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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六年

臺灣文獻叢刊清圣祖實錄選輯 作者:


康熙二十六年(一六八七、丁卯)春二月初二日(庚戍),以福建臺灣總兵官楊文魁為正黃旋漢軍副都統(tǒng)。 三月初三日(辛已),以福建提督王國安為刑部右侍郎。 初七日(乙酉),大學士等奏:『臣等遵旨傳諭九卿等集議應行、應改事務,諸臣僉云皇上夙夜孜孜,勤求治理,政務俱已全備、寰宇已極升平,并無應行、應革事件。前輔政大臣時,各省皆有總督;自皇上親政以來酌裁總督員缺,惟設江南江西一總督、廣東廣西一總督、云南貴州一總督、湖南湖北一總督、四川陜西一總督、浙江福建一總督。后將浙江福建總督缺改為福建總督;然浙江、福建皆系近海地方,請仍改福建總督為浙江福建總督,似屬有益』。從之。調江南江西總督王新命為浙江福建總督。 --以上見「大清圣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九。 夏四月初九日(丙辰),升直隸三屯營副將王化行為福建臺灣總兵官(按王化行本姓殷。后康熙三十七年春三月初三日任寧夏總兵官時具疏請復,從之。--見「實錄」原書卷一百八十七、頁十八、行八)。 二十八日(乙亥),準福建臺灣府鄉(xiāng)試另編字號,額中一名;從陸路提督張云翼請也。 五月十七日(甲午),以禮科掌印給事中王連瑛為福建鄉(xiāng)試正考官、禮部員外郎許朝為副考官。 秋七月初十日(丙戊),禮部議覆:『福建巡撫張仲舉疏言:「臺灣郡縣設立學校,但與考人數(shù)無多,未便照內地之額。請于府學量設廩、增各二十名,縣學各十名;俟人才漸盛,仍照直隸各省補足定額。至廩生出貢,挨年考取,請自康熙二十七年始,照例舉行」。應如所請』。從之。 --以上見「大清圣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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