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胡適四十自述 作者:胡適 著


我父親死時,我母親只有二十三歲。我父初娶馮氏,結婚不久便遭太平天國之亂,同治二年(一八六三)死在兵亂里。次娶曹氏,生了三個兒子,三個女兒,死于光緒四年(一八七八)。我父親因家貧,又有志遠游,故久不續(xù)娶。到光緒十五年(一八八九),他在江蘇候補,生活稍稍安定,才續(xù)娶我的母親。我母親結婚后三天,我的大哥嗣稼也娶親了。那時我的大姊已出嫁生了兒子。大姊比我母親大七歲。大哥比她大兩歲。二姊是從小抱給人家的。三姊比我母親小三歲,二哥三哥(孿生的)比她小四歲。這樣一個家庭里忽然來了一個十七歲的后母,她的地位自然十分困難,她的生活自然免不了苦痛。

結婚后不久,我父親把她接到了上海同住。她脫離了大家庭的痛苦,我父又很愛她,每日在百忙中教她認字讀書,這幾年的生活是很快樂的。我小時也很得我父親鐘愛,不滿三歲時,他就把教我母親的紅紙方字教我認。父親作教師,母親便在旁作助教。我認的是生字,她便借此溫她的熟字。他太忙時,她就是代理教師。我們離開臺灣時,她認得了近千字,我也認得了七百多字。這些方字都是我父親親手寫的楷字,我母親終身保存著,因為這些方塊紅箋上都是我們三個人的最神圣的團居生活的記念。

我母親二十三歲就做了寡婦,從此以后,又過了二十三年。這二十三年的生活真是十分苦痛的生活,只因為還有我這一點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副希望寄托在我的渺茫不可知的將來,這一點希望居然使她掙扎著活了二十三年。

我父親在臨死之前兩個多月,寫了幾張遺囑,我母親和四個兒子每人各有一張,每張只有幾句話。給我母親的遺囑上說穈(mén)兒(我的名字叫嗣穈,穈字音門)天資頗聰明,應該令他讀書。給我的遺囑也教我努力讀書上進。這寥寥幾句話在我的一生很有重大的影響。我十一歲的時候,二哥和三哥都在家,有一天我母親向他們道:“穈今年十一歲了。你老子叫他念書。你們看看他念書念得出嗎?”二哥不曾開口,三哥冷笑道:“哼,念書!”二哥始終沒有說什么。我母親忍氣坐了一會,回到了房里才敢掉眼淚。她不敢得罪他們,因為一家的財政權全在二哥的手里,我若出門求學是要靠他供給學費的。所以她只能掉眼淚,終不敢哭。

但父親的遺囑究竟是父親的遺囑,我是應該念書的。況且我小時候很聰明,四鄉(xiāng)的人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兒子是能夠念書的。所以隔了兩年,三哥往上海醫(yī)肺病,我就跟他出門求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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