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百八十一 經(jīng)籍考八

文獻(xiàn)通考 作者:(宋元)馬端臨


 

  ○經(jīng)禮

  ※《周禮疏》十二卷

  晁氏曰:唐賈公彥撰。公彥,洺州人,永徽中,仕至太學(xué)博士。史稱著此書四十卷,今并為十二卷。世稱其發(fā)揮鄭學(xué)最為詳明。

  陳氏曰:其序《周禮》廢興,起於成帝劉歆,而成於鄭玄。又言鄭眾以為《書 周官》即此《周官》也,失之矣?!稌分挂黄?,《周禮》乃六篇,文異數(shù)萬,非《書》類是則然矣。但《周禮》六官實本於《周官》,《周官》舉其凡,《周禮》詳其目,則鄭眾之說,未得為失。而其大可疑者,則邦土、邦事之不同也?!娥^閣書目》:"按《藝文志》謂之《周官經(jīng)》,此《禮器》所謂經(jīng)禮者是也。"《志》有《周官經(jīng)》六篇,《傳》四篇,但曰經(jīng)傳云爾,廼便以為經(jīng)禮,尤為可笑。《廣川藏書志》云:"公彥此《疏》,據(jù)陳邵《異同評》及沈重《義疏》為之。"二書并見《唐藝文志》,今不復(fù)存。

  ※《石經(jīng)周禮》十二卷

  晁氏曰:偽蜀孫朋古書,以監(jiān)本是正。其注或羨或脫,或不同至千數(shù)。

  ※《新經(jīng)周禮義》二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王安石介甫撰。熙寧中,設(shè)經(jīng)義局,介甫自為《周官義》十馀萬言,不解《考工記》。按秦火之後,《周禮》比他經(jīng)最後出,論者不一,獨劉歆稱為周公致太平之跡,鄭氏則曰周公復(fù)辟後,以此授成王,使居雒邑,治天下:林孝存謂之黷亂不驗之書,何休亦云六國陰謀之說。昔北宮錡問孟子周室班爵祿之法,孟子以謂諸侯惡其害己,滅去其籍,則自孟子時巳無《周禮》矣,況經(jīng)秦火乎!孝存、休非之,良有以也,不知劉、鄭何所據(jù)而言,然又自違異不同。王莽嘗取而行之,斂財聚貨,瀆祀煩民,冗碎詭異,離去人情遠(yuǎn)甚。施於文則可觀,措於事則難行,凡莽之馴致大亂者,皆以此。厥後唯蘇綽、王通善之,諸儒未嘗有言者。至於介甫,以其書理財者居半,愛之,如行青苗之類皆稽焉,所以自釋其義者,蓋以其所創(chuàng)新法盡傅著之,務(wù)塞異議者之口,後其黨蔡卞、蔡京紹述介甫,期盡行之,圜土方田,皆是也。周,姬姓,故其女曰王姬,其臣如宋、齊之女,亦不曰姬,而各氏其姓,曰子氏,曰姜氏。趙,嬴姓,京乃令帝女稱帝姬。噫!至於姓亦從焉,何其甚也。久之禍難并起,與莽曾無少異,殆《書》所謂"與亂同事"者邪!

  陳氏曰:其序言"自周衰至今,歷載千數(shù),而太平之遺跡掃蕩殆盡,學(xué)者所見,無復(fù)全經(jīng)。於是時,乃欲訓(xùn)而發(fā)之,臣誠不自揆,知其數(shù)也,以訓(xùn)而發(fā)之之為難,又知夫立政造事,追而復(fù)之之為尤難"。新法誤國,於此可推其原矣。熙寧八年,詔頒之國子監(jiān),且置之義解之首。

  ※《周禮辨疑》一卷

  晁氏曰:皇朝楊時中立撰。凡一卷,攻安石之書。

  ※《周禮中義》八卷

  陳氏曰:祠部員外郎長樂劉彝執(zhí)中撰。彝,諸經(jīng)皆有《中義》。

  ※《周禮詳解》四十卷

  陳氏曰:王昭禹撰,未詳何人。近世為舉子業(yè)者多用之,其學(xué)皆宗王氏新說。

  ※《周禮講義》四十九卷

  陳氏曰:林之奇撰。四十九卷。

  ※陳君舉《周禮說》三卷

  陳氏曰:其書曰《格君心》、《正朝綱》、《均國勢》,各四篇。

  《中興藝文志》稱傅良之言曰:"《周官》之綱領(lǐng)三,養(yǎng)君德、正朝綱、均國勢也。鄭注之誤三,《王制》,漢儒之言,今以釋《周禮》;《司馬法》,兵制,今以證田制;漢官制皆襲秦,今以比《周官》。"徐筠學(xué)於傅良,記所口授,而為書曰《微言》。傅良為《說》十二篇,專論綱領(lǐng)。

  《朱子語錄》曰:於丘子服處見陳、徐二先生《周禮制度菁華》,下半冊徐元德作,上半冊即陳君舉所奏《周官說》。先生云:孝宗嘗問君舉:"聞卿博學(xué),不知讀書之法當(dāng)如何?"陳奏云:"臣生平於《周官》粗嘗用心推考。今《周官》數(shù)篇已屬藁,容臣退,繕寫進(jìn)呈。"遂寫進(jìn)御。大概推《周官》制度亦稍詳,然亦有杜撰錯說處。如云冢宰之職,不特朝廷之事,凡內(nèi)而天子飲食、服御、宮掖之事,無不畢管。蓋冢宰以道詔王,格君心之非,所以如此。此說固是。但云主客行人之官,合屬春官宗伯,而乃掌於司寇,宗伯典禮,司寇典刑,土地疆域之事,合掌於司空,乃掌於司馬;蓋周家設(shè)六官互相檢制之意。此大不然,何圣人不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其臣,既任之而復(fù)疑之邪?或問:"如何?"先生曰:"賓客屬秋官者,蓋諸侯朝覲、會同之禮既畢,則降而肉袒請刑,司寇主刑,所以屬之,有威懷諸侯之意。夏官掌諸侯土地封疆,如職方氏皆屬夏官。蓋諸侯有變,則六師移之,所以屬司馬也。"又問:"冬官司空掌何事?"曰:"次第是管土田之事。蓋司馬職方氏存其疆域之定制,至於申畫井田,創(chuàng)置纖悉,必屬於司空,而今亡矣。"

  ※《周禮井田譜》二十卷

  陳氏曰:進(jìn)士會稽夏休撰,紹興時表上之。淳熙中,樓鑰刻之,永嘉止齋陳氏序曰:"夏君休所著《井田譜》,亦有志矣。鄭氏井邑若畫棋然,蓋祖《王制》,《王制》晚雜出漢文帝時,以海內(nèi)盡為九州,州必方千里,千里必為國二百一十。其後班固《食貨志》亦謂井方一里,八家各私田百畝,公田十畝,是為八百八十畝;為廬舍蓋人二畝半云。凡若此,夏君皆不取,漢以來諸儒鮮或知之者。其說畿內(nèi)廣成萬步,謂之都;不能成都謂之鄙,不能成鄙即成縣者與之為縣,成甸者與之為甸,至一丘一邑盡然。以其不能成都、成鄙,故謂之間田;以其不可為軍、為師,而無所專系,故謂之閑民。鄉(xiāng)遂市官,皆小者兼大者,他亦上下相攝,備其數(shù),不必具其員,歲登下民數(shù)於是,損益之,是謂相除之法,皆通論也。馀至纖至悉,雖泥於數(shù)度,未必皆葉,然其意要與時務(wù)合,不為空言,去圣人遠(yuǎn)?!吨芏Y》一經(jīng),尚多三代經(jīng)理遺跡,世無覃思之學(xué),顧以說者謬,嘗試者復(fù)大謬,乃欲一切駁盡為慊。茍得如《井田譜》與近時所傳林勛本《政書》者數(shù)十家,各致其說,取其通如此者,去其泥不通如彼者,則周制可得而考矣。周制可得而考,則天下庶幾於治矣。"

  ※《周禮丘乘說》一卷

  陳氏曰:項安世撰,一卷。

  ※黃度《周禮說》五卷

  陳氏曰:度字文叔,不解《考工記》。

  水心葉氏《序》曰:《周官》晚出,而劉歆遽行之,大壞矣,蘇綽又壞矣,王安石又壞矣。千四百年更三大壞,而是書所存無幾矣?!对姟贰ⅰ稌?、《春秋》皆孔子論定,孟軻諸儒相與弼承,世不能知而信其所從;井洌於逵,眾酌飲焉,惟其量爾,故治雖不足而書有馀也。孔子未嘗言《周官》,孟子亦以為不可得聞,一旦驟至,如奇方大藥,非黃帝、神農(nóng)所名,無制使服食之法,而庸夫鄙人妄咀吞之,不眩亂顛錯幾希,故用雖有馀而書不足也。雖然,以余考之,周之道固莫聚於此書,他經(jīng)其散者也;周之籍固莫切於此書,他經(jīng)其緩者也。公卿敬,群有司廉,教法齊備,義利均等,固文、武、周、召之實政在是也,柰何使降為度數(shù)事物之學(xué)哉!新昌黃文叔,始述五官而為之說,亹亹乎孔、孟之以理貫事者必相發(fā)明也,惻惻乎文、武之以己形民者必相緯經(jīng)也。守天下者非私智也,設(shè)邦家非自尊也。養(yǎng)民至厚,取之至薄;為下甚逸,為上甚勞;洗滌三壞之腥穢,而一以性命道德起後世之公心,雖未能表是書而獨行,猶將合他經(jīng)而共存也,其功大矣。同時永嘉陳君舉亦著《周禮說》十二篇,蓋嘗獻(xiàn)之紹熙天子,為科舉家宗尚。君舉素善文叔,論議相出入,所以異者,君舉以後準(zhǔn)前,由本朝至漢,溯而通之;文叔以前準(zhǔn)後,由春秋、戰(zhàn)國至本朝,沿而別之。其敘鄉(xiāng)遂溝洫,辯二鄭是非,凡一字一語,細(xì)入毫芒,不可損益也。

  ※史浩《周禮講義》

  《中興藝文志》:孝宗為建王,浩分講《周禮》,多啟發(fā),孝宗稱之。然止於《司關(guān)》。

  ※鄭鍔《周禮解義》

  《中興藝文志》:《周禮》一經(jīng),說者僅一二家,又多舛或鑿。淳熙中,鍔為《解義》,詳制度,明經(jīng)旨,學(xué)者宗其書。

  ※《周禮綱目》八卷《摭說》一卷

  陳氏曰:紹興府教授括蒼林椅奇卿撰,嘉定初上之朝。

  ※鶴山《周禮折衷》二卷

  陳氏曰:樞密臨邛魏了翁華父之門人稅與權(quán)所錄。條列經(jīng)文,附以傳注。鶴山或時有所發(fā)明,止於《天官》,馀未及。凡二卷。

  ※《禮記》二十卷《鄭玄注》

  晁氏曰:漢戴圣纂,鄭康成注,即所謂小戴者也。此書乃孔子沒後,七十子之徒所共錄?!吨杏埂?,孔伋作;《緇衣》,公孫尼子作;《王制》,漢文帝時博士作;河間獻(xiàn)王集而上之。劉向校定二百五十篇。大戴既刪,八十五篇;小戴又刪,四十六篇。馬融傳其學(xué),又附《月令》、《明堂義》,合四十九篇。

  陳氏曰:漢儒輯錄前記,固非一家之言,大抵駁而不純,獨《大學(xué)》、《中庸》為孔氏之正傳,然初非專為禮作也。唐魏徵嘗以《小戴禮》綜匯不倫,更作《類禮》二十篇,蓋有以也。

  夾漈鄭氏曰:戴圣為九江太守,行治多不法。何武為揚州刺史,圣懼,自免。後為博士,毀武於朝廷,武聞之,終不揚其惡。而圣子賓客為盜,系廬江,圣自以子必死。武平心決之,卒得不死。自是圣慚服,武每奏事至京師,圣未嘗不造門謝恩。戴圣為禮家之宗,身為贓吏,而子為賊徒,可不監(jiān)哉!學(xué)者當(dāng)先其言而已矣。

  《朱子語錄》曰:《禮記》有說宗廟、朝廷,說得遠(yuǎn)後雜亂,不切於日用。若欲觀《禮》,須將《禮記》節(jié)出切於日用常行者,如《玉藻》、《內(nèi)則》、《曲禮》、《少儀》看。學(xué)《禮》,先看《儀禮》,《儀禮》無全書,其全皆是講說。如《周禮》、《王制》是制度之書,《大學(xué)》、《中庸》是說理之書,《儒行》、《樂記》非圣人之書,乃戰(zhàn)國賢士為之。有許順之者說:人謂《禮記》是漢儒說,恐不然。漢儒最純者莫如董仲舒,仲舒之文最純者莫如《三策》,何嘗有《禮記》中說話來?如《樂記》所謂"天高地下,萬物散殊,而禮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樂興焉",仲舒如何說得到這里。想必古來流傳,得此個文字如此。《禮記》有王肅注,煞好。太史公《樂書》載《樂記》全文,注家兼存得王、鄭。如陸農(nóng)師《禮象》、陳用之《禮書》亦該博,陳氏勝陸氏。如後世禮樂,全不足取,但諸儒儀禮,頗有好處,此不可廢,當(dāng)別類作一書。六朝人多精於此,必竟當(dāng)時此學(xué)自專門名家,朝廷有禮事,便用此等人議之。鄭康成是個好人,考禮名數(shù),大有功。王肅議禮,必反鄭玄。

  ※《禮記正義》七十卷

  晁氏曰:唐孔穎達(dá)等貞觀中奉詔撰。其序稱:大小二戴,共氏而分門;王、鄭兩家,同經(jīng)而異注。爰從晉宋,逮於周、隋,傳禮業(yè)者,江左尤盛。其為義疏者甚多,唯皇甫侃、熊安生見於世,然皇甫為勝,今據(jù)以為本,其有不備,則以熊氏補焉。

  《朱子語錄》:問:"《禮記》古注外,無以加否?"答曰:"《鄭注》自好。看《注》看《疏》,自可了。"

  ※《禮記外傳》四卷

  晁氏曰:唐成伯璵撰。《義例》兩卷,五十篇;《名數(shù)》兩卷,六十九篇。雖以《禮記》為目,通以《三禮》言之。劉明素序,張幼倫注。

  ※《唐月令》一卷

  晁氏曰:唐明皇刪定,李林甫等注。序謂呂氏定以孟春日在營室,不知氣逐閏移,節(jié)隨斗建,於是重有刪定,俾林甫同陳希烈等八人為之解。國朝景祐初改從舊文,由是別行。

  《宋三朝國史藝文志》:初,《禮記 月令篇第六》即《鄭注》,唐明皇改黜舊文,附益時事,號《御刪月令》,升為首篇,集賢院別為之注。厥後學(xué)者傳之,而釋文、義疏皆本《鄭注》,遂有別注小疏者,詞頗卑鄙。淳化初,判國子監(jiān)李至請復(fù)行《鄭注》,詔兩制、三館、秘閣集議,史館修撰韓丕、張佖、胡旦條陳唐本之失,請如至奏;馀皆請且如舊,以便宣讀時令。大中祥符中,龍圖閣待制孫奭又言其事,群論復(fù)以改作為難,遂罷。

  ※《石經(jīng)禮記》二十卷

  晁氏曰:偽蜀張紹文所書,不載年月,經(jīng)文不闕唐諱,當(dāng)是孟知祥僭位之後也。首之以《月令》,題云"御刪定",蓋明皇也;"林甫等注",蓋李林甫也。其馀篇第仍舊。議者謂:"《經(jīng)禮》三百,《曲禮》三千,毋不敬,一言足以蔽之,故先儒以為首,孝明肆情變亂,甚無謂也。"

  ※明道《中庸解》一卷

  晁氏曰:程顥撰。陳瓘得之江濤,濤得之曾天隱,天隱得之傅才孺,云李丙所藏。

  ※楊中立《中庸解》一卷

  晁氏曰:楊時撰。時載程正叔之言,曰"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蓋亦猶王氏之說也。

  ※晁以道《中庸解》一卷

  晁氏曰:叔父詹事公撰。近世學(xué)者以中庸為二事,雖程正叔亦然,故說是書者,皆穿鑿而二之。於是本諸胡先生、司馬溫公、程明道、張橫渠、王肅、鄭玄作是傳焉。

  ※游氏《中庸解》一卷

  晁氏曰:游酢定夫,亦程正叔門人。

  ※《中庸大學(xué)廣義》一卷

  陳氏曰:司馬光撰,一卷。

  ※蕓閣《禮記解》十六卷

  晁氏曰:呂大臨與叔撰。與叔師事程正叔,《禮》學(xué)甚精博,《中庸》、《大學(xué)》,尤所致意也。

  陳氏曰:按《館閣書目》作一卷,止有《表記》、《冠》、《昏》、《鄉(xiāng)》、《射》、《燕》、《聘義》、《喪服四制》,凡八篇。今又有《曲禮》上《下》、《中庸》、《緇衣》、《大學(xué)》、《儒行》、《深衣》、《投壺》八篇。此晦庵朱氏所傳本,刻之臨漳射垛書坊,稱《蕓閣呂氏解》,即其書也,《讀書目》始別載之。

  ※方愨《禮記解》二十卷

  陳氏曰:政和三年表進(jìn),自為之序。以王氏父子獨無解義,乃取其所撰《三經(jīng)義》及《字說》申而明之,著為此解,由是得上舍出身。其所解文義亦明白。

  《朱子語錄》曰:方、馬二《解》,合當(dāng)參考,盡有說得好處,不可以其新學(xué)而黜之。

  ※馬希孟《禮記解》七十卷

  陳氏曰:希孟字彥醇,未詳何人,亦宗王氏。

  ※《禮記新義》

  《宋中興藝文志》:陸佃撰。亦牽於《字說》。宣和末,其子宰上之。

  ※《破禮記》

  《中興藝文志》:夏休以《禮記》多漢儒雜記,於義有未安者,乃援《禮經(jīng)》以破之。然《中庸》、《大學(xué)》實孔氏遺書也。

  ※燕山《中庸說》一卷

  陳氏曰:太中大夫河南郭忠孝立之撰。

  ※張無垢《中庸說》六卷,《大學(xué)說》二卷(少儀解附)

  朱子《雜學(xué)辯》曰:張公始學(xué)於龜山之門,而逃儒以歸於釋,既自以為有得矣。而其釋之師語之曰:"左右既得欛柄,入手開道之際,當(dāng)改頭換面,隨宜說法,使殊涂同歸,則住世出世間,兩無遺恨矣。然此語亦不可使俗輩知,將謂實有恁么事也"(見大慧禪師《與張侍郎書》,今不見於《語錄》中,蓋其徒諱之也)。"用此之故,凡張氏所論著,皆陽儒而陰釋,其離合出入之際,務(wù)在愚一世之耳目,而使之恬不覺悟,以入乎釋氏之門,雖欲復(fù)出,而不可得。本末指意,略如其所受於師者,其二本殊歸,蓋不特莊周出於子夏,李斯原於荀卿而巳也。竊不自揆,嘗欲為之論辯,以曉當(dāng)世之惑,而大本既殊,無所不異,因覽其《中庸說》,姑掇其尤甚者什一二著於篇。其他如《論語》、《孝經(jīng)》、《大學(xué)》、《孟子》之說,不暇遍為之辯,大抵怱遽急迫,其所以為說,皆此書之類也。

  ※呂氏《大學(xué)解》

  朱子曰:呂氏之先,與二程夫子游,故其家學(xué)最為近正。然未能不惑於浮屠、老子之說,故其末流不能無出入之弊(按《正獻(xiàn)公神道碑》載:公進(jìn)讀,上語及釋、老虛寂之旨,公曰:"堯、舜雖知此,乃以知人安民為急,此其所差之端也。"堯、舜之道,精粗本末,一以貫之,其所知者,似與釋、老不相似也。以為所知在此,而所急在彼,是二本也。本原如此,則末流之弊,豈可勝道哉。")。今論其一二,以補其闕,蓋其他說之近正者,則君子猶有取焉。

  ※《中庸集解》二卷

  陳氏曰:會稽石墪子重集錄。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呂大臨、謝良佐、游酢、楊時、侯仲良、君焞,凡十家之說。晦庵為之序。

  ※《大學(xué)章句或問》、《中庸章句或問》各三卷

  陳氏曰:朱熹撰。其說大略宗程氏,會眾說而折其中。又記所辯論取舍之意,別為《或問》,以附其後。皆自為之序,至《大學(xué)》,則頗補正其脫簡闕文。

  《朱子語錄》曰:《大學(xué)》一書,有正經(jīng),有《或問》,看來看去,只看注解便了;久之,又只看正經(jīng)便了;又久之,自有一部《大學(xué)》在我胸中,而正經(jīng)亦不用矣。然不用某許多工夫,亦看某底不出;不用圣賢許多工夫,亦看圣賢底不出。伊川舊日教人看《大學(xué)》,那時未有解,而今有注解,覺大段分曉了,只在仔細(xì)去看。《大學(xué)》解本文未詳者,於《或問》中詳之?!痘騿枴肺匆?,俟有疑處,方可去看。

  又曰:《中庸》一篇,某妄以己意分其章句,是書豈可以章句求哉!然學(xué)者之於書,未有不得於辭而能通其意者?!吨杏埂纷允渍乱韵拢鄬φf將來,直是整齊。某舊讀《中庸》,以為子思做,又時復(fù)有個"子曰"字,讀得熟後,方知是子思參夫子之說,著為此書。自是沈潛反覆,遂漸得其旨趣,定得今《章句》,擺布得來,直是恁細(xì)密。《中庸》全在章句,其《或問》中皆是辯諸家說,恐未必是。問:《中庸》編集得如何?曰:便是難說。緣前輩諸公說得多了,其間侭有差舛處,又不欲盡剝難他底,所以難下手。不比《大學(xué)》,都未有人說。

  ※《中庸輯略》二卷

  陳氏曰:晦庵既為《章句》,復(fù)取石子重所集解,刪其繁亂,名以《輯略》。其取舍之意,則《或問》詳之。

  ※《曲禮口義》二卷,《學(xué)記口義》二卷

  陳氏曰:戴溪撰。

  ※《中庸說》一卷

  陳氏曰:項安世撰。

  《禮記集說》一百六十卷

  陳氏曰:直秘閣昆山衛(wèi)湜正叔集諸家說,自注疏而下為一書,各著其姓氏。寶慶二年表上,之由是寓直中秘。魏鶴山為作序。

  ※《孔子間居講義》一卷

  陳氏曰:慈湖楊簡敬仲撰。

  ※《大戴禮》十三卷

  晁氏曰:漢戴德纂,亦河間王所獻(xiàn)百三十一篇,劉向校定,又得《明堂陰陽記》三十三篇,德刪其煩重,為八十五篇。今書止四十篇,其篇目自三十九篇始,無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六十一四篇,有兩七十四,蓋因舊闕錄之。每卷稱"今卷第幾"題曰"九江太守戴德撰"。按九江太守圣也,德為信都王太傅,蓋後人誤題。

  陳氏曰:漢信都王太傅戴德延君、九江太守圣次君皆受《禮》於后蒼,謂《大》、《小戴禮》者也。漢初以來,迄於劉向校定中書,諸家所記殆數(shù)百篇,戴德刪其煩重,為八十五篇,圣又刪為四十九篇,相傳如此。今《小戴》四十九篇行於世,而《大戴》之書所存止此。自隋、唐《志》所載卷數(shù),皆與今同,而篇第乃自三十九而下,止於八十一,其前闕三十八篇,末闕四篇,所存當(dāng)四十三,而於中又闕四篇,第七十二複出一篇,實存四十篇。意其闕者,即圣所刪邪?然《哀公問》、《投壺》二篇,與今《禮記》亦不異,他亦間有同者;《保傅傳》,世言賈誼書所從出也,今考《禮窣》篇,湯武、秦定取舍一則,盡出誼疏中,反若取誼語剿入其中者;《公符》篇至錄漢昭帝《冠辭》,則此書殆後人好事者采獲諸書為之,故駁雜不經(jīng),決非戴德本書也。題九江太守,廼戴圣所歷官,尤非是。

  《朱子語錄》曰:《大戴禮》無頭,其篇目缺處,皆是元無,非小戴所去取。其間多雜偽,亦有最好處。然多誤,難讀?!洞蟠鞫Y》本文多錯,注尤舛誤,或有注,或無注,皆不可曉。武王諸銘,有直做得巧了切題者,如《鑒銘》是也,亦有絕不可曉者。想他古人只是述戒懼之意,而隨所在寫記,以自警省耳,不似今人為此銘,便要就此物上說得親切。其間亦有切題者,如湯《盤銘》之類。至於武王《盥盤銘》,則又切似個船銘,想只是因水起意,然恐亦有錯雜處?!洞蟠鞫Y》冗雜,其好處已被小戴采摘來做《禮記》了,然尚有零碎好處在。 淳問:《大戴 保傅篇》多與賈誼《策》同,如何?曰:"《保傅》中說'秦?zé)o道之暴',此等語必非古書,乃後人采賈誼《策》為之,亦有孝昭《冠辭》。"

  周氏《西麓涉筆》曰:《大戴禮 公冠篇》載漢昭帝《冠辭》及《郊天祀地》、《迎日》三辭,皆典馴簡仆,有史佚祭公風(fēng)味。班固徒取《麟》、《馬》以下夜祠諸篇文詞峭美者入《禮樂志》,此皆不錄,可恨也。

  ※《三禮義宗》三十卷

  《崇文總目》:梁明威將軍崔靈恩撰。其書合《周禮》、《儀禮》、二戴之學(xué),敷述貫穿,該悉其義,合一百五十六篇。推衍閎深,有名前世云。

  晁氏曰:靈恩,武城人,少篤學(xué),尤精《禮》、《傳》。仕魏,歸梁,為博士。甚拙樸,及解析經(jīng)理,盡極精致。正始之後,不尚經(jīng)術(shù),咸事虛談,公卿士大夫蓋取文具而已,而靈恩經(jīng)明行修,制《義宗》、《詩》、《易》、《春秋》百馀卷。終桂州刺史。此書在唐一百五十篇,今存者一百二十七篇。凡兩戴、王、鄭異同,皆援引古誼,商略其可否,為禮學(xué)之最。

  陳氏曰:凡一百四十九條。其說推本《三禮》,參取諸儒之論,博而覈矣。《本傳》四十七卷,《中興書目》一百五十六篇,皆與今卷篇數(shù)不同?!稌俊酚衷?慶歷中高陽許聞?wù)d為之序",家本亦無此序也。

  ※《禮略》十卷

  《崇文總目》:唐京兆府櫟陽尉杜蕭撰。采古經(jīng)義,下逮當(dāng)世,概舉沿革,附禮見文。以其言約旨詳,故自題略云。

  ※《禮粹》二十卷

  《崇文總目》:唐寧州參軍張頻纂。凡一百三十五條,直鈔崔氏《義宗》之說,無他異聞。

  ※《喪禮極義》一卷

  《崇文總目》:唐商價集。雜序先儒五服輕重之論,然首末不倫。

  ※《三禮圖》二十卷

  晁氏曰:聶崇義周世宗時被旨纂集,以鄭康成、阮諶等六家圖刊定?;食《曜嘀n紫綬犀帶,獎其志學(xué)。竇儀為之序,有云周世宗暨今皇帝,恢堯、舜之典則,總夏、商之禮文,命崇義者此書,不以世代遷改,有所抑揚,近古云。

  陳氏曰:蓋用舊圖本六參定,故題《集注》。詔國學(xué)圖於先圣殿後北軒之屋壁,至道中,改作於論堂之上,以箋代壁,判監(jiān)李至為之記。吾鄉(xiāng)郡庠安定胡先生所創(chuàng)論堂繢《三禮圖》,當(dāng)是依仿京監(jiān),今堂壞,不存矣。

  ※《編禮》

  晁氏曰:皇朝呂大臨編。三卷。以《士喪禮》為本,取《三禮》附之。自始死至祥練,各以類分,其施於後學(xué)者甚惠,尚恨所編者,五禮中兇禮而已。

  ※《禮象》十五卷

  陳氏曰:陸佃撰。以改舊圖之失。其尊、爵、彝、舟,皆取公卿家及秘府所藏古遺器,與聶《圖》大異。戴岷隱分教吾鄉(xiāng),作閣齋館池上,畫此圖於壁,而以禮象名閣,與論堂《禮圖》相媲云。

  ※《太常禮書》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陳祥道用之撰。祥道,元祐初以左宣義郎仕太常博士,解《禮》之名物,且繪其象,甚精博。朝廷聞之,給札繕寫,奏御。今世傳止五十卷。予愛之而恨其闕少,得是本於敘州通判盧彭年家,其象且以五采飾之,於是始見其全書云。

  陳氏曰:論辯詳博,間以繪畫。於唐代諸儒之論、近世聶崇義之圖,或正其失、或補其闕,元祐中表上之。

  ※《丁丑三禮辯》

  《中興藝文志》:李心傳撰。以《儀禮》之說,與鄭氏辯者八十四;《周禮》之說,與鄭氏辯者二百二十六,皆有據(jù)。大戴之書,疑者三十,小戴之書,疑者一百九十八;鄭氏之注,疑者三百七十五,亦各辯其所以而詳識之。

  夾漈《鄉(xiāng)飲禮》七卷

  陳氏曰:鄭樵撰,計七卷。

  ※《喪服加減》

  《崇文總目》:凡一卷,不著撰人名氏。雜記服制增損,文無倫次。

  ※《周公謚法》一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謚法始於周,學(xué)者錄之,因託以名篇。

  晁氏曰:其序曰:"維周公旦、太公望聞嗣王發(fā)建功於牧野,及終,將葬,乃制謚。"計一百九十馀條云。謚,《隋志》附《論語》類中,今遷於此。

  ※《春秋謚法》一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其法差多于《周公謚法》。

  晁氏曰:與《周公謚法》相類,而小有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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