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長安市中有二小兒:一紅衣,一白衣。紅衣者過人門前,則以一紅球拋擲地上。白衣者隨而拾之,以為笑樂。紅衣者拋擲益急,球落紛紛,白衣者不能盡拾,遂相連面去,馀球亦不見。
次日,市中火大作。紅球所擲之家,蕩為灰燼。惟經(jīng)白衣拾取者,房舍參差并存。
又嘗有一道士,露其胸,大書一“人”字于兩乳之間。行市中三日,人無識者,——乃“火”字也。已而遭火。
次日,市中火大作。紅球所擲之家,蕩為灰燼。惟經(jīng)白衣拾取者,房舍參差并存。
又嘗有一道士,露其胸,大書一“人”字于兩乳之間。行市中三日,人無識者,——乃“火”字也。已而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