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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面坐著馬向東

時代長鏡頭:短篇報告文學(xué)佳作選 作者:李炳銀 著


對面坐著馬向東

長江

第一章

2002年酷暑,首次進(jìn)京亮相的《報告文學(xué)》雜志7月號刊發(fā)了蘇新華、季偉二人的報告文學(xué)《蠹蟲末路——江蘇省紀(jì)委偵辦馬向東腐敗大案紀(jì)實》,文章所提沈陽“慕、馬大案”一串“原”字頭的人物——沈陽市委原常委、原常務(wù)副市長馬向東,沈陽市建委原主任寧先杰,沈陽市財政局原局長李經(jīng)芳,沈陽市檢察院原檢察長劉實,沈陽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泰明、遲若巖,等等,這些人都曾先后接受過我的采訪。別的人采訪過去也就罷了,只有馬向東,幾番周旋,曾經(jīng)和他面對面、臉對臉長時間地口舌交鋒,采訪下來心里總覺得像堵了一團(tuán)東西似的難受,尋了機(jī)會一定要對什么人說說才好解悶。另外,原本那次采訪是為了制作兩集大容量的《新聞?wù){(diào)查》電視節(jié)目,后來節(jié)目因故停播,這樣,有些事,特別是當(dāng)時一些采訪的感觸如若不說,日后必會很快隨時間麻木掉,混淆于人生的種種凡俗。

不曉得今天已經(jīng)不在人世的老馬(我就曾這樣稱呼他),還記不記得臨終前有位中央電視臺的女記者曾受命和他長聊過。我沒有忘記他坐在我面前接受采訪時的可憐、絕望,沒有忘記或者說無法忘記他是怎樣從一位市委常委、常務(wù)副市長一跟頭摔到失去人生自由的“階下囚”的地步,在看守所里任看管人員“提”來“提”去。這樣的天地變化,以及這天地變化的錯位給他帶來的措手不及與無可奈何,那種“無可奈何”不是普通的“大勢已去”,那種“無可奈何”是飛揚的馬車在仕途上狂奔猛跑,忽然間被掀翻在地,然后在他眼前一路絕塵而去宿命般地追悔莫及與難以玩味。

2001年12月19日,我為“慕、馬大案”最后一次采訪中紀(jì)委副書記劉麗英。開機(jī)采訪前我曾不經(jīng)意地問到馬向東的生死結(jié)果,恰好當(dāng)天老馬選擇了最新死亡方式,接受針頭注射,剛剛于上午被執(zhí)行了死刑。

我又感到了心里那團(tuán)讓人難受的東西,采訪結(jié)束人回到辦公室,“神”其實已經(jīng)回到了3個月前的南京,又回到了綠園賓館,那是我和攝制組下榻的地方,我們剛剛從后院兒回到前院兒,“前院兒”就是綠園賓館,“后院兒”就是江蘇省看守所。馬向東就被關(guān)在那里,每天和我只有幾十米的距離相隔,但是為了能讓他接受采訪,為了讓他在接受采訪時能說出一些真正有價值的東西,我已經(jīng)做了好多天的準(zhǔn)備。

有時,人的記憶會因為某個細(xì)節(jié)而揮之不去。

采訪馬向東讓我心里攢下那團(tuán)難受的東西,更多的不是他的貪污腐敗,不是他的罪大惡極,而是某一種眼神、一個動作、一個細(xì)節(jié),不知怎的,我總是把這些“眼神”“動作”“細(xì)節(jié)”和死亡聯(lián)系在一起,也許早在采訪之初我已經(jīng)預(yù)感到馬向東“死之將至”,而他也已經(jīng)發(fā)覺自己此時正“命懸一線”。

老馬嗜煙,對于嗜煙如命的人來說,關(guān)在看守所,失去抽煙的自由可能比失去什么自由都更現(xiàn)實得讓人難以忍受。

與老馬“長聊”,我是事先預(yù)備好了香煙的,沒有什么特別,就是“紅梅”,備著我自己抽,也備著給老馬。一盒廉價的香煙能沖淡敵意,能支撐仁慈,當(dāng)然這里面也有我的另外一份兒用心:“老馬,老煙鬼,你說不說,說了,就給你煙抽。”在這個層面上我是有一點殘忍,但是這一點“殘忍”對于有正義感的新聞記者的良心不知道算不算過分。

老馬的可憐和貪婪全都被這一盒“紅梅”給勾引了出來。開始他一如我們攝制組的幾個人猜想的那樣,不會一坐到記者面前就“竹筒子倒豆子似的”說出他的相關(guān)罪惡。讓老馬最后開口,我知道不都是香煙的作用,但一定有那盒香煙的作用??傊稍L之前我和他先坐下來拉家常,第一次休息,我拿起就放在身旁的“紅梅”,自己抽,同時也問老馬:“老馬,抽嗎?”不難想象,老馬還沒等我問完,眼睛早就把那盒“紅梅”給卷走了。

誰都能想象羊的舌頭饑餓時怎么對待青草。老馬對煙的急切讓人憐憫,他熟練到爐火純青地步的點煙動作更讓人想到饞嘴而不知害羞的孩子?!俺榘?,抽一支以后還有?!蹦且豢涛揖雇俗谖颐媲暗乃且粋€以權(quán)謀私受賄金額達(dá)到兩千多萬的腐敗典型。

第二章

到了第二還是第三次休息,這是老馬主動要求休息的一次,我知道他的煙癮又犯了。一支煙在他手上很快便抽完,用作煙缸的紙口杯因為放在他那邊的腳下,我和他又是面對面而坐,我就把我手里抽了一大半的煙屁股遞給他,意思是:“老馬,幫我把煙頭兒扔到你那邊的煙缸里。”誰知老馬接過我的煙蒂,看都沒看,想都沒想,接過來的同時就放到了自己嘴里,一連猛吸幾大口,那份貪婪沒法兒讓人想象他曾經(jīng)是一位高官,曾經(jīng)是一位有著“老板”派頭的堂堂副市長。在場的攝錄人員看了老馬的這個動作每個人都來不及反應(yīng),每個人都愣在了那里,老馬卻半點不好意思也沒有,他的動作像貧困家庭里的母親刷鍋前用舌頭舔去孩子碗邊上的剩粥一樣自然。我的天呀,這么大的官還撿“煙屁股”,如果不是在看守所,誰會相信,人,到了這一步,怎么會是這樣呢?

馬向東自由的時候,當(dāng)他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穿著名牌兒、坐著名車,耀武揚威、頤指氣使地做著他的市委常委、常務(wù)副市長的時候,一截兒煙屁股對他是什么?4.5元一包的“紅梅”想必他是永遠(yuǎn)不會動的。想抽煙了,更多的時候都會有早已侍立一旁的人閃身上前麻利地把煙卷遞上,溫柔地點上火兒,然后畢恭畢敬地退到一邊??墒乾F(xiàn)在,在江蘇省條件上乘的看守所里他的很多物質(zhì)要求都可以得到滿足,比如他是回民,習(xí)食清真,看守所就給他專門開設(shè)回民灶;再比如2001年是他的“本命年”,他的老婆章亞非提出要給他買條紅褲衩兒,大過年的,辦案人員就上街去給他買“紅褲衩兒”??晌í毾銦煟凑湛词厮囊?guī)定,被看管人員一律不得吸煙,因此,馬向東只有在個別提審或談話的時候才能有機(jī)會向別人要根煙來解解饞,所以他接過我剩下的那半截兒煙屁股才會那么本能地不舍得丟棄,才讓我們看到了一個高官往日的威風(fēng)如何在半截兒煙屁股面前被一掃而光。過去他大筆一揮,說給誰批地就批上一塊,說給誰減免幾百萬稅費就減免掉幾百萬、上千萬。但是到了看守所,這么個大人物的尊嚴(yán)竟敵不過幾塊錢一盒的香煙,而且是一盒香煙里的一根兒,一根兒香煙里的一截兒。人啊,有煙癮的人們啊,千萬別犯事讓人拿住,千萬別以身試法鋃鐺入獄。不知道這樣的話老馬在“里面”有沒有一遍遍徒勞地對自己問過,反正我看了老馬的“可憐相”已經(jīng)發(fā)下鐵誓:這輩子,為了不失去抽煙的尊嚴(yán),我是不會貪污受賄以卵擊石觸犯什么法律的。

在素有新聞“航母”之稱的中央電視臺《新聞?wù){(diào)查》欄目做記者,我已經(jīng)養(yǎng)成一種習(xí)慣——每逢采訪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必先反復(fù)研究其預(yù)審卷宗?!爸亓考墶比宋锏拇缶磙诘厣贤獌扇吒摺5珱]有哪一個人的卷宗比馬向東的更枯燥無聊,比如“廈門遠(yuǎn)華走私大案”“汕頭驚天稅案”所涉及的各路要犯。馬向東的卷宗總共68本,當(dāng)中百分之七八十都是賬,一筆筆、一本本地記錄著他和妻子章亞非共同受賄的時間、地點、數(shù)目。這些賬時間長的可以上推到20世紀(jì)90年代初的某年某月。我驚奇他們兩口子的記憶力怎么會好到這么完整又瑣碎的地步。

看著老馬的“賬本”,問及預(yù)審人員為什么要把他的受賄事實弄得這么清楚、這么細(xì),有個大數(shù)夠判刑的不就完了。其實不問我也知道法院量刑、定罪重證據(jù),犯罪嫌疑人自己承認(rèn)了貪污受賄有多少多少也不行,也必須一件件地鎖定言證、物證。馬向東夫妻共同受賄以及轉(zhuǎn)移家財折合人民幣總數(shù)高達(dá)兩千多萬元,想想這么多的錢,如果要一筆筆地記賬那要記掉多少張紙,費掉多少筆墨和時間,可是他們兩口子就是有這個耐心。下面是我隨便從老馬的卷宗中摘出的兩筆“回憶”:

某某某,沈陽某大廈總經(jīng)理。1990年送2000元,1991年送3000元,1992年送5000元,1993年送5000元,1994年送5000元,1995年送2000元,1996年送10000元,1997年送10000元,1998年送20000元。另:1995年章亞非煤氣中毒住院該人送10000元,1996年馬向東生病送5000元,1996年10月單送10000元,1996年某天又另送17000元,1997年馬去黨校學(xué)習(xí)又送10000元。

某某某,沈陽某商城董事長。1991年送1000元,1992年送1000元,1993年送2000元,1994年送2000元,1995年送2000元,1996年送5000元,1997年送10000元,1998年送10000元,1999年送10000元。另:1995年章亞非煤氣中毒住院該人送2000元,1996年馬向東生病送5000元,1998年5月馬向東過生日送一個玉件(不知多少錢),1998年下半年送10000元(這次是美金)。

第三章

老馬坐在我對面開始給我“翻”他們家的“賬本”,那已經(jīng)是邊聊天邊抽煙一個多小時以后的事:“起初就是一兩千元、兩三千元,到1995年以后,人們收入水平提高了,有人就送一萬,個別的也有送兩萬的。”

我問:“送錢這事兒也能跟著水漲船高?”

馬:“對。1997年末我當(dāng)上常務(wù)副市長,手里的權(quán)力越來越大,分管的部門越來越多,而且在工作中、在城市建設(shè)上確實做出一些成績來,在成績面前我就有點忘乎所以了?!?/p>

問:“你能告訴我人們都是以什么樣的借口給你送錢的嗎?”

馬:“能。春節(jié)、給小孩壓歲錢、生病、出國、上學(xué),什么借口都有?!?/p>

問:“那你能記得給你送錢的都是一些什么人,能分分類嗎?”

馬:“能。三類。主要是沈陽市的政府官員,委辦局的和區(qū)縣主任;另外就是下屬干部;再就是幾個私人老板,幾位外商?!?/p>

問:“你一共收過多少人的錢?”(我開始變得嚴(yán)肅起來。)

馬:“我一共向司法機(jī)關(guān)交代的是130多人。”(馬向東受賄涉及行賄人總共189個,其中被核定、認(rèn)定的是130多人。)

我繼續(xù)問老馬:“你記得最多一次收了人家多少錢?”

馬:“記得。50萬?!?/p>

問:“收的誰的錢?”

馬:“泰明。我們市政府副秘書長,他的工作直接對我負(fù)責(zé)?!?/p>

問:“泰明為什么要給你送錢?”

馬:“他到計委來是我建議的,當(dāng)副秘書長也是我建議的?!?/p>

問:“也就是說泰明是你一手提拔的?”

馬:“怎么講呢,這話?他的成長進(jìn)步有我的幫助?!?/p>

問:“那泰明的錢是從哪兒來的?”

馬:“他說是一個搞房地產(chǎn)的同學(xué)的?!?/p>

問:“他搞房地產(chǎn)的同學(xué)和你有什么關(guān)系?”

馬:“他說是他給我的,沒說是他同學(xué)給的。”

問:“這樣的錢你收得踏實嗎?”

馬:“對泰明我是比較了解、比較信任的?!?/p>

問:“了解、信任是什么含義?”

馬:“我覺得不會出問題?!?/p>

問:“就是說他不會給你說出去?”

馬:“對!”

馬向東一旦開口,對于受賄,并不躲閃。而我曾經(jīng)設(shè)計了這樣一個采訪方案,具體點出每一個行賄人的名字,然后問這些人都送了你老馬多少多少錢,我想一口氣點出71個人的名字,但是人名實在太多,一口氣根本問不下來,只好中間打“隔斷”;而對這71個行賄者,馬向東一一承認(rèn),沒有在聽完任何一個人的名字后打過一次愣,點頭并回答“收過”的速度也非??臁R苍S,他知道這71個人的名字我肯定是從哪一本卷宗上抄下來的,這71個行賄者的身份和行賄過程辦案人員早已一清二楚,辦案人員清楚,我也就清楚。不過即使是這樣依然讓我十分驚詫,更沒有想到的是我這邊這么有點像相聲“灌口”似的問著(顯得并不夠咄咄逼人),老馬那邊從容聽完卻還要補充:“除了這些人,還有一些人我也主動向司法機(jī)關(guān)交代了,只不過在取證當(dāng)中他們沒有核實下來。”天啊,我又忍不住要叫天,怎么談到這么一筐的行賄者老馬聽過就那么平靜地聽過了,平靜到他自己面無愧色,平靜到讓我“沒脾氣”,那么過去他在面對這些人一次次登門送錢時又該是何等麻木啊!

那么,老馬有沒有什么人的錢他不收呢?

“有!”老馬斬釘截鐵地回答我。

問:“這么說你是想告訴我,你收錢也是有原則的了?”

馬:“不,不是,我收錢是錯誤的,怎么說也是沒原則的,只是要尋求一種安全感,爭取不出事,就能得實惠?!保ê孟窭像R也感到他自己太過張狂,開始收斂。)

沈陽一個行賄者不知道屬不屬于馬向東所言行賄人的三種類型之一,開始老馬拒收過這個人的錢,后來卻收下了這個人送來的價值16萬的一尊金佛,老馬告訴我:“那一萬美金開始我覺得沒把握就沒收,后來我去黨校學(xué)習(xí)他送一萬元人民幣,我收下來了,以后的金佛也收下了?!睘槭裁撮_始不收,后來就對這個人來者不拒了呢?具體原因老馬沒有解釋,仿佛根本沒有解釋的必要,他的表情已經(jīng)讓我明白:后來他可以收下那個人的錢,肯定是因為彼時認(rèn)為這個人的錢可以收了,此人已經(jīng)“有把握”了。

第四章

在馬向東所有經(jīng)濟(jì)犯罪的條目中,“私分公款”是赫然醒目的一條。

1998年年底至1999年年初,馬向東、李經(jīng)芳、寧先杰3人擰在一塊兒策劃并“玩兒”了一個“私分公款”的“貓兒膩”。事情的起因是沈陽市為了獎勵香港某大公司對沈陽大二環(huán)路建設(shè)的投資,決定對幫忙拉投資的兩位港商做出獎勵。瞅準(zhǔn)了這個機(jī)會,馬向東先指使人將100萬元打入了香港,然后又把100萬元拆成了兩份,再派了3個用場:他們從100萬元中先拿出了40萬元放在了他們仨事先已經(jīng)在香港注冊成立的一個取名為“定志”的私人有限公司(為什么要成立這個公司后文我還要向馬向東請教);然后從剩下的60萬元中抽出48萬元真正作為獎金交給了領(lǐng)獎人;而其余的12萬元則由馬向東做主,馬、李、寧3人每人4萬元私下分掉,以“自我獎勵”為名分別裝入了個人腰包——請注意,這里的100萬元、60萬元、48萬元、12萬元、4萬元都不是人民幣,而是美元,每個人4萬美元,換算成人民幣可是要往上翻出8倍還多!

馬向東為什么要這樣做?他哪來的這么大膽量,或者說他并不認(rèn)為做這樣的事需要什么膽量?聽聽坐在我對面的他怎么說。

問:“當(dāng)時要用100萬美元獎勵港商是誰提議的?”

馬:“我提議的。”

問:“是誰決定的?”

馬:“市政府決定的?!?/p>

問:“市政府決定每人獎勵多少?”

馬:“沒說那么細(xì),總獎金是100萬(美元)?!?/p>

問:“后來兩個人每人獎勵了多少?”

馬:“24萬?!?/p>

問:“24萬的數(shù)目是誰說了算的?”

馬:“我?!?/p>

問:“為什么100萬美元獎勵港商你只決定給每人24萬?”

馬:“……”

馬向東的表情顯得有點復(fù)雜,好像在告訴我要說清楚這件事很費功夫。

問:“那么到了香港以后,你們是怎么具體把錢給的那兩個港商?”

馬:“我讓港商到我住的酒店房間來,分別給了他們。”

問:“錢是誰給的?”

馬:“我本人?!?/p>

問:“還有其他人在場嗎?”

馬:“沒有?!?/p>

問:“錢是用什么東西裝的?”

馬:“事先準(zhǔn)備好了的鞋盒子?!?/p>

問:“名義上你打算給兩個港商多少?”

馬:“60萬。”

問:“那到了香港為什么每人只給了24萬,兩個24是48,剩下的12萬呢?”

馬:“為了弄到那筆投資,我們3個人也跑了十幾趟,也挺辛苦的,港商也有那個意思,也想給我們仨表示表示?!?/p>

問:“港商想從他們的獎金中拿出一部分感謝你們?”

馬:“對,確實有這個心意?!?/p>

問:“那為什么不通過其他途徑,你們?yōu)槭裁匆肿呷思业?2萬?”

馬:“是我錯了?!保ㄎ业脑捯苍S太硬,老馬不想往下說了,這可不行。)

問:“老馬,你完全沒有必要跟我說你錯不錯,我不是法官,我只是想知道你當(dāng)時到底是怎么想的。”

馬:“你要是這么說,我,我當(dāng)時就是覺得大頭60萬給人家香港人了,當(dāng)然, 12萬也不是小數(shù)兒,但是對于60萬元來說,是20%,港商也有這個心意,我,我覺得我們3個人,給他們倆點獎勵,我自己也留一點,說老實話,我想以后還要和外商打交道,公款不能報銷的一些費用,我想我留點備用金將來用,也就留下了4萬元。”

馬向東就是這樣向我解釋他是怎么具體“玩兒”“私分公款”這個“貓兒膩”的,我不覺得,起碼從他的態(tài)度中我不覺得他有什么慌張、膽怯,好像這么“玩兒”并沒有什么不應(yīng)該,好像這么做是在用一種什么“變通”的手法處理一件公務(wù),受益人哪怕包括他自己也在情理之中,不值得什么大驚小怪。我接著往下問:

問:“老馬,咱們這樣說吧,從這60萬元中你們仨就這么拿走了12萬元,這個事情你跟其他人商量過嗎?”

馬:“沒有。”(老馬顯得很理直氣壯也很義氣。)

問:“完全是你自己做主?”

馬:“這個事我已經(jīng)主動向司法機(jī)關(guān)坦然承認(rèn),這個決定是我做出來的,是我決定的?!?/p>

問:“那么這樣做算不算私分公款?”

馬:“司法機(jī)關(guān)怎么定,我就怎么接受?!?/p>

問:“我不管司法機(jī)關(guān)怎么定,你自己認(rèn)為這個行為是不是私分公款?”

馬:“我認(rèn)為這個行為沒有經(jīng)過組織程序去辦?!?/p>

問:“是不是私分?”

馬:“是?!?/p>

采訪到這里,老馬終于有點被迫地承認(rèn)了他這么做是私分公款,但他的理直氣壯并沒有些許減少。為什么他如此理直氣壯?我至今都想不明白,是因為這么“變通”在當(dāng)時的確沒什么大不了,還是他知道別人也曾這么“變通”過,只不過他也學(xué)著這么干了一回,這一回沒干好是因為他功夫還不到家,或者命運不濟(jì)?

第五章

現(xiàn)在我可以解釋一下馬、李、寧3人當(dāng)初為什么要在香港事先成立一個叫“定志”的私人公司,為什么要把40萬美元打入這個公司,其真實的目的是什么了。關(guān)于這個私人公司的成立,按老馬的說法是為了將來沈陽市在香港運作股票上市做些資金準(zhǔn)備。為了將來沈陽市政府在香港運作股票為什么要成立“私人公司”?這已經(jīng)是漏洞百出,不能自圓其說,因此這一點沒必要深究,我所感興趣的關(guān)鍵是為什么要把40萬美元打入這個公司,其目的究竟是什么?這里面會不會有更大的“漏洞”?

果然,據(jù)辦案人員講,那40萬美元是馬向東、寧先杰留給自己日后到香港賭博之用的“備用賭資”,因為老馬到了1999年6月,賭資已吃緊,而此時他的賭癮已經(jīng)很大,所以必須想什么辦法給自己留出一筆錢來在香港“備用”。老馬對這種說法“不能茍同”,他不想給自己罪加一等,反正到案發(fā)時這筆“備用公款”也好,“備用賭資”也好,這筆錢都沒來得及使用,馬、李、寧于7月2日晚被統(tǒng)統(tǒng)“雙規(guī)”,這筆錢就被凍結(jié),很快就被退回到了沈陽。

老馬好賭,他的東窗事發(fā)毀就毀在這個“賭”字上。

1999年初,有人舉報幾位內(nèi)地高官多次出入澳門賭場,一擲千金。經(jīng)查“幾位內(nèi)地高官”之一就有原來的沈陽市委常委、常務(wù)副市長——馬向東。

馬向東初賭在何時?賭癮上身在何時?賭到什么程度?都在哪兒賭?賭多大數(shù)目?誰給他提供賭資?一系列疑問都源于一個“賭”字。我是和他這樣進(jìn)入這個話題的——

問:“老馬,關(guān)于你賭博的事,外面?zhèn)鞯梅蟹袚P揚,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什么時候開始賭博的,能跟我說說嗎?”

馬:“第一次到境外賭博是1996年,去馬來西亞,招商引資,對方的客戶領(lǐng)著我到賭場去賭過?!?/p>

問:“你好賭嗎?”

馬:“應(yīng)該說這個事我沒有把握住自己,因為我后來的確是去澳門賭過,去玩了,當(dāng)然我不能強(qiáng)調(diào)是別人領(lǐng)我去的,我還是自己沒把握住自己?!?/p>

問:“你好不好賭?”

馬:“我只是說我確實是參與過賭博,但開始我并沒有好賭成性。”

問:“后來呢?”

馬:“后來我是喜歡去了?!?/p>

沒想到讓老馬承認(rèn)他好賭,比讓他承認(rèn)他受賄還要難。如果不是面對記者,如果在他鋃鐺入獄之前,我想恐怕不止我一個人聽說過馬向東的“賭性”,人們談?wù)撍€博時的狀態(tài),稱他雖然算不上一身豪膽,卻也有幾分當(dāng)仁不讓之氣。

俗話說“常賭必輸”,老馬賭博卻是贏多輸少,當(dāng)然這是指開始的時候。

我問他:“開始去賭場的時候花的是誰的錢?”

馬:“開始都是我自己的零花錢,幾百、幾千,自己玩的。”

問:“一般都賭多大?”

馬:“每次都是一百、二百地往上押。”

問:“在哪兒賭?”

馬:“澳門。我一般沒去過葡京那種大賭場,我一次都沒去過,我去的都是比較小的地方,因為我怕在葡京那種大賭場會碰到熟人。”

問:“什么時候開始玩得比較大了?”

馬:“1998年下半年?!?/p>

問:“那時賭多大?”

馬:“寧先杰開始給我5萬元港幣,后來賭得大了給10萬元?!?/p>

問:“為什么每次都是寧先杰給你出錢?”

馬:“因為賭博是他張羅,領(lǐng)我去的,討好我,他是建委主任,我的下屬。再一個,后來他從我們沈陽借了50萬美元,我們就用這個錢做賭資?!?/p>

問:“你有沒有問過寧先杰這50萬美元是跟誰借的?”

馬:“問過,他說是從一個私人集團(tuán)老板那兒借的?!?/p>

問:“寧先杰怎么會有這么大的面子,說借50萬美金就50萬?”

馬:“寧先杰在1997年為這個集團(tuán)減免了1200萬元的費用,是建委打的報告,當(dāng)然我在報告上也簽了字,請慕綏新市長酌定的?!?/p>

為了過賭癮、搞賭資,權(quán)錢可以自然而然地交易。被捕前馬向東、寧先杰從官場到賭場沆瀣一氣堪稱“哥們兒”,事發(fā)以后,二人背對背,各執(zhí)一詞,一點都沒有“攻守同盟”的意思。說到從沈陽借的那50萬美元,按寧先杰的交代,根本就不是他的主意,相反是馬向東先向借錢人打好了招呼,他寧先杰只不過是去跑跑腿兒,把錢取了回來;而且,一開始也不是50萬美元,是100萬美元,馬向東最初是讓他去借100萬美元!

第六章

寧先杰:“馬向東當(dāng)時是以私人名義,說借100萬美元,我這個人呀,太實在,當(dāng)時就是唯命是從,就給他去借,結(jié)果,人家說先拿50萬美元行不行?我跟‘老板’講先拿50萬美元行不行?他說行,就先拿了50萬美元。”

馬向東聽了寧先杰這么說,顯得十分傷心:“怎么會是這樣?1998年年初,寧先杰說要借點錢去賭,我說你可不能動公款啊,后來他借了這50萬美元,另外他說這些錢他能把握得好,這個錢他管借管還?!瘪R向東和寧先杰在50萬美元的問題上誰說的是真話,我在采訪時并不覺得有多么重要,但是有兩個關(guān)鍵點,第一,馬向東每次犯賭癮,每次想要出去賭,總不能大張旗鼓明言明語自己去張羅,總得有人替他把話說出來,寧先杰在這一點上最會“把脈”,表現(xiàn)得最“善解人意”,這是肯定的,所以馬向東一去香港總是帶著他,以致招來身邊不少人的嫉妒,連寧妻都覺得馬向東每次出差都帶著她丈夫“這很奇怪”。第二,馬向東盡管不承認(rèn)那50萬美元是他借的,但借錢賭博的事他是同意并且沒有反對和反感的,只是說“不能動公款”。

我問老馬:“你當(dāng)時說‘不能動公款’,這么說你是同意去借錢賭博的?但你想過沒有,借錢賭博,即使是和私人借,這也不合適呀!”

馬:“不合適,是很不合適?!?/p>

老馬到底還是接受了自己借錢賭博“很不合適”的說法,而事實上就在他用著“很不合適”地借來的錢到境外豪賭的時候他的賭癮已經(jīng)大于從前。從1998年到1999年他被“雙規(guī)”,老馬曾經(jīng)到境外賭博的次數(shù)有人說是19次,有人說23次,每次去賭博,借口都是“談項目”,時間都是安排在周末,這樣的安排無法遮掩,顯而易見就是為了能有“賭”的日程安排,對這一點老馬絲毫不否認(rèn)。

問:“每次去談項目都要去賭一賭嗎?”

馬:“都要去?!?/p>

問:“那么你在外邊賭博的時候經(jīng)常會想到你的身份嗎?比如說你是沈陽的副市長?!?/p>

馬:“我自己正是會經(jīng)常想到了自己的身份,所以才不去葡京那樣的大賭場?!保蠢像R,竟是這樣回答我的這個問題的。)

問:“你想過萬一有人認(rèn)出你的副市長身份,那樣會有什么樣的影響?”

馬:“會給黨和政府的形象抹黑,不過我的身份的確沒有暴露過?!保ㄋ膬e幸心理有多強(qiáng),就在采訪的時候,一邊承認(rèn)“會給黨和政府的形象抹黑”,一邊還在為自己“我的身份的確沒有暴露過”而慶幸,他的“賭病”是深了去了。)

我還曾問道:“你在北京黨校學(xué)習(xí)期間也去賭過嗎?”

馬:“賭過,兩到三次?!保ㄆ鋵嵤前司糯?。)

我對老馬說:“老馬,還有一個問題我得問問你,作為副市長,沈陽有多少國企,有多少下崗職工,你知道嗎?知道他們每個月只有多少生活費嗎?”

提到沈陽的國企,提到下崗職工,老馬臉上的表情有所緊張,但沒有愧色,他只是說了這樣兩句話,一句是:“我去澳門賭博,忘了自己的勞動人民本色,忘了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wù)的宗旨,我犯了錯誤。”(這明顯是在應(yīng)付我。)第二句:“我一直覺得我為沈陽引進(jìn)了那么多資金,已經(jīng)給了那么多人就業(yè)的機(jī)會?!焙竺娴脑?,誰都能聽出,那才是他真正的心聲:“……這樣,賭博花點錢又算得了什么呢?! ”他的心安理得讓我覺得像他的“僥幸心理”一樣也被帶到了看守所里。

馬向東在接受我采訪的時候說到他的問題從來都是說“我又犯了錯誤”,從來不說“我犯了罪”。也許在他的心里壓根兒就沒把收受禮金,特別是“賭博”當(dāng)過罪。馬向東賭博,尤其借款賭博究竟屬于什么性質(zhì),自有法院來定性,那50萬美元很快就被輸光倒是事實,這一點最清楚的人還是他的老“賭友”寧先杰。

寧:“不到一年,那50萬美元就輸光了?!?/p>

問:“這一年你們都在哪兒賭?”

寧:“澳門,還有香港賭船。”

問:“老馬賭博不是總是贏嗎,怎么會很快就把錢輸?shù)???/p>

寧:“贏什么?每次去賭都輸。他上去開始玩兒贏一點,贏了就不撒手,繼續(xù)想贏,最后玩來玩去就都沒了。”

第七章

我問這個時候馬向東賭癮到底大到什么程度,寧先杰的回答帶著一種明顯的嗤之以鼻:“賭癮大到什么程度,就是想方設(shè)法,無論公還是私,想方設(shè)法找理由。我們?nèi)ハ愀圻@么多次,不是說有些事非得到香港去辦不可,這個李經(jīng)芳都可以講,在沈陽就可以辦了,但是馬向東每次都可以找到一個理由去香港,然后就去澳門賭博?!?/p>

此時寧先杰對老馬的“嗤之以鼻”不排除爭取立功做戲的成分,他對馬的聲討也不能不讓人感到這兩個壞家伙是“狗咬狗一嘴毛”,因為寧本人也是一個賭徒。但是實事求是地講,在采訪的時候,馬向東沒有在我面前更多地講過寧先杰的什么“壞話”,寧先杰倒是把老馬賭博時的“德行”抖摟了個底朝天:“沒告訴你嘛,他去賭的時候有幾件寶物不離身,一個手鏈兒、一個戒指、一個金煙嘴兒,還戴什么護(hù)身符……”

對于老馬的“賭態(tài)”,他生前的副秘書長泰明也有“精彩”描述:

“到賭場去,那時候你根本就看不出來他是市長。胸前戴個金剛法輪,手上戴著戒指,脖子上戴著項鏈,總是吆喝著……”

無論有沒有遇見熟人,在賭場,身邊人都一味地稱馬向東為“老板”。我問老馬:“為什么你手下人都叫你‘老板’? ”

馬:“我沒讓他們這么叫,是他們自己這么叫的?!?/p>

問:“那你聽著心里舒服嗎?”

馬:“開始有點別扭,后來也就順耳了?!?/p>

問:“你在賭場里更愿意讓人叫你市長還是老板?”

馬:“當(dāng)然是老板?!?/p>

馬向東在賭場十分中意手下人把他叫成“老板”、當(dāng)作“老板”,也許只有在老馬對我不無得意地說出“當(dāng)然是老板”的時候,我才能想象當(dāng)初他帶著手下時常出沒于澳門、香港賭船,那時候他的“風(fēng)采”。

“馬老板”當(dāng)初是何等牛氣沖天,他的“牛氣”和外國大老板賭博時出手幾十萬、上百萬的真正闊綽也許不能比,但他在賭場上“一擲千金”,那些錢都不是他自己的,那些錢,除了有人不斷“進(jìn)貢”,大部分都是借來的,哪怕只有50萬美元,試想,哪個外國大老板能有他這樣的“氣派”。況且那50萬美元輸光也就輸光了,要不是老馬被審查,那家“借”錢給老馬的集團(tuán)怎么會和老馬計較,怎么會讓他到時候還錢,這件“借錢賭博”的事又有誰能夠知道呢?

馬向東談到自己受賄面無愧色,因為有“大老板”已經(jīng)在前面這么做著,在前面這么領(lǐng)著,一旦有什么“不合適”,慕綏新首當(dāng)其沖,一旦有什么“要追究”的,有一把手慕綏新在,怎么也不會、也不該拿他馬向東開刀。

馬向東在沒有坐上沈陽市委常委、常務(wù)副市長寶座以前肯定沒有聽過太多的批評,因為在他的成長記錄中,從青年到中年幾乎都在積極進(jìn)取,一路提升;1997年在他當(dāng)上了市委常委、常委副市長的前后幾年,他也不可能聽到任何微詞,包圍著他的只有連綿不斷的恭維逢迎;等到他仕途落馬,“雙規(guī)”受審,這個時候他再想聽聽人們對他起初的評價,已經(jīng)沒有機(jī)會,此時他所面對的不是紀(jì)委、司法機(jī)關(guān)的辦案人員,就是冰涼的監(jiān)室。不知道這于他是幸,是憾?

沈陽老百姓看到城市里的某個大橋、公路沒準(zhǔn)還會偶爾感念那是老馬在位時修建的,而我所采訪的馬在位時都是“馬市長”“馬老板”鞍前馬后的一些人,隨馬翻車后卻沒有一人肯對他施舍半句好話。相形之下,老百姓的評價顯得散漫而又盲目,對締造和顛覆一個人的政治生命起不到直接的作用,而這些身旁的“知情者”,特別是在預(yù)審人員“坦白從寬,抗拒從嚴(yán)”“檢舉他人,爭取立功”的咄咄目光下卻能對準(zhǔn)老馬身上的痛處戳一刀是一刀。這也真是,群民眾生哪里會懂得年年忙、月月忙,天天日理萬機(jī)的市長大人究竟每天都在忙什么,怎么會知道他是怎樣在忙中取樂,樂在何處?

馬向東在回答我有關(guān)賭博的問題時還有些東躲西閃,而談到他和妻子章亞非共同收受他人財物金額高達(dá)兩千多萬時卻口無遮攔,總讓人覺得他心里有一份“理直氣壯”,他的“理”在哪里,“氣”又在何處呢?

的確,馬向東的心里確實有氣,他“氣”的不是別人,就是他的“大老板”慕綏新。和慕綏新相比,老馬也許覺得他自己貪得還不夠檔次,手法還不夠狠,甚至是小巫見大巫。

第八章

1999年6月21日,沈陽故宮門前一尊國家級重點保護(hù)文物——“下馬碑”被一輛違章行駛的“奔馳”撞成三截,12天后,馬向東被中紀(jì)委審查,這個時候慕綏新還好好地做著他的沈陽市市長。馬向東對慕綏新懷恨在心就是覺得自己出了事,尚在位的慕綏新沒有往外救他,他在看守所里并不知道,過不了多久,他的那位“不夠意思”的搭檔也就要“泥菩薩過河,自身不?!绷?。

事實上慕綏新在任沈陽市市長的時候利用職權(quán)貪財斂富,并不在馬向東之下。2001年3月,慕綏新被“雙規(guī)”, “慕案”揭開后,檢察機(jī)關(guān)在對他的前妻賈桂娥的住處進(jìn)行搜查時,當(dāng)場起獲的現(xiàn)金就有一千多萬元,大量貴重物品無法細(xì)數(shù),而據(jù)賈桂娥稱這些還是她和慕綏新沒有離婚之前的“共同財產(chǎn)”。那么慕綏新離婚、再婚以后,“攬”到“新家”里和第二任夫人的“共同財產(chǎn)”又有多少?據(jù)他的妻子平曉芳交代,慕綏新出事后僅讓她轉(zhuǎn)移的家中財產(chǎn),其中就有美元79萬元、港幣10萬元、人民幣97萬元,另有名貴手表34塊以及其他大量貴重物品。

曾經(jīng),老馬像孩子向大人告狀似的向我狠命揭發(fā)慕綏新。

馬:“慕綏新到沈陽工作后,好大喜功,他在個人撈錢上膽子也非常大。”

問:“慕綏新的膽子能大到怎樣一個非常的地步,你能給我舉一些例子嗎?”馬:“比如沈陽有一個搞房地產(chǎn)開發(fā)的人,欠了建委五六百萬的賠償金,這個錢是不能免的,老慕也沒有征求我的意見,他就同意給免掉了。這種事,說老實話,我的膽子就不小了,但是我的膽子再大,也不敢干這種事,他就敢干。還有走私車,沈陽一個私人老板手里有走私車,老慕就公開把這些走私車推銷給我們市接待辦,4臺奔馳、2臺旅游車推銷給了北京辦事處。所以我看他這么做,我沒和他做斗爭,反正他公開撈,我送上門來的不拒絕就得了?!?/p>

在以權(quán)謀私方面慕綏新和馬向東像是在賽跑,老馬的“憤憤不平”讓我證實了兩個信息:第一,他在官場上和慕綏新的確展開過一場瘋狂的斂財大賽;第二,他們和行賄者進(jìn)行“錢權(quán)交易”的諸多管道之一就叫作“減免”。慕綏新可以為私人老板說減免幾百萬費用就減免掉幾百萬,按照馬向東的邏輯,你免我就可以免。為什么馬向東可以借款賭博,動輒50萬、100萬美元?為什么人家就肯把錢借給他?馬向東也是靠為這個私人老板減免了1200萬的費用為交換條件而拿到了那筆錢的,要不誰做“冤大頭”?。?/p>

馬向東曾收過130多人所送錢財,慕綏新為140多人,后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這140多人當(dāng)中,市級領(lǐng)導(dǎo)干部6人,局級干部71人;送10萬元以上的16人,送1萬至4萬的有101人。難怪馬向東談到自己受賄面無愧色,因為有“大老板”已經(jīng)在前面這么做著,在前面這么領(lǐng)著,一旦有什么“不合適”,慕綏新首當(dāng)其沖,一旦有什么“要追究”的,有一把手慕綏新在前,怎么也不會、不該拿馬向東開刀。我曾問老馬是不是這樣想,馬向東的回答很解恨:“就是!”

我曾經(jīng)在網(wǎng)上看到有人“埋汰”慕綏新,說慕綏新有一次在北京治病,按“習(xí)俗”此時必有想“表忠心”的人或單位會抓住機(jī)會好好“表現(xiàn)表現(xiàn)”,可是沈陽某局只送了3000元,還是人民幣,當(dāng)時就惹翻了慕綏新,于是甩出這樣的話:“這樣的局還有什么必要存在?”

網(wǎng)上的“埋汰”不知是真是假,但1997年年初,慕綏新當(dāng)上沈陽市市長,一方面曾在就職大會上莊嚴(yán)宣布“依法從政,廉潔奉公,牢記宗旨,報效人民”,并“希望全市人民及各界監(jiān)督”;另一方面人們卻常能看到他衣裝必是世界名牌,出入必坐豪華車,外出必住豪華套間甚至總統(tǒng)套房,“當(dāng)官做老爺”的氣派十足。試想馬向東作為他的副手,就那么在一旁看著“老大”氣度超人,把風(fēng)光占足,難道就不能“心有所動”,就不能“東施效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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