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的內在要求和英美法系的歷史傳承都迫使英美法系的法律語言必須近乎偏執(zhí)的追求完全的精確、標準和去語境化,這一要求的副作用必然是“冗贅羅嗦,含糊不清,浮華夸飾,枯燥乏味” 的法律語域。英語法律文本歷經起草人反復推敲、檢驗,其中語義含糊、容易產生歧義的內容早已剔除,形成了保守且復制性強的程式,為了確保穩(wěn)定性和精確性,后人只需沿襲,甚少改變。長期以往,英語法律文本呈現(xiàn)出連貫和保守的典型特征,當然那些在歷史進程中早已被淘汰的語言形式也因此被保留下來。在經歷過幾個世紀的演變和發(fā)展,英語法律文本呈現(xiàn)出:用詞謹慎,行文正式、復雜、保守、廣泛使用古體詞、法律術語、有極其復雜的長句和固定的語篇結構,形成一種神圣、莊嚴的文體。在學習法律英語的過程中,如果對于這些語言特征應予以重視,找出其中規(guī)律和模式。本書就是在對大量英語法律文本剖析的基礎上從單詞、詞組到句式、篇章的歸納分析,希望能對學習者起到幫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