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百年《恭賀新禧》的附志
百年要把1月1日的祝賀新年廢止,改為十月十日祝賀中國國民做“人”的紀念;這個意思,玄同甚為贊成。原來三百六十五日算一年,每年有個第一日,這不過為人事計算的便利而設(shè);這個年初一,實在沒有可以紀念該配祝賀的理由。有人說: 我們民國國民,應(yīng)該和那些遺老遺少不同;現(xiàn)在是我們的民國八年一月一日,不是他們的夏正戊午年——或宣統(tǒng)十年——十一月三十日,我們遇到自己的正朔,應(yīng)該特別喜歡,所以要祝賀。我以為這話似新實舊。要知道“改正朔”這件事,是那獨夫民賊的野蠻禮制。民國改歷,是因為陰歷不便計算,不便應(yīng)用,我們?yōu)楦牧计鹨?,所以用世界公用的文明陽歷。這陽歷并非中華民國所專有,不過改歷之初,止改月日,那年卻用民國來紀,沒有改從世界公歷紀年。暫時用民國來紀年,原也沒有什么妨礙,我們也大可承認;——陽歷置閏之年,要用公歷紀年來計算,所以公歷的年月日是一貫的東西;民國將來如能改用公歷紀年,那就更便利了。若從中華民國自身說,他是公歷1911年10月10日產(chǎn)生的,那一日才是中華民國的真紀元。就中國而論,這日是國民做“人”的第一日;就世界而論,這日是人類全體中有四萬萬人脫離奴籍,獨立做“人”的一個紀念日。這真是我們應(yīng)該歡喜,應(yīng)該祝賀的日子。
想到這里,聯(lián)想及于《民國歷書》上所謂“春節(jié)、夏節(jié)、秋節(jié)、冬節(jié)”,這真是荒謬絕倫的規(guī)定。那春節(jié)就是陰歷元旦,夏節(jié)是陰歷端午,秋節(jié)是陰歷中秋,再拉上一個和陰歷全不相干的冬至,叫他冬節(jié),——如此湊成四節(jié),真可謂不倫不類。你想,民國既然改用陽歷,則陰歷當然是要消滅的;民間一時仍舊沿用,政府便該勸告他,阻止他的;現(xiàn)在反來推波助瀾,把陰歷的元旦、端午、中秋定為節(jié)日,那就是自己暗中取消陽歷。這種心理,和袁世凱身為民國總統(tǒng),要造反做皇帝,有什么兩樣? 至于冬至,雖是天然的節(jié)氣,卻就是百年所說的,“這也不過是一種自然的現(xiàn)象,對于人生,毫無意義,有什么可賀的價值?”所以我說規(guī)定這四個節(jié)日是荒謬絕倫。若說一年之中要有幾個規(guī)定的日子快樂快樂,則除十月十日外,最有價值的就是1915年12月25日,那日是中國國民第二次脫離奴籍,抬頭做“人”的紀念,此外如1912年1月1日的共和政府成立,同年2月12日的皇位推翻,也是可以紀念的;就是1917年7月20日京津一帶除下龍旗,再掛五色旗,也可以算做一種紀念。以上幾種紀念日,雖然大小不同,總比拿陰歷的元旦、端午、中秋,和自然現(xiàn)象的冬至來做節(jié)日,要有價值得多了。
但是退一步想: 這陽歷過年,掛掛國旗,寫寫賀年帖子,說說“恭喜恭喜”,也可以使那一班現(xiàn)用陰歷的國民知道民國改用公歷已經(jīng)實行;所以也不能算全無用處。但這種用處,是一時的。再過幾年之后,國民漸知陽歷比陰歷要便利,改用陽歷的人一天多似一天;那些遺老遺少漸漸死盡,不能復(fù)為禍祟,什么“夏正”“夏歷”的鬼話,沒有人講了;到那時候,這公歷歲首的“恭賀新禧”的帖子,真正覺得沒什一點意思了。
公歷1919年1月3日,玄同附志
(選自1919年1月15日《新青年》第6 卷第1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