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詩)
《漢志》:六家,四百一十六卷。
《隋志》:三十九部,四百四十二卷(通計(jì)亡書,合七十六部,六百八十三卷)。
《唐志》:二十五家,三十一部,三百三十二卷(失姓名三家,許叔才以下不著錄三家,三十三卷)。
《宋三朝志》:十三部,一百四十一卷。
《宋兩朝志》:一部,一卷。
《宋四朝志》:二十一部,三百二十八卷。
《宋中興志》:五十三家,六十四部,八百七十一卷。
※韓嬰《詩外傳》共十卷
本傳:嬰,孝文時(shí)為博士,景帝時(shí)至常山太傅。推詩人之意,而作《內(nèi)外傳》數(shù)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間殊,然歸一也。
晁氏曰:《漢志》本十篇,《內(nèi)傳》四,《外傳》六。隋止存《外傳》,析十篇。其及經(jīng)蓋寡,而遺說往往見於他書,如"逶"、"迤郁"夷之類,其義與《毛詩》不同。此書稱《外傳》,雖非其解經(jīng)之深者,然文辭清婉,有先秦風(fēng)。
容齋洪氏《隨筆》曰:《藝文志》有《韓家詩經(jīng)》、《韓故》、《內(nèi)傳》、《外傳》、《韓說》五書。今惟存《外傳》十卷,慶歷中,將作監(jiān)主簿李用章序之,命工刊刻於杭。其末又題云:"蒙文相公改章三千馀字。"予家有其書,百卷第二章,載孔子南游適楚,見處子佩瑱而浣,乃令子貢以微詞三挑之,以是說《詩 漢廣》游女之章,其謬戾甚矣。他亦無足言。
陳氏曰:今所存惟《外傳》,而卷多於舊(舊六卷,今十卷),蓋多雜說,不專解《詩》。不知果當(dāng)時(shí)本書否也。
※《毛詩故訓(xùn)傳》二十卷
晁氏曰:毛公《詩》,世謂其解經(jīng)最密,其序,蕭統(tǒng)以為卜子夏所作,韓愈嘗以三事疑其非,蓋本於《東漢 儒林傳》及《隋志》所言。王介甫獨(dú)謂詩人所自制?!俄n詩》序《芣苜》曰"傷夫也",《漢廣》曰"悅?cè)艘?,序若詩人所自制?!睹姟藩q《韓詩》也,不應(yīng)不同若是。況文意繁雜,其非出一人手明甚。不知介甫何以言之,殆臆論歟!
陳氏曰:毛公者,有大毛公、小毛公。按《後漢 儒林傳》稱毛萇傳《詩》,而孔氏《正義》據(jù)鄭《譜》云:"魯人大毛公為詁訓(xùn),傳於其家,河間獻(xiàn)王得而獻(xiàn)之,以小毛公為博士。則未知萇者大毛公歟?小毛公歟?鄭氏曰"箋"者,按《正義》云:鄭於諸經(jīng),皆謂之"注",獨(dú)此言"箋"者?!蹲至帧吩疲?箋,表也,識(shí)也。"鄭遵毛學(xué),表明毛言,記識(shí)其事,故稱為"箋"。又按《後漢傳》注引張華《博物志》:"鄭注《毛詩》曰'箋',不解此意?;蛟泼鵀楸焙O啵嵤强と?,故以為敬。"雖未必由此,然漢、魏間達(dá)上之辭,皆謂之"箋",則其為敬明矣。其間與毛異義者甚多,王肅蓋嘗述毛非鄭云。
※《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二卷
《崇文總目》:吳太子中庶子烏程令陸璣撰。世或以璣為機(jī),非也。機(jī)自為晉人,本不治《詩》,今應(yīng)以璣為正。然書但附《詩》釋義,窘於采獲,似非通儒所為者。將後世失傳,不得其真歟?
陳氏曰:《館閣書目》稱璣字元恪,吳郡人,據(jù)陸氏《釋文》。非晉之士衡,而其書引郭璞注《爾雅》,則當(dāng)在郭之後,亦未必吳時(shí)人也??住妒琛贰巍队洝范嘁?。
※《毛詩正義》四十卷
《崇文總目》:唐國子祭酒孔穎達(dá)撰,太尉長(zhǎng)孫無忌諸儒刊定。國朝端拱初,國子司業(yè)孔維等奉詔定正。《詩》學(xué)之家,此最為詳。
晁氏曰:穎達(dá)據(jù)劉炫、劉焯疏為本,刪其所煩,而增其所簡(jiǎn)云。自晉室東遷,學(xué)有南北之異,南學(xué)簡(jiǎn)約,得其英華;北學(xué)深博,窮其枝葉。至穎達(dá)始著義疏,混南北之異,雖未必盡得圣人之意,而刑名度數(shù)亦已詳矣。自茲以後,大而郊社、宗廟,細(xì)而冠婚、喪祭,其儀法莫不本此。元豐以來,廢而不行,甚無謂也。
※《詩譜》一卷
《兩朝國史志》:歐陽修於絳州得注本,卷首殘闕,因補(bǔ)成進(jìn)之,而不知注者為太叔求也。
歐陽公自序曰:毛、鄭於《詩》,其學(xué)亦已博矣。予嘗依其《箋》、《傳》,考之於經(jīng),而證以《序》、《譜》,惜其不合者頗多。蓋《詩》述商、周,自《生民》、《玄鳥》,上陳稷、契,下迄(一作訖)陳靈公,千五六百歲之間,旁及列國君臣世次、國地山川、封域圖牒,鳥獸草木魚蟲之名,與其風(fēng)俗善惡、方言訓(xùn)故(一作詁)、盛衰治亂、美刺之由,無所不載,然則孰能無失於其間哉?予疑毛、鄭之失既多,然不敢輕易者,意其為說不止於《箋》、《傳》,而恨己(一作已恨)不得盡見二家之書,未能遍通其旨。夫不盡見其書,而欲折其是非,猶不盡人之辭(一作辨),而欲斷其訟之曲直,其能果於自決乎?其能使之必服乎?世傳鄭氏《詩譜》最詳,求之久矣不可得,雖《崇文總目》秘書所藏亦無之。慶歷四年,奉使河?xùn)|,至於絳州偶得焉。其文有注,而不見名氏,然首尾殘闕,自"周公致太平"已上皆亡之。其國譜旁行,尤易為訛舛,悉皆顛倒錯(cuò)亂,不可復(fù)考。凡《詩》、《雅》、《頌》兼列商、魯,其正變之風(fēng),十有四國,而其次第莫詳,其義惟封國、變風(fēng)之先後,不可以不知。周、召、王、豳同出於周,邶,鄘井於衛(wèi),檜、魏無世家,其可考者,陳、齊、衛(wèi)、晉、曹、鄭、秦,此封國之先後也。《豳》、《齊》、《衛(wèi)》、《檜》、《陳》、《唐》、《秦》、《鄭》、《魏》、《曹》,此變風(fēng)之先後也?!吨苣稀?、《召南》、《邶》、《鄘》、《衛(wèi)》、《王》、《鄭》、《齊》、《豳》、《秦》、《魏》、《唐》、《陳》、《曹》,此孔子未刪《詩》之前,周大師樂歌之次第也?!吨堋?、《召》、《邶》、《鄘》、《衛(wèi)》、《王》、《檜》、《鄭》、《齊》、《魏》、《唐》、《秦》、《陳》、《曹》、《豳》,此鄭氏《詩譜》次第也,黜《檜》後《陳》,此今詩次第也。初,予未見鄭《譜》,嘗略考《春秋》、《史記》、《本紀(jì)》、《世家》、《年表》,而合於毛、鄭之說,為《詩圖》十四篇,取以補(bǔ)鄭《譜》之亡者,足以見二家所說世次先後甚備,因據(jù)而求,其得失較然矣。而仍存其《圖》,庶幾以見予於鄭氏之學(xué)盡心焉耳。夫盡其說而有所不通,然後得以論正,予豈好為異論者哉。凡補(bǔ)其譜十有五,補(bǔ)其文字二百七(一本注云:譜序自"周公致太平"以上,皆亡其文,予取孔穎達(dá)《正義》所載之文補(bǔ)足,因?yàn)橹?,自周公以下,即周舊注云)。增損涂乙改正者三(一作八)百八十三,而鄭氏之《譜》復(fù)完(一有矣字)。
※《毛詩小疏》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因孔《疏》為本,刪去要義,輔益經(jīng)注云。
※《毛詩指說》
《崇文總目》:唐成伯璵撰。略序作《詩》大指,及師承次序。
※《毛詩斷章》
《崇文總目》:唐成伯璵撰。大抵取《春秋》賦《詩》斷章之義,鈔取《詩》語,匯而出之。
※《石經(jīng)毛詩》二十卷
晁氏曰:偽蜀張紹文書。與《禮》記同時(shí)刻石。
※《毛詩解題》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篇端總敘詩義,次述章旨,蓋近儒為之者歟?
※《詩折衷》二十卷
陳氏曰:皇祐中,莆田劉宇撰。凡毛、鄭異義,折衷從一。蓋仿唐陳岳《三傳折衷論》之例,凡一百六十八篇。
※歐陽《詩本義》十六卷
晁氏曰:歐公解《詩》,毛、鄭之說已善者因之不改,至於質(zhì)諸先圣則悖理,考於人情則不可行,然後易之,故所得比諸儒最多。但平日不信符命,嘗著書以《周易》、《河圖》、《洛書》為妖妄,今又以《生民》、《玄鳥》之詩為怪說。蘇子瞻曰:"帝王之興,其受命之符,卓然見於《詩》、《書》者多矣?!逗訄D》、《洛書》、《玄鳥》、《生民》之詩,豈可謂誣也哉。恨學(xué)者推之太詳,流入讖緯,而後之君子亦矯枉過正,舉從而廢之,以為王莽、公孫述之流緣此作亂。使?jié)h不失德,莽、述何自起?而歸罪三代受命之符,亦過矣。"
《朱子語錄》曰:歐公《詩本義》煞說得有好處。有《詩本末論》。又有論云:"何者為《詩》之本?何者為《詩》之末?《詩》之本,不可不理會(huì);《詩》之末,不理會(huì)也無妨。"近世自集注文字出,此等文字都不見有了,也害事。
陳氏曰:其書先為論,以辨毛、鄭之失,然後斷以己見。末二卷為《一義解》、《取舍義》,《時(shí)世》、《本末》二論,《豳》、《魯》、《序》三問,而補(bǔ)亡鄭《譜》及《詩圖總序》附於卷末。
※《新經(jīng)詩義》三十卷
晁氏曰:熙寧中置經(jīng)義局,撰《三經(jīng)義》,皆本王安石說?!睹姟?,先命王雱?dòng)?xùn)其辭,復(fù)命安石訓(xùn)其義。書成,以賜太學(xué),布之天下云。
※蘇子由《詩解》二十卷
晁氏曰:其說以《毛詩序》為衛(wèi)宏作,非孔氏之舊,止存其首一言,馀皆刪去。按司馬遷曰"周道缺而《關(guān)雎》作",揚(yáng)雄曰"周康之時(shí),頌聲作乎下,《關(guān)雎》作乎上"。與今《毛詩序》之意絕不同,則知《序》非孔子之舊明矣。雖然,若去《序》不觀,則《詩》之辭有溟涬而不可知者,不得不存其首之一言也。
※《伊川詩說》二首
晁氏曰:伊川門人記其師之所談之經(jīng)也。
※《毛詩辨疑》一卷
晁氏曰:楊時(shí)中立撰,一卷。
※陳氏《詩解》二十卷
晁氏曰:陳少南撰,凡二十卷。
※《詩學(xué)名物解》二十卷
陳氏曰:蔡卞元度撰。卞,王介甫婿,故多用《字說》。其目自《釋天》至《釋雜》,凡十類,大略如《爾雅》,而瑣碎穿鑿,於經(jīng)無補(bǔ)也。
※《詩物性門類》八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多取《說文》,今考之,蓋陸農(nóng)師所作《埤雅》槀也。詳見《埤雅》。
※廣川《詩故》四十卷
《中興藝文志》:董逌撰。逌謂班固言《魯詩》最近,今徒於也書時(shí)得之?!洱R詩》所存不全,或疑後人託為,然章句間有自立處,此不可易者?!俄n詩》雖亡闕,《外傳》及章句猶存。《毛詩訓(xùn)故》為備,以最後出故獨(dú)傳,乃據(jù)毛氏以考正於三家,且論《詩序》決非子夏所作。建炎中,逌載是書而南,其志公學(xué)博,不可以人廢也。
陳氏曰:逌說兼取三家,不專毛、鄭。謂《齊詩》尚存,可據(jù)。按逌《藏書志》有《齊詩》六卷,今《館閣》無之。逌自言隋、唐亦巳亡久矣,不知今所傳何所從來,或疑後世依託為之。然則安得便以為《齊詩》尚存也。然其所援引諸家文義,與《毛氏》異者,亦足以廣見聞,續(xù)微絕云。
※《毛詩補(bǔ)音》十卷
陳氏曰:吳棫撰。其說以為《詩》韻無不葉者,如"來"之為"釐","慶"之為"羌","馬"之為"姥"之類?!对姟芬襞f有九家,唐陸德明始定為《釋文》?!堆嘌唷芬?南"韻"心",沈重讀"南"作"尼心切",德明則謂古人韻緩,不煩改字。《揚(yáng)之水》以"沃"韻"樂",徐邈讀"沃""郁縛切",德明亦所不載。顏氏《糾謬正俗》以傅毅《郊祀賦》"穰"有"而成切",張衡《東京賦》"激"有"吉躍切"。今之所作,大略仿此。其援據(jù)精博,信而有證。朱晦翁注《楚辭》亦用棫例,皆韻。其韻棫又有《韻補(bǔ)》一書,不專為《詩》作也。要之古人韻緩之說,是為確論,不必一一改字。詳見《韻補(bǔ)》。
《朱子語錄》曰:吳才老《補(bǔ)韻》甚詳,然亦有推不去者,某煞尋得,當(dāng)時(shí)不曾記,今皆忘之矣。如"外御其務(wù)"葉"烝也無戎",才老無尋處,卻云"務(wù)"字古人讀做"蒙",不知"戎,汝也","汝"、"戎"二字,古人通用,是葉音"汝"也。如"南仲太祖,太師皇父,整我六師,以脩我戎。"亦是葉音"汝"也。"下民有嚴(yán)",葉"不敢迨遑",才老欲音"嚴(yán)"為"莊",云避漢諱,卻無道理。其後讀《楚 天問》,見一"嚴(yán)"字乃押從"莊"字,乃知是葉韻,"嚴(yán)",讀作"昂"也?!短靻枴罚爬县M不讀,往往無甚意義,只恁他打過去也。或問:"吳氏葉韻何據(jù)?"曰:"他皆有據(jù)。泉州有其書,每一字引十馀證,少者亦兩三證。他說元初更多,後來刪去,姑存此耳。然猶有未盡。"
※夾漈《詩傳》、《辯妄》共二十六卷
自序:《毛詩》自鄭氏既箋之後,而學(xué)者篤信康成,故此《詩》專行,三家遂廢?!洱R詩》亡於魏,《魯詩》亡於西晉,隋、唐之世,猶有《韓詩》可據(jù),迨五代之後,《韓詩》亦亡。致今學(xué)者,只馮毛氏,且以《序》為子夏所作,更不敢擬議。蓋事無兩造之辭,則獄有偏聽之惑,今作《詩辯妄》六卷,可以見其得失。
陳氏曰:辯妄者,專指毛、鄭之妄。謂《小序》非子夏所作,可也;盡削去之,而以己意為之序,可乎?樵之學(xué)雖自成一家,而其師心自是,殆孔子所謂不知而作者也。
按:夾漈專詆《詩序》,晦庵從其說,所謂"事無兩造之辭,則獄有偏聽之惑"者,大意謂《毛序》不可偏信也。然愚以為譬之聽訟,《詩》者,其事也;《齊》、《魯》、《韓》、《毛》則證驗(yàn)之人也?!睹姟繁緯咴冢鱾魃蹙茫┤缙淙擞H身到官,供指詳明,具有本末者也?!洱R》、《魯》、《韓》三家,本書已亡,於他書中間見一二,而真?zhèn)挝纯芍?,譬如其人元不到官,又已身亡,無可追對(duì),得之風(fēng)聞道聽,以為其說如此者也。今舍《毛詩》而求證於《齊》、《魯》、《韓》,猶聽訟者以親身到官所供之案牘為不可信,乃采之於傍人傳說,而欲以斷其事也,豈不誤哉。
※李樗《毛詩詳解》三十六卷
陳氏曰:博取諸家之說,訓(xùn)釋名物文意,末用已意為論以斷之。樗,閩之名儒,於林少穎為外兄。林,李出也。
※《詩風(fēng)雅頌》四卷《序》一卷
陳氏曰:晦庵所錄。以為《序》出後,不當(dāng)引冠篇首,故別錄為一卷。
※晦庵《詩集傳》、《詩序辨說》共二十一卷
陳氏曰:以《大》、《小序》自為一編,而辨其是非。其序《呂氏讀詩記》自謂少年淺陋之說,久而知其有所未安,或不免有所更定。今江西所刻晚年本,得於南康,胡泳伯量校之建安本,更定幾什一云。
※《呂氏讀詩記》三十二卷
陳氏曰:博采諸家,存其名氏,先列訓(xùn)詁,後陳文義,翦截貫穿,如出一手。已意有所發(fā)明,則別出之?!对姟穼W(xué)之詳正,未有逾於此書者也。然自《公劉》以後,編纂已備,而條例未竟,學(xué)者惜之。
※岷隱《續(xù)讀詩記》三卷
陳氏曰:戴溪撰。其書出於呂氏之後,謂呂氏於字訓(xùn)章已悉,而篇意未貫,故以《續(xù)記》為名。其實(shí)自述已意,亦多不用《小序》。
※黃度文叔《詩序》三十卷
水心葉氏序曰:公於《詩》,尊敘倫紀(jì),致忠達(dá)敬,篤信古文,旁錄眾善。博厚慘怛而無迂重之累,緝緒悠久而有新美之益。然則性情不蔽,而《詩》之教可以復(fù)明,公其有志於是歟!按《易》有程,《春秋》有胡,而《詩》集傳之善者亦數(shù)家,大抵欲收拾群義,酌其中平,以存世教矣、未知性情何如耳。今公之書既將并行,讀者誠思其教,存其性,教明、性明而《詩》復(fù),則庶幾得之。
※項(xiàng)安世《毛詩前說》一卷
陳氏曰:考定風(fēng)、雅篇次,而為之說。其曰前說者,末年之論,有少不同故也。
※陳鵬飛《詩解》二十卷
陳氏曰:不解《殷》、《魯》二《頌》,以為《商頌》當(dāng)闕,而《魯頌》可廢。
※王景文《詩總聞》三卷
陳氏曰:自序云"研精覃思,於此幾三十年"。其書有《聞音》,謂音韻;《聞?dòng)?xùn)》,謂字義;《聞?wù)隆?,謂分段;《聞句》,謂句讀;《聞字》,謂字畫;《聞物》,謂鳥獸草木;《聞?dòng)谩?,謂凡器物;《聞跡》,謂凡在處山川土壤州縣鄉(xiāng)落之類;《聞事》,謂凡事實(shí);《聞人》,謂凡人姓號(hào)。共十聞,每篇為總聞。又有《聞風(fēng)》、《聞雅》、《聞頌》等。其說多出新意,不循舊傳。
※白石《詩傳》二十卷
陳氏曰:宗正少卿樂清錢文子撰。所居白石巖,因以為號(hào)。
※《詩古音辨》二卷
陳氏曰:從政郎信安鄭犀撰。
※《詩考》五卷
浚儀王應(yīng)麟撰。自序漢言《詩》者四家,師異指殊。賈逵撰《齊》、《魯》、《韓》與毛氏異同,梁崔靈恩采三家本為《集注》。今唯《毛傳》、《鄭箋》孤行,《韓》僅存《外傳》,而《魯》、《齊詩》亡久矣。諸儒說《詩》,壹以毛、鄭為宗,未有參考三家者,獨(dú)朱公《集傳》,閎意眇指,卓然千載之上。言《關(guān)雎》則取匡衡;《柏舟》婦人之詩,則取劉向;笙詩有聲無辭,則取《儀禮》;"上天甚神",則取《戰(zhàn)國策》;"何以恤我",則取《左氏傳》;"《抑》,戒自警","《昊天有成命》道成王之德",則取《國語》;"陟降庭止";則取《漢書注》;"《賓之初筵》,飲酒悔過",則取《韓詩序》;"不可休思"、"是用不就"、"彼岨矣岐",皆從《韓詩》;"禹敷下土方",又證諸《楚辭》。一洗末師專已守殘之陋,學(xué)者諷詠涵濡,而自得之躍如也。文公語門人,《文選注》多《韓詩》章句,嘗欲寫出。應(yīng)麟竊觀傳記所述,三家緒言,尚多有之,罔羅遺軼,傳以《說文》、《爾雅》諸書,萃為一編,以扶微學(xué),廣異義,亦文公之意云爾。讀《集傳》者,或有考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