謂戾。凡無端之喜怒,到頭來卻沒收煞,以致樂極悲生,前倨后恭,乖也。其有喜則不能復(fù)怒,怒則不能復(fù)喜,哀樂亦爾。陷溺一偏,而極重難返,至有臨喪而歌,方享而嘆者,戾也。中節(jié)則無所乖,皆中節(jié)則無所戾矣。
一八
  云“‘天地位,萬物育’,以理言”者,誠為未盡。蓋天地所以位之理,則中是也;萬物所以育之理,則和是也。今但言得位育之理于己,是亦不過致中而至于中,致和而至乎和,而未有加焉,則其詞不已贅乎?
  但以事言之,而又有功與效之別。本文用兩“焉”字,是言乎其功也。章句改用兩“ 矣”字,則是言乎其效也。今亦不謂圣神功化之極,不足以感天地而動(dòng)萬物,而考之本文,初無此意。泛求之中庸全書,其云“配天”者,則“莫不尊親”之謂爾;其云“譬如天地” 者,則“祖述”“憲章”之謂爾;其云“如神”者,則“前知”之謂爾;其云“參天地”者,則“盡人、物之性”之謂爾。未嘗有所謂三辰得軌,鳳見河清也。
  或問所云“吾身之天地萬物”,專以窮而在下者言之。則達(dá)而在上者,必于吾身以外之天地萬物,著其位育之效矣。夫其不切于吾身者,非徒萬物,即天地亦非圣人之所有事。而不切于吾身之天地萬物,非徒孔、孟,即堯、舜亦無容越位而相求。
  帝堯之時(shí),洪水未治,所謂天下之一亂也。其時(shí)草木暢茂,禽獸繁殖,則為草木禽獸者,非不各遂其育也,而圣人則以其育為憂。是知不切于身之萬物,育之未必為利,不育未必為害。達(dá)而在上,用于天下者廣,則其所取于萬物者弘;窮而在下,用于天下者約,則取于萬物者少;要非吾身之所見功,則亦無事于彼焉,其道一也。
  至于雨旸寒燠之在天,墳埴山林之在地,其欲奠位于各得者,亦以濟(jì)人物之用者為位。而穹谷之山或崩,幽澗之水或涌,與夫非煙非霧之云,如蜜如餳之露,不與于身之所資與身之所被及者,亦不勞為之燮理也。
  若其為吾身所有事之天地萬物,則其位也,非但修吾德而聽其自位,圣人固必有以位之。其位之者,則吾致中之典禮也。非但修吾德而期其自育,圣人固有以育之。其育之者,則吾致和之事業(yè)也。祀帝于郊而百神享,在璇璣玉衡而四時(shí)正,一存中于敬以位天也,而天以此位焉。奠名山大川而秩祀通,正溝洫田疇而經(jīng)界定,一用中于無過不及以位地也,而地以此位焉。若夫于己無貪,于物無害,以無所乖戾之情,推及萬物,而俾農(nóng)不奪、草不竊、胎不伐、夭不斬,以遂百谷之昌、禽魚之長者,尤必非取效于影響也。萬物須用之,方育之,故言百谷禽魚。若兔葵、燕麥、蠑螈、蚯蚓,君子育之何為?又況堇草虺蛇之為害者耶?
  或問云“于此乎位,于此乎育”,亦言中和之德所加被于天地萬物者如是。又云“圣神之能事,學(xué)問之極功”,則不但如章句之言效驗(yàn)。且章句推致其效,要?dú)w于修道之教,則亦以禮樂刑政之裁成天地、品節(jié)萬物者言之,固不以三辰河岳之瑞、麟鳳芝草之祥為征。是其為功而非效亦明矣。
  抑所云“吾身之天地萬物”,亦推身之所過所存者而言。既不得以一鄉(xiāng)一家為無位之圣人分界段,而百世以下,流風(fēng)遺教所及,遂無與于致中和之功。而孝格父母,慈化子孫,又但發(fā)皆中節(jié)之始事。據(jù)此為言,義固不廣。
  若不求其實(shí),而于影中之影、象外之象,虛立一吾身之天地萬物以仿佛其意象,而曰即此而已位育矣,則尤釋氏“自性眾生”之邪說。而云:“一曼答辣之內(nèi),四大部洲以之建立;一滴化為乳海,一?;癁轫殢?,一切眾生,咸得飽滿。”其幻妄不經(jīng),適足資達(dá)人之一笑而已。
  今請(qǐng)為引經(jīng)以質(zhì)言之曰:“會(huì)通以行其典禮”,“以裁成天地之宜,輔相天地之道” ,“位焉、育焉”之謂也,庶不誣爾。自十二章至二十章,皆其事也。
一九
  以父父、子子、夫夫、婦婦為天地位,則亦可以鳥飛于上、魚游于下為天地位矣。父、夫?yàn)樘?,子、婦為地,是名言配出來的。鳥屬陽,亦天也;魚屬陰,亦地也。如此,則天地之外,更有何萬物來?且言一家有一家之天地,一國有一國之天地,則亦可云一身有一身之天地,頭圓象天,足方象地,非無說也。然則倒懸之人,足上而首下,而后為一身之天地不位乎?
  總緣在效驗(yàn)上作夢(mèng)想,故生出許多虛脾果子話來。致中和者,原不可以不中不和者相反勘。不中不和者,天地未嘗不位,萬物未嘗不育,特非其位焉育焉之能有功爾。“爾所不知,人其舍諸!”圣賢之言,原自平實(shí),幾曾捏目生花,說戶牖閑有天地萬物在里面也?
二十
  使云一家有一家之萬物,一國有一國之萬物,猶之可也。以語天地,真是說夢(mèng)?;蚋F或達(dá),只共此一天地。不成堯、舜之天地,到孔子便縮小了!孔子刪詩書,定禮樂,立百王之大法,盡有許多位天地之事。只此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以為之范圍,曾何異于堯、舜?故曰“無不持載”,“無不覆幬”。倘以一家一國之效言,則其不持載覆幬者多矣。且孔子相魯時(shí),將魯之天地位,而齊之天地有薄蝕崩涌之災(zāi)否耶?
第二章

  或問于第二章、第三章,皆有“未遽及”之語。此朱子一部中庸渾然在胸中,自然流出來底節(jié)目,非漢人隨句詮解者所逮,而況后人之為字誘句迷,妄立邪解者乎?
  中庸第一章既徹底鋪排,到第二章以后,卻又放開,從容廣說,乃有德之言涵泳寬和處,亦成一書者條理之必然也。不則為皮日休天隱子、劉蛻山書,隨意有無,全無節(jié)次矣。
  自第二章以下十章,皆淺淺說,漸向深處。第二章只言君子小人之別,劈開小人在一邊,是入門一大分別。如教人往燕,迎頭且教他向北去,若向南行,則是往粵。而既知北轅以后,其不可東北而之于齊,西北而之于晉,皆所未論。中庸只此一章辨小人,逕路既分,到后面不復(fù)與小人為辨,行險(xiǎn)徼幸是就情事上說,非論小人之道。直至末章,從下學(xué)說起,乃更一及之。
  或問于第三章云:“承上章小人反中庸之意而泛論之。”吃緊在“泛論”二字。不可誤認(rèn)朱子之意,以民之鮮能為反中庸。小人自小人,民自民。反則有以反之,鮮能只是鮮能。末章云“小人之道”,小人固自有道,與不興行之民漫無有道者不同。民無小人陷溺之深,則雖不興行,而尚不敢恣為反中庸之事。民亦無小人為不善之力,則既鮮能中庸,而亦不得成其反中庸之道。
  向后賢知之過,愚不肖之不及,則又從鮮能之民,揀出中閑不安于不知味者言之。所謂愚不肖者,亦特對(duì)賢知而言天資之滯鈍者也,與夫因世教衰而不興行、可繇而不知之民,自進(jìn)一格。到十一章所言“索隱行怪”,則又就賢知之專志體道而為之有力者身上撇開不論,而后就遵道之君子進(jìn)而求作圣之功。此中庸前十章書次第之井井者也。
  “小人反中庸”,只如叔孫通之綿蕞,歐陽永叔之濮議,王介甫之新法,直恁大不可而有害于世,故先儒以鄉(xiāng)原當(dāng)之,極是。若鮮能之民,則凡今之人而皆然。賢知之過,愚不肖之不及,則孔、孟之門多有之。要亦自其見地操履處,顯其過不及,而未嘗顯標(biāo)一過不及者以為道。且過不及,亦皆以行乎中庸之教,而初未反戾乎中庸。抑過則業(yè)亦有所能,而不及者亦非全乎其不能,與不興行之民自別。至于“索隱行怪”,則又從天理上用力推測(cè)安排,有私意而無私欲,其厭惡小人而不用其道者,更不待說,蓋莊、列、陸、王之類是也。
  小人只是陷于流俗功利而有權(quán)力者,如歐陽濮議,但以逢君;王介甫狼狽處,尤猥下。隱怪方是異端,過不及乃儒之疵者。三種人各有天淵之別。此十章書步步與他分別,漸撇到精密處,方以十二章以后八章,顯出“君子之道”,妄既辟而真乃現(xiàn)也。一書之條理,原爾分明不亂。
  “舜知”、“回仁”、“夫子論強(qiáng)”三章,乃隨破妄處,隨示真理,皆只借證,且未及用功實(shí)際,終不似“道不遠(yuǎn)人”諸章之直示歸宿。蓋閱盡天下之人,閱盡天下之學(xué)術(shù),終無有得當(dāng)于中庸,而其效亦可睹,所以云“中庸其至矣乎”。北溪所云“天下之理無以加” 者,此之謂也。
  或以隱怪為小人,或以賢知為隱怪,自章句之失。而后人徇之,益入于棼迷而不可別白。取中庸全書,作一眼照破,則曲暢旁通矣。
第三章

  “天下之理無以加”,是贊“至”字語。若以此為“至”字本釋,則于文句為歇后,其下更須著一字,如大學(xué)言“至善”方盡。后人于此添入至平、至奇、至微、至大一切活套話,皆于此未諦。所以章句用“未至”、“為至”二語反形,乃得親切。
  “至”字有二義:極也,到也。章句卻用至到一釋,不作至極說。所行者至于所道,則事
理合轍,而即天理即人心,相應(yīng)相關(guān)。猶適燕而至于燕,則燕之風(fēng)物,切于耳目肌膚,而己所言行,皆得施于燕也。
  此中庸之為德,上達(dá)天地鬼神,下徹夫婦飲食,俱恰與他誠然無妄之理相為通合。若射者之中鵠,鏃已入侯,而非浮游依倚,相近而實(shí)相遠(yuǎn),故曰至也。論語“知及之”“及” 字,及十二章“察”字,正可作此注腳。

  “中庸之為德”,“德”字淺,猶言功德;亦與“鬼神之為德”“德”字一例,則亦可以性情功效言之。但中庸是渾然一道理,說不得性情。其原本可與鬼神之性通,其發(fā)生可與鬼神之情通,而大要在功效上說??闪钊说弥姷掠谌?,則亦可云德之為言得也。特與行道而有得于心不同,以未嘗言及行之者,而心亦無主名故。

  唯道不行、不明,故民鮮能。民者,凡民也,待文王而后興。有文王,則此道大明,而流行于家、邦、天下,民皆率繇之矣。江漢之游女,兔罝之野人,咸有以效其能于中庸。唯有德位者或過或不及,以壞世教,而后民胥夢(mèng)夢(mèng)也。
  中庸之道,圣以之合天,賢以之作圣,凡民亦以之而寡過。國無異政,家無殊俗,民之能也。豈盡人而具川流敦化之德,成容、執(zhí)、敬、別之業(yè),乃云能哉?三山陳氏逆說,不成理。
第四章

  或問“揣摩事變”四字,說近平淺,卻甚諦當(dāng)。所謂“知者過之”,只是如此。本文一“之”字,原指道而言。賢知者亦在此道上用其知行,固與異端之別立宗風(fēng)者迥別。如老子說“反者道之動(dòng),弱者道之用”,佛氏說“本覺妙明,性覺明妙”,他發(fā)端便不走者條路,到用處便要守雌守黑,空諸所有,乃至取禮樂刑政,一概掃除,則相去天淵,不可但云“ 過之”矣。如人往燕,過之者誤逾延慶、保安,到口外去;異端則是發(fā)軔時(shí)便已南轅。故知知者之過,亦測(cè)度揣摩,就事而失其則耳。
  此章及下章三“道”字,明是“修道之謂教”一“教”字在事上說。章句所云“天理之當(dāng)然”,乃以推本教之所自出,而贊其已成之妙。云峰以不偏不倚、無過不及分釋,依稀亦似見得。以朱子元在發(fā)而皆中之節(jié)上言無過不及,則亦言道之用而已。
  道之用即是教。就子臣弟友以及于制禮作樂,中閑自有許多變?cè)?。先王所修之道,固已盡其變,而特待人擇而執(zhí)之。若但乘一時(shí)之聰明志意,以推測(cè)求合,則隨物意移,非不盡一事之致,極乎明察,而要非經(jīng)遠(yuǎn)可行之道,此知者之過也。若賢者之過,則亦如徐積之孝,不忍履石,屈原之忠,自沈于淵,乃至禮過繁而樂過清,刑過核而政過密,亦豈如異端之絕圣智而叛君親也哉?此等區(qū)處,切須揀別,勿以異端混入。
第六章

  行道者,行此道以成化也。明道者,明此道以立教也。舜惟知之,故道行于民。顏?zhàn)游┓叨ナ?,故可與明道。若賢知之過,愚不肖之不及,則已失立教之本,而況能與天下明之而行于天下哉?與天下明之而行于天下,則教不衰;而民雖愚賤,亦不至鮮能之久矣。就中顯出明行相因,只舉一舜、顏便見。而舜之行道,顏?zhàn)又鞯?,則不待更結(jié)言之也。

  或問前云“舜之知而不過”,“回之賢而不過”,單反“過”一邊,后卻雙影“過” “不及”分說,此等處極不易看。當(dāng)知說書者,須是如此開合盡理。說個(gè)賢知,自然是美名。舜之知,亦止與過者同其知;回之賢,亦止與過者同其賢。及至德之已成,則雖舜、顏,亦但無不及而已。
  抑論天資之難易,自然盡著賢知一流,而付以行道、明道之任。若愚不肖者,則其用功固必倍也。乃言賢知,則愚不肖之當(dāng)企及亦見。于此活看,足知或問之密,而中庸之為有歸宿矣。
第七章

  擇乎中庸而不能守,兼過不及兩種說。須知愚不肖者,亦未嘗不曰“予知”也?;騿?“刻意尚行,驚世駭俗”,亦偏舉一端。總繇他擇乎中庸后,便靠硬做,則或過高而不可繼。蓋于制行時(shí)無加一倍謹(jǐn)始慎微之力,則中閑甘苦條理,不得親切,故不能守之期月而不失。是賢者之過,大端因孟浪疏粗而得,其不能守其所知也固然。若不肖者,雖知之而守之無力,又不待言矣。
第八章

  章句于舜用中,說個(gè)“行之至”,“至”字微有病,似只在身上說,未及于天下。則是舜行道而道因以行矣。至顏?zhàn)?,卻作三節(jié)說,又于 “擇乎中庸”上,加“真知”一層。愚意中庸引夫子說,既只重行,而夫子所言顏?zhàn)又皳窈踔杏埂保嗯c“予知”之人同詞而無異,則更不須添一“真知”于上。
  且章句以“言能守”系之“奉持而著之心胸之閑”之下,則“弗失之矣”四字,別是一意。此一句不是帶下語,勿僅于“拳拳服膺”句僅作一讀?!案ナА闭?,“默而識(shí)”之“ 識(shí)”也。顏?zhàn)蛹饶艿弥诩海瑒t至道皆成家珍,了了識(shí)念,使以之立教,可無恍惚億中、不顯不實(shí)之病矣。顏?zhàn)釉缡?,固不得見其明道之功,與舜之行道于天下者等。然觀夫子“喪予 ”之嘆,則所以期顏?zhàn)诱?,非但取其自明也?
第九章

  第九章之義,章句、或問本無疵瑕,小注所載朱子語錄,則大段可疑。程、朱雖摘出中庸于戴記之中,不使等于諸禮,而實(shí)不可掩者,則于“修道之謂教”注中,已明中庸之非無定體矣。今乃云“中庸便是三者之閑,非是別有一個(gè)道理”,則竟抹殺圣賢帝王一段大學(xué)術(shù)、大治道,而使為浮游不定之名,寄于一切。則堯、舜、禹之所以授受,上因天理自然、不偏不倚之節(jié)文,下以盡人物之性者,果何所擇而何所執(zhí)乎?
  此一章書,明放著“子路問成人”一章是顯證據(jù)?!疤煜聡铱删保叭角笾嚒?也。“爵祿可辭”,“公綽之不欲”也?!鞍兹锌傻浮?,“卞莊子之勇”也?!拔闹远Y樂” ,則“中庸”是已。到中庸上,須另有一爐錘在,則于以善成其藝、廉、勇之用,而非僅從均之、辭之、蹈之之中,斟酌較好,便謂中庸。使然,則本文只平說可均、可辭、可蹈,固徹上徹下而為言,何所見其有太過不及而非中也哉?
  中庸一書,下自合妻子、翕兄弟,上至格鬼神、受天命,可謂盡矣,而終未及夫辭祿蹈刃。則以就事言之,其局量狹小,僅以盡之在己,而不足于位天地、育萬物之大;以人言之,則彼其為人,稱其性之所近,硬直做去,初未知天下有所謂中庸者而學(xué)之也。
  唯均天下國家,則亦中庸之所有事。而但言均而已,不過為差等其土宇昄章,位置其殷輔人民,則子路所謂“何必讀書然后為學(xué)”者,固可治千乘之賦。求之后世,則漢文幾至刑措,可謂均之至矣;而至于禮樂,固謙讓而未遑。唯其內(nèi)無存養(yǎng)省察之功、見天命流行之實(shí)體,而外不能備三重之權(quán)以寡過也。
  存養(yǎng)省察者,三重之本,天理悉著于動(dòng)靜,而知天知人之道見。靜見天心則知天,動(dòng)察物理則知人。三重者,存養(yǎng)省察中所為慎獨(dú)樂發(fā),以備中和之理而行于天下者也。中庸一篇,始終開合,無非此理。今乃區(qū)區(qū)于均天下、辭祿、蹈刃之中求中庸,又奚可哉?均天下國家者,須撇下他那名法權(quán)術(shù),如賈生、晁錯(cuò)議定諸侯等。別與一番經(jīng)綸,使上安民治,風(fēng)移俗易,方展得中庸之用出。若以辭爵祿言之,則道不可行,而退以明道為己任,如孔子歸老于魯,著刪定之功,方在中庸上顯其能,而非一辭爵祿之得其宜,便可謂之中庸。至蹈白刃,則雖極其當(dāng)如比干者,要亦逢時(shí)命之不猶,道既不可行而又不可明,弗獲已而自靖于死,不得愛身以存道矣。
  本文前三“也”字,一氣趨下,末一“也”字結(jié)正之。謂可乎彼者之不可乎此,非謂盡人而不可能;亦能均天下、能辭祿、能蹈刃者之不可許以能乎中庸?fàn)?。可均、可辭、可蹈者而不可能,則能中庸者,必資乎存養(yǎng)省察、修德凝道以致中和之用者而后可。故下云“唯圣者能之”,語意相為唱和,義自顯也。中庸之為德,存之為天下之大本,發(fā)之為天下之達(dá)道,須與盡天下底人日用之,而以成篤恭而天下平之化,豈僅于一才一節(jié)之閑爭得失哉?
  或問云“蓋三者之事,亦知、仁、勇之屬”,一“屬”字安頓極活;較小注“三者亦就知、仁、勇說來,蓋賢者過之之事”等語,便自不同。三者之于中庸,堂室迥別,逵徑早殊。僅能三者,而無事于中庸,則且未嘗不及,而況于過?
  前章所云過不及者,皆就從事于中庸者言也。若就三者以言乎過不及:則均天下者,黃、老過也,申、商不及也;辭爵祿者,季札過也,蚳蛙不及也;蹈白刃者,屈原過也,里克不及也。乃其過亦過夫三者,其不及亦不及夫三者,何嘗與中庸為過不及哉?
  若其為知、仁、勇之屬,則就夫人性中之達(dá)德而言,亦可謂有此三者之資,足以入中庸之德,猶冉求、公綽、卞莊之可與進(jìn)文禮樂而已。至于用中之知,服膺之仁,中和而不流不倚之勇,彼固未嘗問津焉,而何足以與于斯?
  故或問以“取必于行”指其不能中庸之病根,則謂其就事求可而置大道于未講也;抑云“事勢(shì)之迫”,則又以原夫辭爵祿、蹈白刃者不能中庸之故。而比干之剖心,一往之士可引決焉;箕子之陳范,則非箕子者終不能托跡也。后儒不察,乃于三者之中求中庸,亦相率而入于無本之學(xué)矣。

  章句云“三者難而易,中庸易而難”,固已分明作兩項(xiàng)說。若云“三者做得恰好,便是中庸”,則三者既難矣,做得恰好抑又加難,當(dāng)云“中庸難而且難”,何以云易哉?三者之中,隨一可焉,中庸不可能也;三者而皆可焉,中庸亦不可能也。張子房奮擊秦始皇而不畏死,佐漢高定天下,已乃謝人閑事,從赤松游,顧于存養(yǎng)省察之心學(xué),堯、舜、文、武三重征民之大道,一未之講。是三者均可,而中庸不可能之一證。安得謂中庸即在三者之中哉?
第十章
  “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俱就功用說。章句云“非有以自勝其人欲之私,不能擇而守”,是推原語。君子之所以能為強(qiáng)者在勝欲,而強(qiáng)之可見者,則于和不流、中立不倚征之。故與下二段一例,用“強(qiáng)哉矯”以贊其德之已成。四段只是一副本領(lǐng)。其能為爾者,則勝欲而守乎理也。就其與物無競(jìng),則見其和。就其行己不失,則見其中立。就其不隨物意移,則見其不流。就其不挾私意以為畔岸,則見其不倚。
  所以知此中和為德成之用,而非成德之功者:若存養(yǎng)而立本,則不待言不倚;省察而中節(jié),則不待言不流。故擇守之外,別無工夫,而唯加之勝欲,以貞二者之用而已。
  知、仁是性之全體,勇是氣之大用。以知、仁行道者,功在存理。以勇行道者,功在遏欲。至于和不流,中立不倚,則克勝人欲,而使天理得其正也。須知此一節(jié),只寫出大勇氣象;其所以能為勇者,未嘗言也。
第十一章

  小注謂“深求隱僻,如鄒衍推五德,后漢讖緯之說”,大屬未審。章句于“隱”下添一“僻”字,亦贅入。隱對(duì)顯而言,只人所不易見者是,僻則邪僻而不正矣。五德之推,讖緯之說,僻而不正,不得謂隱。凡言隱者,必實(shí)有之而特未發(fā)見耳。鄒衍一流,直是無故作此妄想,白平撰出,又何所隱?
  此“隱”字不可貶剝,與下“費(fèi)而隱”“隱”字亦大略相同,其病自在“索”上。索者,強(qiáng)相搜求之義。如秦皇大索天下,直繇他不知椎擊者之主名,橫空去搜索。若有跡可按,有主名可指求,則雖在伏匿,自可擒捕,不勞索矣。
  道之隱者,非無在也,如何遙空索去?形而上者隱也,形而下者顯也。才說個(gè)形而上,早已有一“形”字為可按之跡、可指求之主名,就者上面窮將去,雖深求而亦無不可。唯一概丟抹下者形,籠統(tǒng)向那沒邊際處去搜索,如釋氏之七處征心,全不依物理推測(cè)將去,方是索隱。
  又如老氏刪下者“可道”“可名”的,別去尋個(gè)“綿綿若存”。他便說有,我亦無從以證其無;及我謂不然,彼亦無執(zhí)以證其必有。則如秦皇之索張良,彼張良者,亦未嘗不在所索之地界上住,說他索差了不得;究竟索之不獲,則其所索者之差已久矣。
  下章說到“鳶飛戾天,魚躍于淵”,可謂妙矣,卻也須在天淵、鳶魚、飛躍上理會(huì)。鬼神之德,不見、不聞而不可度,也須在仁人孝子、齊明盛服上遇將去。終不只恁空空窅窅,便觀十方世界如掌中,果無數(shù)億佛自他國來也。
  道家說“有有者,有未始有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者”,到第三層,卻脫了氣,白平去安立尋覓。君子之道,則自于己性上存養(yǎng)者仁義禮知之德,己情中省察者喜怒哀樂之則。天之顯道,人之恒性,以達(dá)鬼神后圣之知能,皆求之于顯以知其隱,則隱者自顯。亦非舍隱不知,而特不索耳。
  索隱則行必怪。原其索而弋獲者非隱之真,則據(jù)之為行,固已趨入于僻異矣。若夫鄒衍之流,則所索已怪,迨其所行,全無執(zhí)據(jù),更依附正道以自解免,將有為怪而不得者。故愚定以此為異端佛老之類,而非鄒衍之流也。

  勇帶一分氣質(zhì)上的資助,雖原本于性,亦知仁之所生故。而已屬人情。中庸全在天理上生節(jié)文,故第二十章言“人道敏政”,人道,立人之道,即性也。只說“修道以仁”,說“知天知人”,而不言勇;到后兼困勉,方說到勇去,性有不足而氣乃為功也。
  知、仁以存天理,勇以遏人欲。欲重者,則先勝人欲而后能存理,如以干戈致太平而后文教可修。若圣者,所性之德已足,于人欲未嘗深染,雖有少須克勝處,亦不以之為先務(wù);止存養(yǎng)得知、仁底天德完全充滿,而欲自屏除。此如舜之舞干羽而苗自格,不賴勇而裕如矣。
  朱子于前數(shù)章平敘知、仁、勇之功,到此卻刪抹下勇而曰“不賴”,才得作圣者功用之淺深,性學(xué)之主輔。許東陽“皆出于自然”之說,惡足以知此!
第十二章

  愚不肖之與知與能,圣人之不知不能,天地之有憾,皆就君子之道而言。語大、語小,則天下固然之道,而非君子之所已修者也。本文用“故君子”三字作廉隅,章句以“君子之道”冠于節(jié)首,俱是吃緊節(jié)目,不可略過。
  唯君子修明之以俟后圣,故圣人必于此致其知能,而因有不知不能之事。君子修之以位天地,故天地亦有不能如君子所位之時(shí)。若夫鳶飛魚躍,則道之固然而無所待者,日充盈流蕩于兩閑,而無一成之體,知能定有不至之域,不待言圣人之有所詘矣。
  且如“鳶飛戾天,魚躍于淵”,圣人如何能得,而亦何用能之?抑又何有不能飛天躍淵、為鳶為魚者?道之不遐遺于已然之物也,而既已然矣。故君子但于存心上體認(rèn)得此段真理,以效之于所當(dāng)知、所當(dāng)能之事,則已足配其莫載之大,莫破之小,而經(jīng)綸滿盈;實(shí)未須于鳶之飛、魚之躍,有所致其修也。
  道有道之上下,天地有天地之上下,君子有君子之上下。上下者,無盡之詞。天地者,有所依之上下也?!安旌跆斓亍?,已修之道昭著之見功也。故不言察乎上下,而云“察乎天地”,亦以人之所親者為依耳。
  察乎天而不必察乎鳶飛之上,察乎地而不必察乎魚躍之下。認(rèn)取時(shí)不得不極其廣大,故不以鳶魚為外,而以存充周流行、固然之體于心。至其所以經(jīng)之、紀(jì)之者,則或問固云“ 在人則日用之際,人倫之間”,已分明揀出在天在人之不同矣。此中有一本萬殊之辨,而吾儒之與異端逕庭者,正不以蟲臂、鼠肝、翠竹、黃花為道也。

  “君子之道”而圣人有所不知不能者,自修道而言,則以人盡天,便為君子之事。章句以夫子問禮、問官當(dāng)之,極為精當(dāng)。少昊之官,三代之禮,亦非必盡出于圣人之所定,故僅曰君子。知能相因,不知?jiǎng)t亦不能矣?;蛴兄荒埽鐖蚍遣恢嗡?,而下手處自不及禹是也。只此亦見君子之道非天地自然之道,而有其實(shí)事矣。
  然到第二十七章,又以此為“圣人之道”,則以言乎圣人之行而明者,以君子所修為則;君子之修而凝者,以圣人之所行所明為則也。因事立詞,兩義互出,無不通爾。

  “語小,天下莫能破”,言天下之事物莫有能破之者。章句一“內(nèi)”字極難看。“內(nèi) ”字作中閑空隙處解,謂到極細(xì)地位,中閑亦皆灌注撲滿,無有空洞處也。以此言天理流行、一實(shí)無閑之理,非不深切。然愚意本文言“莫破”,既就天下而言,則似不當(dāng)作此解。
  破者,分析教成兩片,一彼一此之謂也。則疑天下之事物,其或得道之此而不得道之彼者有矣。乃君子推而小之,以至于一物之細(xì)、一事之微,論其所自來與其所自成,莫非一陰一陽、和劑均平之構(gòu)撰;論其所體備,莫不有健順五常,咸在其中而無所偏遺。故欲破此一物為有陰而無陽,彼一物為有陽而無陰,此一事道在仁而不在義,彼一事道在義而不在仁,而俱不可得。
  大而大之,道之全者如大海之吞吸,無有堤畔;小而小之,道之全者亦如春霖灌乎百昌,一滴之中也是者陽蒸陰潤所交致之雨。則“禮儀三百”,三百之中,隨一焉而仁至義盡;“威儀三千”,三千之中,隨一焉而仁無不至,義無不盡也。此亦借在人者以征天地固然之道。
  故“鳶飛戾天”,疑于陽升,而非無陰降;“魚躍于淵”,疑于陰降,而非無陽升。健順五常,和成一大料藥,隨奿一丸,味味具足,斯則以為天下莫能破也。如此,方得與“ 天下”親切。

  唯是個(gè)活底,所以充滿天地之閑。若是煞著底,則自然成堆垛。有堆垛則有閑斷矣,間斷處又是甚來?故知空虛無物之地,者道理密密綿綿地。所以不睹之中,眾象臚陳;不聞之中,群聲節(jié)奏。
  潑潑者,如水潑物,著處皆濕也。在空亦濕空??詹皇軡?,濕理自在。與“鱍鱍”字音義俱別。潑,普活切。鱍,北末切。鱍鱍即是活意,潑潑則言其發(fā)散充周,無所不活也。
  但非有事于存心者,則不見他生而不竭之盛。即如“鳶飛戾天,魚躍于淵”二語,直恁分明覺得,必非與物交而為物所引蔽,及私意用事索隱于不然之域者,能以此而起興。程子所謂“必有事,而勿正”,意止如此,不可誤作從容自然,變動(dòng)不居解。于此一錯(cuò),則老氏所謂“泛兮其可左右”,佛氏所謂“渠今是我,我不是渠”,一例狂解而已。

  “造端乎夫婦”,自是省文,猶云“造端乎夫婦之所知能”也。不知道之謂愚,不能行道之謂不肖,非謂其不曉了天下之事而拙鈍無能也。只此與圣人對(duì)看,盡他俗情上千伶百俐,勤敏了當(dāng),也只是愚不肖。以此知“夫婦”云者,非以居室而言也。
  今亦不可謂居室之非道,乃若匹夫匹婦之居室,卻說是能知、能行此道不得。況上文原以“君子之道”而言,則固非一陰一陽之道矣。人喚作夫婦,大率是卑下之稱,猶俗所謂小男女,非必夫婦具而后云然。論語云“匹夫匹婦……自經(jīng)溝瀆”,亦豈伉儷之謂哉?
  易云“一陰一陽之謂道”,是大概須如此說。實(shí)則可云三陰三陽之謂道,亦可云六陰六陽之謂道,亦可云百九十二陰、百九十二陽,乃至五千七百六十陰、五千七百六十陽之謂道。而干之純陽,亦一陽也;坤之純陰,亦一陰也;夬、姤之五陽,亦一陰也;剝、復(fù)之五陰,亦一陽也。師、比、同人、大有等皆然。所以下云 “繼之者善也”?!叭收咭娭^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則亦一仁一知之謂道矣。
  或問此處夾雜參同契中語。彼唯以配合為道,故其下流緣托“好逑”之義,附會(huì)其彼家之邪說。朱子于此辨之不早,履霜堅(jiān)冰,其弗懼哉!
第十三章

  “道不遠(yuǎn)人”,與上章所引旱麓詩詞原無二義。云峰謂上章言性體之廣大,此言率性者之篤實(shí),大是妄分支節(jié)。率,循也,言循其性之所有而皆道也。豈率性者之別有階梯,而不必遽如性之廣大乎?
  “以人治人”,觀乎人而得治人之道也?!安辉肝鹗?,觀乎人之施己而得愛人之道也?!坝沟掠寡灾畱V慥”,觀乎人之得失而得治己之道也。盈天地之效于我者,人而已矣。一吾目之見鳶見魚而心知其飛躍,鳶魚之在天淵以其飛躍接吾之心目者也。而道不遠(yuǎn)于此,則亦何篤實(shí)之非廣大哉?
  內(nèi)顧,而己之愿不愿者,盡乎人之情矣。外顧,而人之宜盡第二節(jié)與其不克盡者,盡乎物之理矣。不能觸處得理以擇而執(zhí)之,則必以私意為道,拂乎人而揉亂之矣。此“皆曰予知”而好自用之愚者是也。陳氏以老、莊當(dāng)之,亦未為得。

  己所不愿,則推人之必不愿而勿施之,是恕。推己所不愿,而必然其勿施,則忠矣。忠恕在用心上是兩件工夫,到事上卻共此一事。
  章句云“忠恕之事”,一“事”字顯出在事上合一。后來諸儒俱欠了當(dāng)在,乃以忠為體,恕為用,似代他人述夢(mèng),自家卻全未見影響。

  史伯璇添上己所欲而以施之于人一層,大是蛇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dá)而達(dá)人” ,是仁者性命得正后功用廣大事。若說恕處,只在己所不欲上推。蓋己所不欲,凡百皆不可施于人,即飲食男女,亦須準(zhǔn)己情以待人。若己所欲,則其不能推與夫不可推、不當(dāng)推者多矣。仁者無不正之欲。且其所推者,但立達(dá)而已。文王固不以昌歜飽客,而況未至于仁者哉?

  此章之義,章句盡之矣。其他則唯藍(lán)田之說為允?;騿柛乃{(lán)田一段,不及元本“其治眾人也”、“其愛人也”、“其治己也”分三段為切當(dāng)。若雙峰以下諸說,則一無足取。緣其所失,皆硬擒住“忠恕”二字作主。要以論語一貫之旨,橫據(jù)胸中,無識(shí)無膽,不能于圣賢言語,求一本萬殊之妙。朱子一片苦心,為分差等,正以防此混亂,何諸子之習(xí)而不察也!
  本文云“施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只此是忠恕事。顯然見此但為人之為道者,能近取譬,一入德之門而已。若子曰“吾道一以貫之”,而曾子乃云“夫子之道,施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而已矣”,則豈可哉?
  此亦可言忠恕者,如孟子言“親親仁也,敬長義也”,親親敬長可言仁義,其得以孩提之親親敬兄,謂仁義之全體大用盡于此乎?知此忠恕專在施上說,則其上之不足以統(tǒng)治人,下之不足以統(tǒng)自治,亦明矣。且本文所云“忠恕違道不遠(yuǎn)”者,就人心道體而言,所包猶廣;而其云“施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則指事而言,尤一節(jié)之專詞耳。
  史伯璇心無忠恕,漫為指射,乃以末節(jié)為“推己所欲者施之于人”。舉君父與兄而為眾賤之詞曰“人”,事君、事父、事兄而為下逮之詞曰“施”,言不順則事不成,其顛悖莫此為甚!
  故本文但于朋友言施,而尤必以先施為情禮之當(dāng)。則朋友且不可僅言施,而況于君父?故可言施者,必誼疏而卑于己者也。其可言人者,必并不在朋友之科,而為泛然無交,特其事勢(shì)相干、言行相接之人也。
  故自有文字來,無有言施忠于君、施孝于父者。至于上云“治人”,其所治之人,則已固有君師之任,事在教而不在養(yǎng)。治之之術(shù),戒休董威,不問其可愿不可愿也。
  且末節(jié)言所求乎子、臣、弟、友,其所求之子、臣、弟、友,朱子謂為己之子臣若弟,亦以在己者痛癢自知,而其求之也較悉爾。實(shí)則天下固有年未有子,位未有臣,而為人之季弟者,其又將何所取則以事其上哉?是所求云者,不論求己之子、臣、弟、友,與從旁公論天下之為子臣、為弟友者,而皆可取彼旁觀之明,以破當(dāng)局之暗也。則抑知我之所求者,亦得其理于人,故曰“道不遠(yuǎn)人”。而非為在己之所欲,如史氏之所云者。人事人父以孝,于己何欲哉?
  要此三段文字,每段分兩截?!胺タ路タ隆蔽寰?,言治人之道不遠(yuǎn)于人也;“以人治人,改而止”,則不遠(yuǎn)人以為治人之道也?!爸宜∵`道不遠(yuǎn)”,言愛人之道不遠(yuǎn)于人也;“ 施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則不遠(yuǎn)人以為愛人之道也?!熬又浪摹笔洌灾渭褐啦贿h(yuǎn)于人也;“庸德之行”以下,則不遠(yuǎn)人以為自治之道也。
  “道不遠(yuǎn)人”一“人”字,唯黃勉齋兼人己而言之之說為近。緣忠恕一段,謂以愛己之心愛人,故可兼己而言。乃施諸己者他人也,于人之施者,得勿施于人之道,則雖云以愛己之心為準(zhǔn),而實(shí)取順逆之度于人矣。
  大抵此章之旨,本言費(fèi)之小者,故極乎淺易。然于以見斯道之流行,散見于生人情理之內(nèi),其得失順逆,無非顯教,與鳶飛魚躍,同一昭著于兩間。故盡人之類,其與知與能,與其所未知未能,皆可以觀察,而盡乎修己治人之理。蓋以明斯道之充滿形著,無所遺略,無所閑斷,而即費(fèi)可以得隱。則其意原非欲反求之己,而謂取之一心而已足也。
  中庸以觀物而論天理之行,論語以存心而備萬物之理。中庸致廣大,而論語觀會(huì)通。固宜忠恕之義,大小偏全之不一,而“不愿勿施”,但為忠恕之一端也。守朱子之詁,而勿為后儒所惑,是以讀大全者之貴于刪也。
第十四章

  目前之人,不可遠(yuǎn)之以為道;唯斯道之體,發(fā)見于人無所間,則人皆載道之器,其與鳶魚之足以見道者一幾矣?,F(xiàn)在之境,皆可順應(yīng)而行道;唯斯道之[用],散見于境無所息,則境皆麗道之墟,其與天淵之足以著道者一理矣。目前之人,道皆不遠(yuǎn),是于鳶得飛、于魚得躍之幾也?,F(xiàn)在之境,皆可行道,是在天則飛、在淵則躍之理也。無人不可取則,無境不可反求,即此便是活潑潑地。邵子觀物兩篇,全從此處得意。
  雙峰乃以十三章為就身而言,十四章為就位而言,則前云子、臣、弟、友者,未嘗不居乎子、臣、弟、友之位;后云“反求諸其身”者,亦既歸之于身矣。彼殊未見此兩章大意,在只此是費(fèi)之小者,就人、境兩端,顯道之莫能破。故新安謂“第十五章承上言道無不在,此四字好。而進(jìn)道有序”,極為諦當(dāng)。但新安所云承上者,似專承素位一章。如愚意,則必兩承,而后見道之無不在也。

  章句分“素位而行”與“不愿其外”為兩支,道雖相因,而義自有別。“素位而行” ,事之盡乎道也;“不愿其外”,心之遠(yuǎn)乎非道也。觀上言“行”而不言“愿”,可知矣。
  乃“不愿乎其外”一支,又有兩層:“不陵”、“不援”者,據(jù)他人所居之位以為外也;“不怨”、“不尤”者,據(jù)己所未得之位以為外也。乃人之有所覬于未得者,必因他人之已然而生歆羨,故“不陵”、“不援”為“無怨”之本;而所謂“正己”者,亦別于上文隨位盡道之實(shí),但以心之無邪而即謂之正矣。“正己”如言立身,“行”則言乎行己,行與立固有分也。
  抑“不陵”、“不援”而統(tǒng)謂之“不求”,且于在上位者而亦云無怨尤,此疑乎說之不可通者。以在上位而愿乎其外,必將以諸侯干天子,大夫干諸侯。若但陵其下,則非有求于下,勢(shì)可恣為,不至于不得而懷怨。若在上位而愿下,則又疑人情之所必?zé)o。
  按春秋傳,凡言強(qiáng)凌弱者,字皆作“凌”,左傍從“冰”,謂如寒威之逼人也。其云 “侵陵”,云“陵替”者,字則作“陵”,左傍從“阜”。陵者,山之向卑者也。離乎上而侵乎下,若山之漸降於陵而就平地也。則“不陵”、“不援”,義正相類。陵下者,言侵下之事以為己事也。
  夫人之樂上而不樂下,固情也。乃當(dāng)其居上而覆愿為下之所為者,亦卞躁自喜者之情也。如人當(dāng)在臺(tái)諫之職,未嘗不思登八座;及登八座而不能與臺(tái)諫爭搏擊之權(quán),則固有愿為臺(tái)諫者矣。乃以此心而居八座,則必身為大臣,不恤國體,而侵陵臺(tái)諫之職,欲與小臣爭一言之得失。不得而求,求不得而怨矣。又人之方為子,豈不愿己之有子?及身老而子孫漸長,則動(dòng)成拘忌,乃濱老而有童心,思與子孫爭一旦之憂樂。不得而求,求不得而怨矣。夫唯天子則不宜愿為臣民,而唐宣且自稱進(jìn)士,武皇且自稱大將軍。況所云“在上位”者,初非至尊無偶之謂乎?
  審乎此,則“陵下”“援上”,皆據(jù)一時(shí)妄動(dòng)之心而言。而除取現(xiàn)在所居之位為昔之所居而今懷之,他日之所必至而今期之,其為外也,一而已矣。此圣賢之言,所以范圍天下之人情物理而無遺。藍(lán)田云“陵下不從則罪其下”,既于“陵”字之義未當(dāng);又云“反仁反知所以不陵”,則是素位而行之事,而非不愿乎外之心:胥失之已。

  “徼”只是求意。小注云“取所不當(dāng)?shù)谩?,于義卻疏。求者,其心愿得之;取,則以智力往取而獲之矣。若幸可取而得焉,則不復(fù)有命矣。富貴福澤,盡有不可知者。君子俟之,則曰“命”。小人徼之,則雖其得也,未嘗不有命在;而據(jù)其心之欣幸者偶遂其愿,不可云“命”,而謂之“幸”矣。
  章句云“謂所不當(dāng)?shù)枚谜摺?,亦是奚落小人語,其實(shí)不然。如以孟郊之文,登一進(jìn)士,亦豈其不當(dāng)?shù)茫磕宋吹弥畷r(shí),則云“榜前下淚,眾里嫌身”,既視為幾幸不可得之事;迨其既得,而云“春風(fēng)得意馬蹄疾,一日看遍長安花”,其欣幸無已,如自天隕者然。則不特人以小人為幸,而小人亦自以為幸;乃至人不以小人為幸;而小人亦自以為幸:則唯其位外之愿無聊故也。
第十六章

  章句一“然”字及“是其”二字,一串寫得生活?!案ヒ姟?、“弗聞”,微也;“體物不可遺”,顯也。義既兩分,故不得不用“然”字一轉(zhuǎn)。乃如朱氏伸竟為分別,則又成窒礙矣。弗見弗聞?wù)?,即以言夫體物者也。體物不遺者,乃此弗見弗聞?wù)唧w之也。
  侯氏形而上下之言,朱子既明斥之矣。雙峰猶拾其余沈而以為家珍,則何其迷也!形而下者只是物,體物則是形而上。形而下者,可見可聞?wù)咭?。形而上者,弗見弗聞?wù)咭?。如一株柳,其為枝、為葉可見矣,其生而非死,亦可見矣。所以體之而使枝為枝,葉為葉,如此而生,如彼而死者,夫豈可得而見聞?wù)咴眨?
  物之體則是形。所以體夫物者,則分明是形以上那一層事,故曰“形而上”。然形而上者,亦有形之詞,而非無形之謂。則形形皆有,即此弗見弗聞之不可遺矣。
  不可見、不可聞?wù)咧w物不遺,鬼神之性情固然。此弗見弗聞之體物不遺,以使物得之為物者,則其功效也。三句全寫性情,而功效則在言外,不可以體物不遺為功效。

  于鬼神內(nèi)摘出祭祀一段說,是從弗見弗聞中略示一可見可聞之跡。延平云“令學(xué)者有入頭處”一語,甚精。此不可見聞?wù)?,物物而有。直是把一株柳去理?huì),則盡量只在可見可聞上去討,急切閑如何能曉得者里面有那弗見弗聞底是怎么生。及至到祭祀上,卻得通個(gè)消息。
  “天下之人”四字,是大概說。除下那嫚侮鬼神底不道,其余則淺者有淺者之見,深者有深者之見。是他一時(shí)精氣凝聚,散亂之心不生,便愾乎如將見之,如將聞之,而信不遺者之真不可遺也。若到圣賢地位,齊明盛服以修其身,出門使民,皆以承祭之心臨之,則不但于祭祀時(shí)見其洋洋,而隨舉一物,皆于其不可見者,雖不以目見而亦見之;不可聞?wù)?,雖不以耳聞而亦聞之矣。
  乃此理氣之洋洋者,下逮于天下之人,固亦時(shí)與之相遇,特習(xí)而不察,繇而不知,窮視聽于耳目之間,而要亦何嘗遠(yuǎn)人而托于希微之際也?故曰:“誠之不可掩如此夫!”東陽許氏以祭祀為“識(shí)其大者”,殊屬孟浪。
第十七章

  “舜其大孝也與!”只此一句是實(shí)贊其德,下面俱是說道用之廣。舜之所以為舜者,一“孝”盡之矣,所以“造端乎夫婦”而“察乎天地”也。東陽許氏說“下五句為孝之目” ,極是乖謬。舜之孝,固有“五十而慕”及“烝烝乂,不格奸”之實(shí),為極其大,豈可將此等抹煞,但以圣人而為天子為其孝乎?
  孟子說:“天下之士悅之?!笔空撸t人君子之稱;悅者,悅其德也。天下皆悅其德,乃圣人“莫不尊親”之實(shí)。而孟子固曰“人悅之、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憂” ,則舜之不以此為孝明矣。
  就中唯“德為圣人”一語,可附會(huì)立義,謂修德立身,乃孝之大者。其說大抵出于孝經(jīng)。而論、孟中說孝,總不如此汗漫。人子之于父母,使不得轉(zhuǎn)一計(jì)較在。故先儒疑孝經(jīng)非孔子之舊文,以其茍務(wù)規(guī)恢而無實(shí)也??鬃诱f“父母惟其疾之憂”,曾子說“全而生之,全而歸之”。此是痛癢關(guān)心處,不容不于此身而見父母之在是。孟子謂“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 ”,但云“不失”,則已載夔夔惻惻之意,而不敢張大其詞,以及于德業(yè)。若孝經(jīng)所稱立身成名,揚(yáng)于后世,卻總是寬皮話,搭不上。以此為教,則將舍其恩義不容解之實(shí),而求之于畔援、歆羨之地,于是一切功名茍簡之士,得托之以為藏身之區(qū)藪矣。
  人所疑者,“德為圣人”,實(shí)有圣學(xué)、圣功、圣德、圣業(yè)在,不與尊富之俟命于天者同。不見尚書說“天錫勇知”,詩稱“帝謂文王,無然畔援,無然歆羨”,子貢亦曰“固天縱之將圣”?德至圣人,徒可以人力強(qiáng)為之乎?若云不全恃天而廢人,則位祿與壽,得其名即為圣人。亦非無臨御保守、尊生永命之道,豈但圣德之為有功耶?有子曰:“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則為仁之事,皆自孝弟而生。倘云修德以為孝,則是為仁為孝弟之本矣,豈不顛倒本末而逆施先后哉?
  況子思引夫子此言,以見中庸之道即匹夫匹婦所知能者;馴至其極,而德無不備,命無不可受。此以為察乎天地之實(shí),則一本萬殊之旨;斯以顯君子之道,費(fèi)無不徹,而隱不易知。若云修德受命而后為能盡孝,則是造端乎大,而以成夫婦之知能矣。是天地位,萬物育,而后能致中和,不已逆乎?故唯章句“道用之廣”四字為不可易,其余皆不足觀也。
第十八章

  所云“無憂者其唯文王”,亦但以統(tǒng)論周家一代之事,前自太王、王季而開王業(yè),后至武王、周公而成王道,以見積數(shù)世圣賢之功德以建治統(tǒng),而文王適際夫俟命之時(shí)也。初非上下古今帝王,而但謂文王為無憂。則海陵、云峰之說皆不足存。
  “憂”字有兩義:有事不遂志而可憂者,在文王固有之,系傳言“作易者其有憂患” 之謂也;有事在可為而不必勞其憂思者,則此言“無憂”是也。天命未至,人事未起,不當(dāng)預(yù)計(jì)天下之何以治、何以教,而但守先德以俟。故武王之纘緒克商,周公之制禮作樂、憂勤以圖成者,皆文王之所不為,而非其不足以體道之廣,乃唯文王宜然耳。使武王、周公而亦猶是,則是忘天下,而道之不行不明也,無所托矣。自非文王,則道用本廣,不得以憚?dòng)趹n而置之也。
  若如二胡氏所云舜、禹無圣父,堯、舜無肖子,則父之不令,既非人子所可用其憂者,故舜亦但以不順父母為憂,而不以瞽瞍之頑為憂。孟子謂瞽瞍殺人,舜竊負(fù)而逃,終身欣然,深見人子之心,唯知有親,而其賢不肖,直不以改其一日之歡。至子之不肖,則天也。樂天知命夫何憂!杜子美非知道者,且云“有子賢與愚,何必掛懷抱”,況以此而得窺圣人之憂樂哉?若其以“父作子述”為言者,則以明文王雖無憂,而先世后昆,相為開繼,則周之體道以承天者,未嘗息也。
  在夫子立言之旨,則以見時(shí)未至而事未起,則文王遵養(yǎng)以為道;時(shí)已至而事已集,則武、周憂勞以見功。若子思引此以釋道用之廣,則見三圣開周,因仍次序,以集武功而成文德,故制作隆而中和之極建,乃以體君子之道而無所曠。率性之道,自唐、虞以前而未有異;修道之教,至成周而始隆。所為道有顯微,不可掩而抑不可盡,非一圣人之知能所得竟也。彼屑屑然較父子之賢愚于往古者,其何當(dāng)焉!
第十九章

  章句云“以其所制祭祀之禮,通于上下者言之”,蓋謂推其孝思以立則于天下,禮雖有同異,而以敬其所尊、愛其所親者同也。“春秋修其祖廟”以下三節(jié),皆通上下而言。故章句于祖廟備紀(jì)諸侯、大夫、適士、官師之制,則亦以明夫非但武、周所自行之禮也。
  然就中有兼言者,有分言者,有上下一例者,有差等各殊者,直不可執(zhí)一立解。雜舉自天子以至于士之禮,或全或偏,正以見其周遍。即其獨(dú)為天子之禮,亦必有其可通于大夫、士之道。如大夫以下助祭者,無爵可序,而自有貴賤之可辨。非若郊、社、禘、嘗,專言王侯而不及大夫也。
  宗器,先世所藏之重器,諸侯大夫亦固有之。章句云“若周之赤刀、大訓(xùn)”云云,舉一周以例其余,故曰“若”。亦可云若魯之寶玉、大弓,衛(wèi)孔悝氏之鼎也。許東陽徒以顧命所陳之寶當(dāng)之,自屬泥窒。而裳衣、時(shí)食,凡有廟者之必設(shè)必薦,又不待言矣。
  其云“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者,謂以禘祫序列祖宗昭穆之禮,行之于凡祭,以序助祭之同姓,乃通合祖之義以合族也。死者既各有廟,唯禘祫則合于太廟,以父南子北序之,此唯王侯之大享為然。而以此禮通諸合族之義,則自大享以達(dá)于時(shí)祭,自天子以達(dá)于士,自太廟以達(dá)于禰廟,茍其有同姓在助祭之列者,皆不復(fù)問其爵之有無、族之親疏,而一以昭穆序之。舉夫朝廷之貴賤有級(jí),宗室之大宗、小宗有別,宗室謂宗子之家。至此而尊尊之義皆絀焉,而一以行輩為等夷,所以加恩于庶賤而聯(lián)之也。特牲饋食禮有“眾兄弟”、“兄弟子”之文,則雖士祭其禰,同姓咸在,豈必天子之大享而后序昭穆哉?
  其為王侯之制,而下不概于大夫者,唯序爵耳。以士不受命,不得稱爵,大夫之祭,唯士與焉,則固無爵之可序也。若序事辨賢,自通乎上下而言。在特牲饋食禮,固有公有司及私臣為宗、祝、佐食者;而少牢饋食,則司士、司馬、宰夫、雍人咸備焉。其在諸侯之備官,又無論矣。乃若旅酬之典,下逮于士,祭畢之燕,于士無禁,禮有明文,固可考也。
  是知章句所云“通于上下”者,括修廟以至燕毛而統(tǒng)言之矣。然則所云“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既承上文而無特起之詞,則亦通上下之承祭者而言也。踐主祭之位,得致敬以昭對(duì)于祖考,曰“踐其位”;位謂阼階。行其所得為之禮,以秩神而敘人,曰“行其禮”;奏其所得奏之樂,以合漠而娛神,曰“奏其樂”。此三“其”字,乃泛指之詞。泛言“其”,而隆殺差等之不一者見矣。
  又云“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亦謂武、周既以此禮自敬其先王之所尊,愛其先王之所親;而使諸侯以達(dá)于士,皆得以敬愛其先人之所尊親者,而事死如生,事亡如存,文無不稱,情無不盡,斯以廣愛敬之德于天下,而先王之志以繼,事以述也。故曰“孝之至也”。
  章句前云“禮通上下”,而此乃云“‘其’指先王”,則有自相矛盾之病。特其所云 “‘其’指先王”者,則以釋“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之“其”,而不以上累乎“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之“其”。觀朱子引虞禮“反哭升堂,主婦入室”之文以明之,則亦顯夫“ 其”者,指主祭者而非先王之謂。上章言祭用生者之禮,正與此“其”字合。而章句中文義未為界斷,斯后人積疑之所自生。乃“其”專以先王而言,則句自成疵。固當(dāng)統(tǒng)言先人,而后與通于上下之旨不相背也。黃氏云“上下通踐其位” ,大破群疑,而于以為功于朱子者不小矣。
  總以此章之旨,謂武王、周公盡其孝之道,而創(chuàng)制立法,推行上下,無不各俾盡其性之仁孝;于以見道用之廣,而夫婦所知能之理,孝。極其至而察乎上下。故末復(fù)以郊禘之義明而治國無余蘊(yùn)者終之。若但以天子之自承其祭者言之,則極乎煩重,而但以畢其孝思;則本大末小,體廣用微,豈不與中庸之道相為刺謬?而異端“萬法歸一”之逆說,自此生矣。
  知此,則廣平之言表,固賢于藍(lán)田之言里。是以朱子或問中雖兼采游、呂之說,而語錄獨(dú)稱廣平之周密。若譚氏致敬之論,則其泥而不通也久矣。

  序事辨賢,唯龜山之說為當(dāng),藍(lán)田殊未分曉。人之當(dāng)為宗、當(dāng)為祝、當(dāng)為有司,固先已各居其職矣。至有事于廟中,則太宰贊鬯,宗伯蒞裸,舉王侯以例其余。祝自為祝,有司自各司其事,非臨時(shí)差遣,隨命一人而授以事也,明甚。
  其云“所以辨賢”者,辨者昭著之義。以平日之量德授位,因能授職,至此而有事為榮,則以顯賢者之別于不賢者;而堂室異地,貴賤異器,又以彰大賢者之殊于小賢也。上言 “辨貴賤”,亦是此意。不然,爵之貴賤,豈素?zé)o班序,而直待廟中始從而分別之哉?辨賢只是辨官,位事惟能,建官惟賢。賢也者,即位之謂也。
  其別于上所云“序爵”者,則公、侯、伯、子、男、卿、大夫之謂爵,六官之屬之謂位。爵如今王、公、侯、伯及光祿大夫至修職佐郎是。位則內(nèi)閣、六部至倉巡、驛遞等衙門是。辨賢者,即辨此之尊卑。古今原分作兩等,此序爵、序事之所以別,而貴賤與賢,亦可以互文見意也。
  周禮固有“澤宮選士”之文,然所選者士爾。太宰、宗伯之類,既以尊而不待選,在大夫則家老亦然。祝則世其職而不容旁選。唯如宰夫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下士三十有二人,具員已繁,不能盡與于祭,則以射擇之耳。而供戒具、薦羞、眂滌濯者,亦必就此五十六人中擇之,終不他取于別官之賢者,而一聽之于射。故曰“庖人雖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亦如諸侯之得與祭,亦以射擇,而宋公之有淫威,魯侯之為懿親,則不待選于射而必與焉。蓋爵之貴,賢之尊,雖素有等威之別,而合之于廟中,俾其貴其賢得昭著以為榮焉,此“愛其所親”之道也。
第二十章

  “修道以仁”,只陳新安引“志道、據(jù)德、依仁”為據(jù),及倪氏“自身上說歸心上” 之說為了當(dāng)?!靶奚硪缘馈?,只說得修身邊事;“修道以仁”,則修身之必先正心誠意者也。
  道者,學(xué)術(shù)事功之正者也。學(xué)術(shù)事功之正,大要在五倫上做去。章句以“天下之達(dá)道 ”當(dāng)之,乃為指出道所奠麗之大者,非竟以“達(dá)道”之道釋此“道”字。
  若仁者,則心學(xué)之凝夫天理者也,其與三達(dá)德之仁,自不相蒙。彼以當(dāng)人性中之德而言,故曰“天下之達(dá)德”;此以圣賢心學(xué)之存主言,故章句云“能仁其身”。必不獲已,則可云與下“誠”字相近,然就中須有分別。此仁字之可與誠字通者,擇善固執(zhí)之誠也。三達(dá)德之仁言天德,此仁言圣學(xué)。亦彼以性言而此以理言也。

  不意朱門之荑稗,乃有如雙峰以鬼對(duì)人之說!史伯璇譏之,當(dāng)矣。然雙峰豈解能奇,只是傍門求活見地?!叭收呷艘病?,豈可云不仁者鬼乎?夫子謂“鬼神之為德”為“誠之不可掩”,鬼豈是不仁底?雙峰引論語“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作話柄,早已失據(jù)。在論語,本謂幽明無二理。既無二理,則非人仁而鬼不仁,審矣。
  彼似在氣上說,生氣仁,死氣不仁,則以氣主理,其悖既甚。而彼意中之所謂死氣者,又非消息自然之氣,乃夭枉厲害之邪氣。使然,則人之有不正而害物者多矣,統(tǒng)云“仁者人也”,不已礙乎?子曰“人之生也直”,于直不直而分死生,且不于之而分人鬼,人鬼自與死生異。而況于仁乎?
  圣人斬截說個(gè)“仁者人也”,者“人”字內(nèi)便有徹始徹終、屈伸往來之理。如何把鬼隔開作對(duì)壘得?必不獲已,則或可以“物”字對(duì)。然孟子以“萬物皆備”為仁,中庸亦云“ 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者“人”字也撇“物”字不下。特可就不仁者之心行而斥之,曰不仁者禽也,為稍近理。要此“仁”字,不與不仁相對(duì),直不消為樹此一層藩籬。
  “仁者”屬人道而言,“人也”屬天道而言。蓋曰君子之用以修道之仁,即天道之所以立人者也。天道立人,即是人道。則知“親親為大” ,是推入一層語,非放出一層語。親親是天性之仁見端極大處,故章句云“自然便有惻怛慈愛之意”。此處不是初有事于仁者之能親切,故曰“深體味之可見”,是朱子感動(dòng)學(xué)者令自知人道處。雙峰之孟浪,其不足以語此,又何責(zé)焉!

  “仁”字說得來深闊,引來歸之于人,又引而歸之于“親親”,乃要?dú)w到人道上。“ 親親”、“尊賢”,自然不可泯滅,與自然不顛倒之節(jié)文者,人道也;而尊親在此,等殺在此,修道修身者以此,故知人道之敏政也。中庸此處,費(fèi)盡心力寫出,關(guān)生明切,諸儒全然未省。

  “仁者人也”二句,精推夫仁,而見端于天理自然之愛?!傲x者宜也”,因仁義之并行,推義之所自立,則天理當(dāng)然之則,于應(yīng)事接物而吾心固有其不昧者,因以推夫人心秉彝之好,自然有其所必尊而無容茍,則“尊賢”是也。
  仁義之相得以立人道,猶陰陽之并行以立天道。故朱子曰“仁便有義,陽便有陰”。非謂陽之中有陰,仁之中有義。如此則亦可云義之中有仁矣。乃天地閑既有陰[陽],則陽[陰]自生;人道中既有仁,則義自顯也。而仁義之施,有其必不容不為之等殺者,則禮所以貫仁義而生起此仁義之大用也。
  仁與義如首之應(yīng)尾,呼之應(yīng)吸,故下云“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禮貫于仁義之中而生仁義之大用,故下云“不可以不知天”。若統(tǒng)論之:則知天者,仁、知之品節(jié)者也;知人者,知、仁之同流者也。故曰“修道以仁”,而不勞曰以義、以禮也。
  “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故曰“人道敏政”者,仁義之謂也。仁義之用,因于禮之體,則禮為仁義之所會(huì)通,而天所以其自然之品節(jié)以立人道者也。禮生仁義,而仁義以修道,取人為政,咸此具焉,故曰“人道敏政”也。
  此言仁義禮者,總以實(shí)指人道之目,言天所立人之道而人所率繇之道者若是。皆為人道之自然,則皆為天理之實(shí)然。與夫知之為德,人以其形其質(zhì)受天靈明之用,得以為用,應(yīng)乎眾理萬事而不適有體者自別。故仁義禮可云道,而知不可云道。雙峰眩于“知天”、“知人”兩“知”字,而以仁、知分支,則文義既為牽扭割裂,而于理亦悖。
  凡此三節(jié),用兩“故”字,一順一逆,俱以發(fā)明人道之足以敏政者。但務(wù)言人道可以敏政之理,而未及夫所以敏之功。是以下文三達(dá)德、三“近”之文,必相繼立言,而后意盡?;蚩梢源艘欢巫髦轮滤墓?jié)作力行分,則以明人道之如是,仁義禮。而后有以施吾敏之之功,知仁勇皆所以敏之。亦與知先行后之理相符合。然而有不盡然者。則以此論人道之當(dāng)然,為知中之知;而下“知斯三者”論人道之能然,能然之道即德也。則固猶為行中之知,必待推其原于一,顯其功于豫,立其程于擇善固執(zhí),而后全乎其為力行之實(shí)矣。用其知仁勇者,必用之于學(xué)、問、思、辨、篤行。
  或疑如此說,則仁義禮皆天所立人之道,而人得以為道,是自然之辭也。而又何以云知仁勇為天性之德,而仁義禮非以心德言耶?然而有不礙者。則以仁也,義也,仁之親親、義之尊賢也,親親之殺、尊賢之等也,皆就君子之修而言也。仁、義之有撰,禮之有體,則就君子之所修者而言也。故新安以依于仁證此。依者修之也,所依之仁所修者也,顯然天理之實(shí)有此仁義禮,而為人所自立之道。故章句云:“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得以生,所謂 ‘元者善之長也’。”亦可云:義者天地利物之理,而人得以宜;禮者天地秩物之文,而人得以立。是皆固然之道,而非若知仁勇,二“仁”字不同。人得受于有生之后,乘乎志氣仁依志,勇依氣,知兼依志氣。以為德于人,而人用之以行道者比矣。
  故愚前云“心學(xué)之存主”,亦謂心學(xué)之所存所主,非謂君子之以吾心之仁存之主之也。若夫知仁勇,則人之所用以行道者,而非道之條理,人道有仁,而抑有義禮,是謂條理。與其本原。仁故親親,義故尊賢,禮故等殺生焉。是其為道之體與性之用,其相去不紊亦明矣。

  人道有兩義,必備舉而后其可敏政之理著焉。道也,修身以道。仁也,義也,禮也,此立人之道,人之所當(dāng)修者。猶地道之于樹,必為莖、為葉、為華、為實(shí)者也。仁也,知也,勇也,此成乎其人之道,而人得斯道以為德者。猶地道之于樹,有所以生莖、生葉、生華、生實(shí)者也。道者,天與人所同也,天所與立而人必繇之者也。德者,己所有也,天授之人而人用以行也。然人所得者,亦成其為條理,知以知,仁以守,勇以作。而各有其徑術(shù),知入道,仁凝道,勇向道。故達(dá)德而亦人道也。以德行道,而所以行之者必一焉,則敏之之事也。故此一章,唯誠為樞紐。

  “誠”為仁義禮之樞,“誠之”為知仁勇之樞,而后分言“誠者天之道”,“誠之者人之道”。須知天道者,在人之天道,要皆敏政之人道爾。

  事親亦須知以知之,仁以守之,勇以作之。知人亦然,知天亦然。如郭公善善而不能用,仁勇不給,則亦無以知人。又事親亦須好學(xué)以明其理,力行以盡其道,知恥以遠(yuǎn)于非。足知雙峰“三達(dá)德便是事親之仁,知人之知”,牽合失理。又況如陳氏所云“有師友之賢,則親親之道益明”,其為膚陋更不待言者乎?況所云“與不肖處,則必辱身以及親”,乃閭巷小人朋兇忤逆之所為,曾何足為知天知人之君子道?而于人君有志行文、武之政者,其相去豈止萬里也!
  釋書之大忌,在那移圣賢言語,教庸俗人易討巴鼻。直將天德王道之微言,作村塾小兒所習(xí)明心寶鑒理會(huì),其辱沒五經(jīng)、四子書,不亦酷哉!

  “所以行之者三”,行者,推蕩流動(dòng)之謂,言以身行于五達(dá)道之中,而此三者所資以行者也。若“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則曰修。修者,品節(jié)之謂:以道為準(zhǔn),而使身得所裁成;以仁為依,而使道得所存主也。
  亦有不以道修身者,如文、景之恭儉,而不足與于先王之典禮。亦有不以仁修道者,如蘇威之五教,非果有惻怛愛民之心,而徒以強(qiáng)民也。若行于五者之閑,而不以知仁勇行之,則世之庸流皆然:正墻面而立,一物不能見,一步不能行矣。二者之辨井然,取之本文而已足。

  以生、安為知,學(xué)、利為仁,困、勉為勇,直不消如此說。此兩條文字,上承“所以行之者一”而言,則俱帶一“誠”字在內(nèi)。后面明放著「從容中道”者,生、安也,“擇善固執(zhí)”者,學(xué)、利也,“愚之明”、“柔之強(qiáng)”者,困、勉也。生知者,“誠明”也;安行者,“至誠”也;學(xué)知者,“明誠”也;利行者,“誠之為貴”也;困知、勉行者,“致曲 ”也。以其皆能極人道之“誠之”,以為德為學(xué),故知之、成功,莫不一也。各致其誠而知用其知,知用其仁,知用其勇;行其知以知之,行其仁以守之,行其勇以作之。上言“所以行之”“之”字,指知仁勇。是三達(dá)德者,皆有知行之二用,且不得以知屬知、行屬仁,而況于以生、安分知,學(xué)、利分仁,困、勉分勇乎?
  所以謂知去聲有行者,如博學(xué)屬知,而學(xué)之弗博弗措,則行矣。至于仁之有知,如字。尤為顯別。顏?zhàn)又吒ナд?,其擇乎中庸者也。若勇之亦有知者,則固曰“知恥近乎勇”矣。今必從而區(qū)分之,則誠明無合一之理。于行無知,則釋氏之驀直做去,不許商量。于知無仁,則釋氏之心花頓開,不落蹊徑。至于以仁為學(xué)、利而非生、安,既無以明辨夫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之與此迥異;以勇為困、勉,則書所謂“天錫勇知”,孟子所謂“若決江河,沛然莫之能御 ”者,又豈非舜、湯之勇乎?
  朱子與諸家之說,彼此各成一家言,而要無當(dāng)于大義,則唯此二段之言,以誠行達(dá)德,而非以知仁勇行達(dá)道也。

  章句“未及乎達(dá)德”句有病,不如小注所載朱子“恐學(xué)者無所從入”一段文字為安。達(dá)德者,人之所得于天也,以本體言,以功用言,而不以成德言。非行道而有得于心。如何可云及與未及?
  知仁勇之德,或至或曲,固盡人而皆有之。特驟語人以皆有此德,則初學(xué)者且不知吾心之中何者為知,何者為仁,何者為勇,自有其德而自忘之久矣。唯是好學(xué)、力行、知恥之三心者,人則或至或曲,而莫不見端以給用,莫不有之,而亦各自知此為[吾]好學(xué)之心,此為吾力行之心,此為吾知恥之心也。則即此三者以求之,天德不遠(yuǎn),而所以修身者不患無其具矣。
  此猶孟子言“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故遇孺子入井而怵惕、惻隱,心之驗(yàn)于情也。唯有得于知,故遇學(xué)知好;唯有得于仁,故于行能力;唯有得于勇,故可恥必知:性之驗(yàn)于心也。唯達(dá)德之充滿具足于中,故雖在蔽蝕,而斯三者之見端也不泯。盡其心則知其性,雖在圣人,未嘗不于斯致功,而修身治物之道畢致焉。豈得謂其“未及乎達(dá)德”而僅為“勇之次 ”哉?
  舜之好問好察,亦其知之發(fā)端于好學(xué)?;刂?,亦其仁之發(fā)端于力行。君子之至死不變,亦其勇之發(fā)端于知恥。性為天德,不識(shí)不知,而合于帝則。心為思官,有發(fā)有征,而見于人事。天德遠(yuǎn)而人用邇,涉于用非盡本體。而資乎氣,不但為性。故謂之“三近”。從所近以通其真,故曰“從入”,曰“繇是以求之”,曰“入德”。朱子此說,其善達(dá)圣言而有功于初學(xué)者極大,章句顧不取之,何也?
一一
  既云“修身以道”,抑云“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此又云“知斯三者則知所以修身 ”,說若龐雜,此中庸之所以不易讀也。唯熟繹本文,以求其條理,則自得之。云“以道” 、云“不可不事親”者,言修身之事也;云“知斯三者”,言修之之功也。事則互相待而統(tǒng)于成,故可云“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抑可云“順親有道,反身不誠,不順乎親”;功則有所循以為資,故知“三近”,而后修身之所以者不迷也。舍其從入之資,則亦茫然無所用以為修矣。
  人道之固然其誠者,身之理著于道;人道之能誠之者,德之幾見于心也。固然與能然者,而一合乎誠,則亦同乎所性而不悖,故統(tǒng)之曰“人道敏政”?!靶奚硪缘馈闭?,太極之有其陰陽也?!爸谷?,知所以修身”,陰陽之有其變合也。陰陽,質(zhì)也;變合,幾也:皆人之所以為人道也。君子修之吉,修此者也。嗚呼!微矣。君子之道斯以為托體于隱,而豈云峰逆推順推,膚蔓之說所得而知!
一二
  “修身則道立”,云峰以為“道即天下之達(dá)道”。字義相肖,輒以類從,此說書之最陋者也。朱子引書“皇建其有極”以釋此,極為典核。洪范說“皇極”,則是“無有作好,無有作惡,無偏無黨,無反無側(cè)”,其與“達(dá)道”豈有交涉?下云“齊明盛服,非禮不動(dòng)” ,止在君身之正直上做工夫,而以天下之無奇邪者為效驗(yàn)。然則章句所云“道成于己而可為民表”,正謂君之身修,而可為斯民不修之身示之則也。
  修身自有修身之事,盡倫自有盡倫之事?!坝H親”以下,乃五達(dá)道事。理雖相因,而事自殊致。無有私好,而天下無偏黨反側(cè)之好;無有私惡,而天下無偏黨反側(cè)之惡:則所謂“上見意而表異,上見欲而姑息”,與夫“宮中好高髻,城中高一尺”之弊,可無慮矣。是道德一而風(fēng)俗同也。
  若五達(dá)道之事,則“親親”為盡父子兄弟之倫,“敬大臣”、“體群臣”、“子庶民 ”為盡君臣之倫,“尊賢”、“懷諸侯”為盡朋友之倫。事各有施,效各有當(dāng)。君于盡倫之外,自有建極之德;民于明倫之外,亦自有會(huì)極之猷。且如陳之奢而無節(jié)、魏之儉而已褊者,夫亦何損于父子、昆弟、夫婦、朋友之恩義?而其君為失道之君,國為無道之國,則唯君之好惡不裁于禮而無可遵之道也。云峰既不知此,乃云“以下八者,皆道立之效”。其因蔽而陷,因陷而離,蓋不待辨而自明矣。
一三
  所謂“賓旅”者,賓以諸侯大夫之來覲問者言之,旅則他國之使修好于鄰而假道者。又如失位之寓公,與出亡之羈臣,皆旅也。唯其然,故須“嘉善而矜不能”。
  當(dāng)時(shí)禮際極重一言一動(dòng)之失得,而所以待之者即異矣。然善自宜嘉,而不能者亦當(dāng)以其漂泊而矜之。以重耳之賢,而曹人裸而觀之,不能嘉善也。周人掠欒盈之財(cái),而不念其先人之功,非以矜不能也。若孟子所言“行旅”,則兼游說之士將適他國者說。傳易者以孔子為旅人,亦此類也。
一四
  “豫”之為義,自與“一”不同。一者,誠也;誠者,約天下之理而無不盡,貫萬事之中而無不通也。豫則凡事有凡事之豫,而不啻一矣;素定一而以臨事,將無為異端之執(zhí)一耶?一者,徹乎始終而莫不一。豫者,修乎始而后遂利用之也。一與豫既不可比而同之,則橫渠之說為不可易矣。
  橫渠之所云“精義入神”者,則明善是已。夫朱子其能不以明善為豫乎?章句云“以在下位者推言素定之意”,則是該治民以上,至于明善,而統(tǒng)以引伸素定之功也。是朱子固不容不以明善為豫,而或問又駁之,以為張子之私言,則愚所不解。
  夫明善,則擇之乎未執(zhí)之先也,所謂素定者也。誠則成物之始,而必以成物之終也。不息則久,悠久而乃以成物,純亦不已,而非但取其素定者而即可以立事。是誠不以豫為功,猶夫明善之不得以一為功,而陷于異端之執(zhí)一也。故以前定言誠,則事既有所不能,而理尤見其不合。浸云“先立其誠”,則“先”者,立于未有事物之前也,是物外有誠,事外有誠。斯亦游于虛以待物之用,而豈一實(shí)無閑之理哉?
  言誠者曰:“外有事親之禮,而內(nèi)有愛敬之實(shí)?!眲t愛敬與事親之禮而同將,豈其于未嘗事親之先,而豫立其愛敬乎?且亦將以何一日者為未嘗事親之日耶?抑知慎終追遠(yuǎn),誠也。雖當(dāng)承歡之日,而終所以慎,遠(yuǎn)所以追,不可不學(xué)問思辨以求其理,是則可豫也。若慎之誠乎慎,追之誠乎追,斯豈可前定而以待用者哉?
  又曰“表里皆仁義,而無一毫之不仁不義”,則亦初終皆仁義,而無一刻之不仁不義矣。無一刻之可不仁不義,則隨時(shí)求盡而無前后之分也。明一善而可以給終身之用,立一誠而不足以及他物之感。如不順乎親,固不信乎友。然使順乎親矣,而為賣友之事,則友其信之耶?故君子之誠之,必致曲而無所不盡焉。
  唯學(xué)問思辨之功,則未有此事而理自可以預(yù)擇。擇之既素,則繇此而執(zhí)之,可使所明者之必踐,而善以至。故曰“凡事豫則立”。事之立者誠也,豫者明也。明則誠,誠則立也。
  一乎誠,則盡人道以合天德,而察至乎其極。豫乎明,則儲(chǔ)天德以敏人道,而已大明于其始。雖誠之為理不待物有,誠之之功不于靜廢;而徹有者不殊其徹乎未有,存養(yǎng)于其靜者尤省察于其動(dòng)。安得如明善之功,事未至而可早盡其理,事至則取諸素定者以順應(yīng)之而不勞哉?
  若云存誠主敬,養(yǎng)之于靜以待動(dòng);夫所謂養(yǎng)之于靜者,初非為待動(dòng)計(jì)也。此處一差,則亦老子所謂“執(zhí)大象,天下往”,“沖,而用之或不盈”之邪說,而賊道甚矣。
  夫朱子之以誠為豫者,則以中庸以誠為樞紐,故不得不以誠為先務(wù)。而樞紐之與先務(wù),正自不妨異也。以天道言,則唯有一誠,而明非其本原。以人道言,則必明善而后誠身,而明以為基,誠之者擇善而固執(zhí)之。是明善乃立誠之豫圖,審矣。
  后此言天道,則誠以統(tǒng)明,而曰“至誠之道,可以前知”,曰“知天地之化育”,有如誠前而明后。然在天道之固然,則亦何前何后,何豫何不豫,何立何廢之有?
  言“豫”言“立”者,為人道之當(dāng)然而設(shè)也。故二十五章云“是故君子誠之為貴”, “誠之者,擇善而固執(zhí)之也”;二十七章云“道問學(xué)”,道者,所取涂以尊德性之謂。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二十九章云“知天”、“知人 ”。蓋無有不以明為先者也。
  道一乎誠,故曰“所以行之者一”。學(xué)始乎明,故曰“凡事豫則立”。若以誠為豫,而誠身者必因乎明善焉,則豈豫之前而更有豫哉?“誠則明”者一也,不言豫也?!懊鲃t誠 ”者豫也,而乃以一也。此自然之分,不容紊者也。
  中庸詳言誠而略言明,則以其為明道之書,而略于言學(xué)。然當(dāng)其言學(xué),則必前明而
后誠。即至末章,以動(dòng)察靜存為圣功之歸宿,而其語“入德”也,則在知幾。入德者,豫之事也。
  張子顯以明善為豫,正開示學(xué)者入德之要,而求之全篇,求之本文,無往不合。朱子雖不取其說,而亦無以折正其非,理之至者不可得而易也。
一五
  “外有事親之禮,而內(nèi)盡愛敬之實(shí)”二句,不可欹重。內(nèi)無愛敬之實(shí),而外修其禮,固是里不誠;不可誤作表不誠說。內(nèi)有愛敬之實(shí),而外略其禮,則是表不誠。事親之禮,皆愛敬之實(shí)所形;而愛敬之實(shí),必于事親之禮而著。愛敬之實(shí),不可見、不可聞?wù)咭病J掠H之禮,體物而不可遺也。
  中庸說“君子之道費(fèi)而隱”,費(fèi)必依隱,而隱者必費(fèi)。若專求誠于內(nèi)心,則打作兩片,外內(nèi)不合矣。“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教者皆性,而性必有教,體用不可得而分也。
一六
  誠之為道,不盡于愛敬之實(shí)。朱子特舉順親之誠一端以例其余耳。到得誠之至處,則無事不然,無物不通。故或問以順親、信友、獲上、治民無施不效而言。
  上云“所以行之者一”,孟子謂“至誠未有不動(dòng)”,一實(shí)則皆實(shí)、行則胥行之旨。且就君、民、親、友而言之,猶是誠身一半事,但說得盡物之性、所以成物、經(jīng)綸大經(jīng)一邊。若誠身之全功,固有盡性成己、立本知化之成能;而存心致知之學(xué),以尊德性、道問學(xué)者,自有其事。若本文特頂事親一項(xiàng)說,則以其成物之誠,本末親疏之施,聊分次第爾。況此原但就在下位者而推之,而非以統(tǒng)括事理之全也。
  不知此,則將以孝經(jīng)立身揚(yáng)名之說,為誠身事親之脈絡(luò)。才以揚(yáng)名為孝,則早有不誠矣。故曰孝經(jīng)非孔氏之舊文。
一七
  中庸一部書,大綱在用上說。即有言體者,亦用之體也。乃至言天,亦言天之用;即言天體,亦天用之體。大率圣賢言天,必不舍用,與后儒所謂“太虛”者不同。若未有用之體,則不可言“誠者天之道”矣。舍此化育流行之外,別問窅窅空空之太虛,雖未嘗有妄,而亦無所謂誠。佛、老二家,都向那畔去說,所以盡著鉆研,只是捏謊。
  或問“一元之氣”、“天下之物”二段,扎住氣化上立義,正是人鬼關(guān)頭分界語。所以中庸劈頭言天,便言命。命者,令也。令猶政也。末尾言天,必言載。載者,事也。此在天之天道,亦未嘗遺乎人物而別有其體。易言“天行健”,吃緊拈出“行”來說。又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tǒng)天”,只此萬物之資始者,便足以統(tǒng)盡乎天,此外亦無有天也。況乎在人之天道,其顯諸仁者尤切,藏諸用者尤密乎?
  天道之以用言,只在“天”字上見,不在“道”字上始顯。道者天之大用所流行,其必繇之路也。周子言誠,以為靜無而動(dòng)有,朱子謂為言人道。其實(shí)天道之誠,亦必動(dòng)而始有。無動(dòng)則亦無誠,而抑未可以道言矣。
一八
  北溪分“天道之本然”與“在人之天道”,極為精細(xì)。其以孩提之知愛、稍長之知敬為在人之天道,尤切。知此,則知“誠者天之道”,盡人而皆有之。故曰“造端乎夫婦”,以夫婦之亦具天道也。只此不思不勉,是夫婦與圣人合撰處,豈非天哉?
  北溪雖是恁樣分別疏明,然學(xué)者仍不可將在人之天道與天道之本然,判為二物。如兩閑固有之火,與傳之于薪之火,原無異火。特麗之于器者,氣聚而加著耳。乃此所云“誠者天之道”,未嘗不原本于天道之本然,而以其聚而加著者言之,則在人之天道也。
  天道之本然是命,在人之天道是性。性者命也,命不僅性也。若夫所謂“誠之者人之道”,則以才而言。才者性之才也,性不僅才也。惟有才,故可學(xué)?!皳裆贫虉?zhí)之”,學(xué)也。其以擇善而善可得而擇,固執(zhí)而善可得而執(zhí)者,才也。此人道敏政之極致。有是性固有是才,有是才則可以有是學(xué),人之非無路以合乎天也。有是才必有是學(xué),而后能盡其才,人之所當(dāng)率循是路以合乎天也。
  人之可以盡其才而至于誠者,則北溪所謂忠信。其開示蘊(yùn)奧,可謂深切著明矣。擇善固執(zhí)者,誠之之事。忠信者,所以盡其擇執(zhí)之功。弗能弗措,而己百己千,則盡己以實(shí)之功也。雖愚,而于忠信則無有愚;雖柔,而于忠信則無有柔者。故曰:“十室之邑,必有如夫子者焉。”人道本于天故。而君子之學(xué),必此為主。三達(dá)德以此行故。
  若知仁勇,則雖為性之德,亦誠之發(fā)見,而須俟之愚明柔強(qiáng)之余,始得以給吾之用。故行知仁勇者以一,而不藉知仁勇以存誠。雙峰、云峰之說,徒為葛藤而喪其本矣。
  繇明而誠者,誠之者也。明則誠者,人之道也。惟盡己以實(shí),而明乃無不用,則誠乃可得而執(zhí)。是以統(tǒng)天下之道于一,而要人事于豫也。豫斯誠也。
一九
  仁義禮是善,善者一誠之顯道也,天之道也。唯人為有仁義禮之必修,在人之天道也,則亦人道也。知仁勇,所以至于善而誠其身也?!罢\乎身” 之誠,是天人合一之功效。所以能行此知之所知、仁之所守、勇之所作于五倫九經(jīng)者,忠信也,人之道也。人于知仁勇,有愚明、柔強(qiáng)之分,而忠信無弗具焉,人道之率于天者也。
  人道惟忠信為咸具,而于用尤無不通。土寄王四行,而為其王。雒書中宮之五,一六、二七、三八、四
九所同資,無非此理。敏政者全在此。其見德也為知仁勇。其所至之善為仁義禮。其用之也于學(xué)、問、思、辨、行,而以博、以審、以慎、以明、以篤,則知仁勇可行焉,仁義禮可修焉,故曰“人道敏政”。朱子所云“表里皆仁義,而無一毫不仁不義”,及云“外有事親之文,內(nèi)盡愛敬之實(shí)”,皆忠信之謂,特引而未發(fā)。北溪顯天德、圣功、王道之要于二字之中,嗚呼至矣哉!
二十
  圣人可以言誠者,而不可以言天道。非謂圣人之不能如天道,亦以天道之不盡于圣人也。
  “不思而得,不勉而中”,人皆有其一端,即或問所謂惻隱羞惡之發(fā)者,皆不假于思勉。特在中人以下,則為忮害貪昧之所雜,而違天者多矣。乃其藉擇執(zhí)之功,己千己百而后得者,必于私欲之發(fā),力相遏閟,使之出而無所施于外,入而無所藏于中,如此迫切用功,方與道中。若圣人,則人之所不學(xué)慮而知能者,既咸備而無雜,于以擇執(zhí),亦無勞其理欲交戰(zhàn)之功,則從容而中道矣。
  其然,則此一誠無妄之理,在圣人形器之中,與其在天而為化育者無殊。表里融徹,形色皆性,斯亦與天道同名為誠者,而要在圣人則終為人道之極致。故章句云“則亦天之道 ”,語意自有分寸,不得竟以天道言圣人審矣。 二一
  “不思而得,不勉而中”,在人之天道所發(fā)見,而非為圣人之所獨(dú)得?!皳裆贫虉?zhí) ”,君子之所學(xué)圣,而非圣人之所不用。所以然者,則以圣人之德合乎天道,而君子之學(xué)依乎圣功也。
  故自此以后十三章,皆言圣合天,賢合圣,天人一理,圣賢一致之旨。使不思不勉者為圣人之所獨(dú)得,則不可名為天道;天無私,凡物皆天道所成。使君子之擇善固執(zhí)為圣人之所不用,則君子終不能循此以至于圣人之域矣。而下云 “明則誠”,云“曲能有誠”以至于化,云“性之德也”,“時(shí)措之宜也”,又豈因他涂而底圣境哉?
  且所謂圣人者,堯、舜、文王、孔子而已矣。堯、舜之“惟精”,擇善也;“惟一” ,固執(zhí)也;“問察”,擇善也;“用中”,固執(zhí)也。文王之“緝熙”,擇善也;“不回”,固執(zhí)也??鬃又皩W(xué)而不厭”,擇善也;“默而識(shí)之”,固執(zhí)也。特于所謂己百己千者,則從容可中,無事此耳。而弗能弗措,己百己千,為學(xué)、利、困、勉者之同功,非學(xué)知、利行之必不須爾。此自體驗(yàn)而知之,非可徒于文字求支派也。
  截分三品,推高圣人,既非中庸之本旨。且求諸本文,順勢(shì)趨下,又初未嘗為之界斷。章句于是不能無訓(xùn)詁氣矣。
二二
  修道,圣人之事,而非君子之事,章句已言之明矣。既須修道,則有擇有執(zhí)。君子者,擇圣人之所擇,執(zhí)圣人之所執(zhí)而已。即如博學(xué)審問,豈圣人之不事?但圣人則問禮于老聃,問官于郯子,賢不賢而焉不學(xué)?君子則須就圣人而學(xué)問之,不然,則不能隱其惡,揚(yáng)其善,執(zhí)兩端而用其中,而反為之惑矣。耳順不順之分也。
  圣人不廢擇執(zhí),唯圣人而后能盡人道。若天道之誠,則圣人固有所不能,而夫婦之愚不肖可以與知與能者也。圣人體天道之誠,合天,而要不可謂之天道。君子凝圣人之道,盡人,而要不可曰圣人。然盡人,則德幾圣矣;合天,則道皆天矣。此又后十三章所以明一致之旨也。
  讀者須于此兩“誠者”兩“誠之者”,合處得分,分處得合,認(rèn)他語意聯(lián)貫之妙。儱侗割裂,皆為失之。
二三
  章句分知仁勇處,殊少分曉。前言知仁勇,只平數(shù)三德,何嘗尊知仁而卑勇?且云“ 三者天下之達(dá)德,所以行之者一”,則自天道而言,唯命人以誠,故人性得以有其知仁勇,自人事而言,則以忠信為主,而后可以行其知仁勇之德于五達(dá)道之閑。朱子所謂“無施而不利”者,知仁勇之資誠以為功也。“及其知之”,“及其成功”,則自從容中道;以至于未免愚柔者,知皆如舜,仁皆如顏,勇皆如不流不倚之君子。既不繇知仁勇以得誠,況可析學(xué)利為知仁,困勉為勇哉?且朱子前業(yè)以生安為知,學(xué)利為仁,而此復(fù)統(tǒng)知仁于學(xué)利,足見語之蔓者,必有所窒也。
  唯章句“而為”二字,較為得之。以誠之者之功,乃以為功于知仁也。然如此說,亦僅無弊,而于大義固然無關(guān)。至于雙峰、云峰之為說,割裂牽纏,于學(xué)問之道,釋經(jīng)之義,兩無交涉。則吾不知諸儒之能有幾歲月,而以消之于此,豈“博弈猶賢”之謂乎!若雙峰以從容為勇,則益可資一笑。其曰“談笑而舉百鈞”,則有力之人,而非有勇之人也。要離之順風(fēng)而頹,羊祜之射不穿札,豈不勇哉?若烏獲者,則又止可云力,而不可云勇。勇、力之判久矣。有力者可以配仁守,而不可以配勇。力任重,而勇御侮。故朱子以遏欲屬勇,存理屬仁。存仁之功,則有從容、竭蹷之別。御侮之勇,則不問其從容與否。項(xiàng)羽之喑惡叱咤,豈得謂其勇之未至哉?故朱子曰:“不賴勇而裕如?!比缳囉乱?,則千古無從容之勇士。子之語大勇曰:“雖千萬人,吾往矣。”是何等震動(dòng)嚴(yán)毅,先人奪人,豈談笑舉鼎之謂哉?
二四
  學(xué)、問、思、辨、行,章句言目而不言序。目者若網(wǎng)之有目,千目齊用;又如人之有目,兩目同明。故存程子廢一不可之說以證之。或問言序,則為初學(xué)者一向全未理會(huì),故不得不緩議行,而以學(xué)為始。其于誠之者擇執(zhí)之全功,固無當(dāng)也。
  朱子語錄有云“無先后而有緩急”,差足通或問之窮。乃以學(xué)為急,行為緩,亦但為全未理會(huì)者言爾。實(shí)則學(xué)之弗能,則急須辨;問之弗知,則急須思;思之弗得,則又須學(xué);辨之弗明,仍須問;行之弗篤,則當(dāng)更以學(xué)問思辨養(yǎng)其力;而方學(xué)問思辨之時(shí),遇著當(dāng)行,便一力急于行去,不可曰吾學(xué)問思辨之不至,而俟之異日。
  若論五者第一不容緩,則莫如行,故曰“行有余力,則以學(xué)文”。弟子尚然,而況君子之以其誠行于五達(dá)道之閑,人君一日萬幾而求敏其政者哉?
第二十一章

  曰“性”、曰“道”、曰“教”,有質(zhì)而成章者也。曰“天命”、曰“率性”、曰“ 修道”,則事致于虛而未有其名實(shí)者也。溯其有質(zhì)成章者于致虛之際,以知其所自來,故曰 “之謂”。
  曰“自誠明”,有其實(shí)理矣;曰“自明誠”,有其實(shí)事矣?!靶浴保瑸楣τ谔煺咭?; “教”,為功于人者也。因其實(shí)而知其所以為功,故曰“謂之”。
  天命大而性小,性屬一人而言。率性虛而道實(shí),修道方為而教已然。命外無性,性外無道,道外無教,故曰“之謂”,彼固然而我授之名也。
  誠明皆性,亦皆教也。得之自然者性,復(fù)其自然者亦性,而教亦無非自然之理。明之所生者性,明之所麗者亦性,如仁義禮等。而教亦本乎天明之所生。特其相因之際,有繼、有存,成性存存,道義之門。有通、有復(fù),則且于彼固然無分之地而可為之分,故曰“謂之”,我為之名而辨以著也。
  黃洵饒緩急之訓(xùn),未當(dāng)二者之義。

  章句云“所性而有”、“繇教而入”,則就性之所凝與教之所成者言,是移下一層說。因取圣賢而分實(shí)之以其人,語自可通。小注所載朱子語錄及或問所取藍(lán)田之說,則畢竟于“性”、“教”兩字不安。
  孟子言“君子所性”一“所”字,與“所欲”、“所樂”一例,言君子所見以為己性者也。觀孟子言耳目口鼻之欲“君子不謂之性”,則知“所性”者,君子所謂之性,非言君子性中之境界,而謂見性后之所依據(jù)也。若其云“堯、舜性之”,則要就堯、舜之功用而言。如“動(dòng)容周旋中禮”四事,皆推本其性之撰,而原其所以得自然咸宜者,性之德也,而非以性為自然之詞也。
  至于教非學(xué),學(xué)非教,義之必不可通也,則尤明甚?!棒斫潭搿闭撸t人之學(xué),而必不可謂教者賢人之事。故藍(lán)田于此,亦有所不能誣,而必云“圣人之所教”。夫?qū)W以學(xué)夫所教,而學(xué)必非教;教以教人之學(xué),而教必非學(xué)。學(xué)者,有事之詞也;教者,成法之謂也。此而可屈使從我之所說,則亦何不可抑古人以徇其私見哉?
  要此一節(jié)文字,自分兩段。上二句以理言,下二句以事言。于理而見其分,則性原天而教自人。于事而著其合,則合天者亦同乎人,而盡人者亦同乎天。既顯分兩段,則陳氏“ 下二句結(jié)上意”之說,真成鹵莽。
  若夫理之分者未嘗不合,則首章已顯明其旨。性、教原自一貫:才言性則固有其教,凡言教則無不率于性。事之合者固有其分:則“自誠明謂之性”,而因性自然者,為功于天;“自明誠謂之教”,則待教而成者,為功于人。前二句固已足達(dá)其理,不待后之復(fù)為申說也。
  愚欲于兩段相承之際為之語曰:圣人之盡性,誠也;賢人之奉教,明也?!罢\則明矣 ”,教斯立矣?!懊鲃t誠矣”,性斯盡矣。如此,則轉(zhuǎn)合明而可以破此章之疑。
  然本文云“誠則明矣”,而不云性則無不明矣;“明則誠矣”,而不云教則可以至于誠矣。是亦足見上二句之未及乎圣人賢人,必待下二句“誠則明矣”一“誠”字,方以言圣人之德足乎誠;“明則誠矣”一“明”字,方以言賢人之學(xué)因乎明。是章句“德無不實(shí)”八句,僅可用以釋下二句“誠”、“明”二字,而上二句則未之釋,此章句之疏也。
  圣人之德自誠而明,而所以爾者,則天命之性“自誠明”也。賢人之學(xué)自明而誠,而其能然者,惟圣人之教“自明誠”也。
  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而翕辟變化,有其實(shí)然,則為等為殺,粲然昭著于萬物之中,一鳶飛魚躍之可以仰觀俯察而無不顯。自誠而明者,惟其有之,是以著之也。于天為命,而于人為性也。然其所以不言命者,則命唯一誠,而性乃有此虛靈不昧之明也。
  圣人之德,以其喻乎己者,紀(jì)綱條理,昭晰不忒,得以列為禮、樂、刑、政,確然行于天下后世,使匹夫匹婦可以與知與能而盡其性。自明而誠者,推其所已明,以為明為不誠者,明夫天理之固誠,而有章有質(zhì),反之天理而皆非妄也;于圣人為道,而于天下為教也。然其所以不言道者,則圣人之于道,唯率其本明,而既立為教,乃使理麗于實(shí)也。
  天不容已于誠,而無心于明。誠者天之道也,明者人之天也。圣人有功于明,而不能必天下之誠明者,圣人立教之本也。誠者教中所有之德也。賢人志于誠,而豫其事于明,則 “不明乎善,不誠乎身”,學(xué)、問、思、辨所以因圣而為功者也。此在天、在人,圣修教、賢繇教之差等,固然其有別。上二句之旨。而在天為誠者,在人則必有其明,明授于性,而非性之有誠而無明。
  故圣人有其誠而必有明,圣之所以盡性而合天者,固其自然之發(fā)見。圣之所明者,賢者得之而可以誠,明開于圣教,而非教之但可以明而無當(dāng)于誠。故賢人明圣人之所明,而亦誠圣人之所誠。賢之所以學(xué)圣人而幾于天者,明尤其用功之資始。然則性必有明而后教立,學(xué)必繇明而后因教以入道,故曰“不明乎善,不誠乎身”。明雖在天所未有而圣必有,“自明誠”“明”字屬圣人說。在賢必用,“明則誠矣”“明”字屬賢人說。中庸所以要功于誠,而必以明為之階牖也。
  一章之旨,大概如此。乃以求以下十二章,無不合符。末章指示入德之功,必以知幾為首。首章平列性、道、教,而必以教為歸,亦無不合符者。然則于此章竟刪抹節(jié)次,混合為一,如陳氏所云“下結(jié)上”者,要其立義漫無歸宿,而大義不顯。子思亦何事為此區(qū)別之言,絕天下以作圣之功哉?
第二十二章

  二十二章以下,章句系之語云“言天道也”,“言人道也”。須知朱子是櫽括來說個(gè)題目,便人記憶。其實(shí)則所云“言天道”者,言圣人之具體乎天道也;“言人道”者,言君子之克盡乎人道也。圣人自圣人,天自天,故曰“可以贊”,“可以參”,曰“如神”,曰“ 配天”,俱有比擬,有差等?!翱梢浴闭?,未可而可之詞也。曰“如”、曰“配”者,雖異而相如、相配也。
  孟子言“圣人之于天道”,固有分別,一如言“仁之于父子”。仁者心德,父子者天倫。仁非即父子,則天道亦非即圣人審矣。
  又獨(dú)以人道歸君子,亦不可。人道須是圣人方盡得。故言人道章亦曰“唯天下至誠為能化”,曰“大哉圣人之道”;言天道章亦云“能盡其性”。在天為命,在人為性。盡性,固盡人道也。論語言“性與天道”,性、天之分審矣。直至贊化育,參天地,而后圣人之體天道者見焉。要其體天道者,亦以其盡人道者體之爾。
  此等處,中庸原要說合,見得“知之”、“成功”之一。故于圣人分上,說“天地之化育”,“天地之道”,“維天之命”,“天地之所以為大”;于君子分上,說“圣人之道,峻極于天”,說“誠者自成,所以成物”,說“建諸天地而不?!?,乃至動(dòng)察靜存之功,馴至于“上天之載,無聲無臭”,無非此理。圣則合天矣,賢則合圣矣。合圣,而于天又豈遠(yuǎn)哉?諸儒徒區(qū)區(qū)于生安、學(xué)利、困勉之分,而不知盡性即以至命之合,大失本旨。

  或問于第二十章說誠之處,推天人之本合,而其后,人遂有不誠以異乎天者,其害在人欲;至此章言至誠盡性,而以“無人欲之私”為之脈絡(luò)。此朱子吃緊示人語,轉(zhuǎn)折分明,首尾具足,更不囫圇蓋覆。其不取程子“窮理便是至命”之說,亦爭此耳。
  蓋誠者性之撰也,性者誠之所麗也。性無不誠,仁義禮知,皆載忠信。非但言誠而即性。性有仁義禮知。誠以行乎性之德,非性之無他可名而但以誠也。性實(shí)有其典禮,誠虛應(yīng)以為會(huì)通。性備乎善,誠依乎性。誠者天之用也,性之通也。性者天用之體也,誠之所干也。故曰“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梢苑终\與性為二,而相因言之。天用之體,不閑于圣人之與夫婦。無誠以為之干,則忮害雜仁,貪昧雜義,而甚者奪之。因我所固有之大用誠,以行乎天所命我之本體性,充實(shí)無雜,則人欲不得以乘之,忮害等無所假托則不雜。而誠無不干乎性,性無不通乎誠矣。
  抑朱子以盡心為盡其妙用,盡性為盡其全體,以體言性,與愚說同。而盡其虛靈知覺之妙用者,豈即誠乎?于此則更有辨。
  孟子以知言,此以行言。則“知性”與“盡性”對(duì),而于“知”與“盡”分知行;“ 盡心”與“至誠”對(duì),而于“心”與“誠”分知行。問者有所未察,故以“盡心”“盡性” 為疑,朱子則已別白之矣?!氨M心”者,盡其虛靈知覺之妙用,所謂“明善”也。“至誠” 者,極至其篤實(shí)充滿之大用,所謂“誠身”也。“存心養(yǎng)性”者,誠之之事也?!氨M性”者,事天之效也。
  君子學(xué)繇教入,自明而誠,則以“盡心”為始事。圣人德與天合,自誠而明,則略“ 盡心”而但從“誠身”始。圣人無欲,不待“盡心”以揀乎理欲之界。賢人遏欲以存理者也,而遏欲必始于晰欲,故務(wù)“盡心”;存理必資乎察理,故務(wù)“知性”。孟子為思誠言其義,與下言人道諸章義通,不可引作此章之證。

  章句云“此自誠而明之事”,則盡人物之性,贊化育,參天地,皆以極明之用也?!?知無不明”,固明也。“處無不當(dāng)”,則是誠以成物,而亦為明之效者,明之所至,誠用皆達(dá)也。
  盡人物之性,明只是教,而不可謂性;則“自明誠謂之教”,乃以言“自誠明”者明后之功用。既誠以生明而明復(fù)立誠,其非竟言賢人之學(xué)可知已。若賢人則須于人物之性,求知之明,求處之當(dāng),于己之性,察而繇之,其不能即謂之教,審矣。
  以此知“自明誠”“明”字,亦以成德言,而無工夫。“自誠明”者亦有其“自明誠 ”也。直至“明則誠矣”“明”字,方為賢人之學(xué)而有力。不然,則此“自誠明”之事,何以不自明止?必處之當(dāng)故。而朱子所云“教化開通處得其理”,又豈非教之謂乎?
  大抵此等處須要活看。如下章言“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固非“自誠明”之事,而抑何以先誠而后明耶?自明誠者,亦自誠而復(fù)明。

  說此“至誠”必是有德有位,陳氏之膚見也。本文云“盡人之性”、“盡物之性”, “盡”字自在性上說,不在人物上說。一人亦人也,千萬人亦人也;用物之宏亦物也,用物之寡亦物也。豈孔子之未得位而遂不能盡人物之性耶?
  此與作禮樂不同。彼以行于天下言,則須位。此就其所知、所處之人物言,則不須位。陳氏死認(rèn)朱子“黎民于變時(shí)雍,鳥獸魚鱉咸若”之語,便煞著堯、舜說。不知朱子本文一 “如”字,是活語,極其至處,則時(shí)雍咸若而皆非分外。然抑豈必時(shí)雍咸若而后能盡人物之性,以幾于贊化參天也哉?
第二十三章

  “曲”云者,如山一曲、水一曲之曲,非一方一隅之謂也。從縱上說,不從方上說。斯道之流行者不息,而曲者據(jù)得現(xiàn)前一段田地,亦其全體流行之一截也。
  總緣此指誠而言,固不可以仁義之一端代之。“致曲”而“曲能有誠”,此等天資,與乍見孺子入井而惻隱之今人,自不一格。彼特一念之善,發(fā)于不知不覺之際,恍惚靈動(dòng),而非有無妄之可據(jù)。其于未見孺子之前,孺子見已之余,猶夫人之不仁也。若此之“曲”,則大概皆循義理而行,特不能于痛癢關(guān)心之處,親切警惺,如固有之。唯此一“曲”,則實(shí)有之而無妄,茍能所擇皆善,則所信益弘,而無有不誠,遂俾形、著、明、動(dòng)、變、化之效,無不捷得,足以知非乍見孺子入井之心所可幾也。程、朱之言,特借以顯“曲”為全體盡露之一節(jié),而以擴(kuò)充盡“致”字之義,非謂四端之即為“曲”也。
  小注“既是四端,安得謂之曲”一問,問者先不曉了。朱子亦但就其問處答,故不可據(jù)為典要。若朱子“須于事上論,不當(dāng)于人上論”之說,斯為近之。曲者,獨(dú)于一事上灌注得者誠親切。其實(shí)此誠,元是萬行共載的。則養(yǎng)繇基之于射,亦是誠之全體見于一曲,其事小則其所誠者亦小耳。程子引喻,亦未為過。但所云“用志不分”,則屬乎好學(xué)力行而非誠耳。
  誠者,周流乎萬事萬物,而一有則全真無二者也。一念之誠,一事之誠,即全體之誠;直至盡性合天,更無增加。與見孺子入井之心,有端而無仁之大用者不同。非猶夫四端為一星之火,涓涓之水也。
  抑四端如人之有四體,手自手而足自足。誠如人之有心,無定在而無在非其定在也。故一事一念,原該全體,致之即充,而不待于取譬以旁通。則或問“悉有眾善”之說,亦從此而生,特未為之靠定“誠”字,不免有所窒礙,如四端之說者。蓋惻隱與羞惡殊心,余二亦爾。故可目言之為四,并列之為端。誠則同歸而行乎殊涂,一致而被乎千慮,雖其一曲,亦無有可分派而并立也。唯察乎“曲”之為“曲”,則眾說紛紜,不辨而自定矣。

  黃氏“物格知至之后,致曲與固執(zhí)并行”之說,甚為有功于圣學(xué);似與龜山學(xué)、問、思、辨、篤行之說,相為異同。
  乃所謂篤行者,元有二義。一事之已行者,專力以造其極,此以執(zhí)為篤也。眾事之待行者,推廣而皆盡其理,此以致為篤也。故曰“行之弗篤弗措”,與上言“弗知”、“弗能 ”、“弗得”不同。行但期于篤,而不可云行之弗成弗措,初非以一行之成為止境也?!爸虑倍?,收拾盡“誠之者”一大段工夫。學(xué)、問、思、辨者,“致”前之功也。非博、審、慎、明,則曲無以致。一曲能誠,則既不患其執(zhí)之不固,而唯是致之宜弘也。至于能致,則其執(zhí)一曲而能固者不待言,而其用力于學(xué)、問、思、辨之深,亦可見矣。則黃氏之說以著夫擇善以后之功而析為二;二者皆篤行事。龜山之旨,則以包乎固執(zhí)之前而統(tǒng)其成也;又在讀者之善通爾。

  在己為“形”,被物為“著”,己之感物曰“動(dòng)”,物之應(yīng)感曰“變”。六“則”字皆為急辭,而“形則著、動(dòng)則變”二層,尤是一串事。如瞽瞍允若,“化”也,非但“變” 也;瞽瞍底豫,則“變”也。舜之感瞍而生其豫者“動(dòng)”也,瞍因自豫悅而忘其頑者“變” 也。起念為“動(dòng)”,其幾在動(dòng)之者,而彼未能自主。成念為“變”,變其未動(dòng)以前之心,而得善于己矣。

  “形”兼言、行、動(dòng)而言。“著”則人聞其言而知其為善言,見其行與動(dòng)而知其為善行善動(dòng)。“明”則言為法,行為則,動(dòng)為道,與天下共明斯道矣。此“明”字與“明則誠矣 ”“明”字大異,而與“自誠明”“明”字亦無甚分。
  所謂“光輝”者,教之行于天下后世者也。天下后世之道大明于己之謂光,君子之道及于天下后世之謂輝。光如日月輪郭里的赤光白光,輝則其芒耀之自天而下屬于地中閑的暉焰?!懊鳌弊峙c“光輝”字自別。茹者之謂明,吐者之謂光。此言及物之光輝而云明者,言物之所資以為明,己之所施物以明者也。如日之光輝,令目與鏡得之以為明,故“明則動(dòng)” 分己與物處,雖是一大界限,而亦以“則”字急承之。

  章句所謂“誠能動(dòng)物”者,在孟子但就治民、獲上、順親、信友而言。實(shí)則孟子所言,行也,而未及于教也。此言“明則動(dòng)”者,包括甚大,兼行之所感與教之所啟而統(tǒng)言之。曰 “著”、曰“明”,則有制禮、作樂、詳刑、勅政之事矣。若無位之君子,則有道足興,聞風(fēng)而起,皆其動(dòng)物之效。愚所舉瞽瞍底豫,亦聊指一端,以發(fā)字義爾。
第二十四章

  或問所云“術(shù)數(shù)推驗(yàn)之煩”,正以破至誠之不以祥妖、蓍龜為知。其云“意想測(cè)度之私”,正以破至誠之不緣四體之動(dòng)而知。子貢知二君之死亡,而夫子以為“不幸”,以其為測(cè)度也。
  小注所載朱子語錄,是門人記成文字時(shí)下語不精通。其云“但人不能見”者,就理之形見而言,已撇開妖祥、蓍龜、四體等項(xiàng)上面說。彼亦皆是此理,而此理則非常人之所見,其所見必繇象數(shù)也。至其云“蓍龜所告之吉兇,非至誠人不能見”,此又就俗情中借一引證。所謂“至誠人”者,亦就其術(shù)中之篤信者言之耳,故加“人”字以別之。人者微詞也。云峰不知此意,乃認(rèn)定在象數(shù)上知吉兇,則甚矣其愚也。
  禎祥、妖孽之必有,蓍龜、四體之先見,此是鬼神之誠。鬼神體物而不可遺,無心于知,而昭察兆見者不誣,故人得憑之以前知,斯鬼神之明也。唯“誠則明”,鬼神之誠不可掩者也,是以不待至誠,而人得因以前知。
  天地閑只是理與氣,氣載理而理以秩敘乎氣。理無形,氣則有象,象則有數(shù)。此理或紊,則象不正而數(shù)不均,大而顯著,細(xì)而微動(dòng)。非至誠之實(shí)有其理,則據(jù)其顯者以為征,迎其微者以為兆,象數(shù)之學(xué)所自興也。
  至誠者理誠乎己,則“惠迪吉”,迪乎我而即吉也;“從逆兇”,逆乎我而即兇也。如會(huì)做文字人看人試闈文字,當(dāng)于其心則知其售,不當(dāng)于其心則知其不售,卻與精于卜筮者一例取準(zhǔn)。所以書云“唯先蔽志,昆命于元龜”,則固已先天而天不違矣。
  鬼神之為妖為祥,在蓍龜而見,在四體而動(dòng)者,非有意想也,至誠之道也。在天之至誠。人之用此以知鬼神之所知者,則推測(cè)之小道也。“至誠如神”,與鬼神同以至誠之道而前知之。而善為術(shù)數(shù)、精于測(cè)度者,則藉鬼神之誠明以知之,是神自效也,非彼之能如神也。如董五經(jīng)知程子之至,卻云“聲息甚大”,其所藉者聲息也,非聲息則彼且惘然矣。
  俗有本命元辰來告之說,亦是藉當(dāng)體之鬼神。而程子所云“知不如不知之愈”,直以吾身之誠有不足,故藉乎神以為明,而非其明也。藉乎神,則己與神為二。令其知者一,因而知者又一,此二之說也。與神為二,則神固誠而己不誠。己既不誠,乃以篤信夫神之區(qū)區(qū)者為誠,其亦微矣。
  乃其大端之別,則至誠所知者,國家之興亡也,善不善之禍福也。若今日晴,明日雨,程先生之來不來,此亦何煩屑屑然而知之哉?圣人所以須前知者,亦只為調(diào)燮補(bǔ)救,思患預(yù)防,與夫規(guī)恢法制,俟后圣而不惑耳;一切尖尖酸酸底人事家計(jì),則直無心情到上面去。
  又如“亡秦者胡”,“點(diǎn)撿作天子”,既無可如何區(qū)處,亦不勞知得。如夫子說子路不得其死,亦須是警戒他,教涵養(yǎng)其行行之氣。不成只似張憬藏一流,判斷生死以炫其術(shù)?但國家之興亡,夫人之禍福,徒以一端之理斷之,則失者亦眾。如孔子言衛(wèi)靈公之不喪,即非季康子之所知??底又裕菬o理也。
  乃必如孔子,于善惡得失,如冷暖之喻于體,亦如王者之自操賞罰,酌量皆平,則輕重長短緩急宜稱,在理上分得分?jǐn)?shù)清切。而氣之受成于理,為順為逆,為舒為促,為有可變救,為無可變救,直似明醫(yī)人又曾自療過己身此病來,及看人此病,斷不浪憂浪喜,而所以施之藥石者,一無妄投,茍嘗試焉,而未有不能生之者也。
  其在他人,則或以數(shù)測(cè)而反知之,以理度而反失之。唯其理之未實(shí)而不達(dá)乎神之所以誠也。以數(shù)測(cè)者,非其人之能知也,因其一念之篤信而神憑之也。鬼神之體乎誠而不可掩,其道可以前知也。以理知者,無待于鬼神,而與鬼神同其吉兇也。至誠之能體夫誠,而“誠則明”,其道可以前知也。其道同,故“至誠如神”;神可以知者,無不知矣。云峰無此境界,故信不能及,而謂必繇妖祥卜筮,亦其宜矣。

  章句云“無一毫私偽盡己則無私,以實(shí)則無偽。留于心目之閑”一句,是透徹重圍語。私者私意也,偽者襲義也。
  以己之私意論順逆,順于己之私者則以為順,逆于己之私者則以為逆。如子路言“何必讀書然后為學(xué)”,則亦不知為宰之足以賊子羔也。
  以口耳所得,襲義而取之,則所謂順者必有其不順,所謂逆者未必其果逆。如徒聞“ 喪欲速貧,死欲速朽”,非實(shí)得于己而見其必然,則速貧而無以仰事俯育,速朽而作不孝之俑矣。
  義理本自廣大,容不得私;本自精微,非偽所及。而禍福興亡,一受成于廣大精微之天道,則必其廣大無私、精微不偽者,然后可與鬼神合其吉兇而不爽。若此者,豈但如小注所云“能見蓍龜吉兇之至誠人”乎?故章句、或問而外,朱門諸子所記師言,過口成酸,讀者當(dāng)知節(jié)取。
第二十五章

  此章本文,良自清順,而諸儒之言,故為紛糾,徒俾歧路亡羊??傄源说葏^(qū)處,一字不審,則入迷津。如第一句,章句下個(gè)“物”字,第二句下個(gè)“人”字,止為道理須是如此說,不容于誠則遺夫物而以道委之物。實(shí)則兩“自”字,卻是一般,皆指當(dāng)人身上說。故或問復(fù)取程子“至誠事親則成人子,至誠事君則成人臣”之說,以為之歸。
  繇章句言,則該乎物而論其本然。繇程子之言,則歸乎當(dāng)人之身而論其能然。兩說豈不自相矛盾?須知章句于此下一“物”字,是盡著道體說,教圓滿,而所取程子之說,則以距游、楊“無待”之言誤以“自”為“自然”之自,而大謬于歸其事于人之旨也。故章句又云“誠以心言”。曰“心”,則非在天之成萬物者可知矣。
  乃此所云心,又與或問解第二節(jié)以實(shí)理、實(shí)心分者不同?;騿査茖?shí)心者,人之以實(shí)心行道者也。章句所云心者,謂天予人以誠而人得之以為心也。
  此“心”字與“性”字大略相近。然不可言性,而但可言心,則以性為天所命之體,心為天所授之用。仁義禮知,性也,有成體而莫之流行者也。誠,心也,無定體而行其性者也。心統(tǒng)性,故誠貫四德,而四德分一,不足以盡誠。性與生俱,而心繇性發(fā)。故誠必托乎仁義禮知以著其用,而仁義禮知靜處以待誠而行。是以胡、史諸儒竟以誠為性者,不如章句之言心也。
  乃所謂心,則亦自人固有之心備萬物于我者而言之。其與或問所云“實(shí)心”,固大別也。知此,則程子之以能然言者,一章句之說為本然者也。
  抑所謂以心言、以理言者,為“誠者”“而道”四字釋耳,非以釋夫“自成”“自道 ”也。若本文之旨,則“誠”與“道”皆以其固然之體言之,又皆兼人物而言之?!白猿伞?“自道”,則皆當(dāng)然而務(wù)致其功之詞,而略物以歸之當(dāng)人之身。若曰:天所命物以誠而我得之以為心者,乃我之所以成其德也;天所命我以性而人率之為道者,乃我之所必自行焉而后得為道也。以誠自成,而后天道之誠不虛;自道夫道,而后率性之道不離。誠麗乎物以見功,物得夫誠以為干。萬物皆備之誠心,乃萬物大成之終始。誠不至而物不備于我,物不備則無物矣。
  故君子知人心固有其誠,而非自成之,則于物無以為之終始而無物;則吾誠之之功,所以凝其誠而行乎道,其所為“自成”“自道”者,一皆天道之誠、率性之道之所見功。是其以體天而復(fù)性者,誠可貴也。而又非恃天之畀我以誠,顯我以道,遂可因任而自得之為貴。則所貴者,必在己之“自成”而“自道”也,惟君子之能誠之也。誠之,則有其誠矣。有其誠,則非但“成己”,而亦以成物矣。從此以下,理事雙顯。
  以此,誠也者,原足以成己,而無不足于成物,則誠之而底于成,其必成物審矣。成己者,仁之體也。成物者,知之用也。天命之性,固有之德也;而能成己焉,則是仁之體立也;能成物焉,則是知之用行也。仁、知咸得,則是復(fù)其性之德也。統(tǒng)乎一誠,而己、物胥成焉,則同此一道,而外內(nèi)固合焉,道本無不宜也。性乎誠而仁、知盡焉,準(zhǔn)諸道而合外內(nèi)焉,斯以時(shí)措之而宜也。君子誠之之功,其能有誠也如此。
  是其自成者即誠也,人而天者也;自道者即道也,身而性焉。惟天道不息之妙,必因人道而成能,故人事自盡之極,合諸天道而不貳。此繇教入道者所以明則誠焉,而成功一也。此章大旨,不過如此。以是考諸儒之失得,庶不差矣。

  此章之大迷,在數(shù)字互混上。朱子為分析之以啟其迷,乃后來諸儒又執(zhí)所析以成迷,此訓(xùn)詁之學(xué)所以愈繁而愈離也。
  “自成”“自”字,與“己”字不同。己,對(duì)物之詞,專乎吾身之事而言也。自,則攝物歸己之謂也。朱子恐人以“自成”為專成夫己,將有如雙峰之誤者,故于章句兼物為言。乃迷者執(zhí)此,而以為物之成也,固有天成之,而不因乎人者矣,遂舉“自成”而一屬之天理之自然,則又暗中游、楊“無待”之妄而不覺。
  乃本文之旨,則謂天道之誠,此無待。我可以自成其心而始可有夫物也。此有待。故“誠”之為言,兼乎物之理,而“自成”則專乎己之功。誠者,己之所成,物之所成;而成之者,己固自我成之,物亦自我成之也。
  又言“誠”而更言“道”,前云“誠者天之道”,此雙峰之所繇迷也。不知道者率乎性,誠者成乎心,心性固非有二,而性為體,心為用,心涵性,性麗心,故朱子以心言誠,以理言道,章句已云“性即理也”。則道為性所賅存之體,誠為心所流行之用。賅用存故可云費(fèi),流行故可云無息。諸儒不察,乃以性言誠,則雙峰既不知朱子異中之異,而諸儒抑不知朱子同中之異也。
  又章中四“物”字,前二“物”字兼己與物而言,兼物與事而言,則或下逮于草木禽獸者有之。然君子之誠之也,自以處人接事為本務(wù)。如小注所云“視不明、聽不聰,則不聞是物、不見是物,而同于無物”,不聞不見者,同于己之無耳無目也;不聞是物、不見是物者,同于己之未視是物、未聽是物也。然要必為己所當(dāng)有事者,而其終始之條理,乃不可略。若飛鳥之啼我側(cè),流螢之過我前,即不明不聰,而亦何有于大害哉?“誠者物之終始”,不擇于我之能有是物與否而皆固然,則可下洎于鳥獸草木而為言;若夫“不誠無物”,固已舍草木鳥獸而專言人事矣。
  顧此“無物”字,則猶兼己而言,而不如下“成物”“物”字之與“己”為對(duì)設(shè)之詞。蓋“無物”之物,大要作“事”字解,或問言之極詳;特不可以“事”字易之,則如楊氏無君之非不忠,墨氏無父之非不孝也。言筌之易墮,有倚則偏,故北溪引季氏跛倚以祭,雖為切當(dāng),而末云“與不祭何異”,語終有疵,不如云“與無鬼神何異”或云“與無祭主何異 ”之為當(dāng)也。
  又“物之終始”一“終”字,與下“無物”一“無”字,相去天淵。無者無始也,并無終也。始者固有始也,而終者亦有終也。程子以徹頭徹尾言終始,則如有頭有尾,共成一魚,有始有終,共成一物。其可以頭為有,尾為無乎?
  小注中“向于有”、“向于無”之云,乃偏自天之所以賦物者而言,而不該乎人之所受于天之誠。須知“誠者天之道”,大段以在人之天為言,而在天之天,則人所無事,而特不可謂其非以誠為道耳。
  乃“向于無”一“無”字,止當(dāng)“死”字看,與本文“無”字不同。即在天而言,如生一趙姓者為始,趙姓者之死為終,其生之也向于有,其死之也向于無。若夫誠所不至而無此物,則如天下原無此趙姓之人,既已不生,何得有死?況于在人之天而兼乎理與事矣,則始者事之初也,終者事之成也,尤非始有而終無也。若以生死而言,則必全而生之,全而歸之,而后為誠之終。若泛然之人,氣盡神離而死也,則其不誠固已久矣,而又何得謂之終哉?
  故曰:“君子曰終,小人曰死?!笔侵K者成之詞,與大學(xué)“事有終始”之終相近,而不可以澌滅殆盡為言。且死者亦既有死矣,異于無之謂矣。無者非所得有也,非其終之謂也。楊氏無君而可謂君之終,墨氏無父而可謂父之死乎?
  以此知程子徹首徹尾之義為不可易。朱子推廣之曰“自始至終,皆實(shí)理之所為”,言尤明切。乃又曰“至焉之終始,即其物之終始”,則又以閑斷處為終,則亦或問之疵,不可不揀其毫厘之謬者也。
  又章句釋“性之德也”,云“是皆吾性之固有”,以理言而不以功效言。乃上云“仁者體之存”,則必有存其體者矣;“知者用之發(fā)”,則必有發(fā)其用者矣。則小注所云“盡己而無一毫之私偽”,“因物成就,各得其當(dāng)”,“克己復(fù)禮”,“知周萬物”,而或問抑云 “子思之言主于行”,固皆就君子之功效而立說?!靶灾乱病倍洌橅斏衔?,更無轉(zhuǎn)折,不得以仁知非成己成物者已成之德,則亦不得以“性之德”“合外內(nèi)之道”為自然之理矣。
  故愚于此,以理事雙說,該盡此七句之義,而“性”字之釋,則既可與性道之性一例,亦可以“堯、舜性之也”之性為擬。猶夫“唯天下至誠為能化”,即為“不思不勉”之至誠,亦即“致曲有誠”之至誠也。
  中庸每恁渾淪說,極令學(xué)者誤墮一邊。唯朱子為能雙取之,方足顯君子合圣,圣合天,事必稱理,道凝于德之妙。下此如譚、顧諸儒,則株守破裂,文且不達(dá),而于理何當(dāng)哉?至于史伯璇、許東陽之以自成為自然而成,饒雙峰之以合外內(nèi)而仁知者為誠,云峰之以性之德為未發(fā)之中,則如卜人之射覆,恍惚億測(cè),歸于妄而已。
第二十六章

  天之所以為天者不可見,繇其博厚、高明、悠久而生物不測(cè)也,則可以知其誠之不貳。至誠之所存者非夫人之易知,唯圣知之。繇其博厚、高明、悠久之見于所征者,則可以知其誠之不息。此自用而察識(shí)其體。中庸確然有以知之,而曰“故至誠無息”,“故”字須涵泳始見。
  章句以其非大義所關(guān)而略之。饒、胡智不足以知此,乃云“承上章而言”。上章末已云“故時(shí)措之宜也”,連用兩“故”字,豈成文理?朱子業(yè)已分章矣,猶如此葛藤,何也?

  所謂征者,即二十二章盡人物之性之事,亦即二十七章發(fā)育峻極、禮儀威儀之事,亦即三十一章見而敬、言而信、行而說之事。悠遠(yuǎn)、博厚、高明,即以狀彼之德被于人物者,無大小久暫而無不然也;則至誠之一言一動(dòng)一行,皆其悠遠(yuǎn)之征。文王之時(shí),周道未成,而德之純也,已與天同其不已。北溪“唯堯、舜為能然”之說,是以年壽論悠久也,其亦末矣。

  一二者數(shù)也,壹貳者非數(shù)也。壹,專壹也。貳,閑貳也。游氏得一之說,不特意犯異端,而字義亦失。老氏云:“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逼渌^一者,生二生三之一,即道失而后有德、德失而后有仁義之旨。“玄之又玄”、“沖而不盈”者曰一。有德,則與道為二矣。有仁義,則終二而不一矣。得一者,無二之謂。必?zé)o仁無義,而后其一不失也。維摩經(jīng)所言“不二法門”者,亦即此旨。是豈非邪說之宗耶?
  若中庸之言“不貳”也,則“元亨利貞”,“時(shí)乘六龍”而“大明終始”,固無所不誠,而豈但二哉?二亦不貳,三亦不貳,即千萬無算而亦不貳也。彼言一粒粟中藏世界,而此言“同歸而殊涂,一致而百慮”,豈相涉哉?
  且誠之不至而有貳焉者,以不誠閑乎誠也。若夫天,則其化無窮,而無有不誠之時(shí),無有不誠之處,化育生殺,日新無已,而莫有止息焉;為元、為亨、為利、為貞,德無不有,行無不健,而元亦不貳,亨、利、貞亦無弗不貳。豈孤建一元,而遂無亨、利、貞以與為對(duì)待之謂乎?故至誠之合天也,仁亦不貳,義亦不貳,三百三千,森然無閑,而洗心于密。又豈如老氏所云“得一以為天下貞”哉?得一則必不可為天下貞。如得南則不正乎東,得仁則不正乎義。故曰:“所惡于執(zhí)一者,為其賊道,舉一而廢百也?!?
  若其云“可一言而盡”者,則與第二十章所云“所以行之者一也”一例,不斥言誠,而姑為引而不發(fā)之詞;非謂一言可盡,而二言即不可盡也。猶夫子之言“一以貫之”,而不容斥指其所貫之一。曾子以“忠恕”答門人,則猶章句之實(shí)一以誠也。圣人于此等處,非不欲顯,而修辭立誠,不能予人以易知而煞為之說,以致銖絫之戾于理。繇忠恕者,曾子之所得于一,而圣人非執(zhí)忠恕以為一。天地之道,可以在人之誠配,而天地則無不誠,而不可以誠言也。云“誠者天之道”,以在人之天言耳。
  乃天地之所以“生物不測(cè)”者,惟其一言可盡之道;“為物不貳”者,即在至誠之所謂誠。至誠之所以必征為博厚、高明、悠久者,惟其得乎天地一言可盡之道,以誠至而無息。一言而盡,配以圣人之至誠;為物不貳,配以圣人之無息。非謂一言之居要而無待于二,審矣。
  無息也,不貳也,不已也,其義一也。章句云“誠故不息”,明以“不息”代“不貳 ”。蔡節(jié)齋為引伸之,尤極分曉。陳氏不察,乃混不貳與誠為一,而以一與不貳作對(duì),則甚矣其惑也!
  天地之不貳,惟其終古而無一息之閑。若其無妄之流行,并育并行,川流而萬殊者,何嘗有一之可得?諸儒不察,乃以主一不雜之說,強(qiáng)入而為之證,豈天地之化,以行日則不復(fù)行月,方生柳則不復(fù)生桃也哉?
  至誠者,以其表里皆實(shí)言也。無息者,以其初終不閑言也。表里皆實(shí)者,抑以初終無閑,故曰“至誠無息”,而不曰至誠則不息?!翱梢谎远M”者,天載之藏?zé)o妄也?!捌錇槲锊毁E”者,天行之健不息也。藏諸用而無妄者,顯諸仁而抑不息,故曰道可一言而盡而為物不息。道以干物,物以行道,道者化之實(shí),物者化之用。不曰道不雜二而生物不測(cè)也。道者本也,物者體也,化也。道統(tǒng)天,體位天,而化行天也。嗚呼!言圣、言天,其亦難為辭矣,而更益之妄乎?
第二十七章

  如修祖廟、陳宗器、設(shè)裳衣、薦時(shí)食,以至旅酬、燕毛等,則“禮儀”、“威儀”之著為道者也。如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明之而治國如示諸掌者,則圣人之道所以“發(fā)育萬物,峻極于天”者,亦可見矣。關(guān)雎、麟趾之精意,發(fā)育、峻極者也,故下以“高明”、“廣大”言之。得此以為之統(tǒng)宗,而周官之法度以行,則“禮儀”、“威儀”之備其“精微”而合乎“中庸”也。自圣人以其無私無欲者盡其性而盡人物之性,則“發(fā)育萬物”之道建矣。盡人物之性,而贊化育、參天地,則“峻極于天”之道建矣。中庸一力見得圣人有功于天地萬物,故發(fā)端即說位育。如何可云“不成要使他發(fā)育”?故知小注朱子之所云,必其門人之誤記之也。
  況其所云“充塞”者,亦必有以充之塞之,而豈道之固然者本充塞乎?道之固然者天也,其可云天充塞天地耶?即使云天地之化育充塞天地,此亦不待言而自然,言之為贅矣。
  章首說個(gè)“大哉圣人之道”,則是圣人所修之道,如何胡亂說理說氣?易云“圣人以茂對(duì)時(shí)育萬物”,詩云“文王在上,于昭于天”,須是實(shí)有此氣象,實(shí)有此功能。而其所以然者,則亦其無私無欲,盡高明廣大之性,以盡人物之性者也。乃圣人修之為道,亦必使天下之可共繇,則所謂精一執(zhí)中,所謂不動(dòng)而敬、不言而信者,皆道之可以詔夫后之君子者也。
  中庸說人道章,更不從天論起,義例甚明。于此更著「圣人”二字,尤為顯切。德性者,天道也。亦在人之天道。德性之尊者,圣人之道也?!白鸬滦浴闭?,君子之功也。雙峰用小注之意,而益引人入棘,刪之為宜。

  章句以存心、致知分兩截,此是千了萬當(dāng)語。雙峰以力行生入,史伯璇業(yè)知其非,而其自為說,又于致知中割一半作力行,此正所謂騎兩頭馬者??偩壦诒疚奈吹们迩?,故爾膠轕。
  知行之分,有從大段分界限者,則如講求義理為知,應(yīng)事接物為行是也。乃講求之中,力其講求之事,則亦有行矣;應(yīng)接之際,不廢審慮之功,則亦有知矣。是則知行終始不相離,存心亦有知行,致知亦有知行,而更不可分一事以為知而非行,行而非知。故饒、史之說,亦得以立也。
  乃此章句所云致知者,則與力行大段分界限者也。本文云“盡精微”,盡者析之極也,非行之極也。于察之則見其精微,于行之則亦顯著矣。“道中庸”者,以之為道路而不迷于所往也。如人取道以有所適,其取道也在欲行之日,而不在方行之日也?!爸隆敝疄橹?,固已?!俺纭敝疄檠?,尚也,以“禮”為尚,知所擇也。使以為力行之事,則豈禮本卑而君子增高之乎?是本文之旨,固未及乎力行,審矣。
  乃其所以不及力行者,則以此章言圣人之道之大,而君子學(xué)之之事,則本以言學(xué),而未及功用?!捌浯沃虑币徽?,自君子德之成而言之,故不述至誠之道以發(fā)端,而但從成德發(fā)論,乃因以推其行之誠、著、明,而效之動(dòng)、變、化。此章以君子修德而言,故須上引圣道之大,以著其功之所自準(zhǔn),而其后但以凝道為要?dú)w,而更不言行道。凝也者,道之有于心也。行也者,道之措于事也。有于心而后措于事,故行在凝之后。待第二十九章言本身、征民,而后言行。則方其修德,固以凝為期,而未嘗期于行也。
  且君子之所凝者,“至道”也,圣人之大道也,發(fā)育峻極、禮儀威儀之道也。于以修夫“至德”,而凝其育物極天之道,則靜而存之于不言、不動(dòng)、不賞、不怒之中,于私于欲,能不行焉,而非所措諸躬行者也,固不可謂之行也。于以修夫禮儀威儀之道,而凝之以待行焉,則行之有時(shí)矣,生今不能反古也;行之有位矣,賤不能自專也。唯其道之凝而品節(jié)之具在己也,居上而際乎有道,則以其所凝者行之;居下而際乎無道,則不能行而固凝焉。說夏而學(xué)殷、周,夫子固已凝之,而不信弗從,固未之行也。
  要此以圣道之大者為言,而優(yōu)優(yōu)之大用,又必德位相資而后可行者。故于“精微”盡之,“中庸”道之,“新”知之,“禮”崇之,使斯道體驗(yàn)于己,而皆有其條理,則居上可以行,而為下則雖不行而固已凝矣。此子與顏淵論治,所以可損益四代之禮樂,而非以為倍,亦凝也而非行也。至于孔子作春秋,而行天子之事,則固在從心不逾矩之余,變化達(dá)天,而非君子修德凝道之所至。是以中庸言圣,必推其合天,言君子則但推其合圣,亦自然不可齊之分?jǐn)?shù)也。
  蓋此章所謂道,與第十三章、十五章言“君子之道”者不同。此圣人盡性參天、創(chuàng)制顯庸之大用,必時(shí)位相配,而后足以行。非猶夫子臣弟友,隨地自盡之道,無日無地而可不行,則必以力行為亟也。知此,則饒、史之論,不足以存。而“道中庸”者,但顏?zhàn)又叨慈?,非必如大舜之用中于民;“崇禮”者,孔子之學(xué)三代而即然,非必周公之成德也。

  “溫故”者,乃尋繹其舊之所得,而以為非“道問學(xué)”之事,乃“尊德性”之功,此極不易理會(huì)。乃言舊所得,則行焉而有得于心者矣;而其所以有得者,豈非性之見功乎?章句以“時(shí)習(xí)”證此。“學(xué)而時(shí)習(xí)之,不亦說乎!”似此境界,豈不是尊德性事?
  以性之德言之,人之有知有能也,皆人心固有之知能,得學(xué)而適遇之者也。若性無此知能,則應(yīng)如夢(mèng),不相接續(xù)。故曰“唯狂克念作圣”。念不忘也,求之心而得其已知已能者也。抑曰“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此天之所與我者”。心官能思,所以思而即得,得之則為“故”矣。此固天之所與我者,而豈非性之成能乎?
  以德之成性者言之,則凡觸于事,興于物,開通于前言往行者,皆天理流行之實(shí),以日生其性者也?!袄^之者善”,而成之為性者,與形始之性也;成以為性,而存存以為道義之門者,形而有之性也。今人皆不能知此性。性以為德,而德即其性,“故”之為德性也明矣;奉而勿失,使此心之明者常明焉,斯其為存心而非致知也,亦明矣。
第二十八章

  “考文”,只是辨其點(diǎn)畫形似,若漢獄史以“止句”為“苛”,馬援所論將軍印篆錯(cuò)謬,宋人陜、失冉切,從夾。陜侯?yuàn)A切,從夾。二州印文相亂之類,須與考定。然此又以建國之初,定一代之文者為言。如博古圖所繪商器款識(shí)文字,盡與周異,質(zhì)文之別,居然可見,皆周公于商之舊文所損益者多矣。或問引秦以小篆、隸書為法證此,極當(dāng)。洪武正韻有御定“群”“昹” 等字,亦其遺意。若文已頒而或亂之,則雖非天子,亦得而糾正之也。
  朱子語錄謂“如‘大’徒蓋切字喚作‘大 ’一駕切字”及東陽所云“名其字之聲”者皆誤。五方聲音之不正,如閩、粵人呼“花”為敷巴切,“紅”為房容切,北人呼“師”為商知切,“ 賊”為旬為切,雖圣人而在天子之位,亦無如之何也。 二
  朱子語錄分有位無德而不敢作禮樂為不自用,有德無位而不敢作禮樂為不自專,孔子不從夏、商為不反古,文義極順。章句云“孔子不得位,則從周而已”,語有疵。在孔子之必從周者,以時(shí)也。孔子即大用于當(dāng)時(shí),亦不得擅改周制。必若周公居鼎革之際,方得成其制作之功。然無位而擅為斟酌損益,亦是自專。若能說夏禮,便純用夏禮,既學(xué)殷禮,便純用殷禮,方是反古?!胺翘熳印币还?jié),以見賤之不可自專,“今天下”一節(jié),以見生今之不可反古。下章言“上焉者”、“下焉者”,正從此分去。
第二十九章

  章句云:“鬼神者,造化之跡也?!痹旎咛斓刂茫庶S洵饒“與天地同用”之言,甚為分曉。乃細(xì)玩章句,于“造化”下加一“跡”字,則又自造化之已然者而言之,而非但用與體之別。云“考”、云“質(zhì)”、云“俟”,無殊其云“本”、云“征”、云“建”,則考之、質(zhì)之、俟之者,皆君子也。質(zhì)如“質(zhì)成”之質(zhì),是君子嘗以此道質(zhì)正于鬼神矣。
  天地之所以為道者,直無形跡。故君子之道:托體高明,便不悖于天之撰;流行不息,便不悖于天之序;立體博厚,便不悖于地之撰;安土各正,便不悖于地之理。然而天地之所見于人者,又止屈伸往來、陰陽動(dòng)靜之化,則已非天地之本體。故可云“小德川流”,而不分此德曰仁、曰義、曰禮、曰知;可云“大德敦化”,而不可曰誠;則亦無所取正而質(zhì),而特可曰“建”。
  若鬼神,則可以誠言之矣,以其屈伸往來,盡其實(shí)而必信也,斯亦可以仁義禮智言之矣。其生者仁,其止者義,其充滿者禮,其昭明者知也。故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 。禮樂固以法陰陽之化,而亦可通鬼神于求之聲、求之氣之閑矣。
  質(zhì)以其所贊乎造化者為禮、為度、為文,非抑鬼神之所伸而揚(yáng)鬼神之所屈。質(zhì)以其對(duì)越乎靈爽者,則以禮、以度、以文,而有事乎鬼神,伸者可迎其來,屈者可紹其往。君子之以其三重之道質(zhì)之于鬼神,以證其得失,蓋無異于三王之有其成憲而可考。其質(zhì)之而無疑也,乃以毅然行其三重;而即或損造化之有余,益造化之不足,亦無憂其心跡之差,蓋不異于庶民之有好惡而可征。
  中庸此語,原非虛設(shè),果有其可質(zhì)之理,果有其質(zhì)之之事。非但如小注所云“龜從、筮從”,取諸不可必之影響。而北溪之言曰“鬼神天理之至”,語尤顢頇。天理之至者,天地是也,建之而不悖者也,豈鬼神哉?
第三十章

  章句“此言圣人之德”一句,專就“譬如天地”四句說。雙峰乃云“此章言孔子之德 ”,大為不審。
  或問言“上律”、“下襲”之跡,夏時(shí)、周易云云,皆言道也,非言德也;又推之于古圣王迎日推策云云,亦言道也,非言德也。下云“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亦言天地之道也,非言天地之德也。天覆地載,日月之明,四時(shí)之行,只是天道。其所以能括此道而統(tǒng)之,分為道而各紀(jì)之,則章句所謂“所以不害不?!?,“所以并育并行”者,乃德也。于堯、舜曰道,于文、武曰法,言道言法,則皆非德也。述其道,明其法,則亦仲尼之道也。
  故“祖述”、“憲章”、“上律”、“下襲”者,道也;其為斟酌帝王律天襲地之統(tǒng)紀(jì),以咸宜而不息者,德也。其統(tǒng)之也,則如無不覆載之咸備無缺,四時(shí)之具以成歲,日月之昱乎晝夜,仲尼敦化之德也。其紀(jì)之也,則如天所覆、地所載之品匯各成,四時(shí)之各正其序,日月之各行其陸,仲尼川流之德也。
  凡此一章,皆以見天道、圣道,其大也一本于德,與二十七章意略相同。彼言君子之所以凝圣道者在修德,以圣人之道原繇圣德而凝;此言圣人之能合天道也唯其德,以天之所以為大者,原依天德而成。
  中庸三支,皆始乎道,而極乎德?!爸杏蛊渲烈雍酢币韵掳苏?,言道也;至“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見知而不悔”,則以見行道明道者唯圣德也。“道不遠(yuǎn)人”以下,皆言道也;至“哀公問政”一章,始推知、仁、勇為行道之德,而一本于誠,于以見自子臣弟友,五達(dá)道。以至天人制作,九經(jīng)。其修之者唯德也?!拔ㄌ煜轮琳\為能盡其性”以下,皆言道也;天地、圣人、君子之道。至二十七章而后言君子之凝此著、明、變、化,成己成物之至道,本于尊性道學(xué)之德;至此而后言圣人之備此盡人物、參天地、博厚高明悠久之道,本于川流、敦化之德。德至而道乃以至,德大而道乃以大也。
  故末章一歸重于德,而始推德之自入,以明致中和而以位以育之本,終贊德之所極,以著靜存動(dòng)察、盡性至命之功。全篇大義,以德為基,以誠為紐,其旨備矣。明乎此,則許、史諸儒強(qiáng)以知、仁、勇立柱,及強(qiáng)以費(fèi)隱、小大為第三支作骨脈者,徒增葛藤,曾何當(dāng)耶?
  第一支知、仁、勇之義,至第二支而始顯;第二十章。第二支誠之為義,至第三支而始詳。乃其言德也:以知、仁、勇為性之德,所以修率性之道,而為教之本;以誠為心之德,則以盡天命之性,而以為道之依。紀(jì)乎教,是以有其萬殊,而知、仁、勇則所以應(yīng)事酬物,而川流不遺。統(tǒng)夫道,是以有其一本,而誠者則不貳以生不測(cè),而敦化不息。此又小德、大德,合知、仁、勇于一誠,而以一誠行乎三達(dá)德者也。
  以天地言之,則其“大明終始”者知也,“品物流形”者仁也,“時(shí)乘六龍”者勇也。其無妄以為大宗者,則所謂“一言可盡”而在人為誠者也。自其化而言,則見功于人物者,誠為天之道。自其敦化而言之,則立載于無聲無臭者,誠固為天地之德。然在道而可名言之曰“誠”,在德則不可斥言誠而但曰“大”,則誠為心德,而天固無心也。乃天地之德,雖不可名之曰“誠”,而仲尼配天之德,則可曰“所以行之者一”,而亦可曰“誠”,故下又以“唯天下至誠”為言。合離之際,微矣哉!
第三十一章

  “聰明睿知”,以至誠之本體言?!罢\則明矣”,明非但知之謂也?;騿柤姘残醒灾?,為盡其義。如大學(xué)之言“明德”,該盡緝熙敬止、恂栗威儀、具眾理、應(yīng)萬事者,統(tǒng)以一明;與“致知”之知,偏全迥別。耳無所蔽其聞之謂聰,目無所蔽其見之謂明,思無所蔽其覺之謂睿,心無所蔽其知之謂知。人欲凈盡,天理流行,則以之知,不待困學(xué);以之行,不待勉強(qiáng)也。
  若下四德,則因事而用:仁以容其所待容之眾,義以執(zhí)其所必執(zhí)之宜,禮以敬其所用敬之事物,知以別其所當(dāng)別之是非。其云“文理密察”,原以晰事之知言,自與“睿知”之知不同?!邦V敝遂o中見理,感則能通,其辨在昭昏,而不在是非也。
  小注所載朱子之說,顯與或問相悖。至所云“破作四片”,“破作八片”,蒙頭塞耳,全無端緒,必其門人之傳訛,非朱子之言也。 第三十二章

  章句云“夫豈有所倚著于物”,一“物”字,定何所指,小注中自有兩說:其云“為仁繇己而繇人乎哉”,則是物者,與己對(duì)者也;其云“不靠心力去思勉”,則是物者,事也。兩說似乎難通。乃孟子曰“物交物”,則外物與己耳目之力而皆謂之物,蓋形器以下之統(tǒng)稱也。
  本文三句之中,理事異致,各有其倚,則各有其不倚。所云“倚”者,統(tǒng)詞也。凡其所倚,即謂之物。則章句所云物者,亦統(tǒng)詞也。
  以“經(jīng)綸天下之大經(jīng)”言之,則其所不倚者,不倚于外物,而非不倚于心力之謂。所以然者,人倫之事,以人相與為倫而道立焉,則不特盡之于己,而必有以動(dòng)乎物也。盡乎己者,己之可恃也。動(dòng)乎物者,疑非己之可恃也:自非天下之至誠,則倚父之慈而親始可順,倚君之仁而上以易獲。其修之于己者既然,則以立天下之教,亦但可為處順者之所可率繇,而處變則已異致。唯夫天下之至誠,“肫肫其仁”,極至而無不可通,則雖如舜之父、文王之君,而我所以事之者,一無不可與天下共見而共繇之,初不倚君父之易順易獲而相得以章也。乃若心力之必盡,則如舜,如文,其為怨慕,為竭力,為小心,為服事,則固同于困勉者之篤行,非不思不勉而無待于心力。此以知:以物為外物而云“不繇人”者,為“大經(jīng)”言也。
  至于“立天下之大本”,則初無所因于人,即欲倚之而固不得。特其“不聞亦式,不諫亦入”之卓然,有以存之于喜怒哀樂未發(fā)之中,斯至誠之“淵淵其淵”者,涵天下萬事萬物之節(jié)于靜深之地,不但學(xué)問之事無所藉于耳目,而警覺之幾亦無所資于省察。理以不妄而存,而非擇理以固執(zhí);欲以從心而不逾,而非執(zhí)理以拒欲。未有所喜樂,而天下之待喜待樂者受益焉;未有所怒哀,而天下之待怒待哀者聽裁焉。要皆藏密以立道義之門,而擇執(zhí)之心力不與焉。此“不靠心力”之說,為“大本”言也。
  若夫“知天地之化育”,則至誠之“浩浩其天”者:其心之正,即天地之心;其氣之順,即萬物之氣;于其所必化而知其化,于其所必育而知其育;不但非恃心力以推測(cè),而亦不如介然通天地之情、介然知萬物之感者,倚天地之所著見、萬物之所往來者以為知之之逕。此如仁恕之分:恕有推有譬,而即倚于情;仁之欲立欲達(dá),無所倚于感也。知化之事,其為用最密,而所攝最大,則其有倚、無倚之分,為際尤微。此朱子所云“自知得飽,何用靠他物去”。此“物”字之義,又即以天地制化育之理、萬物受化育之跡而言也,則不但不以對(duì)己之物為物,并不但以在己之耳目心力為言矣。
  經(jīng)綸,有跡者也;立本,有主者也;知化,則無閑如字者也。其見功愈微,則其所倚者愈微,而其所謂物者益愈細(xì)。乃在立本之所謂物,以性為主,而以形為客;知化之所謂物,則凝于我之誠為主,而誠之察于天地萬物與我相為動(dòng)者為客。則在立本而言物者,專于己之中;在知化而言物者,通于己之外:此又以翕辟而分表里也。
  勉齋“不思不勉”之說,亦止可為立本言,而不能通于經(jīng)綸、知化,合朱子所言而后盡其旨。均云“倚”,均云“物”,同中之異不明,欲以一語煞盡之,鮮不泥矣。

  既云“至誠之道非至圣不能知,至圣之德非至誠不能為”,又云“其淵其天,非特如之而已”,則似至誠之德非至圣所能比擬。潛室、雙峰苦執(zhí)此語,強(qiáng)為分析,如夢(mèng)中爭夢(mèng),析空立界,徒費(fèi)口舌。
  乃朱子又謂“外人觀其表,但見其如天如淵;至誠所以為德,自家里面真是其天其淵 ”,雖小異前說,終是捕風(fēng)捉影。上章云“溥博如天,淵泉如淵”,系之“時(shí)出之”上,則固自其足出未出者言之。章句固曰“五者之德充積于中”,則亦自家里面之獨(dú)喻者,而非外人之所能見,可知已。
  東陽迷謬執(zhí)泥,乃謂“圣人見得圣人真是天、真是淵,眾人見其如天如淵”,似此戲論,尤為可惡。楞嚴(yán)經(jīng)言比丘入定,鄰僧窺之,唯見水而不見人。如此,方是圣人見圣人真是天淵之的實(shí)證據(jù),不然則亦如之而已爾。圣德既不易知,而又撮弄字影,橫生億計(jì),其妄更無瘳矣!
  如實(shí)思之,言“如”、言“其”,果有別耶?前章所云“如天”、“如淵”之天淵,兼德與形體而言。天者青霄之謂也,淵者深澤之謂也,指天淵之形體以擬其德之相肖也。此云“其淵”、“其天”之天淵,則以德言耳?;畯V大即謂之天,有本之靜深即謂之淵,非指青霄深澤而為言也。前章云“溥博”,即此“其天”者也;云“淵泉”,即此“其淵” 者也。此所云“淵淵”,即“如淵”之謂也;“浩浩”,即“如天”之謂也。是詞有一順一逆之別,而文義一也。
  非“聰明圣知達(dá)天德者”,但不知其經(jīng)綸、立本、知化之統(tǒng)于誠以敦化;而經(jīng)綸之篤厚、立本之靜深、知化之廣大,即不謂盡人知之,而亦弗待于至圣。凡有血?dú)庹咧鹩H,亦但于其見而敬之、言而信之、行而說之。至于足以有臨、足以容、執(zhí)、敬、別之德,充積在中,溥博淵泉,與天淵合撰者,自非至圣之自知,亦孰能知之?
  朱子煞認(rèn)三“其”字,其說本于游氏。游氏之言,多所支離,或借逕佛、老以侈高明,朱子固嘗屢辟之矣。至此,復(fù)喜其新奇而曲從之,則已浸淫于釋氏。而不知釋氏所謂理事一相,地、水、火、風(fēng)皆從如來藏中隨影出現(xiàn),正“自家里面真是天淵”之旨。若圣人之教,理一分殊,天自天也,淵自淵也,至誠自至誠也,豈能于如淵如天之上,更有其淵其天、當(dāng)體無別之一境哉?

  廣平以上章為至圣之德,此為至誠之道,語本有病,必得朱子“誠即所以為德”一語以挽救之,而后說亦可通。使其不然,則“肫肫其仁,淵淵其淵,浩浩其天”,可不謂之德而謂之道乎?經(jīng)綸、立本、知化,道之大者也。乃唯天下至誠為能之,則非備三者之乃為至誠,而至誠之能為三者。故曰“誠即所以為德”,德大以敦化而道乃大也。
  上章因圣而推其藏,故五德必顯,然至于言及“時(shí)出”,則亦道矣。蓋言圣則已屬道,有臨而容、執(zhí)、敬、別,皆道也。故推其“足以”者有川流之德,以原本其道之咸具于德也。
  此章之言道者,唯大經(jīng)、大本、化育,則道也;所以經(jīng)綸之、立之、知之者,固德也。肫肫、淵淵、浩浩之無倚者,皆以狀其德矣。蓋言誠則已屬德,仁也、淵也、天也,皆其德也。故推其所為顯見于天下者,而莫非道之大也。
  以此言之,則廣平道、德之分,亦無當(dāng)于大義,而可以不立矣。是以朱子雖取其說,而必曰“非二”以救正之。乃朱子之自為釋也,則固曰“承上章而言‘大德敦化’”,又已明其言德而非言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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