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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jié) 哥倫比亞、哈佛、威斯康辛與現(xiàn)代美國政治學

中國現(xiàn)代政治學的展開 作者:孫宏云 著


第二節(jié) 哥倫比亞、哈佛、威斯康辛與現(xiàn)代美國政治學

從清華留美學生在選科與擇校方面的大致趨勢來看,哥倫比亞、威斯康辛、哈佛、斯坦福和約翰霍布金斯等幾所大學是中國學生相對集中的地方。其中斯坦福大學的清華留學生主要是在本科階段,進入研究生階段,人數(shù)明顯減少。這可能是因為斯坦福大學政治系的學術(shù)水平較為一般。據(jù)在斯坦福獲得學士學位的潘大逵說,“它以理、工、醫(yī)、教育、歷史等學科著名于世,……政治系則屬一般,系里的教授名氣亦不算大。”[1]考慮到哥倫比亞、哈佛、威斯康辛三校的政治學專業(yè)對后來的清華大學政治學系以及現(xiàn)代中國政治學的影響較大,所以有必要重點論述這幾所學校的政治學學術(shù)背景。

哥倫比亞大學

在美國,約翰霍布金斯大學和哥倫比亞政治學院(Columbia 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的建立,標志著美國在政治研究方面開始進入一個新的時代。[2]1876年阿赫斯特學院(Amherst College)的伯吉斯(John W. Burgess)來到哥倫比亞學院,擔任“政治學、歷史以及國際法教授”(Professor of Political Science,History,and International Law)。在他的努力下,1880年創(chuàng)設(shè)了哥倫比亞政治學院。1878年,歷史學家亞當斯(Herbert B. Adams)創(chuàng)建了霍布金斯大學的歷史和政治學會(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后者強調(diào)歷史與政治學的關(guān)系,而前者則以“政治學各個分野的全面發(fā)展”作為第一目標,更加尋求與其他學科而不僅僅是與歷史學的相互關(guān)系。但是,它們都擯棄德國思辨哲學和英國奧斯?。↗ohn Austin)法理學的研究方式,強調(diào)研究從檢驗數(shù)據(jù)和實際調(diào)查中得出新的知識。特別是哥倫比亞政治學院的創(chuàng)設(shè),其意義足可評價為“作為學問之又一分野的美國政治學的誕生”。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哥倫比亞的政治學是“單數(shù)的”,它實際上是關(guān)于“政府”研究的知識集合體,包括歷史、經(jīng)濟、財政、統(tǒng)計、社會學、管理等各個方面。

在哥倫比亞政治學院早期發(fā)展史上,出現(xiàn)了一群杰出學者,包括伯吉斯、吉丁斯(Franklin Henry Giddings)、克拉克(Clark)、塞利格曼(Edwin R.A. Seligman)、門羅·司密斯(Edmund Munroe Smith)、梅杳·司密斯(Richmond Mayo-Smith)、羅賓遜(Robinson)、古德諾(Frank Johnson Goodnow)和摩爾(John Bassett Moore)。他們或擅長社會學,或是財政與統(tǒng)計學權(quán)威,或致力于行政法與公法研究,或聞名于國際法與外交領(lǐng)域。他們當中的一些人后來成為美國各科學會的會長。這種人員構(gòu)成體現(xiàn)了哥倫比亞政治學院的廣義政治學性質(zhì)。成立于1880年的哥倫比亞政治學會(The Academy of Political Science)及其會刊《政治學季刊》(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1886年創(chuàng)刊),以及該學院編輯的連續(xù)出版物“歷史、經(jīng)濟、公法研究”叢書(Studies in History,Economics and Public Law),也都具有廣義政治學的性質(zhì)。[3]

“在美國政治學的第一階段,哥倫比亞曾經(jīng)是政治學的中心”。[4]1903年古德諾當選美國政治學會(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第一任會長,之后摩爾和門羅·司密斯又分別就任第10和第13屆會長。隨著伯吉斯在1912年退休,古德諾1914年離開哥倫比亞前往霍布金斯大學擔任校長,哥倫比亞政治學在美國政治學界的地位開始下降。但接替伯吉斯和古德諾位置的鄧寧(W. A. Dunning)和比雅德(Charles A. Beard)也是美國政治學界的杰出學者,加上摩爾,這樣,在“一戰(zhàn)”時期及1920年代初期,哥大仍不乏名聞遐邇的政治學者。

鄧寧一生致力于政治思想史研究,是20世紀上半葉最偉大的政治思想史家,先后出版三卷本《政治學說史》(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eories),由上古敘述至斯賓塞,“集幾千年西洋政治思想史料之大成,已成政治思想學史之經(jīng)典”。[5]1915年入哥倫比亞大學哲學系研究部主修哲學的胡適曾選修鄧寧的政治理論史課程。胡適說那時鄧寧是政治理論史的開山宗師,是他這一行的拓荒者。[6]摩爾為20世紀國際法學權(quán)威,他主編的八卷《國際法摘要》(A Digest of International Law,1906),被評價為“在用于研究者、政府當局、實際業(yè)務者的公的資料以及在事例的體系化方面開拓了新的天地”,稱頌摩爾的名聲長期等同于國際關(guān)系的研究,由此可見其在同輩學者中的地位。其對于國際局勢的演變,依據(jù)過去歷史教訓,以及當時與將來的趨勢,純從實際方面,隨時隨事,作深刻的研究與切實的觀察。[7]比雅德于1904年在哥倫比亞政治學院取得博士學位并留校執(zhí)教。他教“美國憲法”“不是簡單地講憲法的,而是講憲法的經(jīng)濟理解”。其名著《美國憲法之經(jīng)濟詮釋》(An Econom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于1913年初版問世時,美國政學兩界為之嘩然。因為他揭穿了北美合眾國華盛頓以下諸開國元勛道學面具之后的生意嘴臉。[8]比雅德對于政治和經(jīng)濟關(guān)系的基本觀點可以用1916年他在阿赫斯特學院(Amherst College)所作演講的根本論斷作為概括:“文明社會里分裂成許多的經(jīng)濟組別或利益,這種劃分是根據(jù)個人所有財產(chǎn)及公私職業(yè)的程度和種類去決定;政府組織的形式就是建筑在這樣的社會形態(tài)上,所謂政治亦就是關(guān)于這種經(jīng)濟利益間各種沖突?!?sup>[9]

1920年代,哥大政治學教授麥克本(Howard Lee McBain)和羅杰士(Lindsay Rogers),皆擅長政制研究,兩人于1922年合著《歐洲新憲法》(The New Constitutions of Europe)。羅杰士于1920—1921年任哈佛大學政治學講師(Lecture on Government),之后辭去弗吉尼亞大學的教授職務,于1921年來到哥大任助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 of Government)。1925年他與霍布金斯大學政治學教授(Professor of Political Science)韋羅貝(W. W. Willoughby)合著《論政府問題》(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oblem of Government,Doubleday,Page & Company)。這本書大體上反映了羅杰士關(guān)于政府研究的路徑,即英美學者提倡與運用的所謂“政府學”中的制度研究途徑(Institutional Approach),這有別于德法學者的公法研究。羅杰士后來擔任哥大政治系主任,30年代初他所做的關(guān)于“危機政府”(Crisis Government)的演說,曾轟動一時。[10]

1920年代在哥大講授政治哲學和社會學的馬季佛(Robert Morison MacIver)教授,“由社會學而政治學,由政治學而政治哲學,對于社會科學之各種門類,他又幾乎無所不窺?!诟鐐惐葋喆髮W要算是繼鄧林教授(Professor W. A. Dunning)而后最著名的政治哲學的教授了”,著有《世界變遷中之勞工》《社會科學綱要》《現(xiàn)代國家》等書。[11]《現(xiàn)代國家》(The Modern State,1926)是他的成名之作,英國牛津、劍橋等大學多采用該書作為政治科學生必讀之書。[12]馬季佛主張政治多元論。講授政治史和國際政治的名教授模恩(Parker Thomas Moon)與海斯(Carlton J.H.Hayes),以研究帝國主義和族國主義著稱。1926年模恩出版的《帝國主義與世界政治》(Imperialism and World Politics)是一部論述帝國主義的世界名著。“自這本書出世后,論帝國主義者,沒有不奉為圭臬、視為權(quán)威的。在美國有許多的大學,都以此書為世界政治大勢學科的課本?!碑敃r國內(nèi)論帝國主義的著作,有許多是抄襲這本書的。[13]

哈佛大學

當時哈佛大學政治系的英文名稱是“Department of Government”,與其他美國大學的政治學系普遍使用“Department of Politics”或“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的名稱不同。但是,“Government”用在此處,其意義是抽象的“政治學”而非具體的“政府”。哈佛大學政治系,無論在大學部或研究院,均隸屬于文理學院(School of Arts and Sciences),哈佛另有法學院(Harvard Law School)。哈佛大學政治學系的發(fā)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洛厄爾(A. Lawrence Lowell)的貢獻與影響,他“對哈佛政治系的大學部及研究院之組織及師資,尤三致意”[14]。洛厄爾1908年當選美國政治學會會長;1909年被選為哈佛大學校長,遂擔任此職直至1933年。

洛厄爾的研究領(lǐng)域主要在政府與政黨方面,主要著作有:《政治論集》(Essays on Government,1889)、《歐洲大陸的政府和政黨》(Government and Parties in Continental Europe,1896)、《英國政府》(The Government of England,1908)、《公意與平民政治》(Public Opinion and Popular Government,1913)。這些著作是洛厄爾基于“新政治學”立場的學術(shù)研究成果,兼顧法律形式和制度的實際運作,是美國政治學擺脫德法學者公法學色彩的政治學在轉(zhuǎn)變期的代表作品,在美國現(xiàn)代政治學史上具有杰出地位。其中《英國政府》被認為是關(guān)于英國政府和政治最好的書,與英國政治學家布賴斯(James Bryce)寫的《美國共和政體》(The American Commonwealth)并為姊妹作。[15]他對政治行為的關(guān)注,為他贏得了“洛厄爾作為1920年代新政治學的先導者,當然具有與梅里亞姆(C. E. Merriam)齊名的資格”的評價。[16]哈佛政治系之所以稱作“Department of Government”恐怕與洛厄爾的理念及其所開創(chuàng)的哈佛在政府研究方面的傳統(tǒng)相關(guān)。

洛厄爾面向“新政治學”的志向性“早在其33歲之際的著述《政治論集》一書的開頭之處就被提起了,此后成為代表洛厄爾在政治學上的立場的最顯著特征”。在《政治論集》中他寫道,“政府真正的機構(gòu),只有通過對在實際中活動著的政府(a government in action)進行研究才能得到理解”。后來在《歐洲大陸的政府和政黨》中又說:“在今天對關(guān)于現(xiàn)代政府的實際活動(actual working)進行徹底的研究是現(xiàn)實的需要?!?sup>[17]

據(jù)稱,哈佛的制度近乎英國,重視個別課程和學分。[18]所開設(shè)的課程雖然不多,但內(nèi)容精博,[19]教授均為一時之選,講授極富特色。哈佛的碩士學位,不需要另撰碩士論文,因為每門功課不啻各寫論文。[20]1920年代,哈佛政治學系的知名教授與課程有:

威爾遜(George Grafton Wilson)及其講授的“國際法”。威爾遜為美國國際法著名教授,長期在哈佛致力于國際法的教學與著述,1900年代為《美國國際法季刊》創(chuàng)辦人之一,擔任該刊總編輯有五十余年之久。他講授的“國際法”課程每兩周要求學生撰繳一篇假設(shè)的判決詞,包括結(jié)論、事由與理由三項內(nèi)容。他還發(fā)動一種名為“剪報論文”(Clipping Thesis)的教學方法,后來被其他學校普遍仿效。[21]所謂“剪報論文”,意思是他于每學期之初,命同學各訂一份《紐約時報》,每日精細閱看,見有與國際法有關(guān)的新聞、法律案例,或司法判決等,即當剪貼保存,然后搜集有關(guān)資料如條約、判例、學說等等,就該項新聞所記述的問題予以批評、分析,并作結(jié)論,大約每一學期平均需要五六個案件或事件,作為題目。這種方法體現(xiàn)了注重事實證明和案例分析的國際法研究風格。

哈佛當時在政治制度和現(xiàn)代政治思想研究方面的著名教授是何爾康(Arthur Norman Holcombe)。1909年何爾康從哈佛大學獲得博士學位,之后曾去柏林、巴黎的大學以及倫敦政治經(jīng)濟學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研究。1912年至1933年,他在哈佛大學政治學系任教并擔任系主任,同時擔任美國國家和州政府的多個委員會的委員。1933年后參加政府工作,1954年任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教授?!按司龑iL,為政治制度之分析?!?sup>[22]其早期著作的代表作是《美國的州政府》(State Govern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Macmillan Co.,1916)。

何爾康的研究路徑繼承了洛厄爾的“新政治學”并加以發(fā)揚,這從他對“棄權(quán)”(Non-Voting)研究——被認為是“作為芝加哥學派而聞名的學派的共通的處女作”[23]的評價來看,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印證。他認為梅里亞姆和戈斯內(nèi)爾(H. F. Gosnell)的“棄權(quán)”研究改變了此前人們依據(jù)推測和耳聞而對“棄權(quán)”現(xiàn)象所作的各種模糊不清的所謂“學術(shù)”爭論,在數(shù)字和事實的基礎(chǔ)上作出了可靠的原因分析,提出了有效的解決辦法,他們的著作是運用政治科學的可靠的范例。[24]何爾康除了講授政治制度,還為哈佛研究院政治系研究生開設(shè)“近代政治思想”課程。

據(jù)說,“一九三〇年代初期,哈佛研究院政治系的祭酒無疑地是麥基溫(Charles Howard McIlwain)教授。他教政治思想,其教法嚴格為學生所敬畏,一九三二年他出版了他的煌煌巨著:《西方政治思想之成長》(The Growth of Political Thought in the West: From the Greeks to the End of the Middle Ages)。出版后不久,英國著名政治學家拉斯基教授(Laski)在《哈佛法律評論》(Harvard Law Review,December 1932)上作長篇書評。拉氏此時年少氣盛,眼高于頂,對他人著作,少所稱許,獨對此書五體投地,贊不絕口,認為是空前之作,使以前法國學者若奈(Janet)、美國學者鄧寧(Dunning)所著同類之書,黯然無色。”[25]耶魯大學的科克(Francis W. Coker)教授也稱贊該書是關(guān)于古代和中世紀政治思想史最有價值的著作,“在任何一點上,都顯示作者對原始文本資料和其它解釋的嫻熟掌握”。該書的最大特點是緊密結(jié)合實際政治的發(fā)展和制度的成長過程來對政治思想史進行分析敘述。這也是麥基溫事先的許諾,而這個許諾已經(jīng)成功地實現(xiàn)了。[26]可見這是一本注重實證的政治思想史著作,而且將思想史與實際政治過程緊扣在一起,也體現(xiàn)了洛厄爾所開創(chuàng)的哈佛政治學的特色。它是麥基溫在哈佛長期教學與研究的結(jié)晶。麥基溫在哈佛長期開設(shè)的“政治思想史”課程,是研究院政治系的基本課程,是所有碩士候選人都必須修習的,反響很好。[27]

哈佛在市政研究方面也頗負盛名,市政學教授孟洛(W. B. Munro)為美國市政學界鼻祖,“以研究政制名,著作等身”[28],其主要著作有《美國市政府》《市政府與市行政》《市行政原理與方法》《歐洲政府》等。孟洛在中國頗有影響,他的上述著作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都被譯成中文,作為大學政治系的課本或參考書。此外如馬克林托克(Miller Mcclintock)之于市交通行政,施萊(Sly)之于縣政府研究,均各有專長,著稱于時。[29]

哈佛在外交史方面也有兩位著名教授,一位是弗藹教授(Sidney B. Fay),以探討“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的起因”的名著,蜚聲歐美多時;另一位是藍格教授(William L. Langer),以研究帝國主義發(fā)展史馳譽學林。[30]

威斯康辛大學

1901年,威斯康辛大學將政治學從歷史學中分離出來,成立了獨立的政治學系,芮恩施(Paul S. Reinsch)被任命為系主任,擔任此職直至1913年出任美國駐華公使時為止。在這期間,由于芮恩施的熱心、能力以及他作為教師和學者的個人貢獻,威斯康辛大學政治學系獲得相當大的發(fā)展,成為在國際事務、拉美和遠東政治以及東方研究方面的一個研究中心。它的遠東研究經(jīng)由瓊斯(Chester Lloyd Jones)和郝恩貝克(Hornbeck)的繼續(xù)努力,形成了威斯康辛的一個傳統(tǒng)研究領(lǐng)域。

芮恩施的學術(shù)思想受到馬歇爾(John Marshall)在憲法方面、格老秀斯(Hugo Grotius)在國際法方面、貢普洛維奇(Ludwig Gumplowicz)和拉采荷夫(Gustave Ratzenhofer)在社會學方面的影響,王陽明的心學以及勒龐(Gustave Le Bon)、勒魯瓦—比?。≒aul and Pierre Leroy-Beaulieu)、威爾遜(Woodrow Wilson)、特納(Frederick J. Turner)、理查·伊利(Richard T. Ely)等人的思想學說也對他產(chǎn)生過影響。芮恩施懷疑教條,不喜歡面面俱到的框架,也沒有精確系統(tǒng)的方法論,他不忠于任何特別的思想學派。他認為演繹的方法是無效的、主觀的,因而棄之不用。他經(jīng)常談到對政治的科學研究,但并不認為政治社會問題可以按照自然科學的方法來解決,并總是警告那些企圖對政治研究進行粗略的歸納的做法。對他來說,所謂“科學的”意味著大量資料和統(tǒng)計調(diào)查的積累,尤其是對于政治機構(gòu)、團體、習慣的比較歷史研究(the comparative historical study)。但是,芮恩施也不提倡冷冰冰的客觀主義,他認為超驗的倫理思考對于維護人類的正常行為、民主和理想主義,以及阻止非道德的馬基雅維利主義的泛濫是必要的。他指出,古代希臘從不將政治和倫理分開,事實上,他們相信政治就是倫理的表現(xiàn)形式,但是他們并不把既存現(xiàn)實與哲學家的理想方案混為一談。因此,芮恩施反對黑格爾和鮑??˙osanquets)對國家的哲學建構(gòu)。他拒絕法理學家的觀點,而支持自然法的理論。因為在他看來,政府的政策是根據(jù)憲法和先例演化而來。他發(fā)現(xiàn)歷史進化論(historical-evolutionary school)有很多優(yōu)點,但也批評它的某些方法和假設(shè)。他認為這派觀點傾向于保守反動,雖然有助于理解而不利于行動。歷史學不具有充分的現(xiàn)代意識,不能像社會學和經(jīng)濟學能為政治學家提供更多的洞察力。他說:“不僅政治學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經(jīng)濟力量,而且政治和經(jīng)濟利益的相互影響,使得政治學給予經(jīng)濟學特別的關(guān)注,是必要的。”這方面的觀點,主要是受特納、理查·伊利和奧地利社會學派的影響。后來他也接受了貢普洛維奇和拉采荷夫關(guān)于“政治生活就是利益集團之間的斗爭”的觀點。[31]

離開威斯康辛后,芮恩施出任美國駐華公使。在華期間,他提議創(chuàng)辦中華政治學會,并擔任副會長,為中華政治學會的創(chuàng)立與發(fā)展作出了較大貢獻??赡芤驗樗挠绊?,自1910年代起,陸陸續(xù)續(xù)有大批中國學生前往麥迪生學習政治學。

威斯康辛政治學系后在海斯(Van Hise)和阿格(F.A. Ogg)的領(lǐng)導下,又有新的發(fā)展。1910年代在海斯教授領(lǐng)導下,與威斯康辛州政府在行政研究與計劃方面有密切的合作。[32]到了1920年代,據(jù)潘大逵晚年回憶,當時“在美國學習政治,威大是最好學校之一,它雖是州立,但它不僅在州立大學中享負盛名,即在整個美國,亦屬第一流大學。單就它的政治系看,教師陣容就很強大,如阿格(Agg——按:原文拼寫有誤,應為“Ogg”),是各國政府這門學科的權(quán)威,頗得(Porter),國際公法的名教授,果思(Gause),是政治思想史方面的杰出學者等等,這樣一批享譽很高的教授,同時在一個系里執(zhí)教,這在美國也很少見?!?sup>[33]阿格在威斯康辛大學講授各國政府與政治,是“研究憲法的大家”,久以英國通著稱,著作有《歐洲政府》《英國政府與政治》《近代歐洲經(jīng)濟發(fā)達史》等?!队c政治》為阿格最得意之作,該書理論與事實并重,材料豐富,不亞于洛厄爾所著的《英國政府》,體現(xiàn)了阿格在政府研究方法上對制度與職能兼顧的特點。[34]阿格擔任《美國政治學評論》的主編長達近四分之一世紀之久,在他的指導下,這份雜志以大量篇幅“報道和說明憲法、國家和地方政府這類事物本質(zhì)的資料”,以及人員和計劃的“消息和評論”。[35]

以上三所學校的政治學系(院)在“芝加哥學派”形成之前,可以說代表了現(xiàn)代美國政治學的主流學術(shù)風格,基本上是強調(diào)事實和經(jīng)驗研究的現(xiàn)實主義政治學,不同于歐洲大陸主要關(guān)心國家、主權(quán)和法律的法律形式主義的政治學或“國家的科學”。而且學科的興趣轉(zhuǎn)移至國內(nèi),注意力傾向于集中在美國行政管理中的實際問題上。兩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歷史學和法學的重要性緩慢地、逐步地消失了,而人類學、社會學、心理學則日益受到重視;政治學變得決定性地“學院化”了;科學主義的抱負被重申,在20世紀20年代中期或后期達到了“高潮”。[36]這就是中國留學生在美國學習政治學時所接觸的學術(shù)背景。


[1]潘大逵:《風雨九十年——潘大逵回憶錄》,第62頁。

[2]Howard W. Odum ed.,American Masters of Social Science, New York: Henry Holt and Company,1927, p.132.

[3]參閱:Anna Haddow,Political Science in America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1636—1900, New York: Octagon Books, 1969, pp.178—182;Albert Somit, Joseph Tanenhaus,The Development of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From Burgess to Behavioralism, Boston: Allyn and Bacon,1967, p.21;Howard W. Odum ed.,American Masters of Social Science, chap.iv, New York: Henry Holt and Company,1927;顧維鈞:《顧維鈞回憶錄》第1分冊,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譯,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33—35頁。

[4]Erkki Berndtson,“The Rise and Fall of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Personalities, Qutations, Speculations,”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8, no.1, January 1987, p.90.

[5]見許仕廉為麥利恒(C. E. Merriam)及鮑爾斯(H. E. Barnes)等著、張虹君譯《近世政治思想史》(商務印書館1930年版)所作的序。

[6]胡適口述,唐德剛注釋:《胡適口述自傳》,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99、101頁。

[7]R. Gordon Hoxie et al.,A History of the Faculty of Political Science, Columbia University, 1955, pp.263-264. 轉(zhuǎn)引自內(nèi)田満『アメリカ政治學への視座』、第147頁;金問泗:《我與謨亞教授的師生關(guān)系》,《傳記文學》第8卷第5期。

[8]胡適口述,唐德剛注釋:《胡適口述自傳》,第119頁。

[9]見比雅德著,張金鑒譯:《政治的經(jīng)濟基礎(chǔ)》,“新版序言”,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

[10]陳之邁:《介紹幾部關(guān)于政治制度的新著》,《清華學報》第10卷第4期,1935年10月。

[11]馬季佛著,胡道維譯:《現(xiàn)代的國家》,“譯者序”,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

[12]費鞏:《政治必讀之書》,復旦大學《政治季刊》第2號,1933年6月。

[13]見張永懋等譯《帝國主義與世界政治》,“譯者序”,新生命書局1931年版。另有廖崇圣的中譯本,萍浪閣(廣州大塘街百歲坊六號)發(fā)行,1930年3月。

[14]參考梁鋆立:《哈佛法科與中國之淵源》,《傳記文學》第32卷第2期(1978年2月),第100頁附注一;《紀念崔書琴——并記戰(zhàn)前哈佛研究院政治系及政校外交系》,《傳記文學》第33卷第1期(1978年7月),第93頁附注一。

[15]參見劉培育主編:《金岳霖的回憶與回憶金岳霖(增補本)》,四川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53頁;以及E. Porritt關(guān)于The Government of England的評論,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3, no.1, February 1909, pp. 127-129.

[16]Albert Somit, Joseph Tanenhaus,The Development of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From Burgess to Behavioralism, Boston: Allyn and Bacon, 1967, p.74.

[17]內(nèi)田滿著,唐亦農(nóng)譯:《早稻田與現(xiàn)代美國政治學》,第246頁。內(nèi)田滿在本書中對洛厄爾在美國現(xiàn)代政治學源流中的地位有比較詳細的論述。

[18]張忠紱:《迷惘集》,第53頁。

[19]錢端升:《清華改組之商榷》,《清華周刊》第25卷第2號,1926年3月5日。

[20]浦薛鳳:《萬里家山一夢中》,第95頁

[21]參見浦薛鳳:《萬里家山一夢中》,第98頁;浦薛鳳:《音容宛在》,臺灣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第41頁;梁鋆立:《紀念崔書琴——并記戰(zhàn)前哈佛研究院政治系及政校外交系》,《傳記文學》第33卷第1期,第90頁。

[22]梁鋆立:《紀念崔書琴先生——并記戰(zhàn)前哈佛研究院政治系及政校外交系》,《傳記文學》33卷第1期。

[23]B. D. Karl,Charles E. Merriam and the Study of Politics, p.148. 轉(zhuǎn)引自內(nèi)田滿著、唐亦農(nóng)譯:《早稻田與現(xiàn)代美國政治學》,第276頁。

[24]“Non-Voting: Causes and Methods of Control,”reviewed by A. N. Holcombe,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xix, no.1, February 1925, pp.202-203.

[25]梁鋆立:《紀念崔書琴先生》,《傳記文學》33卷第1期。拉斯基的這篇書評見Harvard Law Review, vol. 46, no. 2 (Dec., 1932), pp. 345-347。

[26]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xxvii, no.1, February 1933, pp.116-118.。

[27]浦薛鳳:《萬里家山一夢中》,第90頁。

[28]門羅著,許聞淵譯:《歐洲各國政府》,譯者序,上海民智書局1934年版。

[29]張銳:《比較市政府》,第666頁。張銳這里提到的馬克林托克,生于1894年,1960年去世。1924年馬克林托克從哈佛大學獲得交通控制專業(yè)(traffic control)博士學位,曾擔任哈佛大學的街道交通研究所(Albert Russel Erskine Bureau for Street Traffic Research)所長,早期的著作有:Street Traffic Control, McGraw-Hill, New York, 1925;A Report on the Street Traffic Control Problem of San Francisco, San Francisco Traffic Survey Committee, 1927。施萊,應該就是John Fairfield Sly,著有Town Government in Massachusetts (1620-1930),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30。

[30]梁鋆立:《紀念崔書琴先生》,《傳記文學》第33卷第1期。

[31]Noel H. Pugach,Paul S. Reinsch, Open Door Diplomat in Action, Millwood, N.Y.: KTO Press, 1979, pp.22-26.該書中提到的Paul and Pierre Leroy-Beaulieu 疑為Pierre Paul Leroy-Beaulieu (1843—1916),法國經(jīng)濟學家。

[32]懷特(Leonard D. White)著,孫澄方譯:《美國行政動向論》,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第397頁。

[33]潘大逵:《風雨九十年》,第73頁。

[34]新書介紹:《英國政府與政治》(豫樟),清華大學《圖書館增刊》第19號,1929年12月6日;阿格(F. A. Ogg)著,張云伏譯:《英國政府及政治》,“原敘”,神州國光社1931年版。

[35]格林斯坦、波爾斯比編,竺乾威等譯:《政治學手冊精選》上卷,商務印書館1996年版,第53頁。

[36]參見格林斯坦、波爾斯比編,竺乾威等譯:《政治學手冊精選》上卷,第38—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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